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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监狱企业管理模式的改进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6-12 共12684字

  第 4 章 江西省监狱企业管理模式的改进

  江西省现有的监狱企业管理模式存在各种问题影响了监狱企业的长足发展,需要根据问题的症结对现有管理模式进行改进。在深入了解了江西省现有管理模式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才能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改进的原则和对策。SWOT 分析是内外部环境分析的常有工具,在此基础上提出的监狱企业的改进的基本原则更具全局性和全面性,提出的改进对策和建议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4.1 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分析

  在管理学中, SWOT 分析经常被用于分析内外部环境,是战略分析的常用方法。SWOT 分析中,S 代表优势(Strengths),W 代表劣势(Weaknesses),O 代表机会(Opportunities),T 代表威胁(Threats)。SWOT 分析是确认公司企业的优势和劣势、机会和威胁等内外部环境,通过分析制定相应的经营战略,扬长避短,发挥自身优势,把握住各种机会,避开威胁,从而增强企业竞争优势,增强企业应对未来各种风险的能力,确保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SWOT 分析在监狱企业的应用,能够为监狱企业的战略管理决策及生产经营计划提供切合实际的依据。

  综合江西省监狱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运用 SWOT 分析法,对其优势和劣势、外部环境的机会和威胁进行分析,详见表 1.

  4.1.1 优势分析

  (1)经济环境

  近年来中国经济率保持 7.5%以上, 2014 年《亚太蓝皮书:亚太地区发展报告》指出,从人口、资本和全要素生产力等供给面角度,中国未来 10 年的经济增长潜力较过去正在发生转折性变化,未来 10 年中国经济增长率将可能由 7.5%的水平逐渐下降至 6.0%左右,但还是高于全球 4%平均增长率。江西省的经济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经济总量仍然会不断增加,进一步扩大了市场需求, 这对江西省以农业、对外加工业、场办工业和第三产业为主的监狱企业来说,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大环境。

  (2)政治法律环境

  政治法律环境是指一个国家地区的方针政策、政治制度、法律体系等方面。江西省监狱企业正处在国家大力推进监狱体制改革浪潮中,国家提出的监狱企业改革政策有利于监狱企业的发展,让监狱企业从监狱中解放出来,届时监狱企业会有更大的自主权,监狱企业将正在以企业的形式参与市场经济,作为刑罚执行机关的监狱,对监狱企业的经营决策将进一步减少。与此同时,政府将对监狱企业继续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减免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治制度及政策方面的倾斜能大力促进江西省监狱企业的发展。

  4.1.2 劣势分析

  (1)自然环境

  江西省不少监狱企业位于远离城市的郊区,信息闭塞、交通不便成为江西监狱企业的共同特征。由于历史原因,加上监狱的特殊性质又决定了不能把监狱全部设立在信息传输迅速、交通发达的大城市,监狱所处的地理位置使得原材料采购成本增大,产品的销售及营销困难,物流成本增大,这些决定了监狱企业在成本管理上具有先天不足的弱点。

  (2)管理体制

  如前面所述,目前江西省监狱企业的体制机制使得监狱缺乏活力。监狱企业社会效益的经济效率不能同时兼顾;监狱企业的产权模糊,很难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缺乏激励性;监狱企业机构过多效率低下,不仅使得经营管理成本增加了,而且导致适应市场的灵活性的降低;监狱企业没有人事、用工、分配方面的自主权,制约了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引进技术和外资比较困难,缺乏技术改进的动力。总而言之,监狱企业目前的管理体制导致企业缺乏动力是制约监狱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

  (3) 社会文化

  文化是企业的软实力,在企业竞争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江西监狱企业的工作人员长期在监狱中工作,很少与社会外界交流,这种封闭的工作环境中,是监狱企业管理人员思想变得保守,观念相对陈旧落后,创新意识不足,发现机遇意识及发展意识不强,这些都制约了江西省监狱企业的快速成长。另外,优惠政策的优势和管理上没有完善的制度,使得监狱企业经济效益及生产管理上的问题没突显出来,加上企业管理者对企业价值、企业获利能力及管理水平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也没有现金流量意识和资金的时间价值观念,没有很好地应付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及危机,导致管理者对监狱企业的发展现状缺乏正确的认识,感受不到监狱企业面临的内外部压力,缺乏居安思危的想法,逐渐导致企业自我发展的内驱力的丧失。经济全球化向监狱企业传统的经营管理理念提出了挑战,监狱企业能以先进的管理理念进行经营管理势在必行。

  4.1.3 机会分析

  (1)监狱企业改革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在管理模式和资金方面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目前,国家监狱体制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体制基本形成。改变了长期以来主要依靠监狱生产收入提供监狱经费的局面。监企分开基本实现,建立了监狱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监管改造和生产经营两套管理体系,明确了监狱企业为改造罪犯服务的性质,建立了监狱和监狱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收支分开基本实现,建立了监狱执法经费支出和监狱企业生产收入分开运行机制,实现了监狱和监狱企业财务分账核算和管理。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江西省监狱企业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监狱企业改革宏观政策。伴随着监狱企业与监狱分离改革的深入进行,江西省监狱企业的主管机关早已明确了监狱企业在政治经济职能方面的特殊性,在制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计划方案时能给予经济政策上倾斜。

  (3)小型监狱有充足的发展空间。目前监狱企业正处在全国范围内调整监狱布局时期,为了集中管理和生产规模化的需要,需要对小型监狱进行扩建和合并,这样会使监狱企业拥有更多的劳动力资源,实现小型监狱配套的监狱企业规模扩大,江西省的部分小型监狱有望建设成现代化的监狱,实现规模化经营。

  4.1.4 威胁分析

  (1)监狱企业的政策性较强。监狱企业的职能是为监狱服务,配合监狱的职能,为服刑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场所,完全罪犯的改造教养任务,这使得监狱企业的经营管理容易受国家或地方政策的调控。

  (2)法律保障不够严谨。《监狱法》颁布了近二十年以来,虽然 2012 年进行了修改,但未涉及监狱企业方面,有些关于监狱企业的规定仍旧未能得到很好的贯彻与执行,导致法律没有发挥应有的功效,另外有些法律法规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监狱企业发展需要了,监狱企业寻求法律支持时变得无所适从。

  (3)管理创新人才缺乏。由于监狱企业管理人员招录条件限制过多,人才引进困难,由于体制上的各种原因,即使招录到了优秀的管理创新型人才也不一定能得到很好的重视与培养。

  (4)与其它监狱合并的威胁。为了配合国家的监狱政策落实,需要对某些监狱进行重新调整,有些监狱安全存在隐患的行业会逐步导入退出机制或者与其它监狱兼并。江西省目前有 14 所监狱,监狱企业和监狱的位置相同,监狱布局的调整也将影响监狱企业的分布、发展。

  4.2 改进的基本原则

  从江西省监狱企业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可以看出,江西省监狱企业的管理模式依然是传统模式,新的管理模式还没有建立起来。监狱企业的生产经营可以在适当自主经营下进行,监狱在对罪犯进行惩罚改造的同时,并不能否定服刑人员也是一种劳动力资源,也需要开发利用。开发罪犯劳动力资源的必要性和罪犯的劳动强制性决定了监狱企业的存在具有客观性和相对独立性。监狱不能以惩罚罪犯为借口,对监狱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过多干预,甚至做出对监狱企业发展不利的决策。市场规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监狱企业也必须在市场法则的基础上进行经营管理,才能保证监狱企业的经营活动能健康地运行。尽管监狱的行刑活动监狱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会一定的影响,但却无法改变监狱企业市场化运作的本质,所以改进监狱企业的管理模式,是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江西省监狱企业的改进,要结合自身特点进行探索,逐渐形成具有适应自身运作的管理模式。监狱企业管理改进的实质和核心是监狱企业与监狱进行有效分离。二者分离后,监狱企业可以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市场化经营管理,监狱可以在没有经济压力的环境下,更加专注地对罪犯依法实行劳动改造,能切实保障罪犯劳动改造的实现途径和效果。管理模式的改进与其它变革一样,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要把原则贯穿于改进的全过程,江西省监狱企业模式改进进程中,需要以下几个原则为基础,进行深化改进。

  4.2.1 坚持服务于监狱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原则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企业的设立首要目的是为监狱惩罚和改造罪犯而服务的。监狱企业的经营管理是一种执法活动,是我国监狱为了实现对监狱内罪犯的劳动和改造的目标,组织罪犯进行劳动生产并实现产品的社会价值的执法活动,因此监狱企业的活动范围要紧紧围绕监狱工作,监狱企业的经营管理与监狱工作的存在着许多交叉的地方,二者都有履行国家职能的成分,监狱与监狱企业的管理范围都要围绕监狱工作的目标来确定,要在遵循政府建立监狱企业初衷的前提下进行监狱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罪犯是监狱和监狱企业一切行为的目的和归宿。因此监狱企业在履行其劳动改造的政治职能的时候,和监狱的目的是一致的。监狱企业不论什么时候,都要坚持劳动改造的工作宗旨,切实贯彻执行《监狱法》和国家关于监狱工作的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国家的政治经济利益至上的原则。监狱企业把最大限度地改造罪犯的综合效益为最高目标,把罪犯改造成合格的公民,是保障监狱企业经营管理正确方向的实际需要。 同时体现了对国家的利益的维护。

  4.2.2 改进应有利于增强监狱企业的效益和活力

  由于监狱的行刑活动严重地影响了监狱企业的经营管理,监狱企业在监狱过多的干预之下不能适应市场化经营的要求,使得监狱企业的经济效率低下,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协调。对江西省现行的监狱企业管理模式进行改进,要把有利于增强监狱企业的活力与效益的原则放在改进工作的重要位置,最大程度地降低监狱行刑对监狱企业的直接影响,让监狱企业有充分的市场准入自由,能最大程度地按照经济规律进行经营管理。此外,继续扩大监狱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最大程度地提高监狱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也能增强监狱的活力,改进其管理模式。

  4.2.3 改进应满足罪犯劳动改造需要的原则

  对罪犯实施劳动改造,保证罪犯改造质效,为罪犯提供劳动岗位进行劳动生产并创收,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是监狱企业的目标。监狱企业作为一种特殊企业,必须服从监狱罪犯劳动改造规律的要求,更要服从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如上所述,监狱企业承担的重要职责是为罪犯提供劳动岗位和劳动场所,这也是监狱企业的政治职能,其履行得当与否与我国劳动改造罪犯制度的运行系统息息相关,由于罪犯的劳动性质比较特殊,不仅仅具有经济性质,在法定劳动的指引下它又具有明显的改造罪犯的法律性质。江西省监狱企业管理模式的改进,除了要在增强监狱企业的效益和活力方面下功夫,把改进满足于罪犯劳动改造的需要,实现劳动改造罪犯的效果,把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改造活动和监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调和生产和改造之间的矛盾,使二者由对立走向统一。由于监狱企业的经营管理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不利于监狱企业的劳动改造的实施,为满足监狱企业改造目标,需要消除这种不利影响,同时创新监狱企业的管理模式,实现监狱企业自身存在的价值,服务于监狱工作。

  4.2.4 应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管理模式

  江西省监狱企业管理模式改进的方向应是将监狱企业推入市场,使监狱企业与一般企业在同一个市场环境下运行,和一般企业一样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相同的管理模式,一同参与市场竞争。江西省监狱企业管理模式的改进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江西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等实际情况从发, 明确改进的步骤和进度,同时借鉴其他省份乃至国外有益做法,走出一条符合江西省监狱工作规律的发展模式。逐渐将监狱企业市场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是监狱企业管理模式改进的最终目标。

  同时,监狱企业管理模式的改进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正确处理改进与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监狱企业管理模式改进的阶段性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关系。还要通盘考虑改进的步骤和措施,确保各项配套政策及时到位,实现整体推进。

  4.3 改进的对策和建议

  江西省监狱企业现有的管理模式的问题及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倒逼着管理模式的改进势在必行。由于监狱企业管理涉及企业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等等各个方面。根据江西省监狱企业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内外部环境,需要从企业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改进。在坚持上述改进的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具体从进一步理顺监狱企业与监狱的关系、完善监狱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完善监狱企业日常管理及加强监狱企业的文化建设五个方面来改进江西省监狱企业的管理模式。

  4.3.1 进一步理顺监狱企业与监狱的关系

  监企改革后,监狱与监狱企业的管理模式有了些变化,以前监企合一追求经济效益和改造质效统一目标,开始逐步把这两个目标分开来实现。笔者认为,监狱企业和监狱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理顺,监狱企业和监狱必须实现彻底地分离。

  进一步纯化监狱的职能,监狱不能再创办企业并从事其它经济性活动。进一步理顺监企关系,使得两个相互独立又密切配合的管理体系建立起来,在市场经济规律和国家大政方针指导下运作, 自我发展、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监狱企业经营管理体系和依法行使刑罚执行职能的监狱管理体系。

  这样监狱企业与监狱可以保持二者的之间独立性,又有连接点保持其罪犯改造方面的统一性,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制度协调、联席会议等方式来进一步理顺二者的关系,如图所示:

  (1)合同约定

  在改造罪犯方面监狱企业和监狱存在某种特殊的契约关系,监狱对罪犯的执行的刑罚权是通过罪犯生产劳动的过程来实现的,生产劳动又是在监狱企业中实现的,监狱企业必须使用监狱提供的罪犯劳动力,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一方面,监狱提供了符合生产条件的罪犯劳动力满足监狱企业生产的需要,然而部分罪犯会抗拒劳动、消极怠工、故意生产经营,甚至脱逃或从事其它违法罪犯活动,影响劳动进度和产品质量,同时使得监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被破坏的可能性比较大。因此,确保提供适合生产要求的罪犯劳动力是监狱的责任,监狱不能将人身危险性大及有极大破坏倾向的罪犯输入监狱企业。另外,监狱企业要结合罪犯劳动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劳动培训,为其安排劳动岗位及劳动生产计划。监狱企业要衡量罪犯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和刑种刑期等情况,合理选择生产项目,保证罪犯在经过必要的培训后能够掌握生产所需的技能。监狱企业的营利性决定了其要追求成本最小化及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监狱企业可能会采取延长罪犯劳动时间及增加劳动强度等方式来达到这一目标,容易忽视劳动保护和生产安全,导致侵犯罪犯的正当合法利益。另外,监狱警察可能会采取减少罪犯的劳动时间来维护监管安全的方式, 提前将罪犯带出监狱企业或不按时将罪犯带入,进而影响监狱企业的经济效益。

  因此,为进一步理顺监狱企业和监狱的关系,二者可以签订合同,实现双方的相互制约,以确保监狱企业生产效率,保障罪犯合法权益,使得监狱企业与监狱能减少矛盾冲突带来的不利影响。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可以包括:罪犯数量、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劳动力费用标准、劳动力培训、生产安全要求、劳动保护措施、对罪犯考核的标准、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等。

  (2)制度协调

  监狱企业和监狱要着眼于改造罪犯的大局,分别建立健全加强双方协调方面的各种制度,做到“三个结合”: 劳动改造罪犯结果与监狱履行双方合同情况紧密结合;工作绩效与监狱民警确保劳动改造计划完成情况紧密结合;考核奖惩与罪犯劳动成果紧密结合。建立起监狱与监狱企业双方情况定期沟通、交流的机制,由监狱企业生产科和监狱狱政科负责处理双方日常协调事务。

  另外,监狱企业和监狱之间可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这类联席会议由监狱企业和监狱的相关负责人组成,定期或应一方的要求随时召集,及时协调、处理、解决监狱企业和监狱之间的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事宜,对于两者之间无法协调的问题,要及时提交省集团公司和省监狱管理局协调解决。这种协调制度可以保持监狱企业和监狱更高效率地运作。

  监企关系理顺后,监狱企业独立运行,监狱企业的经营决策由董事会作出,监狱不再干预监狱企业的经营决策。监狱负责生产现场的监管安全,并负责劳务输出。监狱企业与监狱双轨运行,是两个独立运行的法人,二者之间不再有隶属关系,但管理过程中具有统一性。罪犯进行劳动的过程既是企业生产的过程又是依法改造罪犯的过程,这两个过程的运行状况分别决定了监狱企业经济效益和国家的执法状况的好坏。因此理顺监狱企业和监狱关系必须建立在二者的共同目标之上,双方按照各自的规律,独立而又协调地运行。

  4.3.2 完善监狱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现代监狱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又称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指的是指公司内部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之间的关系,其实质是一种相互制衡的制度,具体表现为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三者之间的分立与制衡的关系。监狱企业具备了独立法人资格以后,必须融入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中去参与市场竞争,实现监狱企业的持续发展。因此,要在充分考虑公司法的许可范围的基础上和监狱企业特殊性,发挥监狱企业的特色,切合实际构建监狱企业管理规范框架,全面实施监狱企业法人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公司机构,同时确定决策者、执行者、监督者的权限空间,形成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的科学决策机制、规范执行机制、有效监督机制,把江西省监狱企业不断推向制度化、法制化、高效化、规范化运行的轨道。

  (1) 逐步实现监狱企业的股权多元化

  目前江西省的监狱企业都是国有企业,产权模糊,股权单一,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不符。对于监狱企业来说,监狱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既可以增加融资渠道,也可以改变监狱企业产品的“身份”歧视状况,同时还是国家政策提倡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监狱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①实施职工持股;②结合监狱企业的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层管理人员持股;③吸引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者作为股东;④通过贷改投、债权转股权等方式形成多元股东等等。本文认为,江西省监狱企业可以从试行职工持股及管理人员持股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这种方式有利于监狱警察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成为企业管理人员,还促成国有独资向股份制公司的转变,从而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能激发职工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改进公司治理

  鉴于董事长权力过于集中的状况,需要通过制度对其权力进行分化,建立健全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的行为,规范董事会集体代表公司责任制,弱化董事长的权力,允许监狱企业通过公司章程授权非董事长的董事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得由同一人兼任,使得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彻底分离,监狱企业的总经理拥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来源于董事会的授权、决议,董事会和总经理之间的关系是决策和执行的关系,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并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总经理有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义务,但不是对董事长个人负责。完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重视董事会的职能与作用,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实行对经营管理者的法律、道德和市场上的约束,加强企业党组织对经营管理者的制约与监督,从而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3)理顺党委和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关系

  党委是保证和监督监狱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董事会行使的是决策指挥权,而监事会是监督监狱企业的正常合法的经营管理,三者的显着的分工差别。所以在完善监狱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要保持决策权的集中统一,避免出现多头管理,导致企业管理效率低下。党委和董事会、监事会要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能,同时为了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要规范并完善监事会对监狱企业的监督制度,使得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完善监狱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要使监狱企业逐步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生产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发展到很高程度的产物,是适应现代化企业进行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及经营方式,目前江西省监狱企业的经营管理离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完善监狱企业法人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能否适应其生产力水平,逐步向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过渡。

  4.3.3 优化人力资源管理

  监狱企业管理模式的改进和优化涉及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其中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化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监狱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包括警察队伍、工人队伍以及罪犯的人事劳动管理及相应的绩效管理。

  (1)优化监狱企业员工的人事管理

  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企业化和市场化的灵活的人事管理机制,以培养人的素质、尊重人的劳动、鼓励人的创造、开发人的潜能为出发点,对于现有的监狱警察队伍,按照 “人随事走、先分开、后调整、再完善”的原则,监狱与监狱企业分开时,要考虑到监狱企业缺乏管理人员,需要把之前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的人员调到新的监狱企业中去,磨合期过后,从监狱调入的管理人员按其意愿可以选择继续在新的监狱企业工作,也可以回到监狱工作,对选择的不同进行不同的激励。对现有工作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监狱企业所需的罪犯技术辅导人员、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辅助管理人员,从分离后监狱企业的员工中选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以提高员工素质、持续培育人才、开发人力资源为主要内容,采用培训、使用、选拔、奖惩、监督等环节和手段,将竞争机制纳入人事用工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公平竞争、科学考核、公正评价、动态管理的人事管理制度。[1]

  监狱企业独立运行后,监狱企业可通过外部招聘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解决员工不足问题,新招聘的职员是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更不能参与监狱的工作。

  (2)完善罪犯劳动力的资源配置

  从刑罚的历史作用来看,罪犯劳动既是惩罚罪犯的工具,也是改造罪犯的手段。这两种作用在理论和实践中都难以甄别。因此,我们认为作为改造手段的罪犯劳动,虽然是在接受刑罚处罚的过程中组织进行的,但其劳动本身不具有惩罚性。为进一步发挥劳动在改造罪犯中的手段作用,引导罪犯劳动力积极参加劳动,监狱企业可以在狱政工作允许的范围内,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尝试让罪犯自由选择劳动工种,并形成自由竞争选岗的机制:①合理设岗定位,依据艰苦程度大小和劳动岗位的技术含量高低,将劳动岗位分门别类,以艰苦一线岗位和技术岗位倾斜为原则,合理确定相应的考核规则,并与罪犯获得各种奖励挂钩;②公开竞争择岗,根据岗位要求,公布岗位的上岗条件,由罪犯根据自身的意愿和劳动技能申请岗位并参与竞岗,再由罪犯组成的评审小组和由企业管理人员及干警组成的审批小组确定岗位人员。在服刑期间罪犯可以根据自己的劳动技能变化及现实表现而依规定上下流动,形成劳动岗位择优竞争的机制。通过完善罪犯劳动力的资源配置,能使罪犯在一定程度选择劳动岗位,打破过去被强制劳动的体制,罪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劳动,可以提高罪犯劳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少罪犯家属及群众对罪犯劳动价值的质疑,更好地实现国家的刑罚权。

  (3)建立健全罪犯劳动的报酬机制

  长期以来,罪犯无论怎么努力工作和取得多大的成效,除了能得一点儿的奖金外,缺少其它财产性收益,这使我们将罪犯的劳动看成是强制性的无偿劳动,罪犯劳动力是免费劳动力。这与宪法规定的“劳动是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相违背,同时使罪犯对劳动改造产生抵制情绪。罪犯在监狱里长期与社会隔离就体现了对罪犯的人身自由的惩罚,劳动作为进一步改造罪犯手段的时候,因此罪犯参加劳动应当按劳动的时间及优劣等具体情况等给予报酬,然而鉴于罪犯劳动与社会一般人员劳动的差异,可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将罪犯的劳动报酬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缴纳给政府财政,补偿政府建设监狱的投资;第二部分缴纳给犯罪受害人基金,用来补偿受害人及履行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义务;第三部分存入罪犯的个人银行账户,用作犯人刑满释放后就业和生活的费用。按这种方法给予参加劳动的罪犯以报酬并按三部分分配,不仅能使罪犯感受到自身劳动的意义,促使其认识到劳动改造是一种自觉履行的义务,而且能使罪犯在走出监狱后不因生活无来源而重新走上犯罪之路,受害人可以得到罪犯的金钱补偿,让受害人感觉罪犯是在赎罪,能缓和罪犯与受害人之间的紧张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4)完善罪犯劳动的激励制度

  罪犯的劳动是罪犯改造自我的过程,为了实习更好的改造效果,需要进一步完善罪犯劳动的激励制,尤其减刑假释方面的激励。刑期的长短不同,罪犯对减刑假释的需求也不一样,比如刑期比较长的罪犯尤其被判处 15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对减刑假释需求不及刑期短的罪犯迫切,在对罪犯劳动进行激励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刑期及需求因素,对刑期比较短的罪犯可以采取一些劳动表现积极与减刑假释挂钩的激励制度,强化改造效果。而对刑期比较长的罪犯采取此类激励可能效果不显着,需要考虑其特殊情况,比较有在外有牵挂的人或者有未完成心愿,针对这些特殊情况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从而使其安心接受改造。

  4.3.4 完善监狱企业日常管理

  目前,江西省监狱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主要在于规模、质量、价格等方面,要把产品的生产过程作为监狱企业的管理重点,把经营管理重心放在如何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来增加利润上来。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是知识、技术及创新能力方面的竞争。江西省监狱企业应响应这种市场信号,从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市场营销为切入点,加强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1)加大产品的研发力度

  产品的研究开发是生产过程的前提条,产品研发除了需要物质和资金的投入,更需要的知识和智力等无形资产的注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对监狱企业同样适用,只有投入大量的知识、信息、智力等知识资本,才能开发出适销对路、技术含量高、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产品,才能大幅度促进监狱企业增值。江西省监狱企业进行产品科研开发,必须以市场为导向,针对监狱企业罪犯劳动力的实际情况,开发出适应罪犯劳动力生产并能适销对路产品,这需要通过开展市场调研,切实分析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把新型产品的研发工作和监狱企业的特殊性联系起来,同时避开监狱企业的高素质人员不足的劣势,利用自身潜在的优势,加强对产品深加工、拓展产品的销售渠道及提升产品功能等方面的研发,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加大市场营销力度

  由于在计划经济的时代,国家实行统购包销不需要市场营销,监狱企业集中力量组织生产,导致市场营销相当薄弱。江西省监狱企业要转变营销理念,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创新营销运作机制开拓市场,主要做好以下四点:①创新营销策略,根据市场环境定价,标准产品薄利多销,非标准产品略有盈利,优质产品优价销售,新上市产品保本销售;②创新营销手段,在市场目标范围内拓展经销点使信息传递加快,积极采取绿色营销、网络营销、微信营销及概念营销等新兴营销方式;③创新营销服务,树立客户至上的观念,积极做好售后服务每一个环节,维护老客户,挖掘潜在客户;④发挥名牌发展战略的作用,由于名牌包含着顾客对产品和服务的认同和依赖,监狱企业要在拓宽自己的市场范围,要有名牌意识,创建自己的企业品牌,在名牌发展上制定长远的战略计划,抓住市场机会,让企业商标成为知名商标,实现“走出去”目标,扩展名牌效应。由于市场营销涉及的产品、价格、销售渠道及促销等方面,江西省监狱在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时,需要把市场营销作为一个战略规划来实施。

  (3)加强监狱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在监狱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要重点要抓好质量和成本管理,实施精细化管理。在质量管理方面,树立全过程质量管理理念,将产品质量视为监狱企业的竞争关键点,在生产活动中各个环节做好质量管理,要从产品的研发设计开始抓好质量管理,在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中,实行“99+1=0”的质量管理模式,即99 个环节是优秀的,只要 1 个出了问题,最终都是不合格产品。在成本管理方面,要树立全方位的成本管理思想,发掘企业低成本的优势,可以通过定量化的成本控制来进行经营管理决策,同时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尽量降低每个环节的消耗降低整体成本。成本管理和质量管理是紧密相连的,它们构成监狱企业的精细化管理的核心。[1]

  4.3.5 加强监狱企业的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非常重要的管理方式,企业文化是以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为中心的物质形态文化、制度形态文化和精神形态文化的总和。[2]

  随着知识全球化的推进,企业的市场竞争的触角已伸入企业文化品牌方面。鉴于监狱企业的特殊性,监狱企业文化建设必须围绕监狱文化建设,应结合监狱管理工作,以文化建设促改造、促生产,提升监狱企业的竞争力。但目前从江西省的各个监狱企业的文化建设状况来看,不少监狱企业的文化建设还只注重形式与场面上,没有认识到监狱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达不到促进教育改造质量的效果。

  我们必须把监狱企业文化当成一项系统工程来推进,从核心价值理念、人本精神、教育培训及文化交流等方面来加强江西省监狱企业的文化建设。

  (1)以人为本,植入监狱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念

  监狱企业的两大参与主体为监狱企业管理人员和罪犯,他们的人生阅历和教育文化程度不同,人员的差异性和复杂性也与一般企业不同,各种价值观世界观交杂在一起产生冲突碰撞,对劳动改造和社会有反抗情绪的思潮也在其中。

  加强监狱企业的文化建设必须长期把树立先进价值观体系作为中心任务,通过教育、倡导和模范人物的宣传感召等方式,内化价值观念,使罪犯的行为与监狱企业的经营目标保持一致。监狱企业要围绕核心价值观念,有组织、有规划、有目的加强监狱企业文化构建,培育企业的经营理念、制度和物质文化,并在管理中细化监狱企业的核心价值观。监狱企业文化建设要体现以人为本,坚持“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使罪犯在监狱企业的劳动过程中形成健康的价值理念观从而真正体现监狱企业改造罪犯的功能。

  (2)加强监狱企业劳动者的教育与培训

  目前,江西省监狱企业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教育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缺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不利于监狱企业文化建设的大力开展。监狱企业和监狱应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罪犯劳动力应开展定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心理学方面的教育,对监狱企业的管理人员开展在职培训,提升监狱企业全体企业劳动者的职业素质,为加强监狱企业文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经过各方面的培训,让监狱企业员工了解监狱企业文化的实质内涵,提升员工对监狱企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同时,在对企业文化共性认识的基础上,按照监狱企业战略发展的原则和环境要求,构建监狱企业的共同经营观文化,让每个劳动者把自己的思想与行为与监狱企业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理念连接起来,将监狱企业文化成为劳动者实际行为的指南。

  (3)为监狱企业文化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监狱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任务艰巨的工程,监狱企业要提高重视程度,合理调配文化建设资源,为监狱企业文化建设提供良好环境,营造监狱企业文化浓厚氛围。比如更新监狱企业和监狱的建设设计理念,在确保监管安全的同时,把监狱企业的布局和建筑设计更具有浓浓的人文气息。又如在监狱企业的宿舍、生产区、休息区、会见室等都可以有针对性地挂上格言、宣传画等各类标识,融入监狱企业文化。这些做法可以使监狱企业文化深入人心,深入共同价值认同,同时保持文化的连续性和传承性,促进监狱企业的持续发展,增强监狱企业的政治经济功能,实现监狱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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