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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逻辑教学的困境、争论与改革路径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3-12 共6734字
论文摘要

  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与知识体系的更新,高校新专业与新课程日益增加,作为传统基础课程的逻辑学与其他基础课程一样,面临着教学内容调整、课时减少与方法革新的压力;同时,这些压力也是传统基础课程的教学理念与实践与时俱进、重获生机的重要契机。笔者自承担非哲学专业本科学生的逻辑课程教学工作以来,对逻辑课程的教学理念、内容与方法等方面有了一定的思考与探索,并将其运用于相关专业的逻辑基础课或通识课的教学实践中,获得了较为良好的效果。笔者认为,将非哲学专业的逻辑课程置于生活化语境(real-lifecontext)的视野之下,努力革新教学理念、内容与方法,以培养学生正确思维与有效交际的能力为目标,回归逻辑思维自身具有的实用性、趣味性与挑战性,结合多种提升学习兴趣的教学手段与方法,对学生进行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与训练,逻辑教学是能够获得良好教学效果、实现预定教学目标的。

  一、逻辑学的生活化语境:工商业生产生活方式

  当前通行的教科书大多认为逻辑学的发源地有三个:“古中国、古印度与古希腊”,同时,也承认作为一个学科传承下来并被广泛学习与研究的逻辑学,即“形式逻辑是源于古希腊的逻辑理论”[1]。这一看法应该说是符合历史与现实,同时被广泛接受的。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对此情况予以适当解释。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中来看,可以对这种三个起源但一枝独秀的情况进行合理的解释,并由此奠定逻辑学教学的理念:逻辑学所研究的抽象的思维规律,必须在生活化语境中得到理解与接受。否则,人们既不能理解逻辑学的价值与意义,也无法真正地掌握与运用逻辑规律,以实现其在日常生活中帮助人们进行正确思维与有效交际的实践价值。

  如我们所知,逻辑一词源自对“logic”的音译与意译相结合,而“logic”起源于希腊哲学中的逻各斯“logos”[2]。根据格思里的观点,“logos”的含义可以归纳为十种,其中第一种为语言,第八种为规律,其他含义均与这两种含义有联系。因此,逻各斯主要有两个意思:一是规律,希腊人把世界上所有规律中最根本的规律称之为逻各斯;二是语言,希腊人把叙述最根本规律的语言也称之为逻各斯。但是,这两个意义的关系是不能分开的,语言是叙述规律的,规律是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所以,我们可以认为逻各斯就是关于最根本规律的语言,或者以语言表述出来的最根本的规律。事实上,在西方学科名词的构词法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观念的诸多例子:心理学是psychology,生态学是ecology,这些单词后面都有一个后缀“logy”,来源于“logos”,具有规律之意。同时,“logos”概念与“longue”也有词源上的联系,就是舌头、嘴巴,引申为说话或话语,所以很多词都有“longue”这个词根,比如对话是“dialogue”,独白是“monologue”。这些词源与构词方式展示出,逻辑学与话语和话语中的规律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马克思说过,“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物质存在的条件、人们的社会生活、人们的社会关系的改变而改变”[3]。换句话说,理解正确思维与有效交际能力在古希腊人的生产生活方式中的重要地位,有助于我们从生活化语境的视野来理解与学习逻辑学。古希腊社会对思维和语言能力高度重视,根源于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工商业活动。古希腊的地理位置与气候条件决定了难以做到并维持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希腊城邦大多从事工商业经济,并且是港口城市。人们提到苏格拉底,都要说到他在市场上与别人讨论美德与正义的轶事。在商业繁荣的背景之下,商业文化与思维方式的社会影响力处于支配性的地位。

  这一事实可以从工商业奴隶主在古希腊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体现出来:“这里首次出现了一个阶级,它根本不参与生产,但完全夺取了生产的领导权,并在经济上使生产服从自己……。正因为如此,它在文明时期便取得了越来越荣誉的地位和对生产的越来越大的统治权……”[4]。工商业活动中,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对正确思维与有效交际能力有极高的要求:一是投资决策,二是讨价还价(达成契约)。首先,商人在经商活动中作出投资决定的时候,需要投入的智力活动是非常多的(例如,英语词汇speculation既指沉思,又指投机),并且内在蕴涵着对“真”(投资信息是真的,产品品质是真的)的追求;不仅如此,日常生活中每一次简单的购买行为,都蕴涵着买卖双方对“真”的追求:买方要求品质为真,卖方要求货币为真;由此,我们可以从生活化语境的视野中来理解逻辑学中真值的地位与围绕真值追求而形成的理论体系。其次,在交易过程中的讨价还价(谈判)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商业以言成事,生意都是谈出来的,在契约的形成与签订过程中,语言准确与逻辑严谨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不仅如此,逻辑学中的诸多概念和原理与商业活动有着非常明显的内在关联。例如,在讲授直言命题的时候,可以强调西方语言对量词的重视(数量关系)与工商业活动中对数量关系的精确要求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我们所知,西方语言不仅名词有单复数形式,动词也会因为主语的单复数状况而发生变化(这也是汉语文化背景的人学习西方语言的障碍之一),对语言中出现的概念的数量以概念之间的外延关系(集合关系)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要求,这一点与汉语有着比较明显的区别。事实上,将直言命题置于这样一种对数量关系精确要求并且严格规定的生活化语境之中,就很容易理解“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等规则的价值与意义。

  如上所述,工商业活动对正确思维与有效交际的能力有着高度的要求,这恰恰是逻辑学所研究的内容和逻辑教学所追求的目标。事实上,当前诸多逻辑教科书将形式逻辑定义为“正确思维与有效交际的理论”[1],或者将形式逻辑描述为“人类认识与交际的必要工具”,“有助于正确地认识和有效地交际”[5]。因此,将逻辑学的起源与目的置于工商业的生活化语境中来理解,惯常所认为的类似于不食人间烟火的抽象性与理论性也就不存在了,逻辑教学在高校面临的诸多困境(“学科地位不高”“应用价值难以体现”[6])也就不应再归咎于学科本身的性质,而是教学理念与方法的问题。

  我国已经迈向高度发达的工商业社会,在繁荣的商业活动之中,正确思维与有效交际能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逻辑思维能力与逻辑学的应用价值也就毋庸置疑了。因此,在生活化语境中理解逻辑学的内容、价值与意义,可以为逻辑教学改革提供全新的理念与方法。

  二、逻辑教学的困境、争论与改革路径

  近年以来,学界对高校逻辑教学及其改革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讨论,提出了一些重要的问题及对策。例如,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在教学内容中的关系;逻辑教学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在高校教学中日益萎缩;利用现代教学理念与技术提升逻辑教学的效果等。在这些争论中,双方有共识有分歧是非常正常的。但是,有时双方看似有分歧的观点,深入分析却并非如此。譬如,有些学者主张在大学中全面以现代逻辑取代传统逻辑,有学者却认为非哲学专业的逻辑教学有具体的实际目标:定位于通识教育,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而非培养逻辑学专业人才。因此,当前的务实做法乃是以现有教学资源与教学对象为出发点,探索提升逻辑教学效果的理念与方法,实现逻辑教学的实用价值。事实上,这两种观点其实并不真正构成矛盾:在哲学专业中开设现代逻辑或者以现代逻辑取代传统逻辑是应该并且可行的,但是,非哲学专业的逻辑教学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革与探索。

  周礼全先生很早就指出:“逻辑要在提高人们的思维能力方面起重要作用,就必须和自然语言相结合,就必须和语形、语义和语用相结合,就必须和人们的思想情感的表达相结合。”[7]

  在古希腊的社会生活中,逻辑思维与逻辑规律也是因为在生产生活中具有重要价值,才被早期的智者、后来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以及后世的逻辑学家深入探索而形成学科体系的。在学科体系形成之后,其理论性与抽象性让人们觉得逻辑学与日常生活的思维与话语实践有着遥远的距离,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同时,因为逻辑学使用抽象的形式符号,类似于数学的推演方式,在汉语(象形文字)的文化环境中就更增加了一层障碍。所以,将逻辑学置于生活化语境之中,回归日常生活的思维方式与话语实践,突破逻辑学具有的理论性、抽象性与远离日常生活思维与话语的表象,凸显其对正确思维与有效交际能力的重要价值。

  首先,就高校非哲学专业的逻辑教学而言,由于定位于通识教育,所以应该对教学内容进行必要调整,削减理论体系的讲授课时,强化与日常思维与话语关系紧密的教学内容。复合命题推理在日常思维与话语中应用广泛,应该成为重点教授与训练的内容。同时,在讲授复合命题及其推理中,妥善处理数理逻辑与普通逻辑对假言命题的不同定义。在真值表中充分条件假言命题(p→q)仅在前件真而后件假的时候是假的,其他情况下都是真的,这一定义在日常话语中似乎很难理解。但是,如果我们落实到日常话语之中具有真实的充分条件假言关系的命题,而不是构造那些离开日常生活语境的蕴涵式,如“如果一加一等于三,那么鸵鸟会飞”这种前后件均假但在真值表中却是真的命题,那么,我们是可以将日常语言中的自然命题与真值表中的情况结合起来的。例如,如果王小二是鸟,那么王小二会飞。此命题确实在三种情况下均为真,前真后真,前假后真(王小二是一蝙蝠的名字),前假后假(王小二不是鸟,王小二不会飞,并不影响这一充分条件假言关系的真假)。这样就能够一定程度回避脱离生活世界真实条件关系而可能出现的“蕴涵怪论”,以免在教学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与困惑。不仅复合命题及其推理可以结合日常语言进行重点学习与训练,认识日常思维与话语中的种种谬误,对提升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也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应该成为重点学习与掌握的内容。

  其次,根据教学内容的调整与安排,紧密结合日常话语中的自然推理,来讲解与训练基本的逻辑规律与推理能力。众所周知,传统的教学方式还是以讲授为主,事实上,逻辑学本身的抽象性与理论性近似于数学,不通过例题讲解与习题训练是不可能有好的学习效果。因此,精心选择与设计练习题,引进经典逻辑名题与推理趣题,对于提升逻辑教学的效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性质命题部分就不仅仅讲授对当关系图,更为重要的是强调量词的不当使用是日常生活中许多话语陷阱与逻辑难题的根源。例如,有一笑话讲道:主人设宴,有客未到,主人说:“该来的怎么还没来?”在座一客人想:“那么我是不该来的”,告辞而去。主人又说:“怎么不该走的又走了呢”,其他在场的客人想:“看来我才该走”,也起身告辞。笑话中的误解根源是什么?

  特称量词“有的(有些)”是不能省略的,主人将它省略了,听者在特称量词(有的)被省略的时候,往往以为省略的是全称量词(所有),因此出现了一系列误解。因此,广泛收集相关资料,为当前教学内容中的重要内容选择适当的趣题与难题作为巩固学习内容的练习环节,能够获得教学效果的显着提升。

  第三,当前的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相当多的招录考试环节,其中多数考试或面试中均有对逻辑思维能力的考查。如各地的教师公招考试,国家与地方的公务员考试,各类企业面试,等等。

  因此,逻辑教学应根据教学内容与进度有针对性地选择贴近各类考试的例题与习题,对学生应对相关考试的能力进行引导与训练。这样,不仅能够实现提升逻辑思维能力的教学目标,还能够体现逻辑学的应用价值。

  三、逻辑教学改革的三个目标:实用性、挑战性与趣味性

  在逻辑教学与改革的实践过程中,应该努力体现逻辑学本身具有的三个特性:实用性、挑战性与趣味性。当前的逻辑教学已经陷入了困境,在高校教学体系中的地位也日益尴尬。如果在教学改革与实践中体现出这三个特性,逻辑教学所面临的困境就能够获得实质性的突破。

  首先,逻辑学的实用性必须在内容选择与思维训练中体现出来。逻辑学诞生于古希腊,那么古希腊人为什么如此计较话语中的逻辑关系呢?因为在古希腊工商业的生产生活方式中,达成交易形成契约,必须仔细斟酌谈判话语,深入推敲合同条款。因此,我们在工商业活动中恰好看到逻辑所着力培养的两种能力:一是正确思维的能力,二是有效交际的能力即语言能力。商业活动中的合同拟定、违约纠纷与诉讼活动,都对正确思维与有效交际的能力有着高度的要求。如今中国亦迈入了高度发达的工商业社会,人们亦能体会到对这两种能力的迫切需求。例如,在合同条款中即可能会出现假言命题及其矛盾命题之间的关系,正确理解这种命题及其矛盾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与表达形式,对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至关重要。例如,合同中写明了“如果甲方付款,乙方就发货”,那么乙方何种情况下违约呢?仅在“甲方付了款,乙方没有发货”的情况下违约;但是,如果合同中写作“只有甲方付款,乙方才会发货”,那么在何种情况下乙方违约呢?仅在“甲方未付款,乙方也发货了”的情况下,乙方才违约;显然,如果甲方接受后一种合同条款,就将自己置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由此可见,合同条款的表述细节(尤其是逻辑联结词)对如何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事实与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强调逻辑思维本身所具有的挑战性,激发学生的主动精神与批判性思维能力。因为逻辑思维能力必须在破解难题、发现谬误的过程中得到提升。金岳霖先生小时候听到俗语“金钱如粪土,朋友值千金”的时候,立刻发现里面的逻辑不利于这句话本身要表达的意思。同样,很多俗语与故事里面也隐藏着必须深入考察才能发现的逻辑关系或逻辑陷阱。我们以前经常听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与“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与“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两对俗语在逻辑上也是相互矛盾的。《世说新语》记载,孔融听到陈韪说自己“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时候,立刻回应“想君小时,必当了了”。人们大多赞赏孔融机智应对,让陈韪无言以对。但是,从逻辑上讲,如何看待孔融的反驳呢?孔融以陈韪的话与陈韪现在的状况(大未必佳)为前提,推出陈韪(小时了了),实际上构造了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命题推理的“肯定后件式”,如我们所知,恰恰充分条件假言命题的肯定后件式是无效的(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因此,孔融的机智虽然让人赞叹,但推理的逻辑却经不起推敲。通过对这些已经形成某种固定思维的俗语或典故的分析,能够有效地激发学生利用逻辑规律进行思考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养成分析话语中逻辑关系的习惯,提升破解逻辑难题与避免谬误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第三,逻辑学本可以是充满思维与智性的乐趣,经典的逻辑谜题往往让人陷入欲罢不能的思考之中。一旦能够破解,获得的快乐亦是真实而深刻的,这种智性的愉悦能够激发起极大的学习兴趣。但是,无论是过去在大学中学习过逻辑学的人,还是现在非哲学专业的听过逻辑课的学生,大多认为逻辑课是抽象与枯燥的。因此,在回归逻辑学的趣味性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方面,逻辑教学需要有真正的变革。事实上,无论是应对各种社会逻辑考试中的逻辑试题,还是出自名家之手的经典逻辑趣题,都有非常具有智性乐趣并且切中逻辑教学内容的题目可供选择。根据笔者的教学经验,掌握一条逻辑规则的最好途径,是通过破解逻辑难题的艰苦思索之后的豁然开朗。例如,在讲解三段论规则“中项至少周延一次”的时候,让同学们指出如下三段论推理的问题:“小王喜欢吃胡萝卜,小白兔也喜欢吃胡萝卜,所以,小王是小白兔?”同学们面对这一习题发出一阵笑声,有同学正确地指出“喜欢吃胡萝卜”作为中项一次都没有周延。以此为例子,能够深化理解“中项至少周延一次”的规则,明白违背这一规则的无效推理是许多谬误的根源,实际上它可以推出“X是任何东西”,只要找出X与任何东西的共同特性,并将这一特性作为三段论的中项与肯定命题的谓词。

  四、结语

  逻辑学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立的人类文明七大基础学科之一,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令人遗憾的是,由于诸多历史和现实的原因,逻辑教学在高校的情况是难如人意的,这与学科本身的抽象性与形式化有一定关系,但更为根本的原因是当前的逻辑学教学理念、内容与方法背离了逻辑学本身的性质。追溯逻辑学的起源与内容,回到正确思维与有效交际能力的生活化语境之中,我们能够在生活世界中处处发现逻辑规律及其应用价值。逻辑教学以此为改革视野,探索与分析日常生活的思维与话语中的逻辑规律及其应用,发现违背逻辑规律的惯常思维方式与逻辑谬误,不仅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学习逻辑与运用逻辑的积极主动性,养成运用逻辑思维的习惯与能力,实现逻辑学本身的应用价值,逻辑教学的当前困境也就一定能够有所突破。

  参考文献:
  [1]樊明亚.形式逻辑[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2-3.
  [2]汪子嵩,范明生,陈村富,等.希腊哲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456.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1-292.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62.
  [5]人民大学哲学院逻辑教研室.逻辑学:第2版[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6.
  [6]夏世英.高校逻辑学教学改革刍议[J].教育评论,2014(7):114-116.
  [7]周礼全.逻辑———正确思维和有效交际的理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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