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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康德对美的认识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8-24 共8466字
摘要

  从形式上看,康德指出美的判断包含一个双重的逻辑特性(logische Eigentümlichkeit):一方面,“鉴赏判断就愉悦而言是带着要每个人都同意这样的要求来规定自己的对象(规定为美)的,好像这是客观的一样(als ob es objektiv w?re)。”[1]123另一方面,“鉴赏判断根本不能通过论证根据来规定,就好像它只是主观的一样(als ob es bloβsubjektiv w?re)。”[1]125就传统而言,近代唯理论美学认为美的本质是客观的,经验论则认为是主观的,康德认为美既非主观又非客观,美是客体与主体之间的某种关系。

  一、美的 “好像主观性”

  (一)美不是客观和概念性的

  一方面,康德在《判断力批判》开篇就认为美的判断是“感性的”(?sthetisch)①:“为了分辨某物是美的还是不美的,我们不是把表象通过知性联系着客体来认识,而是通过想象力(也许是与知性结合着的)而 与 主 体 及 其 愉 快 或 不 愉 快 的 情 感 而 联系。”[1]37美是以情感为基础的,而对?sthetisch一词含义的考察将有助于我们理解美不是客观的以及康德美学思想的发展。

  康德对于?sthetisch的看法经历许多变化。在1781年第一批判中认为只是指作为认识能力的先验感性论,反对鲍姆加通认为有美的先天原则和科学[2]26.在1787年 修 订 版 中 则 开 始 发 生 变 化,?sthetisch可以“部分在先验的意义上、部分在心理学的含义上来采用”[2]26.这种所谓的双重含义后在“第一导论”中得到了集中阐发,在那里康德认为?sthetisch既可以理解为“表象与一个作为现象的对象在对该对象的认识上的关系”,即指隶属于认识能力的感性论,也可以指鲍姆加通意义上的“一个表象与愉 快 与 不 愉 快 的 情 感 的 关 系”,即 与 情 感 相关[3]152.因而?sthetisch既可以指与认识相关,又可以与情感相关。不过康德接着认为?sthetischesUrteil则消除了这一歧义,作为认识能力的感性不能下 判 断,判 断 属 于 广 义 上 的 知 性 能 力。这 样?sthetisches Urteil特指的是“一个给予的表象虽然与一个客体相关,但在这个判断中所指的却不是对客体的规定,而是对主体及其情感的规定”[3]151-152.

  继 而 在 康 德 看 来,这 种 判 断 包 括 “感 官 的 ”(?sthetisches Sinnenurteil) 和 “反 思 的 ”(?sthetisches Reflexionsurteil)两种。前者中情感直接与对象的实存相结合,因而在《判断力批判》中也被叫做“快适”(das Angenehme)判断;后者中情感来源于反思判断力的运作,包括美和崇高。两者的共同点都是以情感为基础,不是认识判断。

  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对?sthetisch歧义性也有过类似的论述。为了消除歧义,康德又区分了表象的“感性性状”和“逻辑有效性”:“凡是在一个客体的表象上只是主观(subjektiv)的东西,亦即凡是构成这表象与主体的关系、而不是与对象的关系的东 西,就 是 该 表 象 的 感 性 性 状 (?sthetischeBeschaffenheit);但凡是在该表象上用作或能够被用于对象的规定(知识)的东西,就是该表象的逻辑有效性(logische Gültigkeit)。”[1]24康德指出只有愉快的情感体现了表象的“感性性状”,为此康德特意强调了情感(Gefühl)与感觉(Empfindung)的区别:前者只与主体相关并不能用于任何知识,后者则与客体相关。“草地的绿色属于客观的感觉,即对一个感官对象的知觉;但对这绿色的快意却属于主观的感觉,它并没有使任何对象被表象出来。”[1]41感觉虽然是被动的,但与情感相比而言则是客观的,体现了表象的“逻辑有效性”.

  这样,?sthetisch的歧义性得到了消除,在第三批判中主要指与情感相关。

  总之,通过?sthetisch一词的梳理,我们发现在第三批判中“?sthetisch及其同源词并不限于美和艺术领域,而是涵盖了情感或情感态度的整个序列。sthetisch刻画了一种不同于认知模式的与事物相联系的基本模式”[4]52-59.sthetisches Urteil在康德那里包括三种:快适判断、美和崇高判断,及其相应的否定形式①。美以愉快的情感为其规定根据,因而不是客观和概念性的。

  另一方面,康德遵循18世纪的美学传统,把鉴赏判断等同于关于美或丑的审美判断。所谓鉴赏指的是评判美的能力。通过考察鉴赏的含义也能帮助我们理解美的“好像主观性”.从词源角度来看,鉴赏“就其本来意义是指某种感官(舌、腭和咽喉)的特点,它是由某些溶解于食物或饮料中的物质以特殊的方式刺激起来的”[5]148-149.在古希腊审美的典范是通过眼睛和视觉来进行的,但到了近代,“鉴赏”变成了一个美学术语,其原因是“鉴赏为艺术和美产生的经验的多样性、私密性和即刻性提供了一种类似。

  当我品味某种东西时,我无须思考它就能经验那种味道。这是我的味觉,它在某种程度上是不能否定的……对于许多早期近代哲学家和批评家来说,艺术和美的经验恰好就像这种味觉”[6]146.康德也赞成这种看法,鉴赏就其本意来说也是以个人的感受为基础的。

  这样,鉴赏判断以情感为基础,同时也是无概念的,“鉴赏判断不依赖于概念而就愉悦和美这个谓词来规定客体”[1]54.因而一方面,区别于认识判断和道德判断,后两者都是以确定的概念(范畴或道德律)为基础的。另一方面,美也不依赖于完善性概念,即不以某物应该是什么的目的为前提。为此康德区分了“自由美”与“依附美”,某些美尽管依赖于其完善性概念,但并不是纯粹的美,而自由美才是康德关注的重点。

  (二)美不存在经验性论证和先天的理性原则

  美的好像主观性还体现在不存在经验性论证或理性原则作为其衡量标准。一方面,“不存在任何经验 性 的 论 证 证 据 去 强 迫 某 人 作 出 这 种 鉴 赏 判断”[1]125.也就是说,美不是建立在经验归纳和统计上的。从“逻辑的量”来看,鉴赏判断都是单称判断(einzelnes Urteil),美的对象是单个的,如“这朵玫瑰花是美的”.然而当通过比较许多玫瑰花归纳得出“玫瑰花一般是美的”,这已经成为一种逻辑判断了。同时,鉴赏判断也不依赖于别人的判断:“从每个要证明主体有鉴赏力的判断中,我们都要求主体是独立地作出判断,而不需要凭经验在别人的判断中到处摸索,和事先由他们对同一个对象的愉悦或反感来教会自己什么,因而,他的判断不应当作为模仿、例如说因为一物现实地普遍受到喜欢,而应当先天地陈述出来。”[1]123-124康德以诗人的例子强调了不要受他人的意见所干扰,而是要坚持自己的判断。

  因而鉴赏是以第一手的情感为基础的,别人的判断不能成为自己评判的标准。学者A·Savile认为在康 德 那 里 存 在 着 “美 的 判 断”(judgment ofbeauty)与“鉴赏判断”(judgment of taste)的区分,后者以第一手的情感为基础,而前者则可不以自己的审美经验为基础,即不产生情感,而是以别人为基础,如我们由荷马而知道“海伦是美的”[7]103-109.但事实上在康德那里不可能存在这种区分,美只以主体自身的情感为基础,“海伦是美的”在康德看来只能是一种认识判断。①鉴赏的这种非客观性被康德归 结 为 “鉴 赏 的 自 律 ” (Autonomie desGeschmack):“鉴赏只对自律提出要求。若把外人的判断当作自己判断的规定根据,这就会是他律了。”[1]124另一方面,“不能用一个先天的证明按照确定的规则来规定关于美的判断”[1]125.因而,无论是休谟意义上的批评家,还是历史沉淀下来的典范和精品,都不是指导我们进行审美体验的标准。康德认为某物美还是不美完全是经验的,没有鉴赏的任何客观原则,我们只有自己亲身的审美体验才能有资格评判。

  总之,康德对美的“好像主观性”的论述,批判了之前的唯理论美学,反对将美看做是客体的属性,而是主张回到主体的内心情感中。这样从方法论看也就有了现象学的内涵,即对客体的存在悬置,直接进入情感本身,情感作为审美的起点才是最牢靠的“阿基米德点” ②。

  (三)对美的主观性误读

  美好像是主观的,但实际上并不是单纯主观的,只是其规定根据“情感”是单纯主观的,否则将会导致美的普遍性不能得到保证,对美的演绎也就无从谈起。对美的规定根据是主观情感的理解,学术界存在着争议,如H·Ginsborg对美持一种“主观主义”(subjectivism)的解读,这里就对其学说进行简单分析和评价。

  Ginsborg认为鉴赏判断只依赖于主体的情感和内心状态,而情感缺乏客观性,因而美与审美对象及其性质无关。康德也曾说过情感“完全没有标明客体中的任何东西,相反,在其中当被表象刺激时主体感受到自身的存在”[1]38;“审美判断只把使一个客体得以给予出来的那个表象联系于主体,并且不是使人注意到对象的性状。”[1]64这样,审美情感的“无利害性”(Interesselosigkeit)意味着我们根本不关心对象的实际存在,也不关注对象是什么以及有什么样的目的,我们只是把直观中的表象与主体的情感相联系。另一方面,Ginsborg根据康德的“审美自律”学说也否定了鉴赏判断依赖于别人的看法,同时也排除了美是对象的属性。因为倘若美是对象的一种客观性质,那么别人的判断就应该成为我的标准,多数人的观点会改变我的看法,然而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审美是自律的。这样,Ginsborg认为我们只能从自己的观点出发来分辨某物是美还是不美,美与对象的性质毫无关联,“对象看起来好像与(审美)判断行为无关。”[8]461-462甚至说任何对象都有可能是美的,因为美与对象没有关系。

  然而,这种观点明显又是与常识以及康德的本意相违背的。在日常的艺术生活中,当我们说某物是美的时候,我们肯定是对某物下判断。对象的和谐、对称等性质或性状使得我感到了美,反之如果对象变得不和谐,我们会感到丑。因此Ginsborg认为审美中我们对客体自身不关注,这确实有悖常识。③就康德而言,下文将提到美是与对象相关的。这样Ginsborg的主观主义解读有点简单化,并不符合康德的文本和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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