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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装物资采购制度建设的深化改革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08-21 共5162字
论文摘要

  按照全军物资采购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总装物资采购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显着成效。

  但受主客观因素制约,总装物资采购制度改革总体进展比较缓慢、发展不够平衡,存在一系列深层次矛盾问题,改革尚处于体系构建和工作拓展阶段,与全军物资采购“从体系构建到系统优化、从规模拓展到效率提升”的总体形势尚有一定距离,与建立现代物资采购制度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与中央军委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总装不断拓展的职能任务需求还不相匹配,深入推进改革成为当前总装物资采购制度建设的头等大事。

  1 深化总装物资采购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物资采购制度是总装深化调整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作风纪律建设和反腐倡廉要求,提高采购经费使用效益,规范物资采购行为,确保使命任务圆满完成,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1 促进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总装物资采购作为军队物资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利益主体多、资金规模大,容易导致寻租现象,容易发生腐败问题,是总装廉政建设的重点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和反腐倡廉要求,必须深入推进总装物资采购制度改革,建立采购组织健全、采购行为规范、采购手段专业、采购管理科学的现代物资采购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将采购活动置于“阳光”之下,从根本上清除权力寻租的空间,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促进从严治军和反腐倡廉工作顺利开展。

  1.2 提高采购效益的客观要求
  不断提高物资采购效益,是建立军队物资采购制度的出发点之一,也是深化总装物资采购制度改革的应有之意。一方面,通过深化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整合采购需求,可以扩大物资采购范围,增加物资采购数量,大幅提高物资采购的集中程度,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实现质优价廉的采购目标;另一方面,通过深化采购制度改革,建立集中统一的采购管理体系,有利于发挥采购部门的主导作用,吸引更多实力强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提高竞争的程度和质量。同时,能够减少分散采购多头对外的行政性内耗,降低采购业务费用支出。此外,通过深化采购制度改革,大力加强采购人员队伍、技术手段等专业化建设,无疑也会极大促进物资采购效益的提升。

  1.3 提升保障能力的必然选择
  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各项使命任务顺利完成,是深化总装物资采购制度改革的根本落脚点。当前,紧紧围绕“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强军目标,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速推进,总装部队职能使命不断拓展、任务空间持续延伸,载人航天飞行、装备科研试验、火箭卫星发射等任务密集程度更高、时效性更强、保障要求更严,对物资采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以任务需求为牵引,有效整合力量资源,全面深入推进总装物资采购制度改革,实现物资采购由要素发展向体系构建跨越,由个别实施到全面推进拓展,切实发挥物资采购的服务保障功能,为总装各项使命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有力支撑。

  2 总装物资采购制度改革存在的矛盾问题

  受思想观念束缚、制度路径依赖、利益格局调整等因素制约,总装物资采购工作中还存在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深化改革任务依然复杂艰巨。

  2.1 思想认识不到位
  目前,各部门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对物资集中采购尚未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一是对物资集中采购的重要地位认识不足,把物资集中采购看作普通的业务性工作,没有上升到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落实从严治军和反腐倡廉要求的高度,没有认识到推行物资集中采购是客观必然、大势所趋;二是对物资集中采购的作用认识不足,只从单位局部角度看到传统分散采购省事省力、方便快捷的特点,没有从全局角度分析物资集中采购在提高采购质量效益和服务保障能力水平方面的巨大优势;三是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部门利益与建设大局的关系,对推行物资集中采购有抵触情绪、持观望态度,走一步看一步,主动配合意识不强,甚至存在规避竞争和违规操作等现象。

  2.2 法规制度不完善
  从整体上看,现有总装物资采购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一是体系不完备,在总部层面缺少“总装物资采购机构管理办法”“总装物资采购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总装物资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法规;在直属部队层面一些单位尚未制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定”等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二是内容不细化,主要是一些法规条款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难以有效指导采购工作实践。三是法规制定不规范,由于缺少统一指导和专业人才,各单位在相关法规制定过程中存在不严谨、不规范、不衔接的情况,甚至存在与上位法规不一致的现象。

  2.3 组织体系不健全
  目前,各单位在物资采购组织体系建设方面矛盾问题突出。一是虽然大部分单位按照总部要求成立了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基地(院校、研究所)及部、团(站)二级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但仍然有一些单位在组织体系建设方面进展缓慢,有的单位本级物资采购机构尚未有效运行,有的单位团(站)一级物资采购机构还未建立;二是大多数单位采购机构人员都是临时抽调,没有正式编制,“令岗不一致”现象普遍,采购人员存在个人进步和长远发展的后顾之忧,不利于调动采购人员的积极性,也由此带来人员流动性大、更替较为频繁等问题,不利于稳定物资采购人才队伍。

  2.4 采购秩序不规范
  采购秩序严格规范是物资集中采购的重要特点和基本要求。受基础条件建设和人员能力素质制约,目前各单位在物资集中采购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行为不规范甚至不按程序要求组织实施的现象,表现为:采购预算编制不合理,将应纳入预算的采购项目排除在预算范围外,或是预算编制明显偏低而无法执行采购任务;采购需求计划编报不科学,年度计划编报不实,临时计划相对较多,甚至存在“化整为零”“量身定制”等规避集中采购的现象;采购实施过程不严格,在采购方式选用、供应商选择、评审专家选取、采购过程组织等环节都存在不按要求实施的情况;服务保障不到位,采购机构为部队提供信息咨询和实施售后跟踪服务方面力度不够;文件档案管理不规范,采购合同文本不统一、要素不齐全、条款不严谨,未落实集中存放、分类管理等要求。

  2.5 采购范围不全面
  从总体上看,由于集中统管力度不够、集中采购限额控制不严,目前各单位物资采购还处于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并存的状态,物资集中采购范围还很有限、规模有待拓展。一是在集中采购范围上,多数单位集中采购还仅限于物资类项目,未涉及工程和服务类项目;物资类项目采购也未能完全落实集中采购目录要求,不同程度地存在覆盖不全的问题。二是在集中采购规模上,虽然各单位物资集中采购规模逐年攀升,但目前分散采购的项目数量和占全部采购金额的比例普遍偏高,物资集中采购规模效益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尚有较大的拓展空间。

  2.6 条件建设基础薄弱
  条件建设是物资采购工作的重要基础,却恰恰也是总装物资采购最薄弱的环节之一。一是在“两库”建设方面,各单位普遍存在评审专家数量较少、专业覆盖不全,供应商规模有限、地域分散的困难,一些单位尚未建立评审专家库或供应商库。二是在专业队伍建设方面,现有的培训主要以资格认证培训为主,培训内容设置和教学方式方法与物资采购实际工作存在一定偏差,缺少针对提高采购人员实践能力的业务培训。三是信息化手段建设方面,多数单位还主要依靠传统手段方法,个别单位虽然探索开发了相关物资采购业务工作系统,但数据资源有限、互联互通困难,系统作用发挥不明显;四是场所设施建设方面,大多数单位没有招标大厅、商务谈判室、专家评审室等专门场所,缺少摄像机、照相机、通信屏蔽等基本设备。五是业务经费保障方面,总装直属部队物资采购没有标准经费供应保障,各单位“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经费保障渠道、标准各异,经费不足情况普遍,亟待加以解决。

  3 推进总装物资采购制度改革的对策措施

  总装物资采购涉及面广、工作头绪多,需要以全军物资采购制度改革精神为指导,以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为牵引,科学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沟通,推进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3.1 狠抓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
  各级领导机关要充分认清思想认识问题存在的必然性、普遍性及其对物资采购工作的深刻影响。针对思想认识上存在的偏差,采取多种形式手段,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使广大官兵充分认识到深化物资采购制度改革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促进从严治军和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具有必然性;认识到物资集中采购是外军和我国政府普遍采用的专业化采购方式,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高效的做法,具有先进性;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部门利益与建设大局的关系,自觉拥护改革,积极参与实践,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为物资采购制度改革强力有序推进奠定思想基础。

  3.2 完善法规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科学完备的法规体系是物资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根本前提。依据全军物资采购政策法规,完善总装物资采购法规体系。一是结合总装物资采购工作需要,系统分析,科学论证,提出总装物资采购法规体系框架,明确应该制定哪些法规规章以及法规规章之间的衔接配套关系。二是抓紧现有法规的全面梳理工作,对照总装物资采购法规体系框架,明确“废、立、改”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实施建议,尽快推进总装层次相关法规的修订工作。三是加强对各单位法规修订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专业指导,制定统一标准,明确具体要求,开展过程指导,注重审核检查,确保法规修订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法规规章的规范严谨、实用管用。

  3.3 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权限
  落实总部物资采购组织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健全各级物资采购机构。一方面,在摸清各单位物资采购机构建设现状的基础上,明确各级物资采购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的具体要求。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编制体制和物资采购工作需要,论证提出各单位物资采购组织机构建设的具体方案和时间节点,经总装审批后落实执行。另一方面,协调总参有关部门,争取解决基地(院校、研究所)一级物资采购机构人员编制问题。若无法增加编制,则需要整合各单位后勤部门现有机构,或在军需、财务等部门增设物资采购岗位,落实采购人员编制,有效解决“令岗不一致”问题,调动采购人员积极性,为物资采购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3.4 严控采购过程,规范采购实施
  物资采购过程涉及环节多,矛盾焦点集中,必须按照“三按”要求,管住难点、控住重点,确保采购实施严谨规范。一是严控采购预算,主要是加强财务部门与采购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强化预算合理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解决预算编制预见性差、随意性大、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同时,以全军资产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重大改革为契机,处理好预算管理、采购管理与资产管理之间的关系。二是严控采购计划,重点加强对采购需求与经费预算的一致性、采购方式选择的合理性以及项目技术参数描述的规范性进行审查,解决“化整为零”“量身定制”等规避集中采购和“粗枝大叶”“临时动议”等难以执行的问题。三是严控组织实施,主要是抓好采购文件编报、供应商选择、评审专家抽取、采购评审、合同签订、结果公示等关键环节的过程监控,实现全程公开透明,实现“阳光”采购。此外,要特别重视发挥资金支付环节的控制作用,实现采购预算、采购计划与结算支付的有效衔接,形成监控闭环。

  3.5 注重条件建设,形成有力支撑
  在现有基础上,强化总装物资采购条件建设。

  一是加强总装在“两库”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统一的评审专家库和供应商库,明确入库标准,强化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
  
  二是在继续开展资格认证培训的基础上,依托相关院校开展物资采购业务培训,突出采购组织实施等实操性内容,运用案例教学、现场演练等方式,切实提高采购人员岗位实践工作能力。

  三是推进总装物资采购信息网建设,整合功能模块,优化业务流程,充实信息资源,实现各级采购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各项采购业务的网上运行,大幅提高物资采购工作效率。四是根据物资采购工作需要,加速推进招标大厅、商务谈判室、专家评审室、档案资料室等专门场所建设,配齐语音视频监控、通信屏蔽等基本设施,确保采购工作顺利开展。五是明确直属部队物资采购业务经费渠道、标准,为各项基础条件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4 结 束 语

  总装物资采购制度改革关乎中央军委作风纪律建设和反腐倡廉要求的贯彻落实,关乎物资采购经费的使用效益,关乎总装职能使命的有效履行,地位重要,作用突出。深入推进总装物资采购制度改革,需要准确把握特点规律,客观分析矛盾问题,科学确立对策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深化改革取得预期效果,提高总装物资采购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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