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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问题与改善建议

来源:产业与科技论坛 作者:熊愈
发布于:2020-05-08 共2725字

  摘    要: 当前,中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逐渐突出,取得的效果也较为明显,但是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中国目前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的建立,在建设和践行知识产权法律的制度上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不过,在机构的建立过程中也出现着机构体制不集中、机构部门权利和职能的散乱等困扰。国家相关部门及研究人员应该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进行深入的探究,在职能的设置上和机构的体系上进行优化升级,以此更好地带动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

  关键词: 知识产权; 行政保护; 机构设置;

  自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经济和科技的发展非常迅速。尤其是这几年,经济全球化,科技全球化,各大跨国企业的产业机构也不断优化升级,全球的经济、科技以及文化等方面的竞争都在不断的深化,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随之不断加深。在全球化的经济竞争过程当中,知识产权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因此,就需要中国在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保护中加大力度。

  一、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的现状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其实就是为了进一步加深对知识产权发展的保护所成立的由国家的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单位以及知识产权的行政主管部门,在依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程序以及使用国家制定的法定行政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知识产权真实状况,所运用的所有方法。从中国的知识产权现状来看,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保护主要依靠国家对其的行政保护。特别是处在发展阶段的国家,行政保护对于国家知识产权的作用和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在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进步是和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相统一的,并且行政保护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是不可替代的。由此可见,在将来很长的时间内,中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保护依旧依赖于国家的行政保护。

  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采取行政出发、司法保护并用的双轨制,国家行政保护相对比司法保护有以下两点的优势:一是国家行政保护在行动上主动性要高于司法保护,国家的行政管理单位能够不通过权利人的申诉以及举报,直接根据行政管理单位的职权对知识产权进行维护,进而让权利人避免遭遇合法权利的损害。二是国家行政保护可以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进行正当的行政处分,能够对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起到严肃的震慑作用,进而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
 

国内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问题与改善建议
 

  二、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当中出现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设置的部门太多,职权不集中。

  当下,中国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设立的部门冗杂,而且每个部门之间的联系都不紧密,各自进行着部门的工作,造成了相互独立的局面,主要的问题是,部门之间的职权不集中,职权重复的现象很多。从中国的各大省份来看,省级以下建立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有着非常大的区别,其中一些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在省级以下实施的是垂直的管理方式,比如工商局等,在市级和县级都建立有相关机构;还有一些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则是在市一级有相关机构成立,而县级则没有,比如知识产权局以及版权局等。时常会有争权夺利、推脱责任的情况出现,致使出现执法中推诿、扯皮的情况。

  (二)知识产权执法团队的专业能力不够。

  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所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不但要熟知知识产权专业的相关原理和法律,还要具备知识产权专业的相关技术能力,在外语能力的要求上也是很严格的,这样的知识产权人才还是比较稀缺的。从中国现在的知识产权执法团队的创建中,在基层的知识产权团队成员方面,大多数者都没有较高的知识产权专业能力,缺少知识产权执法团队应有的知识素养。现在,中国知识产权的工作者大部分是年龄比较大的老员工。而这些知识产权的基层执法工作者们的文化水平普遍都比较低,对于知识产权专业的相关原理和法律的了解以及知识产权专业的相关技术能力的了解程度都很低。由此,导致了在知识产权的基层执法团队中,工作人员对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保护观念仍然比较浅薄,面对较难的知识产权案件,无法准确地判定此案件是否构成侵犯知识产权,并且无法进行相应的处理,给相关权利人带来了巨大的权利伤害。

  (三)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程序不得当。

  行政执法原则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执法程序要正当。中国一向是较为重视实体,而忽视执法程序的国家,所以执法工作者相对来说随意性比较强。因此,就需要学习和借鉴西方一些国家的执法程序,把执法程序要正当的原则纳入到我国的行政执法当中,由此来更好地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

  三、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优化探究

  (一)基于现有机构基础,优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

  因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很多,致使各个机构的行政执法无法统一,这样的现象不但没有消除知识产权权力者之间的矛盾,反而使得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力度和效率下降。所以,国家应该建立起统一管理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将社会上所有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进行合并和统一化,再依照知识产权专业的分类进行分支部门的建立。从当前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状况来分析,应该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要枝干,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基础上将其他有关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部门进行整合。当下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要的部分,所以怎样在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开展工作,就是建立统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的重要工作之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建立之日到现在,有着丰厚的解决基层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经验,也更容易发现在基层当中出现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此同时,人们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可程度也比较高,由此也更加便利于人们寻求协助。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吸收知识产权人才,提高专业素质。

  一是国家要大力创建培养国家性知识产权高质量人才基底,对于多种类型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进行培养,并且在培养规模和培养力度上进行深化,要推动各个高校展开相应的知识产权专业课程,打好专业人才的基础培养。与此同时,各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团队要积极从各大高校中选择和吸纳高质量人才,提升执法团队的整体素养,让执法团队更加具有实力。二是在建设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的同时,要建立好相应的部门岗位培训计划和制度,对于在职的从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工作者要定期进行岗位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以此跟上时代的发展需要。

  四、结语

  综上所述,如果想要更好地建立起国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制,就需要对国家行政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并且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进行统一化,对其行政保护工作和管理工作进行相应的划分,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组织机构和高质量人才的培养。以此做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的优化升级,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效率,完成服务型国家政府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莫于川.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亟待改革[J].改革,1998,6:89~95
  [2]戴琳.论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及行政管理机构设置[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11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
原文出处:熊愈.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优化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9,18(24):2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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