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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研究绪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9-14 共487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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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探究
【第一章】 磁县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研究绪论
【第二章】农民合作社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第三章】国内外农民合作社发展模式、经验及发展趋势
【第四章】磁县农民合作社发展状况及SWOT分析
【第五章】磁县农民合作社建设的对策建议
【结论/参考文献】加强农民合作社模式的方案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1 章 绪 论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积极提供政策支持和发展空间,鼓励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农业生产,为农民合作社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环境。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1].充分说明了国家对农业现代化的重视,这为农民合作社的未来指明了方向。

  随着农业科技的进步,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鉴于此,农民合作社顺应了时代的发展,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了有效地补充和延伸,成为了农户小生产连接外部大市场的重要桥梁。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的背景。

  在农业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农业产业化、农民组织化、农村集体化的发展方式,已作为有效抵御降低农业规模化发展风险、提升农产品品质和市场优势的重要途径,已变成推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市场化的发展,农产品参与市场竞争,消费者提高对农产品的需求,单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经营体制难以应对大市场,必然导致农村的新形势不断变化、新问题不断涌现。

  (1)农业产业结构需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涉及到多方面、深层级的宏观调整,因此,通过农户独自的调整来适应新形势是远远不够且不匹配,这只会引起更多阶段、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问题显现出来。同时,依靠市场的调控手段进行调整,虽然具有一定的有效性,但由于时间上的滞后,容易使农户经营产生非理性和跟风。因此,只有把单个农民通过一定的形式聚集起来,如农民合作社等,才能切实开展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2)农业产业化水平需提高。在我国现阶段,两个联系相对较少且独立的市场主体是企业和农户,他们之间没有足够利益联结,基本上处于分离状态,这样导致企业的资金和技术无法有效地供给到农户,使得处于初级阶段的农业产业化无法取得长足发展。如何让企业和农户紧密相连,实现产业管理、市场经营,最终形成合力来实现企业和农户双赢。农民合作社恰可以作为桥梁,实现农企同步,利益相关。

  (3)标准化生产需增强。现阶段,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还基本保留着传统的种植和养殖管理方式,这种落后的农业生产经营是以户为基本单位,以达到生存需求为目标,这导致实现标准化生产内外因欠缺。随着消费者健康意识的提高,食品安全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相应的标准化生产被提到议事日程,不同质量等级的农产品,如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等相继出现,对农产品产量及标准的要求日趋苛刻已成为国内外市场的大趋势。而农户自种的农产品没有市场指导,无法达到市场要求的水平,生产出的农产品参差不齐,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

  (4)农业科技需推广。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现代化必须通过科技改造传统农业。然而,在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情况下,一方面农民经济实力薄弱,另一方面市场信息闭塞,承受风险的能力较弱。因此,农户缺少对新技术的投入动力和改善生产条件的资金。而农民合作社可以通过依靠集体的力量来实现科技的应用,较大程度上改观农产品的品种,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1.1.2 研究的意义。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正面临着农村发展空心化、农业人员老龄化、农业生产兼职化、成本收益翻转化的新情势,如何突破制约农业经营的各种瓶颈障碍,从市场角度给出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途径,已经成为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和近 3 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给出了解决道路,即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民合作社作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手段之一,对其开展系统性、综合性的深度研究,无疑具有重大价值和意义。

  (1)农业生产安全可控。传统方式的农户经营模式基本上是依靠自然资源,这样的生产方式必然带来不可预料的风险。农民合作社的创建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生产风险的控制,运用集体的力量提供了农户不具有的风险控制能力。

  (2)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农民合作社的建立有利于实现农业生产的扩大经营,这样通过成本控制、产量优势、技术支持等手段,实现质优价高以提高经济收入。

  (3)提升产品竞争优势。把握农产品什么时候进入市场,如何进入市场非常关键,所以,农民合作社的创建可以更好地了解市场信息,控制好产业化种植的时机,非常有助于提升自己产品的比较优势,提高农民经济利益。

  (4)全面推动规模化经营。任何集团化模式的运营必须依靠大规模的生产,农民合作社的存在,客观上符合了规模化生产的全部要素,必然更能够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5)加快要素配置。要素是合作社发展的根本,如土地资源整合、人力资源流动等,要素的有效配置可以较大程度上提升合作社的竞争实力和经济效益。所以,农民合作社要利用有限的要素资源,加快整合配置,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现代农业市场。

  1.2 国内外研究状况。

  1.2.1 国外研究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合作社的发展可以一定程度上改造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生产方式,但同时也存在自己的"特殊利益".Sapiro提出合作社就像一个垄断企业,在单一产品领域通过控制该产品的生产销售,来调节市场,改变农民的弱势地位。因此,应该建立政府支持和中央控制的合作社体制[2].Nourse提出竞争尺度说,认为农民合作社应该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建立高效率的运营机制,对农民合作社实行区域化管理,从而促进整个经济制度的高效运转[2].Emelianoff把合作社看作是社员农场的延伸,重点探讨成员内部关系,提出农民合作社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不具有企业的性质[3.Phillips发展了Emelianoff的理论,通过建立产出和价格决策模型,提出合作社利益最大化的平衡状态为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Enke提出了合作社即企业的观点[4].Helmberger运用企业理论,认为在收益递减的情况下,合作社成员数目和成员收入是成反比的,即扩大成员数目,单个成员收入减少[5].Rhodes运用可竞争理论认为,经济利益即收入是决定农民加入或退出农民合作社的主要因素,农民合作社存在的理由就是为了应对市场失灵,保障农民的收益[6].Sexton通过对农业销售领域的分析,根据净平均收益定价的合作社更具竞争力[7].Scully & Porter(1987)研究认为,合作社是一个低效率的经济组织,它存在着产权不清晰、成本过高等问题[8].Feinerman 和 Falkovitz认为,应该不同发展模式的不同经营管理,必须建立不同规模下的服务合作社的科学的内在经营机制,保证合作社能够正常经营[9].

  近年来,合作社的实际发展越来越吸引人们的目光,更多的人以实践为基础来研究农民合作社。如"新一代合作社"如何适应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的生态问题、食品安全等新形势。随着农业技术和农业现代化的不断发展,一些学者认为合作社遇到了发展瓶颈。部分专家比较乐观(如 Cook,1995),认为只要通过自身发展、改变策略来主动适应外部环境,合作社就能壮大,成为农业产业的主要形式[10].还有些经济学家表示担忧(如 Fulton,1995),他们认为不论科技、环境、价值观、生态等方面如何变化,都会让合作社举步维艰[11].

  1.2.2 国内研究状况。

  相对于西方国家,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比较滞后,近代关于合作社的理论研究主要是以国外的合作社发展为研究对象。20 世纪 90 年代,唐敏研究了合作社的性质。范小建、牛若峰和夏英等在分析了国内外的现状后,探讨了合作社的发展模式[12].总结来说,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对农民合作社进行了探索:

  (1)农民合作社制度。黄祖辉、徐旭初(2003)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大意义,包括,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助于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素质;有助于改善政府对农业的管理[13].罗必良利用制度变迁理论论证了农民合作社的经济变迁。傅晨理论上分析了合作社制度相对于现有的经济制度的创新之处[14].吴涛就产权制度做了深入阐述,认为主要包括所有权制度、管理权制度、分配制度等方面,并给出了政策建议[15].徐旭初进行了农民合作社的制度、环境、产权等方面的研究[16].张雪莲和冯开文利用博弈论原理,主要分析影响合作社形成机构和功能发挥方面的因素[17].

  (2)农民合作社法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从法律方面确立了合作社的地位、宗旨、性质等方面的内容,促进了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同时,学术界也对农民合作社在法律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研究,朱晓东[18]、任大鹏[19]、黄娴[20]、胡光明[21]等分别对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进行研究分析并对这部农民合作社"宪法"进行了合理的解释和论述。

  (3)农民合作社利益分配。马丽岩提出农民合作社除了遵守现阶段法律规定的有关利益分配的方法以外,更要根据合作社自身不同的发展规律、产权结构等方面的特殊情况,采取符合实际的分配方式。同时,应该注重合作社发展积累和国家专项扶持资金方面的利益平衡,以便追求更好地社会公平的目标[22].叶永涛提出了详细的方法措施,在盈余分配、公共积累和国家扶持等方面建立了更加实际的分配方法[23].

  (4)其他研究。张卫东建议政府在财政政策中设立专项惠农政策,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支持[24].任大鹏认为通过资金扶持、合作社对象选择、人力资源改善、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运用财政支持引导合作社的发展[25].张颖和任大鹏认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应该符合实际,具有地域特色。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应该允许不同发展模式的合作社存在,判断农民合作社的标准不应该单一化、理想化[26].彭恒玖认为合作社应该规范统一与形式灵活相结合、合作社自愿与国家引导相衔接、重点关注与全面推进相对应、注重实效与形式多样相统一等原则[27].余丽燕认为农民合作社融资是发展的重要途径,产权、负债、政府支持等融资方式是最有效的手段[28].王文献从农民合作社创新的角度,阐述了解决融资难的方法[29].韩冰[30]、夏英[31]、谢宁[32]、赵凯[33]等也从各自角度分析了社会融资对农民合作社的影响并提出对策。曹芳[34]、徐海菊[35]、王拓[36]、林迪[37]等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并论述了解决方法。夏英提出,区域化、联合化等集团化方式将会是未来发展的新趋势[38].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1.3.1 研究内容。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带动了农业一体化的发展,在当今农业现代化的大背景下,为构建新的农业经营体系,应该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制度为前提,通过农户承包土地建立家庭农场为支架,通过"合作社+企业"为桥梁,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建立起新的经营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生产专门化、规范化、规模化和社会法。本文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视角探讨磁县农民合作社的未来方向。拟以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方式、面临的困难、可能的出路为切入点,以磁县农民合作社为样本,采用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组织座谈、比较分析、文献综述等研究方法。

  通过对影响磁县农民合作社的各种因素进行调研,完成战略分析、实施、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旨在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道路,为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方向提供一种可能。同时,为以后构建磁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供理论依据。

  1.3.2 研究方法。

  (1)理论和实证综合法。认真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在合作社方面的相关论述,研究分析适合我国发展的相关理论,通过对国内外关于农民合作社的理论分析总结,参照个别实际案例,运用相关经济学法则,依托农村生产环境,探索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通过以河北磁县的农民合作社为研究切入点,认真研究磁县当前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揭示影响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因素,并提出对策。

  (2)走访调研与理论研究穿插法。作者通过对河北磁县 400 多家合作组织的分析,对其中的 20 家农民合作社进行了实地调查,利用调查问卷、参观考察、组织座谈等调查方式收集了丰富的一线数据和有关资料。通过认真比对筛选,在大量的基础数据中得到了需要的结果。

  (3)SWOT 分析法。通过对磁县农民合作社发展环境的优势分析、劣势分析、机会分析和威胁分析,系统分析磁县农民合作社的内部环境、外在环境并找到发展中需要面临的现实问题,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圈、冀南新区规划圈等外部有利条件以及人才不足、认识不足等内部条件,为磁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立构筑框架,为下步提出对策奠定基础。

  1.4 研究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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