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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构建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09-13 共4615字
论文摘要

  前言

  水生蔬菜是一类独特的蔬菜,包括莲藕(藕莲)、莲子(子莲)、茭白、芋头、荸荠、芡实、慈菇、菱角、蕹菜、水芹、豆瓣菜、莼菜、藜蒿及菜用睡莲等,其中,除了豆瓣菜外,大多数起源于我国,或我国为其起源地之一,栽培利用历史大多在 2000 年以上。这里所谓的水生蔬菜均指淡水水生蔬菜,而质量安全标准所涉及的产品仅限于新鲜产品。水生蔬菜的最大共性,是生长发育环境需水量大,能适应一定的水深。总体上讲,水生蔬菜是我国的一类特色蔬菜,也是一类传统蔬菜,还是我国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一类优势农产品。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的构建与实践,无异是水生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武汉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是湖北省水生蔬菜技术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和推广单位,经历了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的起步到较为完善的过程。

  经过大约 20 年的努力,基本构建了湖北地区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并推广实施,同时也为我国水生蔬菜技术标准的体系的建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发挥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1 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的基本构件

  1.1 食品安全等级

  我国的食品安全等级,在名称和管理上弄得比较复杂,居民较为熟悉的概念为无公害食品(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及有机食品(农产品),此外还有一个地理标志产品,总体简称“三品一标”。所谓“三品一标”都涉及相应的标准制定和产品质量认定。不过,“地理标志”产品目前基本采用的是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质量安全方面也以无公害食品为基本要求。

  1.2 标准涉及的对象

  从生产技术层面上讲,应包括产品标准、产地环境条件、投入品(种苗、肥料和农药)使用准则及生产技术规程。本文所谓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也主要是从生产技术层面上讲的。至于管理技术层面上的标准,如产地认证、产品认证、标志标签使用等,这里不讨论。贮藏运输方面的标准,是产品采收后的环节,这里也不讨论。

  1.3 标准的行政管理级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我国标准根据行政管理级别和范围不同,分为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主要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标准(实际上主要是国家部级行政部门发布)、地方标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主。省级以下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也发布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等4个等级。其中,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和执行,实行备案制,使用者单一,不属于社会层面的技术标准。

  2 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现状及构建要点分析

  2.1 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现状

  表 1 是根据食品安全等级、标准涉及对象及标准行政管理级别等要素构建的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框架现状。【表1略】

  2.2 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分析

  2.2.1 无公害食品蔬菜“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就 无 公 害 食 品 蔬 菜 而 言, 国 家 标 准 有GB18406.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和 GB/T18407.1-2001《农产品质量安全 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等通用型基础标准;行业标准不仅有分门别类制定的产品安全质量标准(包括 NY5238-2005《无公害食品 水生蔬菜),而且有相应的 NY 5010-2002《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和 NY5294-2004《无公害食品 设施蔬菜产地环境条件》,并专门制定了 NY531-2006《无公害食品 水生蔬菜产地环境条件》等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各有侧重地、共同地构成无公害食品蔬菜的标准体系。相同的领域、相同的内容,同时存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尽管这种现象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不一致,但却是客观存在。

  无公害食品蔬菜种苗、肥料、农药等投入品方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原本均未制定专门的标准,只是至 2010 年才颁布行业标准 NY/T5363-2010《无公害食品 蔬菜生产管理规范》,对有关种苗、肥料及农药的使用做出原则性规定。

  实际上,关于农药的使用,大多数无公害食品标准都是参照执行国家标准 GB 4285-1989《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和 GB/T 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所有部分)。在无公害食品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方面,没有国家标准。2001-2004 年,农业部曾颁布过一批生产技术规程方面的行业标准,其中包括 NY/T 5239-2004《无公害食品 莲藕生产技术规程》。但是,农业部 2004 年对无公害食品标准框架体系修改后,未再为单一种类蔬菜作物发布过生产技术规程方面的行业标准。

  在无公害食品的地方标准方面,少数地区曾经制定过产品安全质量、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等地方标准。实际上,在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存在的前提下,这些地方标准基本没有多大意义。需要以地方标准形式出现,也是地方标准发挥主要作用的地方是,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无公害食品蔬菜生产技术规程。

  2.2.2 绿色食品蔬菜“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绿色食品”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概念。按照概念性的说法,绿色食品分A级和AA级,其中AA级等同于“有机食品”。

  从表 1 中可以看出,绿色食品蔬菜方面,尚无相应的国家标准发布,只有农业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关功能事实上由农业行业标准主导。

  绿色食品的基础性行业标准发布得比较早、比较齐全,主要包括 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394 - 2000《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及 NY/T 393 - 2000《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后来又按照园艺学分类,分别颁布了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绿色食品行业标准,包括 NY/T1044-2007《绿色食品 藕及其制品》和NY/T1405-2007《绿色食品 水生蔬菜》两部具有互补性的水生蔬菜标准。没有见到绿色食品蔬菜生产技术方面的行业标准。部分地区也曾制定过某些种类农产品的绿色食品产品质量、产地环境技术条件和投入品使用等地方标准,但大多数绿色食品标准仍然执行的是绿色食品基础性行业标准。绿色食品蔬菜的生产技术规程皆以地方标准形式出现,绿色食品蔬菜生产技术地方标准也是绿色食品工作的重点。

  2.2.3 有机食品蔬菜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从表 1 可以看出,有机食品蔬菜方面目前尚无农业行业标准(但有环境保护方面的行业标准,如 HJ/T80-2001《有机食品技术规范》),只有国家标准(GB/T 19630《有机产品》)和地方标准。

  事实上,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是我国有机食品蔬菜标准体系的支撑。有机食品生产的重点在于过程管理,没有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于有机食品蔬菜生产而言,国家标准 GB/T 19630 对产地环境条件、种苗、肥料和农药使用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均有规定,而无细化的生产技术规程。因此,对于具体地区的有机食品蔬菜技术标准工作而言,重点是有机食品蔬菜生产技术地方标准的制定。

  2.2.4 水生蔬菜“种苗”标准需要统一制定标准

  从表 1 看,在蔬菜投入品方面,缺乏基础性标准或标准规定的项目,还剩下种苗一项。已有的部分种苗标准,分散在不同的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中,不成体系。因此,应尽快制定发布水生蔬菜种苗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综上所述,无公害食品蔬菜的标准体系支撑构件为“国家标准 + 农业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绿色食品蔬菜的标准体系支撑构件为“农业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有机食品蔬菜的标准体系支撑构件为“国家标准 + 地方标准”。不同体系的支撑构件均包括于地方标准,实际上就是适合地方产地环境条件、栽培习惯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表 1 中标★★★的单元格内容)。对于某一地区而言,如果缺乏适用于当地的生产技术规程,则当地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水生蔬菜种苗质量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亦应为今后工作重点之一。

  3 湖北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构建

  近 20 年来,武汉市蔬菜科学研究所主导了湖北省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的构建工作,也为农业行业标准体系的构建做出了贡献。主要工作表现为两个方面。

  3.1 标准理论与技术研究

  在开展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研究的同时,注重了标准理论与技术的研究,并发表了相关研究性文章(见表 2)。这些文章对农业标准的作用、标准对象与体系、地方农业标准研制重点、标准工作组织与管理、标准的技术结构、标准文本格式以及标准化工作中的经验等,进行了研究和论述。标准理论与技术的研究成果,不仅有助于厘清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研制工作思路,明确重点,而且有助于提升标准文本的质量。重视标准理论和技术研究,是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构建中的一个特点。【表2】
论文摘要

  3.2 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根据以上对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现状的分析,就某一地区而言,欲使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得以完善,工作重点应该是生产技术规程的制定。表 3 是湖北省及武汉市制定的水生蔬菜标准目录,武汉市蔬菜科学研究所专家参与了表 3 中所有标准的制修订或审阅工作,其中执笔起草的有 27 部,占 90%。【表3略】

  从表 3 可以看出:

  (1)对无公害食品水生蔬菜基础标准贡献较大。主要是 NY 5238-2005《无公害食品 水生蔬菜》和 NY 5331-2006《无公害食品 水生蔬菜产地环境条件》两部基础性农业行业标准,被广泛引用。其次,是 NY/T 837-2004《莲藕栽培技术规程》和 NY/T 5239-2004《无公害食品 莲藕生产技术规程》,因莲藕是最主要的水生蔬菜,而且莲藕分布广、适应性强,这 2 部标准也被广泛应用。

  (2)就所谓“三品一标”而言,涉及到了湖北省水生蔬菜的主要种类。适用于湖北省水生蔬菜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中,无公害食品有 5 部,涉及种类包括莲藕、子莲、芋头;绿色食品有3部,涉及莲藕、茭白及藜蒿3种;有机食品有 1 部,涉及和适用湖北地区种植的水生蔬菜种类。此外,还有 6 个水生蔬菜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基本都是按照无公害食品要求编制)。

  (3)武汉市水生蔬菜安全质量技术标准结构最为完善。仅就武汉市来说,从表 3 所列标准(除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外)均可适用,可以说武汉市的水生蔬菜安全质量技术标准结构是最为完善的。

  4 湖北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的应用推广

  4.1 出版了系列相关专著和文章

  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工作的重要成果,大多在相关专著中和技术文章中得到了体现(见表4)。其中,《绿色食品水生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是我国首部较为系统介绍水生蔬菜安全生产的专著,其内容实质上涵盖了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及部分有机食品内容。

  4.2 以种苗为载体,推广相应技术

  湖北省也是我国水生蔬菜新品种选育和种苗供应的主要省份,其中湖北选育的莲藕品种在全国的产区覆盖率达 85% 以上。武汉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是湖北省乃至我国的水生蔬菜新品种和新技术主要推广单位,多年来,一直配合新品种推广,以种苗为载体,面向全国推广水生蔬菜标准技术。相关品种和技术辐射到了全国 20 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4.3 充分利用网络宣传

  网络宣传,已经成为新一代知识性农民获取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武汉市蔬菜科学研究所在水生蔬菜标准技术推广方面,除了利用湖北省、武汉市等部门的农业信息网站外,还专门建立了“中国水生蔬菜网”。

  4.4 多途径开展技术培训
  
  主要包括到产区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编制和发放标准文本宣贯班、电台技术讲座等途径,宣传水生蔬菜标准技术。近 10 年来,武汉市蔬菜科学研究所平均每年派专家到全省、全国各地产区进行的水生蔬菜标准技术集中培训都在 10 场以上,每年在中央及省市广播电进行的专题技术咨询和讲座都在 30 次以上。

  湖北省及武汉市在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的推广应用方面,成绩是显著的。现在,湖北省、武汉市水生蔬菜产区的栽培技术(譬如,定植期、用种量、定植密度、肥料施用、农药施用、水分管理、产品采收等)基本实现了标准化操作,产品质量也全面实现无公害化。在湖北的部分产区,还实现了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水生蔬菜的规模化生产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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