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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体味“自知无知”作为“智慧之始”的内涵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10-17 共10132字
论文摘要

  对于哲学来说,“自知无知”乃智慧之母。两千多年前,西方哲人苏格拉底就说道: 自知自己的无知,乃是智慧的开端。中国先哲孔子也说: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同样强调 “承认无知”作为智慧源头的重大意义。然而,现代人最容易遗忘的恰恰正是人这一与生俱来的 “无知”本性。这种遗忘所带来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它无论对于哲学的发展,还是对于人们健康的价值体系和社会秩序的生成,都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重新体味 “自知无知”作为 “智慧之始”所包含的深刻内涵并以此为出发点,推进哲学、人与社会的自我认识,在今天仍是一个具有生命力的重大课题。

  一、“无知”的自觉: 当代哲学自我理解的重要向度

  长期以来,“爱智慧”一直被认为是哲学最为根本的精神品格。“爱智慧”这一哲学的自我理解实际上已经蕴含着这样的自觉: 哲学不应也不能掌握和占有关于人与世界的终极知识,恰恰相反,哲学因其自觉到 “无知”乃是人不可逃避的命运,所以才要不断地超越自身,去探求和追问生活的意义。

  “自知无知”作为哲学智慧的开端,包含着如下两层最为重要的意蕴。第一,它给哲学的功能划定了一个明确的界限,或者说为哲学颁布了一个 “禁令”: 哲学是人以人的眼光对人与世界的一种追问和探索,而不能僭越为以神的目光来确立世界的终极原理,关于人与世界的终极原理的答案,超出了人的认识能力因而是哲学不可能提供的,它属于 “神学”而非 “哲学”。自觉避免扮演先知或上帝的角色,这应成为哲学和哲学家基本的 “自律”。第二,哲学不仅禁止自我僭越,而且把审查和批判一切 “全知全觉”的先知或神的僭越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方式和使命。

  苏格拉底在雅典街头和市井中与 “聪明人”的对话和辩难给哲学确立了典范: 通过这种对话与辩难,他使一切自诩拥有真理的人陷入了自相矛盾,迫使其承认自己的无知,在这种怀疑、审查和否定的哲学反思批判活动中,任何把 “有限之知”膨胀为 “无限之知”的倾向都将显现其有限性,暴露其可疑性和内在困境。

  但是,在哲学的发展中,上述本应作为智慧开端的对 “无知”的自觉却恰恰最先被遗忘了。

  哲学变得越来越自负和自大,它不仅不再承认 “无知”是人的本性和哲学智慧之母,而且把“无知”视为人最大的耻辱并因此把哲学的使命定位于一劳永逸地摆脱和消灭无知。这最集中地体现在哲学对于 “第一哲学”的追求上。

  哲学对于 “第一哲学”的追求,表达着两层不断递进的野心。第一,它要成为统率一切具体学科和具体知识的超级学科。第二,它还要求成为统率一切哲学问题和哲学领域的基础和支点,也即是说,它不仅要成为 “科学之科学”,还要求成为 “哲学之哲学”,不仅要求拥有对“知识”,还要求拥有对 “思想”的最高立法权。

  亚里斯多德无疑是这种哲学观的最早的明确阐发者。他相信,哲学不应止步于智慧的 “爱好者”,而应进一步成为智慧的拥有者和捕获者。作为智慧的拥有者和捕获者,哲学最核心的任务是关于最高原理的探究,以此为任务的哲学即是 “第一哲学”或形而上学。如果说 “智慧”是 “有关某些原理与原因的知识”,“哲人”是 “知道一切可知事物”的人,那么,第一哲学就是 “研究实是之所以为实是———包括其怎是以及作为实是而具有的诸性质者”的学术,即研究万物最终原理和最高原因的学术,在这种探究中,哲学以 “默想 ( 神思) 为唯一胜业,其为乐与为善,达到了最高境界”,达此境界,“第一哲学”即成为 “神学”,哲学家亦因此成为“神人”。哲学和哲学家完全摆脱了 “无知”,而成为了 “全知”的代名词。亚里斯多德的这种哲学理想,按照哈贝马斯的概括,是把 “过沉思的生活,即理论生活方式当作拯救途径。……它替少数人打开了真理的大门,对大多数人而言,这扇门却一直是关闭的”。这里的多数人显然指 “无知者”,而 “少数人”则是指与超验的终极原理建立联系的哲人。在哲学史上,这种哲学理想不断形式变换,在笛卡尔那里, “第一哲学”转换成以 “我思”为基础的 “意识哲学”,在黑格尔那里,“第一哲学”则是通过辩证法的方式改造了传统形而上学而形成的逻辑学、本体论和辩证法三者统一的 “大全真理”体系; 在胡塞尔那里,则是以 “先验自我”为中心的纯粹意识世界,等等。无疑,这些变换的样式存在着诸多具体差别,但都共同地把寻求以一驭万的 “终极答案”,提供 “思想宪法”作为其主要的工作目标。

  很清楚,“第一哲学”的抱负和理想完全背弃了 “无知是智慧之母”的信念而走向了另一与之完全不同的极端,即紧紧地拥抱 “全知是智慧之母”的教条。这是哲学的最大妄想,也是它陷入不可摆脱的深刻困境的根源。

  哲学对 “全知”的追求犹如一个人拔起自己头发离开地球,实际上在追求一个根本不可能企及和无法实现的目标。当代哲学最重要的成就之一就是戳穿了哲学的这一幻象,把哲学从这一幻象的迷梦和独断中唤醒过来。在此方面,康德无疑是先驱者,他通过 “理性批判”,获得了这样的洞见: 试图通过理论理性去获得关于存在本身的普遍性原理,实质上是把 “有限”当成了“无限”,其结果必然导致 “先验幻象”和自相矛盾。康德的 “理性批判”承认了人在把握 “世界总体”上的无能,这使得哲学又一次回到 “无知乃智慧之母”的思想原点。康德的谦逊比那些自负狂傲的自恋哲人们更加明智而深刻。虽然他被 “全知论”哲学家指责为 “不可知论”者,但其回归 “自知自己无知”这一源始的哲学精神的观念影响至深。20 世纪以来,分析哲学家们指出传统形而上学所欲建构的 “第一哲学”实际上是把语言和逻辑误用的结果,按维特根斯坦的说法,传统哲学试图用理性和逻辑的方式去获取 “整个世界”的知识,根本谬误在于跨越了不应被跨越的边界,侵入了本应保持 “沉默”的领域。科学哲学家如赖欣巴哈,则指出传统形而上学和 “第一哲学” “描画着一个神的令人敬畏的图景”,以满足自己经纬天地的心理需求,“许多哲学体系就像 《圣经》一样,那是一首杰出的诗,充满着刺激我人的想象力的图景,但没有科学解释所具有的那种说明问题的力量”,因此,传统形而上学只具有 “艺术”而无知识的意义。唯意志主义哲学、生命哲学、现象学生存哲学、哲学解释学、实用主义哲学,乃至精神分析哲学、后现代主义哲学等等,也都从不同视角揭示了传统形而上学的全知主义的无根性与独断性,他们指出: “认识只是在世的一种方式”( 海德格尔) ; 他们论证: “意志”、“生命”、“生存”、“生活经验”、“潜意识”等具有比人的认识更为基础和深层的地位 ( 叔本华、尼采、狄尔泰等) ,他们认为: 人的认识永远受到无法摆脱的历史性的制约因而哲学的全知论所体现的是“反思的天真”、“概念的天真”与 “概念的天真” ( 伽达默尔) ; 他们揭示: 人的认识总是处于制度、话语和文化的权力关系网络中并受到后者的控制因而它并不具备 “第一哲学”所自诩的自主性与充足性,等等 ( 福柯等) 。在这个意义上,他们都是康德 “理性批判”事业的追随者和深化者,正如施太格缪勒所概括的那样: “康德对于有关实在的知识的说明和他对于理性形而上学的批判,形成了认识论和形而上学历史上的转折点。今天只有少数哲学观点不是也以它们探讨康德观点的方式为特征的”。

  揭穿传统形而上学 “全知论”的 “神目观”,其根本旨趣是为了让哲学真正以 “人的眼光”而非 “神的眼光”来重新理解和规定哲学的性质和功能,并在一个新的层面上回归 “自知无知”的古老智慧。伽达默尔在 《真理与方法》序言中说道: “人们所需要的东西并不只是锲而不舍地追究终极的问题,而且还要知道,此时此地什么是行得通的,什么是可能的以及什么是正确的。

  我认为,哲学尤其必须意识到他自身的要求和他所处的实在之间的那种紧张关系”, “不管哲学家可能怎样被认为对一切事物做出彻底的论断,他总是扮演很坏的预言家、报警家、说教者甚至很坏的智者这类角色”,摒弃 “预言家”、“报警家”、“说教者”、“很坏的智者”的角色,实际上就是要让陷入 “致命的自负”的哲学重新确立在现代世界的位置,这一点成为现当代哲学的重大共识。维特根斯坦对 “可说”与 “不可说”的划界、海德格尔对 “存在”与 “存在者”、哈贝马斯对 “人文解放旨趣”、 “实践旨趣”与 “实证知识旨趣”的划界,等等,是以 “划界”的方式确认了 “哲学知识”的有限性与非终极性; 波普尔的 “批判理性主义”、库恩的 “范式”理论、费尔阿本德的 “无政府主义的科学”,直到普特兰对形而上学实在论的 “神目观”的批判,罗蒂对基础主义的釜底抽薪,等等,揭示了 “第一哲学”对 “最终原理”迷恋的偏执和人类求知和认识过程的开放性、复杂性与可错性; 马克思哲学与西方马克思主义流派对生活实践的关注,乃至众多现代哲学所呈现的从 “理论哲学”向 “实践哲学”的转向,等等,是对理论与实践、认识与生活关系的根本颠倒,它表明: 哲学对人与世界的反思,始终嵌入在生活世界的历史和现实的背景之中并总是受到这一基本事实的支配,因而哲学思想必须为人的生活实践负责而不是相反。所有这些,虽然各自角度与出发点有所不同,但它们都共同达到这样的充分自觉: 以“第一哲学”的方式去捕获人与世界的最高原理和终极解释,这是只有神才能达成的任务,哲学作为人特殊的思想向度,所体现的只能是 “人”的有限的眼光。摒弃 “第一哲学”的 “全知主义”幻想,这是哲学一次重大的自我启蒙和新的觉醒。它意味着哲学在经历 “成神似的自恋”之后,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回归到了 “自知自己无知”的古老智慧。这是现当代哲学所取得的最重大的理论自觉之一。以此为思想开端,将导致哲学在思想主题、工作方式、存在样式、理论功能等方面一系列重大的变化。

  二、“无知”的自觉: 价值规范重建的重要条件

  “自知无知”作为智慧之母,还在于它是确立人们共同生活的价值规范基础不可缺少的真实起点。进入现代社会以来,价值规范基础的危机已成为人们所面临的重大挑战,而沉浸于 “全知主义”的迷梦,正是造成这种危机的重大思想根源之一。

  “全知主义”的支配必然导致以一种权威主义和总体主义的方式对 “他者”进行挤压和控制,对个人自由的尊重、对个性的宽容等重大价值将成虚幻。按照基督教的说法,上帝是全知全能的,按此前提,渺小的生命个体所应做的就是匍匐在上帝面前,无条件地臣服于神圣权威的旨意。上帝的全知无能具有宗教的意蕴,在政教分离的现代社会,生命个体拥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因而对上帝全知全能的信念完全基于个人的良知选择与决断,因而中世纪对 “异端”的宗教迫害已不可能重现。但如果一种哲学思想体系,或者这种哲学思维体系的代表者宣称以理性的方式获得了 “最终的原理”与 “最高知识”,尤其当这种观念与现实制度化的政治经济秩序融构在一起的时候,它就将成为一种排他性的、消解一切异质性的 “唯我独尊”的权力话语体系,成为一个绝对的、自我循环的封闭体系。在此体系中,一切最终都归结为同一性的终极 “真理”,所有的异质的因素都被归结为消除了对抗性的肯定性和 “统一性”,在其中,“他者”的维度被完全抹煞,“他者”的声音被完全排斥。

  这表明,“全知主义”是一种充满着支配欲和控制性的权力话语,它为现实生活中以神圣“偶像”或 “先知”的姿态操控他者提供了思想支持。马克斯·韦伯曾指出: 现代社会区别于传统社会的一个重大特征是 “世界的祛魅”,这意味着那种试图控制一切人的 “唯一必然之神”的消解与 “世界的多神化”的不可逆转,“世界多神化”的现实要求每一个人以清明的理性自由地选择和确定自己的生活信念。它表明: 每一个人都不能替代其他人去生活,因为每一个对于他人的生活处境和存在状态,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完备知识,这一点决定了谁都不具备资格和能力替代他人 “擅自做主”,更不能去决定和主宰他人的命运。正因为此,对个人选择自由的尊重和对不同生活信念和生活方式的宽容,构成了现代社会的重要价值之一。但是,“全知主义”却声称掌握了所有人生活的全部奥秘,以此为根据,势必助长一种以 “真理”的名义、“合法”地操纵众生命运的野心。这实质上是要在已经 “祛魅”的、 “多神化”的现代社会恢复 “唯一必然之神”的神圣地位。很显然,它不过是为人们树立了一个虚假的偶像,与现代文明成果所确立的基本价值是完全相悖的。但无论东西方,现实生活中都不时可见到这种虚假偶像的幽灵,由此所导致的压抑个人自由、戕害个性、扭曲心灵的灾难在当代人类历史上曾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在 “全知主义”的支配和控制之下,必然引发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的紧张、冲突与对立,导致社会生活共同体陷入僵化和封闭甚至分裂和瓦解。以 “全知主义”的态度处理人与自然关系,必然不可避免地导致对自然的 “任性和傲慢”,如果说 “知识就是力量”,那么 “全知”则意味着无所不能的力量,很显然,这种信念使得 “敬畏自然”、 “诗意的栖居”、 “向自然学习”等观念都变得不合时宜,对自然的征服和改造将成为人的 “全知”能力的最好确证。对此,现当代哲学从各方面已经进行了充分的揭示。不仅如此,持 “全知主义”立场,必然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贯彻 “对象化逻辑”,“全知者”将把自我确立为 “主体”,并以自我为中心,把其他人的存在视为 “对象”和 “客体”,立足于这种 “自我”,一切自我之外的 “他人”都是与 “我”相对立并由 “我”所规定和涵盖,与绝对第一性的、高于一切的 “自我”相比, “他人”完全是一种派生的、外在的事物。可见,“全知主义”具有明显的 “自我中心主义”倾向,它是与人与人之间的 “相互承认”这一重大价值完全不相容的。以之为出发点,社会生活共同体将成为“全知主义者”实现自我目的、确证其 “全知能力”的工具和舞台。社会生活共同体本应是人与人自由和平等交往的产物,但在 “全知主义”这里,却成了被控制和操作的对象。在 “全知主义”神一般的目光的俯视之下,人们的公共生活空间所需确立的重大价值,如正义、民主、平等、对话等都必然被视为多余的空话而被弃于一旁。

  在 “全知主义”的支配与控制之下,还必然导致一种对待人类文明传统和历史的蔑视和xuwuzhuyi的态度。人之区别于动物,一个重要标志是他的 “历史性”,动物有 “运动”和 “变化”,但没有 “历史”。对于人来说,历史既是人生活实践和创造的结果,同时也构成每一代人生存发展的背景、条件和前提,没有这种 “历史性”,那么,人将成为无法理解的幽灵,也将失去进一步发展和跃迁的基础。在此意义上,“历史性”是 “人性”的重要内容和向度之一。承认人的 “历史性”,必然同时承认人的 “有限性”,意味着人无论在知识、视界、道德、价值观等各方面,都深受历史传统的影响和制约,但这种影响和制约并不表明人的无能与无力,相反,它为人的自由创造提供了真实的起点。历史性与超越性、有限性与无限性等,二者相辅相成,构成人的生存的相互支撑的、充满张力的基本面向。但 “全知主义”的一个重要预设和信念却恰恰是人能够一劳永逸地超越 “历史性”,站在一个彻底的、绝对的超越立场,来 “从头开始”设计、规划人们的生活。它把 “历史传统”、“既有习俗”、“文化传承”等视为 “全知”的障碍和束缚,甚至视之为 “蒙昧”、“落后”、“迷信”的代名词。很显然,以这种观念为前提,它不但不可能切实尊重历史传统的价值,而且会把改造和消解历史传统作为建立 “全知论”的 “透明王国”的必要条件。

  按照伽达默尔等人的批判性反思,“全知主义”对待历史文明传统的上述态度最典型的代表就是以 “理性主义”为旗帜的 “启蒙运动”: “启蒙运动的基本前见就是反对前见本身的前见,因而就是对流传物的剥夺”,“对一切前见的根本贬斥———这使新兴自然科学的经验热情与启蒙运动结合起来———在历史启蒙运动中成了普遍的彻底的倾向”, “启蒙运动的普遍倾向就是不承认任何权威,并把一切都放在理性的审判台面前。……传统的可能的真理只依赖于理性赋予它的可信性。不是传统,而是理性,表现了一切权威的最终源泉。……这就是现代启蒙运动反对传统的普遍法则”。 “启蒙运动”以理性为武器,把 “理性”与 “传统”完全对立起来,要求以 “理性”的权威战胜 “传统”的权威,最终建立一个 “理性统治世界”的透明纯净的理性王国。对此,现当代哲学中,无论是社群主义哲学家、保守主义哲学家,乃至一些自由主义哲学家,都从不同角度揭示: 这种 “理性的幼稚病”不仅误解了 “理性”,而且将使价值规范失去可靠根基。社群主义者如麦金泰尔通过对近代以来道德危机的分析,认为导致当代道德情感主义和相对主义的一个重要根源就在于人们忘记了 “自我不得不在社会共同体中和通过它的成员资格发现它的道德身份”这一基本事实,而作为 “社会共同体”的成员,“不论我是否喜欢,是否认识到它,我都是一个传统的承载者之一。……因此,就德性维持实践所需的关系而言,德性必须维持的不仅有对现在的关系,还有对过去的关系,甚至对将来的关系。而通过传统,那些具体的实践得以传递和赐予新的形式”,离开传统的维系,一切道德的 “理性建构”都将成为无源之水。保守主义者如施特劳斯把近代以来的理性主义视为价值xuwuzhuyi的根源,并把回归古典政治哲学传统视为克服这一价值危机的根本途径。自由主义者虽然把个人自由视为最根本价值,但有一些自由主义者,如哈耶克对以笛卡尔为代表的 “全知主义”忽视和蔑视传统、历史和习俗的倾向进行了深入的批判,他说道: “‘怀疑一切’( radical doubt) 的态度使笛卡尔拒绝把任何不能以逻辑的方式从 ‘清晰且独特’的明确前提中推导出来的从而也不可能加以怀疑的东西视作为真实的东西。……接受任何一种仅仅立基于传统而且无法依凭理性根据给出充分证明的东西,都只是一种非理性的迷信”。与此不同,哈耶克不仅不把传统、历史和习俗视为人的理性和自由的敌人,相反,他把人们的生活经验、文化传统所形成的生活规则视为人自由的基本条件,他认为,“我们决不能把一个规则系统或整个价值系统化约成一种有意识的建构,而必须始终把那种为人们所公认的特定传统作为我们批判某项特定规则的基础”。因此, “全知主义”对传统、历史、习俗的否定,无论从理性的本性和功能,还是从对个人自由的意义来看,都是片面而独断的。

  从以上探讨可以看出,“全知主义”对于人的自由个性,对于健康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人与历史、传统关系的生成,等等,都是一种消极甚至否定性力量。所有这些都启示我们:放弃 “全知主义”的幻觉,自觉人的理性和知识不可摆脱的有限性,回归 “自知自己无知”的古老智慧,是维护现代社会美好价值、确立健康的价值规范的重大思想前提。

  三、“无知”的自觉: 良性社会秩序的思想前提

  “自知自己无知”作为智慧之母,在实践领域集中体现在它构成了良性的现代社会秩序得以生成的重要思想前提。

  在现实中,每一个人都并非孤立的,而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秩序之中。社会秩序对于每一个人的生存命运都会产生重大影响。正因为此,对合理社会秩序的探求,是每一个人,同时也是哲学社会科学十分关注的重大课题。

  那么,合理的社会秩序何以可能? “全知”和 “自知无知”这两种不同的自我认知将形成两种在性质上有重大区别的思路和回答。对此,哈耶克概括道: “第一种方法使我们感觉到我们在实现自己的愿望方面拥有着无限的力量,而第二种方法却使我们一方面达致了这样一种洞见,即我们能够刻意创造的东西是颇为有限的,另一方面则使我们认识到了我们现有的某些愿望确实是幻想。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却因甘愿蒙受上述第一种观点的欺骗而导致了这样一种恶果,即人在事实上限制了自己所能够达致的成就,因为不争的是,只有承认人所可能成就者的限度,人才能够充分运用自己的力量。”

  “全知论”所提供的是 “设计”与 “建构”论的思路和回答。它的基本信念是: 人拥有设计和建构社会秩序的足够知识,社会秩序是人按照自己的目的,运用自己的知识设计和建构而成的。它相信,社会秩序的生成有赖于关于社会秩序本性及其规律的总体性知识,以这种总体性知识为依据,人们就可以描画出理想社会秩序的蓝图,然后按照这一蓝图,即可建构出最美好的社会秩序; 而人的理性是能够获得这样的总体性知识的,因此,以理性力量设计和建构社会秩序,是人通向美好生活的不二路径。

  考察哲学史,这种对于社会秩序的设计和建构论模式源远流长。柏拉图的 《理想国》无疑是这种模式最早的突出代表。众所周知,柏拉图的哲学是以 “理念论”为核心的,“理念”是事物的真正本质和原型,是事物存在的根本理由和原则,哲学的任务就是发现感性事物背后的实在和本质,即发现事物的 “理念”。 “理想国”作为具有完美社会秩序的国度,它的基础就是“善”的理念,以 “善”的理念作为形而上学依据,即可以描画出 “理想国度”的完美社会秩序蓝图的全部细节。波普尔这样概括柏拉图建构完美社会秩序时所采取的基本方法: 其形成“只有靠柏拉图哲学的对于一个绝对的且不变的理想的信仰”,同时 “加上两条进一步的假定”,这两个假定是 “( a) 存在着一劳永逸地决定这种理想是什么的理性方法,以及 ( b) 决定实现这个理想的最佳手段是什么”。

  人的理性可以把握理念,善的理念是完美社会秩序的原型,因而哲学家有充分的资格和合法性,凭借其特殊的把握理念的理性能力来对社会秩序进行设计和建构。

  波普尔把这种对社会秩序的建构和设计称为 “社会工艺学”,把社会秩序的建构和设计者称为 “社会工程师”。“社会工程师”相信人是社会秩序的主宰,“相信我们可以按照我们的目的来影响或改变人类历史,就像我们已经改变地球表层一样”。哈耶克则把这种观点称为 “建构理性主义”,其核心就是认为理性能够自觉支配、规划和设计社会进程,它假定 “散布于众人中间的全部知识,能够被一个头脑所掌握”,这个 “全知”的 “头脑”凭借头脑里的理念、知识和模型,来描画人间最新最美的蓝图,从而 “自觉的”来支配社会历史,把人类引向一个终极完美的状态。在此意义上,“建构理性”代表着 “一种超级理性主义,一种让某个超级头脑控制一切事物的要求”,因而是一种 “无限”的、“没有边界”的 “全知主义”理性。

  自近代以来,随着人的理性能力的张扬,上述关于社会秩序的 “建构论”与 “设计论”思路一度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模式。哈耶克曾通过对黑格尔和孔德的比较,向我们表明: 作为唯理主义最大代表的黑格尔和作为实证主义奠基人的孔德在表面上大不相同,甚至正相对立,但在深层分享着共同的核心观念,那就是他们都相信: “一切社会研究的核心目标,必须是建立一种包括全人类的普遍历史学,它被理解为一幅遵循着可认知规律的人类必然发展过程的蓝图”,唯一的区别仅在于这种规律在黑格尔那里是 “形而上学原理”而在孔德那里则是 “科学规律”,也就掌握了正确理解社会历史的钥匙,因而也就可以以此为武器,建构、设计和操纵社会秩序和历史运动。更重要的是,不仅在理论上,这种思路还落实和体现在现实的社会实践中,近代以来,人们试图以自己的头脑在现实生活中创立理想世界,开启了一场场建构完美社会秩序的社会实验,对现代人的生存命运产生了重大影响,并因此成为一种独特的 “现代性”现象。

  “建构论”与 “设计论”思路的最大缺陷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以唯理主义的方式来理解并建构社会秩序,实质是把社会生活当成了与自然物质世界无异的必然性存在,忽视了社会秩序不同于自然秩序的属人性质。社会生活之区别于自然物质世界,一个最根本之处在于它是由具有 “自由意志”的不同生命个体组成的,它摆脱了自然物质世界的因果机械必然性,因而其存在和运动并不遵循 “非如此不可”的 “唯一必然之理”。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也就须相应承认,社会秩序不同于自然秩序,后者服从必然的逻辑和规律,前者则是无数个人自由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一特质决定了社会秩序超越了任何一个或少数头脑及其理性的 “建构”和 “设计”,如果说自然秩序是 “上帝”设计的作品,那么,人们的社会秩序却恰恰超越了任何单方面的理性设计,企图以建构论和设计论的方式理解社会秩序,其结果必然导致对其他人自由意志的抹煞。在此意义上,企图控制社会秩序实质上就是企图控制其他具有自由意志的生命个体,对社会秩序的控制实质就是人对人的控制。

  第二,与第一点内在相关,建构论和设计论思路忽视社会秩序区别于自然秩序的属人性质,最核心之处是忽视了任何一个头脑及其理性对于社会秩序的生成所具有的有限性,即不可摆脱的“无知”本性。社会秩序是由无数个人自由活动所形成的 “合力”在历史中逐渐形成的,任何人都无法获得了解、掌握和控制所有人的生存境遇、欲求、能力等全部信息的 “总体性知识”,因此,任何关于社会秩序的建构和设计方案都只是 “个人话语”而不能僭越为对所有人适用的普遍真理,否则就将成为一种支配性和压抑性的权力话语,如果落实为现实实践,甚至将成为涂炭人性、破坏真正的社会秩序的毁灭性力量。对此,哈耶克的论述是十分深刻的: “知识只会作为个人的知识而存在。所谓整个社会的知识,只是一种比喻而已。所有个人的知识的总和,绝不是作为一种整合过的整体知识而存在。这种所有个人的知识的确存在,但却是以分散的、不完全的、有时甚至是彼此冲突的信念的形式散存于个人之间的。”

  这即是说,相对于关于整个社会的总体性知识,每个人都是 “无知”的, “每个人都具有的这种无从救治的无知 ( the incurableignorance) ,乃是一种对某人所知或将为某人所知并由此而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结构的特定事实的无知”。基于这种观点,哈耶克提出了 “自发扩展秩序”理论,系统地论证了这样的核心观点: 个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和不完备的,各种实在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如道德、语言、法律等并不是人类智慧预先设计的产物,而是以一种累积的方式自然演进而来,社会和历史的发展不是根据全知的理性设计规划出来的,而是在不断试错过程中缓慢演化而来的。应承认,这种思考是十分深刻的。

  这两方面的错误集中显示了理性的膨胀与全知的幻想,哈耶克恰如其分地称之为 “致命的自负”。以之为出发点所形成的 “社会秩序”,不仅不能保障人的自由和幸福,恰恰有可能成为人的自由和幸福的桎梏。这启示我们: 摒弃 “全知论”的幻觉,清醒地理解自身的局限性,自觉到人的理性和知识的边界和范围,重温 “自知自己无知”的古老智慧,对于生成合理的社会秩序,具有前提性的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 亚里斯多德: 《形而上学》,北京: 商务印书馆,1959 年。
  [2] 哈贝马斯: 《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译,南京: 译林出版社,2001 年。
  [3] 赖欣巴哈: 《科学哲学的兴起》,伯尼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1966 年。
  [4] 施太格缪勒: 《当代哲学主流》上,王炳文、燕宏远、张金言等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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