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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粮油类家庭农场现状研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9-13 共5471字

  2 临安市粮油类家庭农场现状研究
  
  2.1 临安市农业发展现状概述。

  临安市地处浙西天目山区,总面积 3126.8 平方公里,是浙江省陆地面积最大的县级市。全市辖 5 个街道 13 个镇 298 个行政村,截至 2014 年末,全市统计户籍总人口数达 52.97 万人,其中,农业户籍人口 41.72 万人,占比 78.76%.根据历年临安市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近年来临安市农业生产水平显着提升,农业总产值从 2010 年的 39.1 亿元增长到 2014 年的 54.44 亿元,五年间增长了 39.23%.其中,种植业总产值从 2010 年的 12.8 亿元增长到 2014 年的 24.83 亿元,五年间增长了 93.98%,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从 32.74%上升到 45.61%.然而,随着种植业产值持续上涨,所占比重不断攀升的同时,粮食作物总产量却表现为逐年递减的态势,从 2010 年的 9.2 万吨下降到 2014 年的 8.32 万吨,五年间产量缩减了 8800 吨,平均每年以 2 个百分点的近似值下降。

  为进一步了解临安市农业种植情况的具体格局,笔者就几种主要农产品的产量进行了对比分析。根据表 2.2 所示,在过去的五年间,除粮食产量表现为显着的逐年递减以外,蚕茧也基本呈逐年下降态势;与之相对的茶叶、蔬菜、水果产量则表现为逐年提高的态势,分别从 2010 年的 0.19 万吨、13.9 万吨、5.0 万吨增长至 2014 年的 0.25万吨、16.56 万吨和 5.25 万吨,增长率分别为 31.58%、19.14%、5%;而作为临安特产之一的山核桃,其产量虽然每年均有波动,但总体看来较为稳定;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近来竹笋产业发展势头较猛,尤其是 2014 年,其产量达到了 24.0 万吨,相较于 2013 年的 18.27 万吨,仅一年间就增长了 31.36%.针对上述情况,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追溯于黄宗智(2007)所提出的"隐性农业革命",即随国民人均收入的增长,中国居民食品消费结构的根本性重构(以及这种重构所带来的农业结构转型)从传统结构的谷物--蔬菜--肉类之比例为 8:1:1 向 4:3:3 的转变。这一食品消费结构的转型意味着国民对高价值农产品需求量的扩大,再次结合表 2.2 临安市农产品产量的变化,也就不难理解近几年来蔬菜、水果、竹笋(这里特指菜竹)、茶叶(体现了国民对身体保健需求)快速增长的内在驱动力了。另一方面,粮食产量的连年缩水也从侧面反映了相较于其他主要农作物,粮食生产的经营效益偏低,导致农户种粮积极性普遍不高的现实困境。因此,就临安市农业发展现状而言,从长远看来,临安市作为一个农业大县,其粮食生产安全问题亟需引起高度关注。

  2.2 临安市粮油类家庭农场经营现状

  通过前期对临安市粮油类家庭农场分布情况的考察,本研究于 2014 年十月中旬重点对临安市 8 个乡镇(街道)、25 个行政村展开了为期半月的典型抽样调查,共获得粮油类家庭农场样本数据 48 个。

  2.2.1 土地规模。

  由于受"九山半田半分水"的地形特征限制,临安市粮油类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总体较小。据问卷调查统计,48 个样本数据的总种植规模面积达 5924.60 亩,户均种植规模面积为 123.43 亩。进一步分析(见表 2.4),种植规模在 40 亩以下的有 21 户,这部分农户的总种植规模为 577.60 亩,即意味着占量 43.75%的家庭农场仅经营了占地 9.75%的耕地面积,户均规模为 27.50 亩(尚不足总均值的 1/4);种植规模在 100(含)-200 亩区间的有 6 户,占总样本数的 12.50%,其总种植规模为 820.00 亩,户均规模为 136.67 亩;而经营规模达 500 亩以上的有 2 户,样本比重仅为 4.17%,其总种植规模达 1475.00 亩,户均规模为 737.50 亩(已近乎达到总户均值的 6 倍之多)。

  由此可见,临安市粮油类家庭农场个体经营水平参差不齐,经营规模差距悬殊。

  此外,为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单位面积粮食产量,农场主都普遍自发性地选取复种模式。据调查资料显示,在 48 户粮油类家庭农场样本数据中,一年只播种一茬粮食作物的有17户,占比35.42%;一年播种两茬及以上作物的有31户,占比64.58%,经统计复种指数达 150.26%,即意味着临安市每年仅占半数左右的耕地面积被重复利用。其次,就具体的种植结构而言,由于受水热条件限制,临安市属于"中籼稻最适宜,连作稻次适宜"地区,农户依据其以往种植经验发现,种双季稻需要与单季稻几乎同等效力的资本及劳动力投入,但稻谷的品质与产量却远不及种单季稻来的划算,因此其复种模式主要以水稻-小麦和水稻-油菜为主,采用一年两熟制。

  2.2.2 劳动力及雇工情况。

  劳动力作为最活跃的生产要素,在本次调查中发现,临安市从事粮油类家庭农场经营的主要以中老年男性为主。据 48 户样本数据统计,从性别比例来看,除 1 位农场主为女性外,其余 47 位均为男性(占 97.92%),由此可见男性劳动力占据绝对性优势。其次,从年龄分布上看,48 位农场主,年龄最小的 27 岁,最大的 70 岁,两者年龄跨度长达 43 岁之大,进一步细分,30-39 岁有 4 人(占 8.33%),40-49 岁有10 人(占 20.83%),50-59 岁有 16 人(占 1/3),60-69 岁有 16 人(占 1/3),其中,50 岁以上的劳动力占比达 2/3 之高,可见农场主老龄化趋势严重。再者,就文化程度水平而言,如图 2.1 所示,43.75%的农场主其文化程度在小学及以下水平,52.09%的农场主处于初、高中水平,而仅 4.17%的农场主拥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从上述分析中可知,目前临安市粮油类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年龄基本在 50 岁以上,文化程度普遍处于中小学水平。尽管笔者在访谈间了解到,大部分农场主具有多年从事水稻种植的经历,实践经验比较丰富,但毕竟受到年龄、学历、传统思维的限制,对新技术的掌握以及新理念的管理和营销方式存在纰漏,难以有效跟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轨迹。

  由于农场主自身能力的有限性及农业机械化水平尚未一体化操作的外部因素影响,接踵而来的另一重要问题即是农业雇工。据统计,48 户粮油类家庭农场经营过程中,平均每户提供家庭劳动力 2.15 人(基本就是农场主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大多在外从事非农工作),平均每户需使用常年雇工(指每年受雇 100 天以上的农业雇工)数为 1.52 人,其工资按月发放,月薪常常因地而异,基本维持在 3000 元/月左右。此外,在农忙时节还需雇佣大量的临时性雇工,其工资按工作日发放,且男女标准不一,基本女性为 60-100 元/天,男性为 80-150 元/天。尽管如此,调查中农场主还是普遍反映农忙时节叫不到人,人手短缺造成稻子来不及收割,致使第二茬作物播种时节推迟,影响收成。

  2.2.3 农业机械化程度。

  机械资本作为农业现代化投入的关键要素,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实现规模化经营。据本研究所调查的 48 户粮油类家庭农场样本数据统计,其作业过程中,从机耕、机插到机收,农业生产全过程使用农业机械的有 30 户(占62.50%);部分生产环节使用农业机械、部分生产环节使用人力、畜力的有 18 户(占37.50%)。其中,在生产全过程使用农业机械的 30 户农户中,农户自己购置完整各种农业机械的有 9 户,占 30%;全部接受外包农机服务的有 6 户,占 20%;自购部分农机、部分接受外包农机服务的有 15 户,占 50%.由此可见,总体来说,临安市粮油类家庭农场机械化普及度已有所提高,但由于机械购置投资成本大,特别是大型机械(如:插秧机、收割机、烘干机等),虽然有农机购置补贴,但农户的机械自购率却较低。究其原因,一部分农场主反映就其现在的农业收入水平,自身尚未有经济能力负担机械购置,也有部分农场主则认为就其目前的经营规模而言,相较于自己购置机械的资本投入,选择外包服务更经济方便。

  2.3 临安市粮油类家庭农场规模经营效益初步分析。

  据本研究对 48 户典型抽样调查样本数据的初步统计,发现规模化经营已为农户从事粮油类家庭农场经营带来了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此次调查中临安市 48 户粮油类家庭农场 2013 年通过订单及市场等渠道销售作物总收入达 15243535.25 元,其中总成本投入为 10417160.58 元,若不考虑补贴等外部性收益,单从粮油类作物本身的收入成本效益分析,则亩均纯利润为 814.63 元/亩;若从家庭农场从事粮油经营总效益的可获得性上分析,则加上包括大户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统防统治及机械化作业在内的各项种粮补贴,其补贴总额为 879666.42 元(注:良种补贴是农户在种子购买时通过价格扣除得到,并非采用资金补助形式),测得亩均纯收益为 963.11 元/亩。此外,本次调查反映,不同规模的粮油类家庭农场其经营效益存在较大差异。

  从户均收入情况来看,种植规模在 20(含)-40 亩区间的户均收入为 60573.21元,而处于 40(含)-60 亩、60(含)-80 亩、80(含)-100 亩、100(含)-150亩、150(含)-200 亩、200(含)-300 亩、300(含)-500 亩、500 亩及以上的户均收入分别为 117164.41 元、116285.45 元、167990.40 元、288493.33 元、451968.99元、813003.42 元、1094442.67 元和 1870125.88 元,仅 100(含)-150 亩区间内的户均收入已达到 20(含)-40 亩区间的 4.76 倍之多,300(含)-500 亩区间内的户均收入是 20(含)-40 亩区间的 18.07 倍,而 500 亩及以上的户均收入竟已达到 20(含)-40 亩区间的 30.87 倍;进一步换算至人均收入(特指从事农业活动的家庭劳动力),以上 9 个区间规模分布的人均收入分别为 32616.34 元、46865.76 元、77523.63元、69996.00 元、96164.44 元、225984.50 元、338751.43 元、469046.86 元和 748050.35元,亦凸显为随区间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均收入基本呈倍数快速增长。由此可见,临安市粮油类家庭农场多种多收,规模化经营已成为种粮大户收入的主要来源。

  然而,从亩均利润和亩均纯收益上看,各规模区间内的数值却并未如户均收入或人均收入那样突显为随规模区间扩大收入垂直递增的趋势,而是呈两条基本平行的心电图曲线在不同的规模区间内上下波动延伸。具体看来,亩均利润和亩均纯收入分别从 20(含)-40 亩区间内的 852.22 元/亩及 954.70 元/亩下滑到 60(含)-80 亩区间内的 482.61 元/亩和 542.25 元/亩,而后又逐步攀升至 200(含)-300 亩区间内的1085.48 元/亩和 1164.07 元/亩(峰值),随后又在 300(含)-500 亩区间内各自回落到 551.59 元/亩和 782.48 元/亩。由于各规模区间内的样本数据普遍较少,且存在分布不均情况,因此仅根据以上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分析,不能直接断论目前就亩均利润或亩均纯收益来说,临安市粮油类家庭农场规模经营的最佳面积为 200(含)-300 亩,但从中可以得出的一点结论是即单从土地收益率来看,并不是种植规模越大经济效益越好,而是存在一定区间内的"规模经济",换言之,只有在适度规模情况下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否则规模过小或过大都有可能造成资源要素的冗余浪费,致使"规模不经济".

  2.3.1 水稻成本收益分析。

  在 48 户样本数据调查中,从事水稻种植的有 47 户(还有 1 户以香薯种植为主,故被剔除在外),其水稻经营总面积为 5703.10 亩,总收入为 11282965.25 元,总成本为 7538581.74 元,共获补贴总额为 790786.42 元。据统计,就单茬种植水稻作物而言,亩均利润(不含补贴)为 656.55 元/亩,加上亩均补贴 138.66 元/亩,可获亩均纯收益795.21 元/亩。其中,按各个区间规模细分(见表 2.6),水稻种植规模在 100(含)-150亩区间内的亩均利润最高,为 809.32 元/亩,而种植规模在 20(含)-40 亩区间内的亩均纯收益最高,为 873.17 元/亩。进一步分析表明,之所以亩均利润和亩均纯收益的峰值没有分布在同一区间,主要是由于这两个区间内的亩均补贴差距较大,分别为53.75 元/亩和 99.61 元/亩,致使尽管 100(含)-150 亩区间内的亩均利润比 20(含)-40 亩区间高 35.76 元/亩,但亩均纯收益却低 10.10 元/亩。但需补充说明的是,表2.6 中亩均补贴之所以没有根据规模区间呈正态分布,是因为在访谈问卷过程中,笔者发现农场主对各项补贴明细及具体拿到手的补贴金额并不十分清楚,针对这一调研窘况,本研究所涉及的补贴明细均来源于政府部门的补贴发放存档文件,具体说来,笔者是通过临安市农办对各乡镇(街道)的补贴存档文件进行逐户核对统计而来的,故本研究的补贴详情的解释权最终归临安市农办所有。

  2.3.2 油菜成本收益分析。

  在 48 户样本数据调查中,从事油菜种植的有 26 户,其油菜经营总面积为 1343.50亩,总收入为 1355851.00 元,总成本为 895431.64 元,共获补贴总额为 25720.00 元(这里主要计算的是油菜复种规模达 10 亩及以上可获得 20 元/亩的大户直补)。据统计,就单茬种植油菜作物而言,亩均利润(不含补贴)为 342.70 元/亩,加上亩均补贴 19.14 元/亩,可获亩均纯收益为 361.85 元/亩。其中,按各个区间规模细分(见表2.7),其亩均利润和亩均纯收益的峰值均在 200 亩及以上的规模区间内,分别为 587.57元/亩、607.57 元/亩,但由于该区间内的样本数据仅为 1 户,存在偶然性及特殊性因素,因此该种植面积无法成为油菜种植最佳规模的普遍性决策依据。

  2.3.3 小麦成本收益分析。

  在 48 户样本数据调查中,从事小麦种植的有 19 户,其小麦经营总面积为 1646.00亩,总收入为 1119719.00 元,总成本为 807147.20 元,共获补贴总额为 63160.00 元(这里主要计算的是小麦种植规模达 20 亩及以上可获得 40 元/亩的大户直补)。据统计,就单茬种植小麦作物而言,亩均利润(不含补贴)为 189.90 元/亩,加上亩均补贴 38.37 元/亩,可获亩均纯收益 228.27 元/亩。其中,按各个区间规模细分(见表 2.8),亩均利润和亩均收益均在 100(含)-200 亩规模区间内到达最高值,分别为 202.55元/亩和 242.55 元/亩。由此可以得知,相较于单茬种植水稻与油菜作物,小麦在这三者之间经营效益最低,故选择小麦复种的家庭农场也相对较少,此外,据笔者推断,若不及时采取有效的政策激励措施,在未来几年内稻麦复种模式会越来越趋向于缩减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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