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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模式选择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06-14 共3157字
论文摘要

  国际金融市场是指资金在国际间进行流动或金融产品在国际间进行买卖和交换的场所。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分类

  1、根据业务对象、营运特点、境外货币的来源和贷放重点的不同,国际金融市场可以分为功能中心、名义中心、基金中心和收放中心四种类型

  (1)功能中心。主要指集中大量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从事存储、贷放、投资和融资业务的区域或城市。功能中心又可以分为一体型中心和分离型中心两类。一体型中心是指内外投融资业务混合在一起,居民和非居民均可以同时参与金融市场。该类中心的主要特点是:①金融中心内的所有居民都可以在金融市场上从事各种货币的存款和贷款业务;②国家取消了外汇管制,在岸金融业务和离岸金融业务成为一体;③金融中心内同时开展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的银行,可以将亮相业务并帐处理。该类离岸金融中心的产生一般伴随着离岸金融业务的形成而产生,由于对在岸金融业务和离岸金融业务没有明确的区分,该类金融中心的金融业务自由经营,境内市场对境外完全开放。
  该类内外一体型中心要求所在地的金融建设基础较强、金融管理水平比较高,必须具备成熟发达的金融体制,政府具有成熟的调控机制和强大的市场干预能力以便应对外来流动资本对当地市场的冲击。伦敦和香港是就是该类型国际金融中心的典型代表之一。
  分离型中心是指限制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与居民往来,仅允许非居民参与离岸金融业务。该类中心的主要特点是:①只有金融中心的非居民参与离岸金融业务;②管理当局对非居民参与离岸金融中心内的交易给予税收上的优惠,对境外流入的资金不执行国内的税制、利率以及存款准备金等制度;③该类中心要求进入离岸金融中心的金融机构须开设专门的离岸业务帐户,离岸金融业务须在此专门帐户内交易。该类离岸金融中心采取内外分离的办法,能起到严密防范金融风险的效果。纽约、东京和新加坡是典型的分离型国际金融中心。
  (2)名义中心。又称“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纯粹是记载金融交易的场所,这些中心不从事具体的金融业务,只从事借贷投资业务的注册或转账等事物性手续。为了适应保密性和逃避税收及金融监管,诸多跨国金融机构,在无监管或免税的城市设立了“空壳”分支机构或“纸银行”,这些城市一般都是风景优美的海岛或港口、政局稳定、税收优惠、无金融管制,成本费用较低,可以规避银行利润税和营业税。开曼、巴哈马、巴林等一些岛国是典型的名义国际金融中心。
  (3)基金中心。基金中心是指吸收国际游资,然后贷放给本地区的资金需求者的金融中心。新加坡就是典型的亚洲美元市场。
  (4)收放中心。收放中心是指将本地区多余的境外货币筹集起来,然后贷放给全球各地的资金需求者的金融中心。巴林就是将中东地区富裕的石油美元集中起来贷给其他地区

  2、按照经济和金融之间的相对关系来区分为成熟型和赶超型金融中心

  (1)成熟型金融中心,又称“自然模式的国际金融中心”。它是指金融是伴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自发产生的,它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金融繁荣的产物。一般来说,老牌工业国家的金融中心都是具有相对丰富的经济、金融经验以及较强的国际影响力的“成熟型国际金融中心”。比较典型的代表是美国纽约和英国伦敦。自工业革命开始,英国的工业不断强大,全球贸易日渐繁荣,促使伦敦的金融业日趋完善和发达,英镑霸权使伦敦成为世界结算和交易重心。
  (2)赶超型金融中心,又称“政策推动型国际金融中心”。是指在经济尚未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开始推动金融发展,金融反作用于经济的国际金融中心。
  新加坡和日本就是典型的赶超型金融中心。以新加坡为例,新加坡政府在 1998 年亚洲金融危机后,正式出台了建设“世界级金融中心”的蓝图。新加坡政府对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确定的目标带有强烈的政府色彩。为实现这一伟大蓝图,新加坡政府在金融管理局内部成立了专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金融促进厅”。同时还成立了金融业发展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时任新加坡副总理兼金融管理局局长的李显龙负责,由银行家、咨询顾问以及政府官员组成,该委员会以实现“世界级金融中心”的蓝图作为目标,由政府和市场专业人士合作规划,首先充分吸收意见,然后由政府成立专门的工作组,针对金融领域提出具体设计,最后由金融管理局与市场专业人士合作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执行。
  2007 年金融危机中,新加坡政府通过干预和指导国际金融中心的成功做法,掀起了全球各国政府仿效新加坡通过国家政策指导和干预提前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来提高本国经济实力及金融地位的风潮。新加坡的成功也表明,稳定的市场运行机制以及成功的政府引导两者之间并不具备绝对的矛盾。

  二、西安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模式选择

  1、西安应选择先“分离型”后“一体型”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模式

  根据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一体型国际金融中心主要是不同国家投资者之间的资本融通,它要求市场所在国必须具备丰厚的资本储备以备资本输出。而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由于两头都在外,对市场所在地的经济实力和水平要求不高。只要该国具备足够安全开放的环境、国际化的政府以及健全的法律制度,世界上任一地区,均有可能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这就打破了国际金融中心的经典模式,即国际金融中心必须依附于世界商业中心和取资于国内资本供应。
  综上所述,西安地处内陆城市,经济发展落后,资金缺乏,金融业整体规模较小,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可采取“分离型”模式,吸引跨国银行来西安设立分支机构经营离岸业务,从而建成内外分离型国际金融中心。分离型国际金融中心可以使一国发展国际金融中心不受本国或地区经济的约束,并促使当地金融业尽快学习国外金融业成熟的管理理念、加快业务创新,提升当地金融业业务水平的捷径。
  由于分离型国际金融中心交易中使用的是外币,因此,必须依仗外币发行国的综合国力,而本国政府无须考虑稳定币值乃至于币种国际化的问题,这大大加快了其建设的速度,降低了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难度。但分离型国际金融中心的兴衰受所依附外币发行国经济发展的制约。正如美元的繁荣必然伴随新加坡的繁荣,美元的衰弱必然伴随新加坡市场萧条,除非新加坡选择了另外一种外币,依附于另一国家。
  因此西安国际金融中心在建设初期选择分离型国际金融中心的模式,待人民币实现国际化、西部地区经济实力足够强大,“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真正落实并见效之后,可以将西安国际金融中心由“分离型”向“一体型”转化,交易货币以人民币为主,以欧亚大陆上“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国家的货币为辅的多币种交易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

  2、西安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应采取“赶超型”模式

  国际经验表明,国际金融中心的繁荣和发展能够为一国带来显着的经济效益。、如引进外资、增加就业、促进国际贸易、投资和经济发展等多方面的贡献。由政府主导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可以大大缩短金融中心的形成时间。我国的上海、深圳、天津、北京等城市纷纷提出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设想,各地方政府已经付诸行动。西安作为内陆城市,应该借助国家“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构想、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西安综合保税区等一系列政策优势和契机,由政府主导,出台一系列的优惠措施和完善的金融法规,推动西安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借西安国际金融中心的繁荣,助推西安乃至大关中经济带的发展。
  不同地区的国际金融中心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和经济、政治背景下形成的。西安作为一个初步探索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城市,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应遵循循序渐进的方式,并根据未来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来不断修正西安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和定位,最终将西安建设成为横跨欧亚大陆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

  【参考文献】
  [1] 严晨 . 不同类型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国家角色比较[J].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13(7).
  [2] 刘 远 志 . 厦 门 离 岸 金 融 市 场 研 究 [J]. 海 峡 法学 .2012(9).
  [3] 李蓓 . 借鉴新加坡经验创建滨海新区成为北方的离岸金融中心 [J]. 特区经济 .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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