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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对策

来源:学术堂 作者:胥帆
发布于:2016-02-17 共7441字
摘要

  目前我国农村正处在一个急剧变迁的时期,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不断,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农村养老、医疗保障、低收入群体、留守群体、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等问题日趋严重。针对农村社区发展的现状,传统社会管理的手段以及运用礼俗约束村民的管理方法已经难以有效应对农村社区出现的各种问题,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在这种形势下,农村社区拥有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才队伍就显得尤为重要。所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犯罪预防、矫治帮扶、人口计生、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而农村社会工作者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农村社区建设中,能够发挥社工专业优势,关注弱势群体利益,解决和预防农村社区各种社会问题的发生,配合基层政府做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村社会工作面临着社会认可度较低、社工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进程缓慢的严峻形势,使得基础本来就比较薄弱的农村社会工作开展困难重重。本文通过分析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困境,提出推动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出路。

  一、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困境。

  (一)社会工作在农村地区认同度不高。

  社会工作这一专业孕育于西方,在我国起步较晚,虽然民政部门大力倡导和推动社会工作,但总的来说,公众对社会工作的意识还比较模糊,对社会工作概念、理念及其方法缺乏正确的认识,甚至往往将社会工作人才与志愿者、义工混为一谈,或者把村委会的工作当作社会工作。农村社区居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社会工作这一专业,连很多社会工作人员也还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社会工作,对社会工作的理念如同理心、尊重关怀、以人为本、助人自助、案主自决等的理解还很不透彻。

  在对社会工作的宣传方式方面,农村基层政府大多采取在政府网站上进行网络宣传,还有的采取报纸宣传,而很少进行入村宣传,现有的宣传内容也很少涉及专业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多是以宣传国家宏观社会政策规划为主,不能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实质性的信息,这也必然导致公众对农村社会工作缺乏全面的了解和支持,致使许多社会工作者并不能被农村社区居民所认同,更不能真正走上岗位,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社区服务。另外,农村基层政府部门对农村社会工作是否属于专业技术领域这一问题没有达成共识,主要表现在岗位设置、薪酬待遇等方面,这些导致社会工作的试点的开展主要局限于民政系统,缺乏相关部门的主动参与,社 会 工 作 试 点 单 位 的 开 展 缺 少 必 要 的 社 会 基础[1].

  (二)现有农村社会工作人员无法满足服务对象需求。

  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成效方面,大部分社会工作人员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没有经过专门的设计,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在开展前也没有对农村居民的需要真正进行考察。由此可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开展大部分是没有规划的,没有立足农村居民的需要,根本无法满足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

  1.农村社会工作人员医疗服务开展不完善。建设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有利于提高公民的健康素质,推动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体系的建设。在当今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绝大多数农村居民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多数农村居民对医疗报销比例也比较满意。然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仅在疾病救治报销这一费用方面发挥着作用,在患者心理疾病、康复服务、情绪疏导等领域的服务则几乎没有涉及。农村医务社会工作者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匮乏。目前虽然国家对农村公共医疗服务加大了扶持力度,农村公共医疗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但是具体到基层百姓,尤其是在心理疾病、康复服务、情绪疏导等领域,农村医务社会工作者并未在这些方面主动开展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根本无法满足农村医疗服务对象的需求。

  2.农村社会工作人员养老服务难以胜任。我国农村自古以来受到“养儿防老”传统观念的影响,直至今天依然以家庭养老为主体,绝大多数老人都会选择由自家儿女照顾,而由农村社区专门人员上门照顾、社区内集中起来照顾、农村社区外养老机构照顾者寥寥无几。农村社会机构养老受经济条件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在短时间内难以实施,而由于子女长期在外工作,无法照料农村留守老人,家庭养老功能也日渐弱化,农村留守老人面临着生活照料困难、经济困难、精神匮乏等问题。而开展农村老年社会工作的人员大多都是年轻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者,由于其生活阅历和工作经验较浅,介入解决这些问题时,不可能从根本上理解老人的人生经历及所处社会环境对他们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影响,因而不能准确地理解老人们的心理需求,也不可能制定出以老人的需求为导向的社会工作干预计划。

  3.农村社会工作人员对“留守儿童”缺乏关爱。近年来,沿海发达地区对农民工群体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大批的农村青壮劳动 力 涌 入 城 市,导 致 农 村 地 区 出 现 了 一 个 新 的 群体---“留守儿童”,他们的生存和发展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而农村社区很少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农村居民对这类公共服务项目的效果也无从谈起。由于现有农村社会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缺乏对“留守群体”身体和心灵的双重关爱,因而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迫在眉睫。

  (三)农村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进程迟缓。

  农村社会工作者面临的是农村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服务领域涉及农村养老、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矛盾纠纷、农村文化建设等众多方面。农村社会工作的性质和特征要求工作者必须具备专业的知识背景和技巧,并且能够紧密结合农村社会的特点和村民的实际需求开展服务工作。与专业化同等重要的是职业化的推动进程,例如薪酬水平、工作环境、职务升迁、福利待遇等的改善。目前,我国社会工作者大多依附政府系统而存在,名为社会工作者,实为政府系统里的一员,这与专业的社会工作者还相差甚远,由于隶属于政府系统而存在,因此,所开展的工作不可避免地带有行政色彩[1].纵观以上几个方面,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所面临的困境,既有相关政策的影响,同时又面临着具体方面发展滞后的制约。

  目前在农村地区,除了民政部门设置有专门针对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人员的相关职位,其他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人员大多靠的是公务员考试招聘进来的,专业岗位设置较少,也没有专门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评价与考核制度。在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人员的录用制度方面,大部分是由农村基层人事或者事业单位录用(即非本专业的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人事招聘进而从事社会工作),还有一部分是任命制和其他录用方式,而很少真正实行农村基层社会工作人员职业录用与社会工作执业资格认证挂钩。由此可见,农村政府部门很少设立专门的岗位针对具有专业社会工作背景的毕业生,职业资格认证也很难实施,绝大多数还是单纯依靠公务员录用制度和人事招聘。由于政策滞后,难以使真正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的人才参与到社会工作领域之中,在合适的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这严重阻碍了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进程。

  (四)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滞后。

  农村社会组织作为推动农村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力量,在承担农村社区服务、吸纳农村社会工作人才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在推进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过程中,发展农村社会组织有利于提高农民自身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转变农村基层政府职能,变“大政府、小社会”为“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2].

  在当前广大农村地区,农村基层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以下四方面的困境。其一,农村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缺乏必要的财力物力资源支持,这可被称为“筹资困境”.农村社会组织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农村基层政府财政支持、社会募捐以及服务所得,但是大部分农村社会组织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由于缺少资金而变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甚至有一些组织由于经费问题难以为继。其二,农村社会组织所提供的服务非常有限。这主要是因为农村社会组织管理运行存在漏洞,缺乏规范的规章制度,在筹集资金、动员公众参与、吸引社会工作人才、解决群众困难、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组织能力不强。其三,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还面临来自农村基层政府和社会的信任与合作缺乏的困境。由于许多农村社会组织的活动在效率、效果和透明度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它们的活动很容易遭到社会公众的怀疑和指责。至于农村基层政府对社会组织的不信任、不合作甚至提防,较多地集中于那些社会导向性强的公益性民间社会组织,如各种环保组织、维权组织[3].其四,农村社会组织数量较少、规模较小,无法满足农村社会需要。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我国尚缺乏相关的法规、政策对农村社会组织的职能、定位、性质、意义等作出明确界定,使得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缺乏必要的社会环境,严重阻碍其发展壮大,无法形成“政府部门推动、社会组织运作”的格局[2].

  (五)农村社区志愿者的专业性和服务持续性不强。

  壮大农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农村社区志愿服务是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城市社区的志愿服务体系已经发展较为完善,然而在广大农村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发展极为缓慢,构建一套较为完备的农村社区志愿服务体系仍然任重道远。由于农村社区不像城市社区那样,周边守着诸多高等院校,因而就缺少了“大学生”这类比较积极从事志愿服务的群体。有些农村社区即使开展志愿活动,也只是流于“一次性”的活动形式,活动的内容和质量不高,使志愿活动也变得毫无意义。大多农村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持续性不够,有些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开展的,他们在提供过一次志愿者服务之后就不再到社区来了。而所谓的“农村志愿服务活动”也就是到农村社区里打扫卫生、清理垃圾等,缺乏服务的专业性,服务范围狭窄,服务领域亟待扩展。

  (六)农村“两委”干部管理与服务的专业性不强。

  农村社区“两委”即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前者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和领导核心,后者是农村社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本应是农村社会工作的领导核心,主要负责本村的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事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然而在广大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在社区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功能并不完善,普遍存在这样的几个问题:第一,村党支部委员会干部与村民委员会干部之间关系处理不当,两者没有做到党的领导地位与自治组织灵活运作之间的协调,甚至是磨擦不断,关系紧张,直接影响到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第二,农村“两委”干部的工作理念跟不上社区建设的步伐,很多农村社区“两委”干部依然采取传统的办公方式,工作动力不足,办事效率较低。第三,绝大部分农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没有专业的社会工作人士,不能开展行之有效的专业化社区工作,缺乏引导农村社区居民“助人自助”的工作理念和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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