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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与政府信任关系的实证研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11-24 共12800字
论文摘要

  1 问题提出

  现代国家中,政府作为绝对的责任主体维护公民的权利和增进群众的福祉,以此获得人民的信任。国家和社会、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信任不仅能够赋予政府权力的合法性,更具有激活社会效率的显着功能,为社会发展产生绩效。鉴于信任对现代政府的重要意义,政府信任成为近二、三十年国内外学术界关注的焦点。现有政府信任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向。其一是公共管理与政治学领域探讨政府信任如何增强执政者的合法性,提高政府行政职能。这是当前政府信任研究的主流视角,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系统深入的研究。相关研究在分析政府信任的来源及形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思考其价值和功能,对于降低行政成本、树立政府声誉、增强政府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二是从社会学的视野研究社会问题、社会关系、社会资本等结构化因素对政府信任的影响。社会学家认为政府信任是存在于政府和公众在长期社会交往实践中的互动关系,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既受到宏观秩序的制约,又能够被微观互动所突破。社会学范式为上世纪 80 年代西方信任危机与治理困境提供了颇具新意的研究主题。其三是心理学对民众关于政府信任的外显和内隐态度、行为控制等心理相关的感知、预期和意愿的分析。随着构建和谐社会、以民为本的国家发展理念逐渐深入,民众对政府的态度,包括政府行政的满意程度、政府官员的情感判断等成为政府信任领域中的新热点。

  在梳理既有研究文献过程中,我们发现,流动人口政府信任是一个尚未得到应有重视的关键议题,也是当前研究领域中的一个空白点。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经济体制的转轨和社会结构的转型,我国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持续。《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 2013》的数据显示:2012 年末,全国流动人口达 2.36 亿人,占总人口的 1/6。因此,研究中国的政府信任问题,不能忽视流动人口这一庞大且特殊的人群。

  与流动人口政府信任相关的分析散见于一些新闻报道中,而学术性的规范研究或经验研究几近于无。2012 年光明网时评报道:“62.24%流动人口受访者在遇到困难时,不会向当地政府管理部门求助。而不求助的原因,67.76%的人表示,即使求助,也会遭遇踢皮球”。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等概念脍炙人口的今天,我们产生的疑问是:流动人口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如何?影响流动人口政府信任的主要因素有哪些?这些因素又通过怎样的机制建构出影响信任的模式?从本源上定位流动人口与政府信任的关系,寻找影响这一群体政府信任的核心要素,对于帮助流动人口亲近政府、融入社会,以及建构服务型政府目标下的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 研究假设

  国内外政府信任的影响因素研究主要是从上述三种研究范式中汲取资源,寻求解释范式。基于已有研究成果,我们试图从多学科、跨领域的交叉分析中总结影响政府信任的理论视角,并将其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规制(Regularity)认知视角:以公平正义的公共价值取向为核心,对法律、政策等一系列政府制度安排的看法,这是一种对政府信任本源的基础认知。

  (2)绩效(Efficiency)判断视角:对政府信誉或形象的主观判断来自政府是否履行其职责,是否能够按照民众的心理预期,满足或保障其利益,此方面理论重点关注的是民众对政府绩效的供给能力的满意程度。

  (3)责任(Accountability)回应视角:如果说绩效判断理论强调的是政府对整个社会行使宏观性的行政管理职能,那么这种责任回应理论更重视从微观考察政府及其公务人员是否能够积极地对每一位民众的需求做出回应,并采取积极措施,公正有效地满足民众的需求。

  本研究主要依据这三个方面的理论视角,提出研究假设。

  2.1 规制认知视角与研究假设

  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民众利益的公共价值取向必须通过法律、政策、法规等一系列规制体系给予落实和走向制度化进程。当代中国以法制作为正式的、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宪法和法律是整个政府规制体系的根本,也是影响公众对政府信任态度的重要方面。人们对“法律是否能够维护合法权益”的看法会进而影响其做出是否信任政府的决定和行为。因此,从这一层面上说,由于流动人口在权益维护上的脆弱性、异质性和风险性,他们对政府信任的程度很可能受到以法律制度安排为核心的规制认知的影响。由此,我们提出:

  假设 1:法律维权认知意识越高的流动人口,政府信任程度越强。

  2.2 绩效判断视角与研究假设

  绩效判断的研究视角将政府信任归纳为:公民基于经济发展、社会利益、人民生活、基础建设等公共性福利是否实现的基础上,对政府执政绩效和执政能力的一种客观评价和心理期待。因此,如果政府有能力实现公共责任和使命,辖区内呈现“幼有所学、民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和谐局面,那么必然会增加民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反之,如果政府职能发生偏移、腐败或低效率、无绩效地存在,也肯定会造成低程度的政府信任。由此提出:假设 2:对政府辖区内的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社会治安、医疗条件、交通设施等多项民生事业评价越积极的流动人口,政府信任程度越强。

  2.3 责任回应视角与研究假设

  民众与政府之间的疏离或隔阂不仅取决于政府在公共事业上的宏观把控,而且与个人的社会生活体验息息相关。流动人口在与城市政府交往过程中,有可能由于户籍、身份、地位等种种限制性因素,没有受到理应公平公正的对待,或者没有得到政府应当给予的帮助及利益保障。从微观或个体层面来说,如果政府对单个流动人口的责任回应失效,那么即使当地政府在打造美好城市建设上做出了显着的成绩,流动人口也会结合自己与政府交往经历,对政府产生不信任的态度。同理,如果流动人口在老家生活过程中,受到了老家政府在医疗、社保、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帮助,他们对政府更为信赖。

  因此,我们继续提出:

  假设 3-a:受到了城市政府部门在物质、培训、就业、住房、子女教育等实际帮助的流动人口,政府信任程度越强。

  假设 3-b:受到了老家政府部门在医疗、社保、住房等实际帮助的流动人口,政府信任程度越强。

  3 数据与研究方法

  3.1 数据来源

  本研究使用的调查数据来自“2013 年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对策研究问卷调查”。此调查于 2013年 8 月在全国七大城市上海、天津、广州、武汉、成都、兰州、哈尔滨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流动人口个人基本情况、正规和非正规就业状况、社会参与、子女和父母情况、心理健康和医疗卫生信息,以及综合性服务需求等多个方面。该调查以城市流动人口为对象,在抽取调查对象的过程中考虑到性别、年龄、职业、城乡分布等结构特征,具体采用配额抽样和便利抽样相结合的方式。选取被调查对象的条件是:年龄 16 周岁以上、户口不在所调查城市、有工作或正在找工作;在本地居住 1 个月以上、或企业工作 1 个月以上;每个城市的调查地点均包括城市中心和城市郊区的工厂、商业区、居民住宅、员工宿舍等地点。调查实际发放问卷 3588 份,整理得到有效问卷 3364 份。该数据通过了系统性检测,数据质量较好。

  由于调查并未覆盖全国所有重要城市,北京、深圳等流动人口聚集程度很高的特大城市也不在抽样框之内,数据本身的限制可能导致本研究的统计结果不具有代表全国的统计意义,但仍能在大体上说明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和工作的基本状况。

  另外,虽然这个调查使用的是配额抽样和便利抽样这样“多地点、多机构的非概率抽样方式”(Nonprobability Sampling),但是有研究表明如此抽样方式有助于克服抽样的地理集中(GeographicConcentration) 和 隐 蔽 性 的 选 择 偏 误(HiddenSelection Bias),从而提高样本的代表性和推论统计的可靠性。因此,本研究所使用的数据不可避免地由于非严格意义上的随机抽样带来一定的局限,但仍具有统计推论的代表意义。

  3.2 变量界定

  3.2.1 因变量本研究中流动人口政府信任指的是:流动人口基于公共福利和个人利益等现实生活体验,对政府制度、行为和形象等多面向的一种客观评价和心理期待。由于各级政府的政治特征不同,在社会物品与公共服务上的供给与分配的决定权力也并不一致:中央政府往往是政治过程中的法律、政策等规制的制定者,地方政府则是具体的执行者。这种角色差别导致了各级政府与公众的互动程度的差异,公众对各级政府的信任度也随之变化。据《小康》杂志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民众绝大多数很相信中央政府,与此同时逾 70% 的受访者不相信地方政府。具体来说,公众对各级政府的信任程度呈现不断递减的状况,对基层政府的信任程度相对低于高层政府的信任度,其中对街道或乡镇政府的信任度最低。由于上述理论与经验研究,本研究从中央政府、流动人口当前工作居住城市的地方政府(下文简称:城市政府),以及流动人口老家的地方政府(下文简称:老家政府)三个方面对“流动人口的政府信任”进行概念的操作化和测量,并对这三种不同类型的政府信任进行对比研究,通过这种对比设计分析流动人口在各级政府信任上的根本性差异,据此提出较有针对性的相关建议。

  通常的政府信任研究中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区分为三个层次:强信任、弱信任和不信任。强信任,即民众充分信任政府,对政策的决策毫不质疑、积极肯定;不信任,又称信任危机,即民众对政府的任何决策持否定态度,往往也拒绝执行一些政府的执政方案;弱信任是介于以上两者之间的状态,表现为民众对政府及相关政策进行理性怀疑和选择性的遵从。结合问卷中对因变量的测量问题:“您觉得下面的组织和部门公信力程度如何”,选项包括:①很不可信、②不太可信、③比较可信、④很可信,共 4 个选项。①和②选项皆被视为流动人口对中央政府、城市政府或老家政府的“不信任”;③选项被视为“弱信任”、④选项则被视为“强信任”。由此形成测量流动人口政府信任的三分类变量。

  3.2.2 自变量本研究依据研究假设考察其中涉及到的三方面的自变量。

  (1)法律维权认知意识(下文简称:法律维权)。

  测量方法是询问被访者:“您觉得法律可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吗”,选项包括:①完全可以、②多数情况下能、③少数情况下可以、④完全不能、⑤说不清,共 5 个选项。我们将①和②选项视为“相信=1”法律能够维护合法权益;③至⑤选项则被视为“不相信=0”法律能够维权。

  (2)对政府辖区内的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社会治安、医疗条件、交通设施等多项民生事业评价(下文简称:民生评价)。测量方式是对流动人口的家乡与目前居住城市的生活水平、经济发展、交通条件、政府服务、教育水平、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医疗卫生条件这八个方面分别询问被访者的满意程度,根据流动人口的满意程度赋值,即很满意=4、比较满意=3、不太满意=2、很不满意=1,进行无加权处理的简单相加,得到每位被访者对家乡和城市的民生评价得分。这一自变量的得分范围在 8 分到 32 分之间,得分越高说明被访者对家乡或城市的民生事业评价越好。

  (3)受到了政府部门在物质、培训、就业、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帮助(下文简称:得过帮助)。测量“是否受到城市政府帮助”的方式是询问被访者在城市的工作和生活期间,是否得到过政府部门在物质、社交、维权、培训、就业、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多方面的帮助,若被访者得到过其中任何一项的帮助被视为“是=1”;反之,没有得到过任何一项帮助则被处理为“否=0”。由于问卷问题的限制,测量"是否受到老家政府帮助"的方式以医疗单一方面为代替,具体是询问被访者在老家是否参加了医疗保险,“有=1”;反之“,说不清、没有=0”。

  3.2.3 控制变量我们将体现流动人口的个人背景性因素处理为控制变量,具体包括:(1)年龄。由于出生在 1980年及以后的新生代流动人口具有鲜明的群体特点,诸多研究表明新生代流动人口行为方式、思维习惯等方面与传统流动人口有显着的不同,往往产生强烈的认知失调问题与严重的相对剥夺感。这些特征决定了新生代流动人口在政府信任问题上也可能出现与他们的父辈明显的差异。因此,本研究根据出生年份在 1980 年前后区分为“新生代流动人口”和“传统流动人口”,前者是出生在 1980 年及之后的,赋值为“是=1”,后者则是出生在 1980 年以前的,赋值为“否=0”。(2)性别:男性=1,女性=0。

  (3)婚姻状况:已婚或其他=1,未婚=0。(4)高等教育。由于新生代流动人口具有较高的受教育水平,尤其是非农户籍的新生代流动人口,他们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高达 47%。故本次调查在选取被访者时,按照一定的比例选择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流动人口,故在分析教育程度这个控制变量时,我们也以是否接受过高等教育为区分。具体做法是:“大专、本科、研究生以上”赋值为“是=1”;“没上过学、小学、初中、高中”赋值为“否=0”。(5)户籍身份:非农户口=1,农业户口=0。(6)政治面貌:中共党员=1,其他=0。各变量的描述及统计结果详见表 1。【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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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分析方法

  由于因变量是具有明确等级次序的分类变量(Ordered Categorical Variable),需要使用序次因变量的回归模型,但通常的序次模型中暗含平行回归假设(The Parallel Regression Assumption)或者说是比例比数假设(Proportional Odds Assumption)。经过比例特性检验(近似 LR 值的整体检验和 WaldTest 的变量系数检验),本研究变量不符合上述假设条件。因此本研究尝试使用无限制假设条件的固执型序次回归模型(Stereotype Ordered RegressionModel)。该统计模型经过 Logit 的转换后进行回归运算(一般简写为 SLM:Stereotype Logit Model)。

  这种分析方法相对灵活,既保留因变量的等级序次,同时允许变量的系数在因变量不同类别之间保持差异,即无需分类回归曲线斜率相同的假定条件。SLM 模型的方程式可表示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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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θ 为截距,β 为回归系数,准 是检验因变量维度距离的标量因子(通过该值来判断不可区分性问题)。与其他类型的 Logit 模型相同,SLM 模型使用回归系数 β 和优势比率(Odds Ratio)exp(β)解释自变量的影响方向和程度。

  我们将因变量政府信任程度界定为“不信任、弱信任、强信任”三类,对应 0=准1<准2<准3=1。依据此设定后,自变量系数 β 为正(exp(β)>1)则表明:相对自变量的参照组,这个自变量对政府信任具有正向影响,若系数为负值则表示这是一种负向影响。

  在具体的模型设置中,对中央政府、城市政府和老家政府三个方面的信任程度分别建立三个嵌套的回归模型,通过模型 准 值、自由度(Df)、卡方值和似然值的对数比(-2In(Lc/Lf),简写为-2LL)来判断整体模型的拟合程度。在具体的模型设置中,我们将在控制流动人口基本背景变量的基础上,建构包含解释变量的多层嵌套模型,这样我们可以辨别出对流动人口政府信任发挥显着作用的自变量类别,以此判别出适合中国流动人口政府信任的理论模型。全部的系数估计和模型检验均采用 STATA11.2 软件完成。

  4 统计结果及分析

  表 2 报告了固执型序次回归模型的数据结果,具体展现了流动人口各级政府信任影响因素的嵌套模型。其中,第 1~3 列是以流动人口中央政府信任为因变量的回归系数值;第 4~6 列是以流动人口居住工作的城市政府信任为因变量的回归系数值;第 7~9 列是以流动人口的老家政府信任为因变量的回归系数值。其中,模型一是由体现流动人口个人背景特征的控制变量构成;模型二是由探讨本文提出的研究假设的解释变量所组成;模型三是控制变量和解释变量共同存在的全模型。下面,我们根据研究发现分别叙述表 2 结果。【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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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体现个人背景特征的控制变量对流动人口政府信任的影响

  从表 2 可见,年龄因素对中央政府信任、城市政府信任和老家政府信任都具有显着影响。对这三个因变量而言,年龄变量系数都是负向的,说明出生在 1980 年之后的新生代流动人口比传统流动人口的政府信任更弱。鉴于这一点研究发现,我们在统计模型进行了新的尝试,将以岁为单位的年龄和年龄的平方取代以新生代和传统流动人口的年龄分组,结果显示单岁年龄系数为正向的,年龄平方的系数为负向的,且两个系数都是统计显着的。这说明,在控制了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年龄与流动人口政府信任之间的关系,中央政府、城市政府或是老家政府都是 U 型的,即流动人口从青年到中年,其政府信任程度在逐渐降低,随着年龄增加,过了中年的某个拐点之后到老年,他们感知的政府信任度开始上升。年龄对流动人口政府信任的显着影响充分说明了生命历程理论的重要意义,即经历了类似的生活事件、社会变迁、时代意涵的同期群(Corhort)对某一社会期望(如政府信任议题)往往存在同样的理解和认同。

  政治面貌、性别和户籍身份对流动人口政府信任同样具有显着影响作用,但是对中央政府、城市政府和老家政府的影响意义是不同的。具体来说,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流动人口相对于其他党派或群众身份的流动人口,前者对中央政府和城市政府的信任程度具有显着的影响作用,对老家政府信任的影响作用则不显着;同时,政治面貌对中央政府信任的影响效应高于城市政府。性别因素和户籍身份因素对老家政府信任存在显着影响,但中央政府和城市政府的信任程度没有显着影响;女性和非农户籍的流动人口表现出对他们的老家政府更为信任。对于政治面貌与中央政府信任和城市政府信任之间的作用关系相对较好理解,作为中共党员的流动人口相对其他政治面貌的流动人口,他们接受了党组织的培养和教育,对中共执政的政府也往往具有更高的信任感。

  性别和户籍因素对政府信任的显着影响作用仅存在于对老家政府而言,这一点研究发现非常有意义,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考察。我们初步了解认为,由于老家多年的成长、求学或工作经历都具有较大的男女性别差异,在老家政府信任问题上这种与生俱来的性别角色同样发挥了不同的影响作用;亦有可能由于男女在思乡、念旧等感情处理上的巨大差距造成了对老家政府信任影响的显着差异。非农户籍的流动人口他们的老家是其他城市或者县城,而非农村地区,这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老家政府更为认可,可能因为他们的老家与当前工作的大城市生活差距较小,在老家的生活体验相对满意,故对老家政府的信任程度显着高于农业户籍的参照组。

  衡量情感归属和家庭支持的婚姻状况,以及具备知识技能和地位分化等涵义的高等教育变量对流动人口政府信任的作用都不显着。

  4.2 规制认知论的假设检验

  总体说来,表 2 数据非常强有力地支持规制认知论,假设 1 通过检验。

  首先,无论是中央政府、城市政府抑或是老家政府,相信法律武器可以有效维护权益的流动人口,他们对各级政府的信任程度都显着强于持不相信论断的流动人口。

  其次,代表规制认知论的法律维权变量系数的显着水平在三个因变量模型中维持在 p<0.001 的影响作用上。在中央政府信任、城市政府信任和老家政府信任三个全模型中,法律维权变量系数分别是 1.67、2.20 和 1.75,计算其优势比率 exp(β),分别为 5.31、9.03 和5.75,进一步说明流动人口对政府的强信任、弱信任和不信任的程度区别很大程度是来源于对“法律是否可以有效维护合法权益”的规制认知。

  最后,在只有解释变量的模型二和存在控制变量的模型三中,法律维权的变量系数不仅没有因加入了控制变量变得不再显着,反而是显着程度不变,系数大小还有所增加,这充分说明法律维权是一个具有显着作用的重要变量。

  4.3 绩效判断论的假设检验

  表 2 中将流动人口对政府辖区内的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社会治安、医疗条件、交通设施等多项民生事业评价区分为城市民生评价和老家民生评价。

  在对中央政府信任的影响因素分析中将两者都加入了模型;在对城市政府信任和老家政府信任的分析中分别只将城市民生评价和老家民生评价加入模型。数据结果支持了绩效判断论的假设 2。

  在中央政府信任的统计模型中,城市民生评价和老家民生评价都展现出显着度小于 0.001 的影响作用,说明城市和老家的民生建设对流动人口关于中央政府的信任程度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意义。

  同时,城市和老家民生评价对被访者调查的题型设置是一样的,两者都是值域在 8 至 32 之间的连续变量,故变量存在可比性,可以依据变量系数的大小来判断其影响作用的大小。从变量均值和标准差看来,城市民生评价的这两个指标分别是 22.61 和3.57,老家民生评价是 20.51 和 4.09,城市民生评价的均值大于老家民生评价,标准差相应更小,这说明流动人口对城市民生评价优于老家民生评价。从SLM 模型的系数比较来看,在中央政府信任的模型三中,城市和老家民生评价的系数分别为 0.157 和0.073。数据结果说明,虽然城市和老家的民生评价对流动人口的中央政府信任都具有显着作用,但是由于流动人口对城市民生评价明显好于对老家民生的评价,故城市民生评价的影响作用相对更强。

  对城市政府信任和老家政府信任而言,老家民生评价没有加入城市政府信任的模型分析,同样城市民生评价也没有进入老家政府信任的模型中,我们发现,城市民生评价对流动人口的城市政府信任,老家民生评价对老家政府信任皆具有显着影响(p<0.001)。两者呈现正向关联,表明无论是城市政府还是老家政府,其施政绩效良好,人们安居乐业,将会极大地加强流动人口对政府的信任程度。

  4.4 责任回应论的假设检验

  SLM 模型显示的结果比我们对责任回应论假设所预测的情况要相对复杂一些。我们将流动人口感受到的政府责任回应与其得到的实际政府帮助相联系,与民生评价类似,在研究中区分出城市政府帮助与老家政府帮助分别进入统计模型中。

  对中央政府信任的影响中,流动人口是否得到城市政府帮助和老家政府帮助发挥了不一样的影响作用。具体来说,以没有得到城市政府帮助为参照,得到了城市政府帮助的流动人口对中央政府信任程度更高,并且这种影响作用是正向且具有显着水平(p<0.001)。相反,流动人口是否得到了老家政府帮助并没有对中央政府信任产生显着影响。

  在城市政府信任和老家政府信任的统计模型中,仅存在与城市或老家对应的政府帮助。数据结果显示,城市政府帮助对流动人口的城市政府信任、老家政府帮助对老家政府信任都呈现显着的积极的影响作用。此研究结果说明:微观层面上,各级政府对流动人口个体的责任回应对他们的政府信任感知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效果。因此,本研究的假设 3-a 得到了完全证实,假设 3-b 部分被证实。

  5 结论与讨论

  流动人口政府信任的数据调查结果显示:流动人口对中央政府的信任程度最高,对城市政府的信任次之,对老家政府的信任程度最低。这种民众对基层政府信任程度低于对高层政府信任度的情况在相关文献中已有所发现。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研究依据 2013 年全国七大城市的流动人口调查数据,实证分析多种政府信任的理论模式对流动人口群体的适用性,探讨规制认知、绩效判断和责任回应这三种机制,以及个人背景因素如何影响流动人口对中央政府信任、城市政府信任和老家政府信任。

  (1)规制认知:传统文化变迁的制度承诺。在规制认知方面,研究数据的实证分析表明“是否相信法律能够维护合法权益”这一变量对流动人口的中央政府信任、城市政府信任和老家政府信任都呈现出非常显着的影响作用。也就是说,那些相信法律武器可以有效维护权益的流动人口对各级政府的信任程度都更高。现代社会中,以法律规范建立起的公平正义的规制作用和制度承诺无疑对流动人口政府信任体验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这表明我国广大流动人口正在主动或被动地经历传统文化和传统社会关系的变迁,对熟人之间的人际信任逐渐式微,对法律规制的政府信任逐渐增强。流动人口政府信任将成为他们对现代性社会普遍信任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以适应现代性的多元开放社会。流动人口在进入陌生的大城市之前,生活在以“差序格局”为基础的人际信任范畴下的熟人社会。

  而工作生活在大城市里,对流动人口而言,不仅仅是地域的迁徙,更多地是感受着脱离了血缘和亲缘的“信任匮乏”。他们在城市生活中体验着生活范型和文化习俗发生了根本改变的社会,这种由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转化的过程中,传统的以人际信任为安全依赖感被冲刷销蚀,以制度承诺为核心的普遍信任作为行为和结果的稳态规范。

  鉴于此,本文建议:一方面积极构建权益保障为导向的流动人口法治化服务与管理的模式,这项制度性承诺是各级政府责无旁贷的职责,同时也是培育流动人口政府信任的关键所在。法律规制背后体现的是公平正义的意志,而均等化的服务和管理是流动人口权益的目标和方向,法律规制理应成为流动人口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通过流动人口相关的法律满足其权益要求、平衡权益冲突、重整权益格局,实现流动人口对政府的高度信任的良性状况。另一方面,加强流动人口的法律知识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知识水平,使流动人口充分了解与其相关的法律、政府和工作条例,全面认识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2)绩效判断:分享民生善政的外部感知。在绩效判断方面,研究结果发现,流动人口对政府辖区内的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社会治安、医疗条件、交通设施等多项民生事业评价对中央政府、城市政府和老家政府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作用。由于体制上的、文化上的和身份上的多重弱势地位,流动人口常处于失业和居无定所等各种突发的困境中,只有当他们对外部社会环境具备较强信心,以分享民生善政抵抗生活焦虑的无力感,才能激发流动人口对政府信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随着流动人口对改革发展的社会预期普遍提高,他们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分享要求也在明显增强,这种分享民生善政的外部感知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流动人口对政府的信任程度。换句话说,从城市到农村,从衣食住行到生老病养,政府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投入程度与流动人口对政府的信任程度成正向关系。政府竭尽全力解决人民在就业、上学、看病、住房、交通等民生事业方面的突出问题,实践政府的责任与义务,为群众提供所必需的福祉、安全和服务上的保障,降低了流动人口的社会性焦虑,也帮助减轻流动人口对生活的不确定性和对未来的风险恐惧。政府专注民生且高效全面的执政绩效是决定流动人口产生高水平的政府信任的深层次原因。

  另外,从数据分析的结果中看出:流动人口对老家的多项民生事业的综合评价低于对城市民生事业的评价;在对政府信任的影响作用大小上,老家民生评价这一变量的作用效果也弱于城市民生评价变量;在影响作用的显着程度上,两种民生评价对中央政府信任、城市政府信任和老家政府信任都展现出非常显着的影响作用。因此,关于这一点研究发现的建议在于:政府培植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对它的信任与忠诚,必须建立在以人为本、以公共环境治理、以满足公民诉求为基本的政府行为和政治绩效之上。此外,政府施政的价值倡导要发生改变,政府出台的各种民生措施和政策都需要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向弱势倾斜,抓住就业、社保、教育、卫生等难点,让来自农村或小城镇的流动人口真正享受到改革成果和实惠。

  (3)责任回应:期望与获助的理性人互动。根据数据的实证分析,我们发现这一点研究发现需要分情况讨论。责任回应机制对流动人口的中央政府信任、城市政府信任和老家政府信任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对中央政府信任而言,城市政府帮助体现出正向的显着的影响,老家政府帮助则表现为不显着的作用;对城市政府信任和老家政府信任,城市政府帮助和老家政府帮助分别展现了积极且显着的效果。如果将绩效判断对流动人口政府信任的影响归结为感性的、静态的、外部的认知,那么责任回应则源于流动人口对他们所获得的政府帮助的一种理性的、动态的、内在的评价。由于流动人口总是徘徊于城市和老家之间,在城市他们长期被看作是与户籍人口具有明显区别的对立群体,而老家则将他们排除在常住人口之外,故在城市和老家往往都没有将流动人口的需求纳入服务的范畴内,这种城乡二元结构和户籍制度等体制上的原因导致流动人口的公民权利常常被忽视。因此,流动人口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很大层面上涉及到他们与政府的互动关系,在需求期望与得到帮助之间对政府行为的一种理性人评价。如果流动人口受到了政府对其提供的物质、培训、就业、住房、子女教育等实际帮助,改善了他们的生活,增加了他们的福利,缩小了他们对政府的期望与获助之间的落差,很大程度上会提高流动人口的政府信任。这就意味着:流动人口相关的政策制定者在建设责任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应当区分城市和老家来认识、界定和处理流动人口问题,以“服务促进管理”的思路作为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行政价值,在制定政策时充分重视和考虑到他们在城市和在老家可能会面对怎样的生存和发展问题,需要政府提供怎样的社会帮助和社会服务,扩大流动人口均等化公共服务的内容,切实为每一个流动人口编织一张保底的“社会安全网”,以此促进对政府信任度的提升。

  此外,本研究对控制变量的影响分析发现了同期群、政治面貌、性别和户籍身份这几个因素对流动人口在政府信任上表现出不同的影响作用。

  第一,以新生代流动人口和传统流动人口为区分的年龄同期群因素对中央政府信任、城市政府信任和老家政府信任都具有显着影响;相对新生代流动人口,传统流动人口对各级政府都表现出更高程度的信任水平。由于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会有更多的新生代如 90 后乃至 00 后的同期群加入到流动人口队伍中,进一步改变流动人口的内部结构。基于此,我们建议:在研究包括政府信任在内的流动人口问题上,需要充分考虑到年龄和同期群相关的一种社会态度,年龄代表了人生阅历在内的生命历程,不同年龄段的人们面临着不同的社会压力,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困难也有所差异。

  第二,党员身份的流动人口相对其他政治面貌的流动人口,对中央政府和城市政府具有更正面的评价和信任。因此,在培育政府信任上,需要加强流动人口聚集的单位和区域的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活动,进一步发挥流动人口党员的先进性和示范作用;对其他政治面貌的流动人口而言,应做好培养共青团员和无党派人士的政府信任感。

  第三,女性和非农户籍的流动人口对他们的老家政府展现出了更为信任的状况。概而言之,各级政府应结合这些客观的流动人口背景条件,逐渐促进流动人口与各级政府之间的信任和良好合作关系。

  整体来看,流动人口政府信任既是他们基于信念的道德选择,也是基于理性的认知判断,并在公民与政府的交往过程中具体形塑。总结流动人口对特定政府的信任基于几个方面的层面:制度、外部和自身。对于制度导向的信任是流动人口对一般意义上的法律制度的信任;对外部导向的信任主要是指流动人口依据政府执政过程、公共服务提供、民生事业发展等外部社会环境的满意度而产生的对政府的满意和信任;对自身导向的信任基于流动人口自身从政府的政策和服务中得到的帮助和利益来决定对政府的认可和信任。这三股力量加上流动人口个人背景因素共同作用于政府信任问题,决定流动人口政府信任的影响特征。

  在本研究中,有几项实证结果需要深入思考和研究。一是婚姻状况和教育程度与政府信任没有显着的相关关系;二是在老家政府信任上没有政治面貌的差异;三是老家政府帮助对流动人口的中央政府信任没有显着影响。这些都是我们事先没有预想到的。由于尚无相关文献进行对话分析,对此我们仅从样本和研究设计中给予揣测。如样本规模偏小的情况下,在样本选择上没有依据严格的随机抽样,而是根据一定的条件配额不同类型的流动人口比例;由于地区制度环境的重要影响,仅用七个城市的数据得出的结论可能存在一定的偏误;由于数据问题的局限,在老家政府帮助等变量操作化上可能存在缺陷;没有系统探讨解释变量之间的交互作用,以及参照群体结构与政府信任的关系,等等。

  这些问题有待在未来研究中改进和深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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