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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知识论由“内在”与“外在”区分形成的根本缺陷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06-10 共6206字
论文摘要

  一个无身体的、笛卡尔式的“我思”怎样进入某个实际体验的世界? 纯粹内在性的意识通过先验构成是否可能完成现象学的“超越论哲学”的使命? 主体和世界怎样才可能真正走向统一? 这些都是胡塞尔的纯粹现象学带给梅洛 - 庞蒂( 1908 -1961) 的一连串思考,这些问题不仅是胡塞尔现象学面临的根本困难,也是自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确立主体性原则从而为西方近代认识论哲学奠基以来西方哲学所不得不面临的重要问题。以梅洛 - 庞蒂的哲学作为线索来清理西方近代哲学在主客、心物、内外等问题上形成的二元分裂从而超越知识论的客观思维,进而进入现代哲学诸如语言、生活世界、他人、实践等根本主题是个较好的选择。本文试图从梅洛 - 庞蒂哲学的核心线索“身体”那里发掘出近代知识论由“内在”与“外在”的严格区分所形成的根本缺陷。近代经典哲学从主体意识出发,但主体意识并不处于世界之中,意识并不介入到它实际体验着的事物与处境中,近代哲学高扬意识主体性的后果就是在物质和精神、思想和世界、自在和自为之间形成“内”与“外”的对峙。内在性的“我思”本质上只是世界的旁观者而不是实际的体验者,而外在的“世界”本就蕴含意义被抹去,成了有待于被认识的世界。如果说意识哲学是一种对于世界原初呈现的感性意义的“祛魅”,那么通过身体辩证法来瓦解意识哲学就相当于一种“复魅”的工作。

  一、作为意义的自我拥有的意识与处在实际场所中的意识

  梅洛 - 庞蒂现象学通过身体的意义表达使一种超越主客对立的、内在于有生命身体的意义的显现贯穿于前客观的感性世界,身体的体验提醒我们走出意识哲学局限于传统知识论的客观思维,使我们在作为身体之延伸的世界中重新发现了表达的奇迹。被动性的身体和主动性的思维不是并置在给定的世界中的,身体的表达奇迹在于身体就是一种身体的思想。梅洛- 庞蒂认为,传统认识论哲学专注于意识对意义的自我拥有,身体的思想和知觉问题对于一个专心于意义的知性意识来说是不存在的。意识的根本矛盾在于: “一方面,意识是身体的功能,因此它是一种依赖于某些外部事件的‘内部’事件; 另一方面,这些外部事件本身只有通过意识才能被认识。”
  对于认识论来说,反思思维过分强调了后者,只要意识从身体中独立出来反观意识的自我拥有,被动性很容易就被消融在主动性之中。被知识取消的这种意识的根本矛盾只有回到生存活动才能获得其合理性,只有回到身体的思想才能将其摆到恰当的位置。如果必须使用一种矛盾的表述方法来理解意识,那么意识就是以物体的方式存在的思维,是具有一个“外观”的“内部”、具有一个“内部”的“外部”。要了解意识的秘密,我们有必要将意识从两种角度来考虑: 一种是作为意义的自我拥有的意识,一种是处在实际场所中的意识。
  作为意义的自我拥有的意识,把体验归结为心理事件,意义只显示在“意识状态”中。意识与其本身的联系是自明的,原因在于这种意识把自身关在内部,它摆脱了时间和在世界上的位置,意识活动成了普遍的、透明的对意识自身的构成。在这种意识中,自在与自为是分离的,意识要到达的物体与意识活动本身被分开来考虑。笛卡尔的“我思”是这种自我拥有的意识的典型代表,物体的确实性在实际的看的体验中被怀疑,而只在“看的思维”中获得其确实性。笛卡尔说: “我们只是通过在我们心里的理智功能,而不是通过想象,也不是通过感官来领会物体,而且我们不是由于看见了它,或者我们摸到了它才认识它,而只是由于我们用思维领会它,对我来说,显然没有一件东西比我的心灵更容易认识了。”
  梅洛 - 庞蒂认为笛卡尔“看的思维”包含有两种可能的意义: 一种可以理解为看就是思维,物体的确实性在看的实际体验中就被确立了; 另一种就是将其理解为观念中的视觉,作为一种“先验的构成能力”,思维自身的确实性才是经验知觉可能性的逻辑上的先决条件。笛卡尔主义采取后一种态度,意识过度的主动性将自身“纯化”为绝对自为的构成者,对意识进行“纯化”的缺陷在于“从对世界的开放转变到自我对自我的允诺,从世界的构造转变到世界的观念性,从知觉信念转变到一个未介入世界的主体的行为或态度。”
  它在世界之外寻找一种逻辑意义上而不是实际意义上的确实性。但是,“一种可能性的确实性只不过是一种确实性的可能性”,如果没有实际的意识经验就不可能得到纯化的意识经验,实际的意识经验不是纯粹的自为,被意识到的某物和意识是同时给出的。纯粹意识的反思对身体经验的批评焦点在于被动性经验不能由被动性自身获得说明,但被动性经验在我们原初的知觉意识那里与主动性交织在一起,它不再“被动地”依赖于纯粹意识的反思,知觉意识通过作为其透视外表的有生命的身体呈现出来。作为自我拥有的意识已经先于其自身觉知而寓于知觉意识中,“我从世界的先验前提得到的确实性应该延伸到世界本身,由于我的视觉完全就是看的思维,所以被看到的物体本身就是我对之思维的东西”,因此物体作为一种“意义”并不处在自为的意识内部,“意义”直接呈现在世界的某个场所,其实际构成者就是处在实际场所中的意识。
  处在实际场所中的意识也就是介入世界的意识,是在实际经验层次上的“对某物的意识”,它从一个具体角度和物体相连接,通过局部来透视某物的存在,而不是一个“无兴趣的旁观者”。这种意识的结构是一种图形———背景结构,处境的限制决定了某物不可能全部呈现,而物体不能完全呈现正是物体存在的证明,纯粹自我拥有的意识正是由于取消了处境的限制而使物体在纯粹意识前面展现在绝对的透明中。“自我的发现也意味着我已经从可见者整体中独立出来了,但这个自我并没有因此而成为孤独的‘唯我’,它依然处于其他可见者或可见者整体的包围之中。”
  由于身陷于实际场所这一根本的限制,这种意识是矛盾的、暧昧的,它既是向主体的呈现,又处于物体中,因而不处在完全向自身呈现的纯粹的“意识状态”中,它是“作为我的存在本身的超验性的内部运动,与我的存在和与世界的存在的同时联系”。给意识一个场所,就使关于某物的意识真正到达物体,才能消除认识论在主体和客体之间制造的对立,实现自在与自为的真正统一。

  二、思想不是内在的,世界不是外在的

  纯粹内在性的思想“放弃对实际世界的理解并过渡到一种从来不提供世界的‘有’的一种确定”,要实现思想与世界的真正统一,必须给思想一个“地点”,给自我一个身体。意识所处的这个实际场所就是我们向存在开放的前反思领域,意识是通过其身体的中介扎根在这个领域的。身体既是能看的又是被看的主体,它是主动的思维和被动的肉身的交织,因而意识不是自为的绝对存在,而必定是要达到自在的物体———事实上物体已不再“自在”,意识也不是“自为”,意识在世界上的位置从一种外在于世界的逻辑可能性落实到一个内在于世界的实际体验的生命。意识获得实际的生命就使思想与世界的内外界限消除。
  思想不是内在的,因为思想不在自身中,它在觉知自身之前已经被身体带入到了一种共在中。一种先验哲学意义上的绝对的“内部”是反思的产物,它排除了意识在前反思阶段经历的种种事物,事实上,思想在把自身设立为“内部”之前完全委身于未分化的整体结构。思想的自身觉知并不意味着它能脱离于物体的序列,而只是意味着思想具有一种理想性构成能力。尽管思想反观自身对思想本身来说具有逻辑上自明性,但在实际生存中,“‘思想’不是自我与自我之间的不可见的接触,它是在与自我的亲密关系之外生活的,它是在我们面前,而不是在我们之中的,它总是离心的。”
  也就是说,思想具有外观,它不是我们生存的隐秘机制,而就是投身于物体和他人的生存活动本身,它是可见的“外部过程”。内在性的主动能力也不是独立于整个行为结构的,而是在事物中找到了其自然外表,那就是涌现出的意义。一个内在的思想世界说明了思想的内容,但与思想同时给出的周边事物和整个世界仍然处在这种思想之外,思想向内呈现的自明性实质上是以“内容优先”的自身原则取消了思想作为一种辩证形式在整体结构中的位置。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 “哲学上的自我并不是人,也不是人的身体或者心理学所考察的人的心灵,而是形而上主体,是世界的界限———而不是它的一个部分。”
  思想的“过分的进取心”使它经常撤离世界而只在自身提供的明证性中专注于凝思其表象,因此必须从存在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性中重新思考我们的“反思”,“思考思维,就是对思维采取一种我们最初在‘物体’方面学到的态度,不是取消、而只是为了思维本身追溯思维的不透明性”。思想和思想的对象必然是同一种存在方式,不能只接受思想本身内在的自足性的呈现而忽略了实际被感知到的世界。思想不是一个独立存在,它是一个“形式”的辩证法: 内容并不优先呈现,形式的外观总是已经蕴含着内容,用黑格尔的表述方式,形式是最本质的内容。形式的概念使思想否定其单纯的内在性而使自身获得辩证的规定性,这是内与外的统一,它使抽象的思想获得了实际的生命。梅洛 - 庞蒂说,借助“形式”的辩证法,“使我们避免了把外在地相关的要素加以并置的哲学和在所有现象中发现思维的内在关系的另一种哲学之间的两难选择”。
  思想使对象虚无化,它是一种否定性力量,思想的本质就是怀疑和否定,只有给思想一个外观,只有把一种被动性因素融入意识的结构,思想才开始信任对象。“思想的对象”不是回到自我中的东西,而是和思想一样,具有其在世界上的位置。
  思想和事物不是并置在世界上的,它们以一种互相纠缠着的交织形态共同参与整体的生存结构,共同进入辩证法的历程。思想不是内在的,同时世界也不是外在的。如果借用黑格尔式的表述,当思想在自身范围内穷尽了其可能性后,必然要外化为世界; 同时,思想又要扬弃这种外化而回到自身。因此,思想在它的他在中就是在它自己中,这就是思想自身的辩证运动。
  梅洛 - 庞蒂将格式塔理论融入黑格尔的精神辩证法,格式塔是“一个区分的、对立的、相对的体系,其支点是某物( Etwas) ,是事物、世界,而不是观念”。世界不是外部,所谓“外部”是相对于思想的“内部”而言的。辩证法使我们知道,思想不是作为其自身而存在的,而就是作为其对象的同样存在,思想就是世界; 同时,梅洛 - 庞蒂吸收格式塔心理学的“完形”理论使思想进入物体的序列,思想和世界既不是融合也不是并置,而是呈现为一种点———界域的结构。在黑格尔看来,意识必须把对象当作它自己才能消除自在的世界与自为的精神之间的对立。对梅洛 - 庞蒂而言,黑格尔还差一步就真正实现自在与自为的统一,那就是如马克思所言,将黑格尔的辩证法头脚置换一下,把精神、意识安置在与种种物体同构的世界里,辩证法不是精神自身的原则,而是思想和世界密切合作的产物。

  三、身体作为辩证法的承载者

  身体是思想在世界上的“地点性”,同时身体处在物体的世界里,梅洛 - 庞蒂通过“身体图式”建立的生存关联使世界成为身体的延伸。身体是这样一种直接经验,“它在我身上唤醒了这一根本现象,它将‘它的对象的完整’转化为‘一组生动的运作’”。身体表达不是向“内部”呈现,是身体在思想,这就是说思的行为必须以某种方式去看、去感知,思想总是背叛自身到达物体,因为它属于物体。在梅洛 - 庞蒂早期着作《行为的结构》中,他创造性地将格式塔心理学的“完形”思想融入他的形式辩证法,身体是一种矛盾的“形式”( 也可以称之为“意义”、“结构”,是前认识论的) ,它既不处于事物的序列也不处于观念的序列,或者也可以说它同时既是事物又是观念,它是“一种观念与一种存在的难以觉察的结合,是质料借以在我们面前开始拥有一个意义的偶然安排,是处于初生状态中的可知性”。这就是说,意义和符号是作为一个统一体的两个方面同时被给出的,梅洛 - 庞蒂立足于身体的意义表达而重建的形式与内容的辩证法能有效克服传统认识论在内在和外在、自在和自为之间造成的坚固对立。
  作为介入的主体的身体在观看、在触摸,保证身体感知到的直接就是物体而不是关于呈现给意识的表象的就在于身体处于世界的场景中,它始终都是向陌生的目光显现的。意识的否定性( 把自己当作对象) 和对否定性的扬弃( 从实体到达主体) 无须通过精神自身的运动来完成,“委身于世界”的身体已经承载了这一过程。身体同时作为看者和被看者进入世界,身体的矛盾性使它可以充当内在精神与外部世界的中介。身体作为辩证法的承载者,处在“既是又不是”的模棱两可中,事实上我们无法对身体形成任何主题化的论断,作为一个前反思的主体,身体甚至是绝对神秘的,它的“超验性”是世界意义不断涌现的保证。意识的否定性是指:
  意识是内在性的,它由它向自己的呈现来定义,意识的透明化同时意味着世界的虚无化; 于是意识开始对自身的否定,通过外化和回复,存在重新获得纯肯定性,并且“否定在纯肯定之外作为绝对主观性而集中于自身,辩证运动成为对立面的纯同一性,即双重性”。精神辩证法的这种否定意味着它总是隐含着一种绝对主体所要求的肯定,它陷于否定与肯定的双重性中,其根源在于始终有一个超越的精神力量凸显于存在之上。如果辩证法落实在身体中,那么身体由于其特有的连接物质与精神的中介化的特性,使辩证法的双重性获得其自然表达的外观。
  与绝对精神的运动不同,身体活动“为了成为自身而停止是自身,为了自我实现而自我碎裂、自我开放、自我否定”。也就是说,否定不是源于精神在内外区分基础上的自身完满性的目的论要求,身体对自身的否定同时就是对世界的肯定。梅洛 - 庞蒂说: “实际上的或原初的否定应该在它本身之中带有它所否定的东西,应该主动地成为它本身的否定。”
  而身体就是一种“原初的否定”,“原初的否定”不同于“自身的否定”,后者是自主的,是精神自身的绝对原则,梅洛 - 庞蒂认为黑格尔绝对精神的辩证运动使存在重新回到一种纯肯定性。梅洛 - 庞蒂区分了所谓“好的辩证法”和“坏的辩证法”,前者使存在超出观念化而达至真理的思想,它由相互联系的整体构成,是一个模糊性的总体,“在这个总体中,内容的惰性永远不允许将一个项定义为肯定的,将另一个项定义为否定的,更不能将第三个项定义为否定完全消除自身”。也就是说,否定不是“纯粹的”,不是内在精神的绝对能力,自身否定的辩证法在世界的整体序列之外,这也是“坏的辩证法”采取的路子,它总是试图用自发性来重构存在以获得一种肯定的意义,绝对的否定就是肯定。身体不像精神那样能自身获得否定性能力,它先于反省对存在的阻断,在“它自己的外部”、在“有”某物处发现存在,这一存在不是通过精神来截取的对立面的同一性,而是将存在着的什么带到主体的面前,这就是身体原初的知觉信念。
  由于意义的涌现对身体而言既不在我们之外,亦不在我们之内,因而它无意识地承载着辩证法的双重性,双重性就是身体的自身原则———一种暧昧的“原则”,它先于反省对这一原则的纯化( 自在与自为的严格区分) 而介入到世界之中。身体是矛盾且令人惊讶的。难解之谜在于,“我的身体同时是能看的和可见的。身体注视一切事物,它也能够注视它自己,并因此在它所看到的东西当中认出它的能看能力的‘另一面’”。从第三人称层面上来看,身体是一个被容纳到事物中的可逆性的自我,它不断在能见者和可见者之间,在触摸者和被触摸者之间相混、交错。身体集被动性与超越性于其一身的特点决定了身体超出主观与客观、内在与外在、自在与自为的二元区分,是灵与肉的交织,从身体出发将打破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观念论和实在论对原初的被知觉世界的根本偏见,恢复世界前认识论状态的生动面貌。身体本身的知觉活动展现的就是关于内与外的辩证法的原初形态,它消除了内与外的对立,这样一来,世界就不再是精神的“外化”并返回精神的绝对真理,而是身体介入其中的、正在不断生成并消失中的真理。在世界成为一种“精神现象”之前,首先已经有一种作为其背景和先决条件的“身体现象”提供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与身体同构,是身体而不是精神在生成着“初生状态的逻各斯”,暧昧的、可逆的身体比透明的、纯粹的意识使主体与世界更接近真正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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