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哲学论文 > 人生哲学论文

老子《道德经》中人生态度(3)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6-10-12 共9357字
(二)“三去”之说
  
  老子针对统治者的腐败坠落现象,在《道德经》二十九章中,批评说:“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故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挫或堕。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治理国家,“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刘师培指出:“王(弼)注:‘万物以自然为性,故可因而不可为,可通而不可执也。物有常性而造为之,故必败也。物有往来而执之,故必失矣。’”王弼注曰:“凡能诸或言物事逆顺反复,不施为执割也。圣人达自然之性,畅万物之情,故因而不为,顺而不施。此之谓人事繁多,情性各异:有的行前,有的随后;有的性缓,有的性急;有的刚强,有的柔弱;有的自爱,有的自毁。凡此皆明人 事 参 差 ,圣 人顺而不施,因而不为,任其自然。‘”因此,老子提出了“去甚,去奢,去泰”的“三去”之祱。什么是“三去”之说呢?河上公释曰:“’甚‘谓贪淫声音,’奢‘谓服饰饮食,’泰‘谓宫室台榭。”“三去”之说,就是除去统治者极端的贪淫邪音、奢侈的服饰饮食、过度的宫室台榭。只有顺任自然,因势利导,舍弃过度的腐败坠落行为,才是民众所企盼的“无为而治”的管理者。
  
  (三)“四勿”“四不”之说
  
  老子认为道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二章)。“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九章)。老子根据“功遂身退”的天道思想,提出了“四勿”之说:“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勿强。”(三十章)人生的四种成功,皆是不得意而已,没有值得骄傲的理由。老子认为“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二十四章)。老子认为这种自我炫耀的“四不”行为,如同剩饭赘瘤一样,皆违背自然人性,令人厌恶。所以,老子进一步提出了“四不”之说:“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能长。”(二十二章)
  
  (四)“不言之教”
  
  “不言之教”出于老子《道德经》四十三章是从“自然无为”核心理念中引伸出的一种“无为”美徳。不论在明君的政令上,还是在贤相的语言上,皆可“行不言之教”.“不言之教”的命题,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在教育方法上,提倡“贵行而不贵言”或“身教重于言教”.所谓“不言之教”,不是反对以语言进行教化,而是强调身教比言教更重要,实践比空谈更宝贵。因为它符合“不言而善应”(七十三章)的天道。吕惠卿释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其行其生,未尝差也。故曰’不言而善应‘.”二是在“言教”上,强调“希言”重于“多言”.老子指出:“希言自然。”(二十三章)“希言”完全合乎人的自然本性。“悠乎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十七章)所谓“希言”,即少言、罕言、寡言;所谓“贵言”,即不轻易说话。要求明君贤相治理国家,少说话,少发号施令。所以,道家主张“希言”“贵言”,是因为“多言数(通”速“)穷,不如守中”(五章)。违背“自然”本性,多说话,只能导致言多语失,加速败亡,远不如保持适中态度。所以,要求统治者实施“希言”或“贵言”的“不言之教”.
  
  (五)“不争之德”
  
  《道德经》二十二章云:“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因为不争,所以天下无人与他争。古人所谓“曲则全”,并非是空话,而是一句实实在在的真理。
  
  老子在《道德经》六十六章中,以江海为喻,指出:“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道德经》三章云:“不尚贤,使民不争。”河上公注:“’不尚‘者,不贵之以禄,不贵之以官。”争名争利,必然导致层出不穷的巧诈、冲突和社会混乱。所以,只有“不尚贤”,消解伪心巧智和自私贪欲的名利扩张,方可“不贵之以禄,不贵之以官”,使人不争名逐利。
  
  《道德经》六十七章云:“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舍后且先,死矣。”从正面讲,具有“不敢为天下先”谦让不争的美德,才能成为万物的首长;从负面讲,舍去后退而求争先,这必然是一条死路。
  
  老子在《道德经》六十八章中,以战争为例,剖析了“不争之德”的内涵。指出:“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是谓配天,古之极也。”“不争之德”符合于天道,是自古以来高尚的“无为”品格。
  
  老子在《道德经》六十九章,以用兵为例,进一步剖析了“不争之德”的内涵,指出:“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故抗兵相若,哀者胜矣。”所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是指虽有制敌之力,但不轻易使用。两军势力相当时,悲哀者可获胜利。
  
  老子以战争和用兵为例,充分地肯定了谦退居下的“不争之德”,这是一种充满辩证法思想的人生大智慧。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