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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发展概述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1-06 共8960字

  第 2 章 互联网金融发展概述

  2.1 互联网金融概念的界定

  尽管在 2013 年,“互联网金融”这一名词大行其道,一度从主流媒体到坊间不断的被提及、宣传和报道。但是到底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尚且还没有一个标准的、公认的概念。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来阐述这一现象。比如,学者谢平认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最基本功能是融通资金,是将资金从储蓄者转移到融资者手中。”所以在这一角度下,他认为互联网金融是除了银行的间接融资模式,和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直接融资模式以外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

  一般来说,根据字面理解,只要以互联网为平台进行的金融活动都可以被称作互联网金融。如果按照这一个逻辑进一步演化,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可以衍伸成为:第一,传统的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这一新兴工具,把传统的线下金融活动搬到线上来做,即“金融互联网”。这一实现方式其实我们并不陌生,从 2002 年互联网爆发式发展开始,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进步,我们可以通过网上炒股软件在线交易买卖股票、基金、国债等;我们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或者网上银行进行汇款、转账甚至购汇、缴费等业务,诸如此类。我们可以不用再去银行、券商排队柜台交易。第二,随着互联网的创新发展,深入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理念,从量变到质变引发的全新金融活动形式,即“互联网思想下的金融创新”。互联网思想最核心的内容是:高效、共享、平等、自由。在这个基础上信息互换、资源重新分配。只要符合这一定义的线上金融创新活动,原则上都可以被归纳为“互联网思想下的金融创新”。这种创新一般都由互联网企业牵头,逐步向传统金融业渗透。狭义的互联网金融定义主要是指第二种,而本文的分析也基于该定义。

  互联网金融概念的兴起走红,起因便是 2013 年 6 月,家喻户晓的电商阿里巴巴集团推出支付宝的 “余额宝”业务。把支付宝内的资金可以“转化”为“余额宝”,不但可以余额增值且收益稳定,还可以直接用于购物支付和转账。这一业务,颠覆了人们对与金融理财的传统认识。摒弃了传统理财开户、申购、赎回、资金到账延迟、起点太高等弊端,让理财产品变得简单、直观、易行、亲民。这一业务也得到了迅猛的爆发式增长,由此为契机,各大互联网企业快马加鞭,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紧随其后。

  新浪、腾讯、百度这些我们每天接触依赖的互联网企业也开始涉足金融产业,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一时间,冠名“XX 宝”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充斥在我们能够接触到的各个渠道。随着这股浪潮,有着同样互联网思想的网络 P2P 模式也乘东风而起,各种网络 P2P 产品也迅速火爆起来。所以,追本溯源,我们现在津津乐道的“互联网金融”概念,更多的场合下,是指狭义的互联网金融定义,即互联网思想下的金融创新。

  2.2 互联网金融相关理论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立足的经济学基础、金融理论不同。传统金融遵守二八定律,认为少量优质的客户创造主要的利润构成,处于“长尾”的大部分客户不创造利润或者只创造很少的利润。互联网金融遵守与二八定律彻底相反的“长尾理论”,认为每个人只贡献很少的利润,但是当数量足够庞大之时,积少成多,可以积累成足够大的市场份额。同时互联网的特性也决定了,互联网金融先天的建立于平台经济基础上,一方面具备规模经济效应,一方面还增强了风险控制水平,降低了成本,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

  2.2.1 平台经济理论

  互联网金融建立在平台经济之基础上,平台本身不生产产品,但是可以促成双方或者多方供求之间的交易,通过收取交易费用或者赚取价差而获得收益。互联网经济是一种典型的平台经济,主要经营特征有:(1)双边市场模式不断增加平台的价值以及粘度;(2)平台经济的规模效用和长尾效应:规模增加→边际成本减少及边际效用增加→边际价值增加;(3)平台经济以客户为核心进行多点扩张,其成长速度往往是以几何级数增长的,只要拥有了足够多的买方就可以吸引卖方以及相关者加入,反之亦然。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经济的产物,其先天具备平台经济效应和经营特征。

  2.2.2 长尾理论

  “长尾”理论基本原理是积少成多,把小市场积累起来的利润累积,最后创造出大的市场规模。长尾理论的应用是满足个性化市场需求,以平台经济为依托,开创一种与传统大众化背道而驰的,面向细分市场、细分子行业、零散的、个性化的产品,最终以量取胜。电子商务具备长尾效应,主流商品的需求得到满足以后,人们会把更多的时间精力放在个性化产品之上。当平台之上的客户、商家数量够多,形成一定规模,成本会不断被摊薄,个性化的产品所产生的销量利润,可能比主流商品创造的利润还要更大。以电商为平台的互联网金融也拥有这一经济特性。

  2.3 基于 PEST 模型分析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外部环境

  (一)政治环境分析——是推动金融体系改革,打破传统金融垄断的客观需求

  传统的金融业,在过去很长的时间内,完全是处于垄断政策保护之下。主要体现在:第一,利率没有市场化。以银行业为例,根据 2013 年 3 季度,上市银行的财务数据显示,中国银行营业收入 306 亿元,其中利息净收入 208 亿元,占比高达 67.97%,工商银行营业收入 442 亿元,利息净收入 328 亿元,占比高达 74.21%,其他如宁波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等地方性银行和中小银行,这一占比甚至超过了80%。利息是由国家定价,而银行的主要收入又是来自息差收入。所以在这种垄断保护之下,银行收入年年上升,但是银行经营同质化却十分严重,业务创新在过去发展极为缓慢。这是严重不符合市场规律和市场化经济原则的。第二,金融行业的准入权。

  在我国,仅有 300 多家银行机构,原因就在于国家的行业准入限制条款非常苛刻。所以也限制了我国金融领域的发展。

  这种垄断政策保护下的金融业是有历史性原因的:第一,监管能力不足。金融的本质是经营风险,因此,监管的能力是决定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国选择金融业分业经营,也是为了分业经营之后,各大金融子行业形成自己的监管机构,降低监管难度。第二,为了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我国加入 WTO 以后,面临着外资金融巨头冲击,为了增强综合竞争能力,也由于金融业关系国家安定、民生大计,所以国家强调金融业高度国有化。在 1997 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及 2008 年美国次贷危机中,我国金融体系由于国有化程度高,充分抵御了外来冲击,保证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但是,随着改革的进一步加深,金融垄断政策保护出现越来越多的弊端,比如盈利太过简单,缺乏了金融创新动力,这是不利于我国金融发展的。同时,金融行业高盈利之下,自然高福利、高待遇,容易形成腐败等等。现在随着多年分业监管的发展,我国的金融业监管水平飞速提升,同时利用互联网技术的革新,监管能力得到极大提高。十二五规划以后,我国经济基本国策从“保增长”转变为“稳增长”,同时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金融业。因此此时以互联网金融的形式引入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是符合金融体系改革的要求,也是打破传统金融垄断的客观需求。(二)经济环境分析——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必然要求。。

  2012 年 11 月 8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召开。胡锦涛主席在会上发表报告中特别提到:“提高大中型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首次在国家层面上,提及小微企业的发展。小微企业虽然规模、效应上不如大中型企业,但是数量众多,同时基本布局在新兴行业以及高科技行业,这对于我国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的作用。

  但是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却面临着极大的束缚和约束,即融资难。从小微企业自身的角度来看,银行或者担保机构贷款融资,一般需要土地、厂房、设备等作为抵押担保,小微企业很多不具备这种资质。同时因为其发展时间短,资产积累不足,而且经营风险、管理风险都比较高,所以很难在银行拿到贷款。从银行的方面来看,银行想要对企业发放贷款,要进行尽职调查、授信审批等阶段。对于中小型企业和小微企业,需要的流程、周期,准备的材料和手续几乎是一模一样,那么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高,导致银行的单位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都很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率都得不到保障。但是小微企业虽然融资需求低,但是企业数量庞大,融资总额并不少,总利润依然非常可观。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国家层面,都很看重这块蛋糕。只是目前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下口。如何提高融资审批效率,提高贷后管理能力,降低审批周期,降低融资成本便成为了金融机构重点思考研究的方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巴曙松称:“从理论角度分析,造成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根源有两个:资金供需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和风险管理上的激励不相容。但是,在大数据时代,这两个难题正在出现有解的可能。基于大数据应用的互联网金融产业,正在凭借互联网开放平台的渠道优势与数据挖掘所蕴含的核心竞争力,尝试突破束缚小微企业融资的信息与成本枷锁,一定程度上扭转信贷资源分配的不对称格局。”通过互联网分析企业经营数据、业务流水、交易数据、纳税记录以及海关记录,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对一个企业的资质有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在此基础上通过公式测算,很容易在短时间内完成对小微企业的授信测算。重点面向民企、小微企业的民生银行,“微贷”业务在银行中发展最好,但是对一家小微企业贷款还尚且需要最快一个星期的时间。而阿里金融,对其商户贷款,几分钟就可以完成尽职调查,几个小时完成流程审批,最快一天可以拿到贷款。这种速率带来的必然是小微企业贷款变得更加容易,对于企业发展具有极大的方便条件。所以互联网金融能够行之有效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对于推动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社会与技术环境分析——是促进民间金融规范发展,维护金融秩序的现实途径

  根据中信证券的调研报告显示,部分地区民间借贷规模约为银行表内贷款规模的10%~20%,由此推算,2011 年全社会民间借贷规模超过 4 万亿,平均利率超过 20%。

  而根据中小企业反馈,在年末资金紧张时期,利率甚至高达 60%。部分资金流向了中小微企业,满足其资金需求。但是也有相当大部分的资金并没有流向实体经济,而是流入投机性利益链,变成了高利贷、地下钱庄等非法途径(表 2.1)。【表2.1】

论文摘要

  
  民间融资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需求很大。我国具备明显的二元信贷体制,正规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的时候偏向于仅向国有企业或者大型企业发放贷款。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民营资本的中小微企业,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足够贷款,只能通过民间借贷进行融资。而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受到国家利率管制,风险可控。而民间借贷没有相应的监管,虽然国家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 4倍,但是实际过程中,又要受到资金供求影响,民间借贷利率一直居高不下。

  近年来,实体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盈利下滑、储蓄利率偏低、甚至 2011 年前后通货膨胀率高企、A 股长期疲软、房地产市场受到严格宏观调控,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十分单一。所以充足的民间资本进入民间借贷市场,导致借贷规模不断的扩大。利率也节节攀升,不断压缩中小企业利润,作为融资方的中小微企业违约风险不断扩大。

  这 4 万亿的民间借贷风险不容小视,不管是对金融市场的稳定,还是对我国经济的发展都存在危害。一旦全球经济发生系统性风险释放,将会导致民间借贷市场直接崩盘。

  2011 年大量私营企业老板欠债外逃、鄂尔多斯高利贷崩盘等事件足以说明这一危害。

  国家充分认识到这一危害后,在 2012 年开始,逐步倡导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一方面可以纳入现行金融监管之中,能够准确掌握资金规模、价格、流向;一方面可以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在这个改革过程中,互联网企业,无论是作为民营资本直接进入金融业,还是作为平台引导民营资本直接进入实体经济,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形式之一——网络 P2P 借贷得到了飞速发展(图 2.1)。【图2.1】

论文摘要

  
  P2P 网络借贷平台,相对于民间借贷,可以更容易控制总量,可以一定程度上控制募集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同时利率更透明化,更具备市场调节机制。虽然规模还很小,监管存在一定难度和问题,但是随着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未来能够持续不断的为中小企业输送资金。所以互联网金融是促进民间金融规范发展,维护金融秩序的现实途径。

  2.4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探析。。

  从广义互联网金融的角度,包括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模式,包括电子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智能 APP 应用等。从狭义互联网金融的角度,包括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和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模式。前者包括互联网基金、保险销售、网络小额贷款等,后者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P2P 借贷以及众筹融资等(图 2.2)。【图2.2】

论文摘要

  
  2.4.1 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模式

  1998 年招商银行率先推出网上银行,网上银行如今已经经历了 15 年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的普及,电子银行不断推陈出新,从最基础的查询功能发展到转账、支付、汇款、换汇等各种业务多元化发展。如今手机银行随着通讯技术的革新进步和终端性能的提升,更多的开始推行 O2C 模式。从一开始对于电子银行的质疑,到今天电子银行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2.4.2 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模式

  ① 第三方支付平台

  结算方式按照支付程序分类一般可以分为:以现金结算、票据结算为代表的一步支付方式;以信用证结算、保函结算为代表的分步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根据支付程序分类划分,归类为分步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就是与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付平台。

  2010 年 9 月,央行颁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采取发放《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方式规范第三方支付市场发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第三方机构的注册资金、盈利状况、股权结构、备付金做了明确规定,并且规定了罚则。从法律上对第三方支付平台予以规范和认可。第三方机构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也打开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巨大市场。从此,第三方支付平台不再仅限于网络购物,开始走向日常生活支付、企业支付、保险、基金和教育等支付领域。2012 年 1 月,央行再次颁布《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此为契机,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和先行条件,也使得互联网金融服务变得可行。

  如今,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快速发展,竞争日益加剧,第三方支付平台不断推陈出新,经过两年的积极布局、业务探索,第三方支付平台从 PC 端的互联网支付开始进入移动互联网支付领域,从境内支付开始进入境外支付领域。第三方支付平台正在进入一个多元化快速发展的阶段。

  ② P2P 借贷

  P2P 借贷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借贷模式,脱离了传统金融机构媒介的信贷模式。

  客户分为投资方和借贷方。投资方出借资金,可以获得比传统理财产品更高的资金回报。借贷方可以更方便和低成本地获得资金。双方在 P2P 网络平台注册,借贷方发布信息,包括借款金额、年化利率、保障方式、还款来源、还款期限以及详细的借款说明,俗称发标。投资方根据自己的投资周期、投资金额、风险偏好、投资经验选择借款方投资,俗称投标。一旦投标金额达到借款方金额,交易即达成。投资方开始计息,借贷方进入还款周期(图 2.3)。【图2.3】

论文摘要

  
  P2P 网络平台更多的是起到一种中介作用,这一模式有如下特点:第一,门槛低。

  首先对投资者身份没有要求,只需要注册成为网站用户。其次借款人申请也并不复杂,完全是标准化流程,按步骤逐步做即可。最后投资门槛低,多数平台投资者最低投资金额只需要 50 元。第二,P2P 网络平台只起到中介作用,投资、借贷双方更类似于撮合成交,资金更多是通过银行划转,平台并不直接经手资金。第三,投资方单笔投资金额小,可以分散投资风险。对于投资方来说,可以将本分分成多分投标不同的借贷方,即使单个借贷方出现违约,也不会影响全部本金安全,适当的分散了投资风险。

  全球首家 P2P 平台是在 2005 年的英国运营的 Zopa 公司。我国最早的 P2P 网贷平台——宜信财富成立于 2006 年。经历两年的快速增长,现在我国 P2P 平台已经超过400 家。近两年 P2P 网络平台交易额也出现爆发式增长,P2P 也越来越被普通百姓接受,作为一种备选理财方式。

  按照对信用风险控制程度的不同,我们将国内 P2P 借贷平台分为三类:第一类,对风险控制程度要求严格。对借贷方要求抵押,审核严格,收取费用高,对投资方提供担保,比如宜信。第二类,风险控制程度偏弱。除借贷方审核、认证、评级,但是无抵押无担保,倡导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收取费用低,不对投资方本金担保,如拍拍贷。第三类,风险控制程度居中,对借贷方进行实地考察,贷前审核严格,贷后监管完备,同时对投资方进行担保,如人人贷。③ 众筹融资大众筹资,项目发起者在网站上展示项目,宣扬理念、创意,吸引认可的投资人进行筹资支持项目的开展,产品的研发以及创意、理念的实现。通过产品化实现利润,投资人占有一定比例的分红回报或者股权回报。这种实现形式类似于线上版本的天使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的结合体。

  2009 年 4 月成立于美国的 Kickstarter 公司,截止 2012 年末,通过设立众筹平台网站,已经为制作音乐、电影、游戏,科技创新,产品设计研发等 2.4 万个项目筹资 2.5亿美元,共吸引 200 万名投资者。美国也于 2012 年 4 月通过了《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案》,承认互联网股权投资的合法地位。

  我国由于法律和监管原因,为了防范非法集资以及金融诈骗,暂时不认可美国的众筹模式。但是我国的互联网企业,改良创新发展了众筹模式,把其发展成为一种类似于团购的新形式。不允许以股权或者资金作为资本回报,更不能向支持者承诺资金收益。以实物、服务或者媒体内容等作为回报。把外国众筹的股权投资模式变成购买行为。解决了美国众筹模式在中国非法的问题。同时我国的互联网众筹网站也规定,不做公益、化妆品、酒类、房地产项目,以符合国家宏观政策。

  现在我国比较有名的众筹互联网网站,有点名时间、追梦人、众筹网等。根据众筹网官方网站显示,截止 2013 年,该平台已经完成项目总数 389 个,支持人数 6.2 万人,累计筹集资金 1854 万余元。众筹模式经过改良发展,已经在我国开始生根发芽,作为一种新兴金融模式,将会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其中。

  2.4.3 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
  
  ① 互联网基金

  2013 年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打破了银行存款利率单一的垄断局面。仅仅用了 7 个月时间,天弘基金宣布余额宝规模突破 2500 亿元,开户规模突破 4900 万户,传统的现金管理格局正在被打破。随着余额宝产生的“鲶鱼效应”,引得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始追随,传统的基金公司、互联网巨头企业开始纷纷推出属于自己的在线现金管理产品,紧锁客户闲置资金、零散资金,化零为整,各类创新性互联网基金不断推出,使得现金管理市场也开始变得异彩纷呈。

  第一类,支付功能性产品。代表产品,阿里巴巴余额宝、苏宁零钱宝。阿里巴巴余额宝作为一款开创性产品,不但引发了互联网金融的火爆,还实现客户储备资金增值,同时也帮助天弘基金完成管理规模的突变。集余额增值、资金周转以及支付功能于一体,余额宝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的标志性产品。苏宁紧随其后推出零钱宝,同样可以用于苏宁易购购物、生活缴费、信用卡还款。并且依托自身全国 1600 余家实体店面,提供客户答疑、线下产品推介、以及操作指南等客户服务,成功将互联网金融产品带到线下进行推广、销售和服务。

  第二类,自力更新型产品。代表产品,汇添富基金现金宝、全额宝等。传统的基金公司一部分对接互联网巨头,包装自身现金管理工具通过互联网平台线上销售,还有一部分通过自身直销平台推广销售自主创新产品。比如近两年一直致力于现金管理工具创新的汇添富基金,先是开发了可以实现 T+0 交易的场内货币式基金添富快线,随着互联网金融浪潮的兴起,又与苏宁合作推广现金宝,最后通过自身直销平台,开发推广了全额宝,一经推出用了 30 个小时创下了 6 个亿的天量销售额。不但提升了自身知名度,还让更多人开始关注其旗下其他金融理财产品,可谓一举多得。第三类,互联网公司自主品牌产品。代表产品,百度百发、微信理财通。这类产品的特点是互联网公司以自身客户平台为基础,通过与基金公司合作,以资产管理模式挂钩多家基金公司旗下现金管理工具,推广自身品牌的产品。比如我国搜索引擎百度平台,通过自身的客户基础,成立百度理财中心。发行了预期收益达到年化 8%的“百发”团购产品,其宣传手段和宣传攻势,引发互联网和金融业巨震,产品也在发售后被迅速抢购一空。其后再接再厉推出“百赚”和“百赚利滚利”等,也受到投资者热捧。第四类,银行系产品。代表产品,平安银行的“平安盈”、工商银行的“天天益”等。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热销,使得银行自身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业务受到极大冲击。银行也作出正面迎击,改革自身人民币理财产品,增加取现的灵活性,推出了新一代的现金管理工具。

  但是银行受制于监管影响,在创新性方面,发展仍然比较缓慢。

  ② 线上保险销售

  国内第一家互联网在线保险销售平台是泰康人寿在 2000 年 9 月份开启的网络营销渠道——泰康在线。泰康人寿通过引进外国先进保险数据、网络技术,在国内首次实现了保单设计、客户投保、核保、缴费、后续服务的全程网络化,是真正意义上的“在线保险”,也是首次使用电子保单的保险公司。泰康在线又开发了“e 站到家”电子化自助服务平台,功能涵盖了保单的查询、帐户价值的查询、帐户的转换、退保操作、撤单退出、投保进度线上查询、已有保单的续期缴费、客户的网上理赔报案、电子对账单申请等。是保险业互联网化的代表性公司。近年来,以中国人民保险、中国平安保险等保险业巨头也开始进军互联网线上保险销售。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节省了渠道费用、以及销售人员薪酬费用,并且通过网络大数据测算降低了保险成本,使得互联网保险,保费比线下购买保险要低很多。

  同时,今年各大保险公司还进军互联网电商平台,在 2013 年 11 月 11 日,阿里巴巴推行的“双十一”活动中,理财产品成交总额 9.08 亿元,成为成交额最高的模块。

  其中,国华人寿获得最大成功,其总成交额 5.31 亿元,仅靠“国华人寿华瑞 2 号”一款理财型保险产品,就完成了 4.62 亿的销售额。该产品不仅有年化 7%的高利率,起点仅需 1000 元起,又有保底收益,并且不收取保险初始费、保单管理费、风险保险费等费用,最主要的还包含身故以及全残保障,同时赠送 24 小时全天候专业家庭电话医生服务,集高收益、保险保障、增值服务为一体,完成了保险理财产品的互联网金融转型,所以推出就获得了众多关注和投资者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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