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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东盛和倒闭案考察清政府如何应对经济危机(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3-09 共11226字
  沈桐收到电文后,回电 “公款自应尽力追偿,鄙意甚愿大部接济,鼎力扶持,俾得全清前欠,众商无词,否则该号所欠洋债、商债动关交涉或牵市面”。② 但总行认为 “现惟救济未倒市面为急,必须尊处请东、直总督商之,度支部、商部或拨款接济,或令商人联合将浮存定为长期方能活动,本行押东号产系事前抵押,与道胜行一律务请速为办清”。③鉴于户部银行对东盛和产业的要求,众商又制定了抵押借贷的方案。具体内容为 “商会议单拟贷部行款二百万分摊各债户,我行之欠款不提,再贷奉直七十万赎道胜押产。加各项货物、产业、外欠作银二百八十万,已押我行变价之件在内,统抵我行,或售彩票归还公款,再拨利抽水补其不足”④。该方案转交后,总行进行了商讨,随后致电营行称 “查其产业是否足抵,期限利息如何,总之如以叶产、外欠全抵本行,借款二百万并原欠款五十万,果其能值,尚可商量,如本行欠款无着,万不能办”; “奉、直两省款尚未发到,其道胜押产能否赎出,即赎出产业所值,能否较此次二百万及本行被欠之数有余? 利息期限如何? 须查明方可再商,部中未便与之,直接令尊处与关道妥商,酌覆以为凭呈”。⑤ 营行接电后,开始密查东盛和产业,并命叶氏来营行交代其产业状况。经过初步调查后,营行认为 “按八折计算约共实值银至少亦可一百七八十万,办理得法或能足额,不足则能由现在得银各家认定,每万按年拨利六百归还不足至我行”。

  但营行也指出 “叶商货物、股票尚易估计,惟房产、地皮难估,外欠亦难如数作抵,当谨堂宪示,详细查明,必部行公款、欠款足可相抵方敢议贷”。⑥在众商与营行商议之际,十三日 ( 18 日) 沈桐亲赴省城奉天,面陈东三省总督徐世昌营口现状,磋商挽救营口商业之办法,提出拟向户部银行借款 150 万两以挽救危局。⑦徐世昌得到面陈后,先后给户部银行总行及度支部致电求助。十四日 ( 19 日) ,张允言致电徐世昌,称度支部已经同意筹款百万接济营口市面。

  次日 ( 20 日) ,度支部也致电徐世昌称: “令部行各筹款百万,由行酌量接济营市,言不日贷款来奉”⑨。十八日 ( 23 日) ,徐世昌给总行张允言致电表示感谢,称 “营埠此次坏局赖执事竭力维持,商情始定,曷胜感佩,以后整顿办法,当饬地方官,悉心筹划,实力执行,执事主持全国财政,尤希随时指教,以匡不逮”瑏?瑠。高层对东盛和案如何筹议的,恽毓鼎的言论中有所记载。十六日 ( 21 日) ,恽毓鼎日记中记载道: “叶氏家道殷实,所营之业,亦未分毫失败,无端拐逃,必有他故,或谓其与日本沟通,未倒之先,曾运洋货两船往日本”; “予因草一折一片,请户部银行暂时担任,严追该商家产变抵,并行文日本,追还前船,特派大员前往讯办”。?瑏瑡 十九日 ( 24 日) ,恽毓鼎上奏 “将该粤商产业由地方官迅速查封,抵还各产,其不足之款可否由户部暂时担任,力为维持。致营口关道沈桐于此案办理不甚得力,请另派大员驰往营口提讯叶道广,从严究办”。该折、片上奏后,送往军机处被大臣抄阅,谕旨称 “当将该商等查封押追,并商由度支部、直隶、东三省总督拨及款项,以资周转,仍俟筹定抵押分摊各办法,再行具奏”。① 二十日 ( 25 日) ,军机处抄阅此奏折,并致电东、直总督 “当奉寄谕,交贵处专派大员,驰往提讯,严行追究”。② 在朝廷同意借款救济之际,徐世昌也给营口商会致电,要求其接受户部银行要求,达成借款协议。③ 二十一日 ( 26 日) ,署直隶总督杨士骧复电军机处称 “即赶派曾任营口道之津海关道蔡绍基迅速前往”,“一面维持市面,由直、奉两省各筹巨款,一面严究奸商倒骗”,但 “惟现银腾挪极难,津市尤易摇动,只得设法罗掘五十万,幸国家银行允筹两百万,以救眉急”。④ 同日,徐世昌也复电军机处,简要陈述了东盛和倒闭的原因及负债情况,并指出已同户部银行总行监督张允言及署直隶总督杨士骧电商,筹款 200余万两接济市面,商情可期大定。⑤ 同时,也派大员会同沈桐利用营口贸易冬歇期,将此案认真清理、查追。这样经过朝野高层的商议,基本议定户部银行拨款救济的计划。

  三、借款合同议定与东盛和案债务的清偿

  借款意向达成后,营行与营口商会总理潘达球、协理李恒春,各帮代表马贞等草拟了借款合同。其主要内容为以东盛和全部产业抵押与户部银行,抵借银 200 万两,以资接济众商,长年 6厘起息,以 1 年为期。户部银行欠款以东盛和产业招商变卖归偿,如产业变卖不足以偿还户部银行,每领款 1 万两者,每年出银 400 两拨补,还至公款本利全清为止。抵押于道胜银行的产业由直、奉两省接济的 75 万两协济银赎回。此外,东盛和产业估价招商承领,随时报告大众,如有追出叶氏隐匿财产应匀摊各债户,道胜赎款的实际数目应宣布大众周知,以昭核实。⑥合同草拟之后,营行联同沈桐给农工商部、度支部及奉直督抚致电,陈述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后,指出“此定议约计各欠户所得之债,已在五成之上,全营商业可免倾危,官款暂济一时缺乏,计期可以归偿,无虞短欠,一举两得,商民市面利赖无穷。转瞬岁阑,群情望泽,倘蒙核准电覆,并恳将部款迅速分批运营,涸鲋顿苏”。⑦然而,正值户部银行考虑借款合同之时,早先直隶承诺发给的协济银却突生变故。因北洋财政拮据,拟作罢。鉴于此,户部银行对借款开始犹豫。营口商会得到消息后,致电总行称: “闻户部漾电直隶允筹款五十万拟作罢,赎产无资借款恐无成议等语,此案迭蒙列宪及道宪、户部行竭力维持统筹妥计,始有转机,且逼近年关,银根紧急,前议倘有更动,则全埠恐慌将复不支,况此公款即以叶产作抵,不足之数仍由全体商人担任,是公款有着,商界赖以补救,仍求宪台体贴,商恳恩准作主”。⑧ 此时王伊提议,“东案借款北洋以支绌颇难定局,如北洋出名向部行借二十五万,似可通融,道胜赎产六十万有成说,以私计将来不过亏三四十万,三年定可还清,部行不至受累矣”。⑨对于商会及王伊函电,总行并未回复。当时寒冬已至,辽河封河,逼近年关,营口众商纷纷返乡,商贸停滞,此案只好来年再议。

  来年正月,罗饴赴营口继续处理倒闭案,抵达营口接洽后,其禀称 “东号各条尚未实行,道胜总行来电要收十足,不能折扣,域多利轮船已为沪商拍卖,商会要扣抵饼、油、飞,香港货价为西商控留,北洋款颇难如愿,如此类抵款愈少,行款愈不能借。现拟虚与官商委蛇,设法将已到手之件,请官立案,并将货物价银由行存扣以抵欠款,站稳地步,再行宣布不能借款实情”。①在罗饴建议下,户部银行开始寻找借口,辩称商会尚未查明详细账目,“本系官款,若无确实凭据,实难照发”。②由于道胜银行押有东盛和大部分财产契约,若不议定赎产之事,户部银行既无法处理东盛和财产以变现银,众商也难以重新估算借款金额。因此,在查清东盛和抵押在道胜银行产业数目后,营行、商会及营口关道开始着手赎产事宜。道胜银行起初欲十成收回或变卖抵押产,但此时东盛和产业都在中方控制之下,且营行也声称属于抵押借贷,沈桐指出 “以照商律三十七条,物如有抵押多处者,应由董事变卖均分”。在这种情况下,经多次磋商议定以 85 万卢布赎回东盛和财产,由上海户部银行在五日内,按照当日买入卢布价格,交付九八规银。③道胜银行押产赎回之后,此时也确切得知因北洋财政拮据,直隶协济款据确无着落。三月十三 ( 4 月 13 日) ,众债户与户部银行代表罗饴集聚于商会,重新磋商借款办法。最终,经众商户妥协,议定五条改定办法,即 “( 一) 原议息借二百万改为借一百五十万,以叶产、货物全归户行承受,任凭户行作主转售。( 二) 道胜押产议定八十五万卢布归户行垫款取赎。 ( 三) 洋款、沪款由商会担任不与户行相干。( 四) 人欠叶商仍归户行追收,先尽户行归还二十万两,其余均归各商公摊。( 五) 奉省官款二十五万存户行十年后,无利交还以资补助”。④ 改定办法商定之后,罗饴赴京请核夺。而后,根据协议商会开始与众洋商磋商债权公摊事宜。洋商债权中正金银行数目较大,商会满足正金银行对于东盛和存正金银行款准其抵扣要求后,正金银行同意与众债户公摊。⑤这样经过商会的努力, “各洋商公阅数日,看明情节并无异言”,同意与众债户公摊。

  半月之后,罗饴传来消息, “借款之事已奉部准,款由行筹,已电知东督”。⑦ 决定借款后,户部银行一方面尽快处理东盛和产业变现款,另一方面筹措发款。在处理东盛和产业方面,股票、货物、轮船等大都拍卖获取现银,房产、地皮继续出租,两座油坊也被招租经营,而德芳卷烟厂难以脱手,由营行改组后变为官办经营。⑧ 发款方面,“奉谕准分三批交付,第一、二批尽六月交讫,末批俟营粤款齐,以昭慎重”。⑨ 数月后,前期 100 万两公款顺利运抵营口,由商会负责公摊。根据债权额度,本可供众债户摊还 35% 债务,先期仅到款 100 万两,仅够发还华洋众债户 23%左右。但营口众商本着 “克己优待外人一次全领之数,而华商只能先领二成”瑏瑠?,华商的余款等第三批 50 万到款后再摊发。按合同要求,第三批本应收齐粤款后拨发,但粤款涉及香港荣新货款之事,久不能商妥。在商会和债户再三要求下,户部银行准第三批借款先行拨发。①最终,普通华洋债户均按 35%的比例得到偿还。拨款事务完结后,户部银行集中力量清缴东盛和在粤资产,叶氏在广东产业比较容易收缴,惟涉及香港荣新货款比较复杂。叶氏与荣新行在香港对簿公堂,经数月审判,除诉讼费外共收回 7. 8 万余两②。宣统元年 ( 1909) 正月,东盛和产业及款项基本处理完毕。至此,历经一年半有余,东盛和倒闭案在官商协作下,办理结案。

  四、从东盛和案处理看清季政府的经济职能

  东盛和倒闭案,引发了营口严重的经济危机。在官商协作下,通过户部银行承购东盛和产业,借贷 150 万现款而挽救危机。此后许多通商口岸出现钱庄倒闭,爆发了区域性经济危机,如汉口三怡钱庄、上海元源、天津义善源等。③东盛和倒闭 “举凡街市川换、存欠及贸易通运等事,银根一紧,银根周转不灵,所及若奉吉黑,若京津沪粤,南北之间不通划汇者至两三月之久,恐慌达于极点。”④ 这是清政府首次应对大规模的区域性经济危机,也是处理清末区域性经济危机中较为典型、妥当的个案。通过对整个经济危机的应对过程的考察,至少能从一个侧面反映新政时期清季政府在实际经济运作中的表现。

  传统中国钱债纠纷规模较小,多由民间调解,少数纠纷会讼至官府裁决,也未闻救济之政策。但晚清以来中国经济发生了重大的变革,开埠口岸贸易的繁荣,使区域性经济逐渐成一个整体。商业交流的频繁,使钱债关系已超越简单一对一的债权债务关系,变成一个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网络。钱债关系影响范围也远超过一家一户之商号,而是与区域性经济稳定密切相连。东盛和本是一家小商号,其借着近代东北沿海贸易崛起之势,逐渐发展成一个在营口有着广泛影响力的 “商业集团”。东盛和突然倒闭,严重危及整个营口商业的稳定。面对严重的区域性经济危机,清政府户部银行的官员指出 “国家银行为全国商业之母,营行者营市商业之母也,救济恐慌责无旁贷”⑤。观察整个东盛和案处理,的确能看出清季政府的确开始履行经济职能,在实际活动中振兴工商,但清政府所跨出的这一步并不顺利,其最终同意救济东盛和,受多种外力的推动。首先,只有实施救济,才能保证户部银行在整个营口的债权安全。从表面上看,户部仅被东盛和亏几十万,但若放任商业危机爆发,致 “营商全歇闭,我行及沈、沪各行款在营者约一百五六十万,若大局坏,全无着落”。⑥ 因此,清政府为维护户部银行的债权,也不得不通过救济保证营口商业的稳定。同时,通过救济活动,清政府还能掌握债务清偿处理的主导权。救济活动的方案,由清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修改,这保证了救济款能顺利偿还,从而免除了后顾之忧。其次,涉外争端与威胁。东盛和案涉及洋商众多,且债权比重不低。营口本就是日俄角逐之地,若放任华商与洋商争议,难免会造成争产纠纷,引发涉外事件。况且,日方还有意提供巨额资金救济,意图控制营口商业。若清政府不行动,不仅仅会使华商遭受损失,正如恽毓鼎所言“国家担任维持,似为刻不容缓之事,不止为一隅商务也”。⑦ 同时,东盛和大规模产业抵押于道胜银行,若不由清政府出面,赎回抵押产业,户部银行、华商都难免会遭受损失。再次,各方声援,力求救济。债案爆发,正值清政府力图改革、振兴商业之时,众商从清政府所宣称的通商惠工、保护商业方面上书,力求挽救商业。同时,地方督抚、关道从维持地方经济稳定方面也竭力配合扶持。此外,山西票商还动员高层给张允言发电,称 “两宫亦深眷晋商”, “中国仅晋商尚可抵制欧东各银行”,请拨款救济。① 这些声援,也促使清政府做出决定救济危机。由此可见,清政府最终决定救济商业危机,是各种因素合力的结果。清政府经济职能的履行,并非如其新政政策中所宣扬的积极主动,而是在保证清政府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受多种外力共同敦促的结果,正如罗饴所言其过程“不知经多少折磨困苦,费多少唇舌、笔墨,始克就绪也”②。但最终圆满的结果表明,清政府已不同于以往对经济危机漠视的态度③,只顾自身利益,而是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履行其振兴商业的承诺。这反映出清季政府职能的初步转型,这是近代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标志。当然,同时也要看到早期政府职能转型过程中,蕴含着多方考虑及利益纠葛。

  以往学者研究挽救清末经济危机时,多注重考察商会发挥的作用。④ 从东盛和案处理过程看,商会的确在诸多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⑤ 但仔细考量整个倒闭案处理过程中,会发现其实商会主要扮演具体执行者的角色,而清政府各机构、部门才是平复危机的主导者。东盛和案正是借助了强有力的行政力量,才使得财产能尽快追缴,涉外债务得以处理,现银能迅速筹集。从具体看,本案中主要涉及营口海关道、奉直督抚及户部银行等机构。其中营口地方关道是整个倒闭案处理过程中的实际操作者,它相对于众商属于官方代表; 而面对中央、督抚,地方关道又成为众商人的利益维护者。地方关道不仅指导商会稳定营口市面,还作为众商的代表与户部、洋商进行交涉,充当了官、商之间润滑剂和联络人。地方关道从保护地方利益出发,着力维持整体商业稳定,与各方联络、谈判以求尽快挽救商业危机。在东盛和案中地方关道虽力主维系救济,但关道在清政府中央并无太多话语权。考察整个筹款救济过程可以看出,东、直督抚的建议是促使中央户部银行最终决定救济的关键性因素。此外,为救济市面银根紧缩,东省督抚还从省款中协济25 万以解营口燃眉之急,并最后把它列入促成户部银行借款的保证金中。因此,督抚虽没有在具体救济活动有所作为,但其在关键点上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户部银行作为一个新成立的国家金融机构,是清政府的国家银行。它既是涉案主体,又是商业危机的主要施救者,在该案中为挽救商业危机,户部银行筹借巨资,承揽东盛和财产。虽然其在救济过程中多有反复,并更多从己方债权及救济款的安全方面考量,但在最终债权额度上也有所让步,“东盛和倒累户部银行四十四万两,该行总办罗观察焕章特将欠债减收十四万两”⑥。通过该案处理结果看,户部银行借贷 150 万,这表明其已经初步扮演着中央金融机构的职责,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经济体系的整体利益。户部银行及其各地支行作为清末所建立的一套新式金融机构,曾在清季多处区域性经济危机中借贷巨资救济市面⑦,它成为了清政府在实际经济运作中扩展其经济职能的重要工具。

  纵观东盛和案能看出,清季政府的职能开始扩展,其所关注点不再仅局限于政治稳定,而开始深入到经济活动的内部,调控、稳定经济。在其职能发挥过程中,新式金融机构与传统督抚、关道是并行不悖的两条体系,它们在稳定金融秩序、拯救经济危机中相互合作,发挥着不同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盛京时报》,1907 -1908 年。
  [2] 罗饴编: 《东盛和债案报告》,大清营口银行印,东洋文库藏 ( 影印本) ,1909 年。
  [3][日] 仓桥正直: 《营口の世商东盛和の倒产》,《东洋学报》第 63 卷,1981 年。
  [4] 黄鉴晖: 《帝国主义侵略下民族工商业的命运---清末营口东盛和五联号的发生与倒闭》,东北三省中国经济史学会编,《中国经济史论文集》下册,吉林大学出版社,1982 年。
  [5] 孔祥贤: 《大清银行行史》,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 年。
  [6] 林开明等编: 《北洋军阀史料: 徐世昌》,天津古籍出版社,1996 年。
  [7] 赵洪宝: 《清末铜元危机与天津商会的对策》,《近代史研究》1995 年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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