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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社会心理学探讨辰州教案爆发原因(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8-20 共7002字

  四、民众的从众心理以及责任扩散效应

  从众是指“个人的观念与行为由于群体直接或隐含的引导或压力向与多数人相一致的方向变化的现象”.⑨群体性事件的初期往往有很强的从众色彩。在此方面,辰州教案也是表现得十分明显。俞明颐在写给湖南巡抚俞廉三的公文中描述道: “孙章发复觅得铜锣,令幼童高老二鸣锣聚众,谓已拿获放药之人。喝令每户各出一人,将萧张氏送官究办”.⑩其后,“有一人以竹竿高挑药粉纸包,向群众宣布事情始末,一致肯定瘟疫之起,系由洋人贻害所致”.立时,百余人应声而至。孙章发高呼: “打洋人去! ”众呼: “赶走洋鬼子! ”沿途观看的越来越多,游行队伍愈来愈大。而从后来被惩办的“凶手”名字来看,如: 张白狗、贾三、王大、尹牛儿、李老六、高九老儿,他们连正式的名字都没有,可见,这些教案中的积极参与者大多来自社会下层。其中许多人并非有明确的目的和意图,仅是怀着对侵略者的痛恨,在从众心理的促使下参与到其中。

  在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参与者普遍有法不责众的想法,认为群体决策分散了责任,使得任何一个人都用不着对最后的选择负责任,因而,他们采取的行动往往比个体独处时更加激进、冒险。在被“正法”的“凶手”中,何家二老仅有十四岁,只是一个茶馆的学徒会审时,庄庚良问: “你系乳臭小儿,也敢打洋人?”他答道: “我平日最怕洋人,岂敢打他们! 只是在洋人被打死后,我踢他一脚是实。”①从众心理使得大量民众参与进来,而责任扩散效应使得参与则采取了偏激的行为,使得教案越演越烈,最终酿成了这样一场后果严重、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教案。

  五、官府的摇摆态度导致社会公正缺失以及民众的不信任感

  社会公正既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前提。社会公正的缺失将会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而信任感的缺失又是导致社会关系对立和对抗的重要因素之一。因为在民众担心自己的合理要求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往往容易在冲动之下采取非法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这样一来,便提高了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可能性。

  辰州教案发生之前,传教士与中国民众之间的矛盾、冲突已经暴露出来。然而,随着清政府日益沦为列强侵略中国的工具,政府不仅不思平息民愤、保护民族利益,反而坚决站在西方列强一边,弹压中国人民,对各地方政府三令五申“切实设法保护各处教堂、教士人等”②,规定“借端滋扰报复者,即捉拿正法,毋稍宽恕”③,甚至警告地方官员,“惟闻得该处营官坐视旁观,毫未弹压,应请先行彻查”④。1900 年,衡州教案发生后,俞廉三负责处理教案。由于事情直到案发后近五个月才结案,因此,俞廉三被追究“疲软蒙谴”⑤的罪责。

  此外,衡州教案结案后签订的《衡州法国天主教案议结合同》中规定: “出示保护教士、教民身家,以后不得阻挠教民奉行教规,亦不得族谱削名,并勒派迎神赛会诸冗费; 倘有教士复来湖南传教,应由地方官妥为料理,沿途护送,认真保护。”⑥清政府对传教士的肆意包庇产生了两个不良后果: 一是造成了地方官员在处理涉及传教士事情时的摇摆态度。地方官员作为中国人民的一员,就内心而言,他们并不愿任意牺牲国家利益和民众利益,甚至他们本人也对洋人极为仇视。据《中外日报》载: 统领颜琼林就对洋人颇为仇恨,“有一次其部下某武弁与教士交好,竟被开去差使”⑦。另外,他们治理地方,与民众直接联系,更不愿意因此而得罪同胞,被冠以卖国贼的恶名。

  因而,对涉及传教士的纠纷时,为了避免清政府的追责和民众的反感,他们往往采取能躲就躲、能拖就拖的态度。辰州教案爆发之前,其实民众对传教士的不满和怀疑已经十分明显。“迨 7 月 26 日( 光绪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竟有在墙遍粘揭帖,传此恶言”⑧。两位传教士将揭帖抄写一份送到知府吴积銞处,希望他能平复谣言。然而,吴积銞“孤傲自大、官气尤深,平日不接见士绅,不接触百姓,不体察民情,不了解当地风俗”⑨,对此坐视不理。而时任沅陵知县的万兆莘“已卸职离任,交印一日,只待休息五日后离开沅陵,故不理政事,民情诉讼一概推诿”⑩。七月初十,“百姓扭送有”投毒“嫌疑的邓铁匠和蕲老八到官府,万兆莘既不审讯,也不收押嫌疑犯”,以致民众以为官员不管此事。当时初来辰州筹办邮政局的供事薛亨?也因“相貌略似洋人习惯早期散步”而引起百姓怀疑,成为人们攻击的对象。案发前,他“闻有匪徒将往攻之说,乃以文凭往见知县,请为示禁,知县亦允之而不为”.于是,他转而求救于知府吴积銞,但又被推诿,要求他找知县。总而言之,尽管教案发生之前,早有多方面的情况表明传教士已经成为众矢之的,教案一触即发,但地方官员却视而不见,没有及时调节传教士与民众的矛盾,甚至没有采取措施将二者隔离开来。

  教案发生之后,聚集的民众在前往福音堂的过程中,先后途经沅陵县署和巡防毅字营统领衙门。然而,前知县万兆莘并未出面调解。时任防营统领颜琼林尽管得到了消息,却以“未接到府、县通知,不可妄动! ”①为由,不允许士兵予以制止。而辰州府营都司刘良儒早在半月前即未经上级批准前往沅陵柳平乡一带巡视。因此,被民众追击的传教士罗国荃逃至营署时,营弁“闭门不纳”②。

  在整个事件发展过程中,唯有刚刚到任的沅陵知县陈禧年积极投身于教案的处理之中。但由于他势单力薄,且参与群众人数太多,情势难以控制,最终只保住了被群众扭打的薛亨,却无力制止民众追击传教士,其本人也在此过程中受伤。地方官员的漠视、拖延使得政府失去了将矛盾消灭于萌芽状态的最好时机。

  教案结束后,地方官员作为清政府在地方的代表,为了贯彻政府的命令,也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纷纷倒向传教士一边,维护传教士的利益。当知府吴积銞听闻两位传教士被殴致死,深感大祸临头,竟然咬牙切齿地说: “百姓要我前程,我要百姓脑袋。③”为此,他竟然“封锁教案消息,诬称土匪谋叛,报省请兵”④。而巡抚俞廉三一反处理衡州教案之旧态,“办理极为迅速认真”⑤,立即电谕张之洞提出从严处理。他“将辰州府知府吴积銞,甫经到任一日之调署沅陵县知县陈禧年,均奏参撤任,留于地方协缉,听候查办,或以革职留缉之处”⑥并委托沅陵东关厘金局总办何俊廷署理知县。后,何俊廷处理教案之时,也丝毫没有手软,严令差役限日捉拿凶手。三天之内,官府便即逮捕嫌疑犯三百多人。另一方面,对于普通大众而言,无论是官府的肆意包庇还是拖拉态度,实际上都导致官府失去了民众的信任。在涉及传教士的冲突中,民众宁肯选择自己解决,也不愿通过官府途径解决。

  综上所述,辰州教案的发生其根源在于教案发生前,中国民众心中早已根植的对西方侵略者的痛恨; 传教士的胡作非为、中西文化的差异进一步加剧了民族矛盾; 瘟疫的爆发以及谣言的传播是教案的导火线; 最后,在地方官员的不作为和民众从众心理的推波助澜之下导致了规模浩大、后果严重的辰州教案。辰州教案虽已处理完毕,但清政府对西方列强的妥协、对传教士的偏袒却进一步加深了民众对于外国侵略者及清政府的痛恨。正如《中外日报》上所发表文章《论辰州教案》中所评论地那样: 辰州教案处理过程中,英国“逞其势力,逾其分以相施,并波及无辜之人,是使内地人民益增其仇恨外人之心而已。犹冀其永远相安,是犹南辕而北其辙也。”⑦据教案亲历者张浑回忆,在运送“永远儆戒”碑的过程中,民工随口作歌: “岩头哥呵,上府坡呵---嗨嗨呵,红毛鬼子害人多呵; 岩头王啦,上府堂啦---嗨嗨啦,皇帝老子狠心肠啦; 岩头神呀,上府坪呀---嗨嗨呀,有仇不报枉为人呀。⑧”这也是辰州教案受到从严从重处理,但之后教案依然频频发生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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