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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针对中国农产品的绿色贸易壁垒成因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7-02-16 共4860字
  第 3 章 中国农产品遭遇日本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
  
  3.1 中日两国产业相似度较高
  
  我国和日本隔海相望,地理位置都处于亚洲东部,气候相似,所盛产的农作物相似,盛产的蔬菜、水果、水稻等,我国除盛产这些农作物以外还有小麦、玉米等,因此,日本的农产品和我国出口的农产品有很强的相似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竞争状态。但是日本人口众多,国土狭长,自然资源匮乏,耕地面积少,虽然生产农产品数量不少但是农产品自给率比较低,农业所提供的产品难以满足国内消费者的需求,所以农产品外贸依存度非常高,但是这些也仅仅局限于日本本国稀缺的农产品例如小麦、玉米等,在水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方面日本处于优势地位,虽然每年也需要大量的进口,但是,为扶持日本国内的这些产业的发展,日本政府对这些优势农产品实施各位严苛的绿色贸易壁垒,根据《肯定列表制度》规定严格的检验检疫标准,我国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产销分离,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为保证产量使用大量的农药和化肥等成分,而加工商和销售部门并不清楚具体的种植过程,再加上我国企业检验检疫技术的落后就造成了农产品在出口日本时达不到日本的检验检疫标准而被拒之门外。
  
  产业结构的相似度对中日贸易之间的技术壁垒有着很大的关系,中国和日本的农产品有着很强的相似度,进而造成产业结构的相似,产业结构的相似会造成中日之间贸易的竞争加强,贸易摩擦不断,日本方面为了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必然会对我国的农产品贸易有所防范,因此在对外贸易方面日本实施严苛的绿色贸易壁垒来阻止中国的农产品进入日本市场。综上来看,中国和日本农产品产业结构具有很大的相似程度,不论是从最原始的农产品品种还是以后的农产品加工生产环节和销售出口环节都有很强的相似性,这也是我国农产品出口日本遭遇绿色贸易壁垒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3.2 区域内部竞争性较强
  
  3.2.1 经济危机以后的农产品竞争加剧
  
  近些年日本经济发展水平呈下滑状态,尤其是 2008 年经济危机以来,日本国内为摆脱经济危机无所不用其极,在关税壁垒不断被弱化的情况下,日本实施隐蔽的绿色贸易壁垒,并且制定极高的标准,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检验检疫标准达到了及其被合理的严格,由于近些年的经济危机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影响不大,而且大有加强农产品出口的趋势,在种类和出口量上也大大增加。日本国内为保护本国农产品的稳定,走出严峻的经济低谷,保护本国的贸易和农产品产业,加强了对农产品的检测力度,在最大程度上限制国外对本国农产品的冲击,在检测技术上不断推出针对我国农产品的措施,我国虽然是农产品出口大国,但是由于粗放式经营且技术和信息存在很大的不对称性,导致大批出口的农产品检测达不到要求而被拒之门外①。经济危机之后日本的这些做法严重违反了世贸组织关于贸易自由的规定,破坏了国际之间的贸易自由,不利于各国之间的经济交流和作,其他国家在看到日本绿色贸易壁垒政策之后纷纷效仿,在世界范围内绿色贸易壁垒被更多的实施,对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及其不利的,以我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经济发展的上升阶段,在许多产业方面还没有完善,在技术方面也不如发达国家那样先进,这就注定在绿色贸易壁垒面前发展中国家处于弱势。
  
  3.2.2 中日农产品贸易的竞争激烈
  
  日本的绿色壁垒政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是日本政府为讨好日本农产品生产者,日本广大农民在政治选举上起到重要的筹码作用,农业协会会对政府施加压力让其为农民利益服务。中国的农业在经营商分散无组织,但是反观日本,日本农业是一个高度联合的整体,日本农业协会在日本农业生产和发展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日本农业协会在日本是一个颇具影响力的组织,与其他的组织不同,日本农业协会对农民的利益负责,为农民提供生产、采购、加工和销售在内的各种服务,在日本农民中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日本农协作为政府和农民桥梁的作用,在传达政府和农民之间的信息方面有重要的作用,农协可以通过农民选出的国会议员,对政府的政策施加重要的影响,政策的制定会偏向于农民的利益,日本农协是农民政治利益的代表,对日本的政治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在日本选举和施政中当局者会考虑日本农协的重要性,制定绿色贸易壁垒保护农民的利益也是在清理之中。中国的农产品在对外出口中由于价格低,以这样的低的价格进入日本市场,日本的农业将遭受毁灭性的打击,因此,为了保护本国农业的发展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日本工业的高速发展对日本原本就狭小的土地占用较多,使得农业用地紧张,再加上日本农耕用地多为山地,导致不能大规模的种植生产,机械化水平虽高但是发挥不出其原本的优势,这些原因就导致了日本农民生产农产品的困难,农民与政府的矛盾已经开始激化,日本政府为平息众怒不得不实施可行的政策来保护农民的利益,因此,绿色贸易壁垒应运而生,日本政府通过实施绿色壁垒,或者直接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入,绿色壁垒使得日本农民的利益得到了保证,缓解了日本政府和农协之间的矛盾。
  
  3.2.3 我国农产品质量差导致竞争力不足
  
  1.我国农产品污染严重
  
  农产品的竞争归根结底还是产品质量的竞争,我国农产品大多粗放式经营,生长环境污染较严重,使用的化肥、农药等违禁药物严重超标,农作物在生长阶段就已经违禁药品超标,反观欧美等发到国家,它们从生产源头到运输、加工都处于实时检测中,做到从源头到餐桌都要保证产品的高品质,因此,就农作物的生长上中国就已经较发达国家落后很多。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在使用化肥和农药,这是为了增加产量,但是化肥和农药在使用过程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大部分农产品生产者滥用化肥和农药,这其中不乏大量的化肥农药含国际违禁化学成分,这种杀鸡取卵的农作方式最终遭殃的还是自己,在农产品加工过程中,加工商和销售商并不了解农产品的具体生产过程,因此,在检验检测方面很多达不到日本国家的要求。
  
  2.我国农产品企业管理混乱
  
  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规模较小并且分布分散,没有大规模的集中运营管理 ,在收购采集资源上不具有专业性,收购的农产品参差不齐,质量有好有坏没法统一。在运输和生产环节也是混乱不堪,小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资金的缺乏导致设备更新换代慢,效率水平低下。我国农产品生产公司技术水平落后,检验检疫也达不到发达国家的进口标准,出口国外的农业品往往缺乏像发达国家那样的层层检验程序。此外,由于这些私营企业规模较小,缺乏足够的资金采用再循环技术,也没有能力得到国际认证,这就使得日本等发达国家对我国农产品的认可程度一向偏低。这样,当我国的产品出口国外时,很多时候都是抱着侥幸通关的心理参加绿色壁垒的各项检验,结果自然事与愿违。
  
  3.3 中日两国历史渊源和我国的生产方式落后
  
  中日两国有很深的历史渊源,首先,日本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起国对我国的侵略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在很长一段时间中日两国仍处于敌对势力,虽然后来两国不断加强的对外交流,经济、文化等不断输出和输入,两国之间在国际合作中有了更多的联系,世界经济全球化也使得两国必然在经济上不断地交流,但是留在两国的心结彻底打开还学要很长的时间。其次,在近几年的对日经济交流中,我国国内不断出现反日反日货的高潮,前几年的打砸日本车事件等造成了中日两国之间贸易隔阂的出现,原来的心结还没完全愈合新的心结的再度出现对两国的贸易造成较大的伤害,前几年我国出口到日本的毒水饺事件也造成了日本国内强烈的舆论声讨,日本因此在进口我国农产品中加大了检验检测的力度,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绿色贸易壁垒的水平,使得我国农产品进入日本市场难度越来越大。
  
  从市场需求层面来看,全球绿色消费运动的兴起带动消费者环保意识的提高,对绿色贸易壁垒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日本经过这么多年工业化建设,消费者环保意识逐渐提高,日本消费者对绿色环保产业尤为看重,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日本实施绿色贸易壁垒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为了顺应本国消费者消费趋势保护国民的健康,日本绿色贸易壁垒政策也越发的强硬。
  
  我国农产品从原材料的采集到产品的出口通常采取这样的模式:农产品的种植是由农民来做,农产品加工企业从农户手中购进原材料进行加工,加工而成的产品自己出口或者再卖给其它公司再出口到国外。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在这种模式下农户、加工企业、出口商之间信息不能及时反馈,这就造成了出口商没法解决农户使用农药的情况,生产商不了解农户是否使用了违禁药物,也不确定药物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因此,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生产的产品质量不过关。工业的迅速发展会造成污水的轮排乱放,造成土地受到重金属的污染,在我国这样一个缺水的的国家,而水资源作为农产品生产最需要的资源不仅严重短缺,而且工业污水排放,造成灌溉水源的污染。农民在使用过程中,污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就残留在了动植物体内。许多出口农产品被国外检出重金属超标和违禁药物残留,原因就是因为种植农产品的土壤或是浇灌的水受到污染引起的。
  
  3.4 中日两国技术水平差距大
  
  3.4.1 我国检验检测技术落后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很强的灵活性、隐蔽性、针对性和一定的合法性,因而被很多国家所采用。由于绿色贸易壁垒近些年来的大量出现,发达国家纷纷效仿推出新的绿色贸易壁垒,使其成为反倾销措施以后的又一重要的贸易保护手段。我国在运用和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方面还存在着很多不足,我国标准法规建设落后是历史问题。改革开放以后,经过 30 多年的发展,我国在技术法规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仍然得看到我国的技术标准与发达国家之间仍有差距,一方面,我国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的主体依然是各级政府和科研院校,与生产脱节,导致我国制定出的相当数量的标准并不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而发达国家的一些企业都有自己的企业标准,而且逐渐发展成为国家标准。中国与日本农产品技术标准相比较而言,中国的技术标准体系要落后于日本,我国的限量指标明显少于日本。
  
  在与日本的对外贸易过程中,我国的很多标准都落后于日本,达不到日本国家的技术标准,在其他的制定标准中,日本的标准也比我国的标准要严格。我国国家标准中仅涉及小麦、玉米和大豆三种农产品,而日本则涉及 162 种农产品并且其中有 12. 6%的残留限量要求低于 0. lmg/kg,由此可见,我国要想达到日本农产品的进口表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绝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行业协会的扶持。
  
  3.4.2 我国检测标准落后
  
  虽然近几年来,我国对农产品的质量检测标准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然而,还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从总体看我国检测标准还存在着以下问题:第一,我国的对外贸易体系仍然不够健全,政府对我国的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投资仍然过低,单一的投资结构导致部门的冗繁和效率的缺失,这在我过事业单位中是很常见的,事业单位的不作为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出口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此外,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经费的不足和人才的流失造成检验检疫部门的不作为。
  
  第二,政府部门的监管措施不力,配套法规不全。我国由于计划经济带来的思想禁锢到现在仍然没法消除,长期 “重检验、轻监管”的思想一直存在,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迟迟没法达到想要看到的结果,造成的结果就是监管力度低,后续的任务没法完成,导致我国监管的效率和有效性得不到保障。检验是指的产品完成后才进行的一项工作,监管是对产品的后续工作进行的跟进,通过对过程的控制,才能达到治本的目的,而有关部门却忽视了这一点。所以即便是在检验检疫方面做出的努力再多,如果不加强监督管理,控制整个检验检测和认证工作的过程,也很难达到理想的目的。此外现实情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由于执法不严,检验检疫机构和检验人员责任心不强,放宽检验尺度,导致在农产品出口过程中,出现了不应有的损失。第三,我国质检体系不健全,人力储备不足。我国在质检体系建设上存在很多的漏洞和不足之处,缺乏创新和应有的进步。日本紧跟世界绿色贸易壁垒的发展潮流和趋势,不断更新着其国内检验检疫的项目。落后的检测体系很难跟得上日益发展的技术标准,在突破日本绿色贸易壁垒上将会是困难重重。此外,由于之前的不重视和疏于管理,我国检验检疫部门人才欠缺,检验检疫需要的综合性人才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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