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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土专家”推广模式的运行现状与优化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06-18 共4517字
论文摘要

  福建省政府重视科学技术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科技兴农”摆在突出位置,把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作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的方向。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是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的关键环节,因此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模式与做法成为福建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重点。刘燕娜等人在实地调查访谈的基础上,总结归纳了福建省包括“土专家”主导的推广模式等9种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并依据服务覆盖面、信任度和满足需求度等8个指标对9种模式的推广绩效进行评价与比较,但缺乏对各具体模式的系统化论述。因此,本文在刘燕娜等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深入系统地论述福建省以“土专家”为主体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运行现状、优势、存在问题及其优化措施,以求为政府设计“土专家”模式的扶持政策提供实践依据与决策参考。

  农业“土专家”是指,没有接受过正规的、系统的科学技术知识教育和培训,但长期持续地从事农业生产实践,并且通过自身观察、探索、试验等途径获得农业生产技术的农户。农业“土专家”涵盖的范围很广,包括农民专家、农机大户、农业专业大户等。农业“土专家”具有3个特性:(1)具有农户本质属性和非正规农业生产技术掌握者的双重属性;(2)对所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较高,使其农业技术创新活动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3)他们是从田头成长起来的农村实用型技术人员,其掌握的农业生产技术或经验适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因此,由“土专家”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更具针对性,其技术成果可能更符合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本文将以“土专家”为主体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定义为:以“土专家”为主体,以农民或者农户为服务对象,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将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传递给服务对象,帮助其获取必要的农业知识、农业信息和农业技术的活动过程。

论文摘要

  一、福建省“土专家”推广模式的运行现状

  2011年5月,笔者等课题组成员深入福建省福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和三明市农村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对象为当地农户。此次调研共涉及福建省13个县(市、区),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55份(其中,福州市30份、泉州市40份、莆田市40份、三明市45份),有效率为77.5%。现根据155个样本农户的问卷调查数据,对福建省以“土专家”为主体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运行现状进行量化分析。

  (一)农户对“土专家”所推广技术的满意度较高。农业“土专家”文化素质较普通农户高,可根据当地农业生产遇到的技术难题,通过参加讲座、研讨会、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参加政府组织的培训活动,学习和吸收新的农业技术知识,再将之传递给当地其他农户。由表1可知,在供选择的10种技术中,“土专家”推广频率最高、次数最多的是新农具,占样本的10.97%;其次是动植物新品种和防病防疫技术,均占样本总数的3.87%;再次是病虫害防治技术,占样本总数的3.22%。同时,从“土专家”推广的农业技术满意度评价方面看,在155个样本农户中,没有样本农户表示“较不满意”和“很不满意”,表示“一般”和“很满意”的农户也很少,多数农户表示“较为满意”。同时,“土专家”在推广技术过程中,很好地解决了科技特派员、农技站技术人员等正规农业技术人员停留时间短、入户次数少、现场指导难等诸多问题,有助于提升技术推广活动成效。以上调查结果表明,在农业新技术推广过程中,以“土专家”为主体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确实能为农户带来收益,在农户中享有较高的满意度;同时,也证明鼓励“土专家”成为农业技术推广主体是可行的政策决策,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土专家”的培育与培训政策。

  (二)“土专家”推广模式仍存在较大发展空间。在刘燕娜等提到的9种推广模式中,当155个样本农户应邀根据实际情况按效益由高到低顺序分6个等级对这9种农业技术推广模式所推广技术的效益进行评价时,“土专家”推广模式被选择的总次数是28次,占155位样本农户的比重仅为3.59%。其中,分别有6、1、3、5、7、6个农户将“土专家”所推广技术的使用效益排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表2)。这表明,虽然样本农户对“土专家”所推广技术的效益满意度较高,但与其他8种农业技术推广模式相比,在效益排名较高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中,“土专家”推广模式仍占少数,而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土专家”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重要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论文摘要

  (三)“土专家”推广模式适应性强且成本低。对155个样本农户的调查结果显示:(1)在农户对以“土专家”为主体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的信任程度评价中,选择信任度“很低”“较低”“一般”“较高”“很高”的农户占总样本的比例分别为18.86%、11.33%、11.33%、20.75%、37.73%;(2)在“土专家”所推广技术满足农户技术需求程度的评价中,表示技术需求受满足程度“很低”“较低”“一般”“较高”“很高”的农户占总样本的比例分别为16.07%、10.72%、19.64%、25.00%、28.57%;(3)在对“土专家”技术推广效率的评价中,认为推广效率“很低”“较低”“一般”“较高”“很高”的农户占总样本的比例分别为25.00%、10.00%、10.00%、28.33%、26.67%;(4)从信息获取成本来看,认为“土专家”接触成本“很低”“较低”“一般”“较高”“很高”的农户占总样本的比例分别为28.20%、23.07%、30.77%、5.14%、12.82%。同时,根据地方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反映,以“土专家”为主体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相对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等其他技术推广模式,可节省住宿费、伙食费、车船费等下乡技术人员的差旅费,节省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投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紧张的局面。

  以上调查结果表明:样本农户对“土专家”所推广农业技术的信任度较好,认为“土专家”在推广技术方面的效率较高,且所推广的技术能够较好地满足自身的技术需求,能有效地帮助其解决农业生产中碰到的技术难题;同时,样本农户还认为接触“土专家”较为方便,获取信息的成本较低。根据以上样本农户的评价结果,笔者进一步总结以“土专家”为主体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的优点如下:(1)所提供技术切合农业生产实际需要,从而为农户带来较高的满意度;(2)“土专家”与农民的沟通较顺畅,便于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效率与接受效率;(3)“土专家”最为接近急需技术支持的农户,可最大限度地降低信息获取成本,提高农户利用农业新技术的概率;(4)减轻对农业技术推广财政资金的依赖。

  二、福建省“土专家”推广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土专家”推广模式存在人才老化、短缺等问题

  随着福建省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非农劳动力工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或在农村地区从事非农产业,农村劳动力年龄结构呈现老龄化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土专家”来源变得越来越不稳定和有限,出现了逐步老龄化的问题。同时,由于广大农村地区存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生活水平较低、工作环境较差、工资待遇较低等不足,使得很多“土专家”为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而离开农业产业,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农业技术人员短缺的局面。如尤溪县农业“土专家”的年龄范围集中在40-50岁,且技术人员大多数集中在乡镇,越来越不愿意长期驻村。

  (二)“土专家”的技术知识水平有待提升

  目前,农业“土专家”掌握的农业技术不全面,通常仅局限于某个特定的农业生产环节,对气候变化、病虫害防疫等农业生产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较高,但仍然缺乏相关的高级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在遇到新的病虫害等技术难题或市场上出现新品种时,农业“土专家”可能无法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以满足新形势的需求,从而无法有效地解决农户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如德化县黄花菜种植户掌握了较好的黄花菜种植、采摘等生产环节的相关技术,但却缺乏黄花菜的保存、烘干等环节的先进技术。

  (三)“土专家”推广模式的财政扶持力度不够

  当前,政府对“土专家”培养与培训的资金投入不足,不利于“土专家”进行新产品或新生产技术试验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专家”跨地区参与相关农业技术交流的积极性,导致“土专家”农业科学技术知识无法得到有效的补充和完善。

  如尤溪县“土专家”只享受每月100元的补贴,除此之外没有得到任何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德化县豚鼠养殖“土专家”很想去台湾、山东等地区了解和学习新的实用型技术,很想建设自己的试验房与示范田等,并开展技术研发工作,但苦于资金匮乏不得不放弃以上诸多设想。

  三、福建省“土专家”推广模式的优化措施

  (一)健全“土专家”队伍建设的组织保障

  (1)改善广大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条件,吸引更多的农业劳动力特别是年轻的农业技术人员扎根农村,以缓解“土专家”队伍老龄化和人才短缺等问题。(2)为保证“土专家”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扎实开展,政府可设立“土专家”技术职称评定办公室,专门负责福建省“土专家”职称评定工作,各乡(镇)相应地成立“土专家”职称评定工作小组,每村安排一名政治素养和文化水平较高的村干部负责“土专家”职称申报工作,形成福建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省、市、县、乡(镇)、村五级联动的“土专家”职称评定网络,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3)根据区域农业产业结构的实际情况,各级政府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土专家”进行分类管理,可设置农、林、水产、畜牧、蚕桑、园艺、农机、水利水电、农村能源、农业环保、农业财会、经营管理和农副产品加工、销售、流通等专业类别,以更好地满足农业生产各环节的技术需求,确保技术行业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强化“土专家”的培养与培训机制

  (1)培育“土专家”创新创业示范点,加强农村“土专家”队伍建设。福建省各级政府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农村“土专家”创新创业示范点申报工作。(2)加大“土专家”教育培训项目的投入力度,示范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等新型职业农民。政府可选拔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创业愿望强、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土专家”,免费到农林高等院校进行集中脱产培训或开展函授等学历教育。同时,完善“土专家”教育培训内容和产业范围,努力提高“土专家”的技术知识水平,优化“土专家”的专业结构,更好地为农业生产各环节服务,提高农业产业的生产效益。(3)发挥农林高等院校继续教育培训等机构的作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按照农科教、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原则,以农民为中心,以田间为课堂,以实践为手段,大力开展开放式、启发式、实践性教育培训,提高农业“土专家”分析思考和解决农业生产技术现实问题的能力,以满足新形势的需求。

  (三)完善“土专家”推广技术的扶持政策

  为激发农业“土专家”创业、创新、创优的积极性,福建省政府应努力建立健全可操作性的激励办法。(1)可设立“土专家突出贡献奖”“土专家创新奖”“一村一品带头人示范奖”“优秀土专家人才奖励基金”,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土专家”表彰会,大力宣传“土专家”的先进事迹。(2)可针对“土专家”学习新技术或技术研发资金不足等问题,提供相应的财政资金支持或融资扶持政策。如对“土专家”提供财政补贴或财政拨款,鼓励和支持其参加跨地区的农业技术知识交流与学习,为其进行农业技术研发、试验和示范等提供相应的资金扶持。(3)可把获得职称资格作为评定“土专家”信用等级的重要因素,适当增加金融信贷额度,适当延长还贷时间。(4)各级政府应积极协调为“土专家”推广新技术、开办创业实体等提供工商登记、税收减免等服务。

  参考文献:
  [1]刘燕娜,郑义,石德金,等.基于受众本位论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评价---以福建省部分地区为例[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5(1):32-36.
  [2]蒋寿建.村支书视角的新型农民培训需求分析---基于扬州市216个村支书的调查[J].农业经济问题,2008(1):71-74.
  [3]福建省农业厅科教处.2009年福建省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工作总结[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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