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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中的言

时间:2016-12-16 来源:未知 作者:陈赛楠 本文字数:6000字
  第二章 《韩非子》中的言
  
  一、“言”的含义
  
  言,在古代汉语中,其含义较多,一般分为动词和名词两种用法,现分别列举如下:
  
  一、作为动词:
  
  1. 言的本义是说,说话。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国语·周语上》;2. 议论,谈论。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论语》;3. 记载。渔工水师虽知而不能言。--宋·苏轼《石钟山记》;4. 问。臣意言王曰:“才人女子竖何能?”--《史记》。王引之述闻:“言王,问王也。”;5. 告知;告诉。其顺之,然后言其丧筭。--《礼记》。郑玄注:“言,语也。”;6. 陈述;叙述。吾惊怖其言,犹河汉而无极也,大有径庭,不近人情焉。--《庄子》;7. 解释引文、词语或某种现象的发端词,相当于“就是说”或“意思是”.《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周易》;8. 说明。言其利害--《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二、作为名词:
  
  1. 话,言语,口语。子曰:“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论语》;2. 言论;见解;意见。然而天下之士,非兼者之言犹未止也,曰:“即善矣,虽然,岂可用哉?”--《墨子》;3. 言辞;辞令;辞章。无乃非盟载之言,以阙君德;而执事不利焉。--《左传》;4. 政令;号令。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国语·周语》。韦昭注:
  
  “言,号令也。”;5. 誓言;盟辞;约言。史载笔,士载言。--《礼记》。郑玄注:“言,谓会同盟要之辞。”;6. 建议;主意;计策。我言为服,勿以为笑。--《诗·大雅》;7. 学说;主张。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论语》;8. 言语或文章中的句子。《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9. 着作。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汉·贾谊《过秦论》;在古代文献中,“辞”与“言”本是不同的概念。“言”在较多的时候指语言或文字,而辞在名辩学中则主要指命题或语句。但在中国名辩学中,辞与言有时也是相通的,或同指语言,或同指语句,或同指命题。
  
  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①这里的言,即语句,也就是辞。墨子说:“言必有三表。……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②这里的言,是立论,也可以说是立辞。由此,我们可以从古代名辩家对“言”的论述,来进一步认识辞的本质。这一点,在《韩非子》一书中尤为明显。
  
  以下摘录《韩非子》中含有“言”的语句,并加以分析注解。《韩非子》版本诸多,本文选取的是陈奇猷校注的《韩非子集释》和江苏人民出版社 1982 年版的《韩非子校注》作为本文研究的底本。
  
  (一)说,说话,言语。
  
  1. 谚曰:“厉怜王。”此不恭之言也。《韩非子·和氏》
  
  2. 此谓劫杀死亡之主言也。《韩非子·和氏》
  
  3. 夫杀一臣而存一国,其不言吉,何也?《韩非子·说林下》
  
  4. 故至安之世,法如朝露,纯朴不散,心无结怨,口无烦言。《韩非子·大体》
  
  5. 子之相燕,坐而佯言曰:“走出门者何,白马也?”左右皆言不见。《内储说上七术·说七》
  
  6. 阎遏、公孙衍愧不敢言。《外储说右下·说二》
  
  7. 或曰,郤子言,不可不察也,非分谤也。《难一·七》
  
  以上 7 条引文中的“言”都有言语,说话的意思,其中 1、2 和 7 是名词,其余各条为“言”的动词用法。
  
  (二)言论,见解,学说。
  
  1.冯曰:“事者,为也;为生于时,知者无常事。书者,言也;言生于知,知者不藏书。《韩非子·喻老》《韩非子校注》对这句话的解释是:”事,事情。知,通“智”,智慧。徐冯说,事情是人为的,办事的行动产生于当时的需要,所以聪明人做事没有固定不变的办法。书籍是记载言论的,言论产生于对事理的了解,了解事理的人是不藏书的。“①这里的”言“即言论之意。
  
  2.范且、虞庆之言,皆文辩辞胜而反事之情。人主说而不禁,此所以败也。夫不谋治强之功,而艳乎辩说文丽之声气是却有术之士而任”坏屋“”折弓“也。《外储说左上·说二》
  
  这句话的意思是:范且、虞庆的言论,都是动听胜人而违背实际情况的。君主对这一类话喜爱而不加禁止,这是事情致坏的原因。反:违反。情:实际。言:言论,学说。
  
  3. 问者曰:申不害、公孙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 《韩非子·定法》
  
  4. 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韩非子·定法》在这两段引文中,“言”都具有学说,见解的意思。
  
  5. 是故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韩非子·说疑》
  
  《说疑》中的这句话是讨论禁奸的办法,韩非的观点是,禁奸最有效的方法是从思想上入手,首先禁止其心中邪恶的想法,其次是消除其言论中的邪恶,再次就是约束他的行为,防止产生奸邪的行为。所以,这里的“言”为学说,言论的意思。
  
  (三)陈述,叙述。
  
  1.人主之听言也,美其辩;其观行也,贤其远。故群臣士民之道言者迂弘,其行身也离世。《外储说左上·经一》君主在听取臣民言论时,对他的口才十分佩服;观察他的做事方法,对其远离实际的作风也十分赞赏。所以这就导致臣子和民众的叙述都深远阔大而不切实用,做事情都不讲究实事求是,远离实际。这里“言”是陈述,叙述的意思。
  
  2.公室卑则忌直言,私行胜则少公功。说在文子之直言,武子之用杖;子产忠谏,子国憔怒。《外储说左下·经六》
  
  公室实力衰弱,就忌讳直言,谋私利的行为盛行,就很少有人去为国建功。范文子喜欢直说,他父亲武子忌讳直言,所以用手杖打他。“直言”可理解为直言进谏,就是向君主陈述时言语直接,此处的“言”也具有陈述之意。
  
  3. 夫非其行而诛其身,君之于臣也;非其行则陈其言,善谏不听则远其身者,臣之于君也。《难一·五》对臣民错误的行为给予惩罚,是君主对臣民应有的做法;对于臣民来说,如果认为君主的行为错误,就要勇于发表自己的建议,君主如果对建议听而不闻,依然我行我素,臣民就远离他,这是臣民对君主应采取的态度。“言”即陈述。
  
  (四)解释引文、词语或某种现象的发端词,相当于“就是说”或“意思是”.《内储说上七术·说二》篇云:鲁哀公问于仲尼曰:“《春秋》之记曰:’冬十二月霣霜不杀菽。‘何为记此?”仲尼对曰:“此言可以杀而不杀也。夫宜杀而不杀,桃李冬实。天失道,草木犹犯干之,而况于人君乎?”这是鲁哀公和孔子之间的一次对话,鲁哀公请教“冬十二月霣霜不杀菽”的原因,孔子说的“此言”中的“此”指的是鲁哀公的问题,“言”在这里的意思就相当于“就是说”或“意思是”.孔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这就是说应该加以摧残的而不加摧残,那么桃树和李树就会在冬天结果实了。天失去常规,草木的生长尚且要背逆它,何况君主呢?
  
  (五)言即名
  
  关于言的这个用法,本文在第一章中已经讨论过,在此不再累述。(见第一章第一节)(六)表判断,命题。
  
  在《韩非子》一书中,“判断,韩非称为言”.①在韩非看来,作为判断的言是考察臣民的重要依据,他特别强调“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贵其功”.臣下在向君主进言时,君主按照所进言的当否进行任命,所以韩非特别重视言是否得当。
  
  《奸劫弑臣》篇云:“人主诚明于圣人乏术,而不苟于世俗之言,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 、“听其言者危,用其计者乱,此亦愚之至大而患之至甚者也。”、“处非道之位,被众口之,溺于当世之言,而欲当严天子而求安,几不亦难哉!”这三段话中的言,即是言辞,有判断的意思,这里的言和辞的意义是相同的。
  
  《外储说左上·经二》 篇云:“人主之听言也,不以功用为的,则说者多”棘刺“、”白马“之说;不以仪的为关,则射者皆如翌也。人主于说也,皆如燕工学道也;而长说者,皆如郑人争年也。是以言有纤察微难而非务也,故季、惠、宋、墨皆画策也。”这句话中的言,就是立论的意思,君主听取意见(立论),这里的立论也就是立辞。
  
  《问辩》篇云:“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若其无法今而可以接诈、应变、生利、揣事者,上必采其言而责其实。言当,则有大利;不当,则有重罪。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智者无以讼。此所以无辩之故也 .”韩非以其法家的思想为基础,认为实行法令,要先有判断,并且这个判断是最重要的,做出的这个判断就是一个度,是来衡量法令实行的程度。这里的“言”即判断的意思。从这句话可以看出,韩非的“言”也是为其法家思想服务的。
  
  二、言的特点及功用
  
  (一)言的特点
  
  本节所论述的“言”,仅指“判断”意义上的,也就是名辩学中的“辞”.《韩非子》一书中,关于言的特点,总结起来有三个:一是无疑;二为参验,三为能用。首先,韩非认为,“言”必须是无疑义的,是正确的。“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韩非子·问辩》)。韩非要求言必须轨于法令,这样才不会产生异议。他从其法家思想的观点出发,认为立言必须是“举事实,去无用”,既然都是事实,又不包含任何无用的成分,这样的言必定是无疑的。
  
  其次,言必须能参,也就是韩非所说的“参言”(《韩非子·八经》)。参言必须有对应事实,无对应事实的言是不可信的,这也正是韩非法家思想的体现,一切以功用为标准。立言“必有报”(《韩非子·八经》),“报者、复也,复犹验也”,①有报有复的意思就是要用事实和实践作为参考,来对言进行验证,如果所立之言得到了事实或实践的验证或与事实相符,那么这样的言才是应该采用的。这样的言没有虚无空洞的成分,而是真实有用的,那么就可以作为行事的依据。
  
  第三,言还具有能用的特征。言可以作为行事的依据,就必然能用,这也是韩非重功用的表现,是对臣民进言提出的要求。“听言督其用,课其功”,“说必责用”(《韩非子·八经》),以便君主对臣民进行管理。君主要分清能用之言和不能用之言,如果分不清就会“言不督乎用则邪说当上”(《韩非子·八经》),那就会造成混乱,破坏国家的治理。
  
  无疑、能参及能用之言是有具体内容的,那就是法令所指的具体内容。韩非说:“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 (《韩非子·问辩》),“言无二贵,法不两适”,说的是必须将法令视为言的唯一标准,这样的言才是有具体内容的,是真正意义上的言,不参杂任何无用的成分,是值得大力提倡的。
  
  (二)言的功用
  
  言的含义可能有很多种,一种是由于语言本身就有歧义,难免产生误解;另一种是因言者和听者之间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含义,这种不同可能是身处的环境不同,也可能是视角不同,或者是知识背景不同造成的。韩非在《说难》和《难言》两篇文章中分别论述了立言之难。韩非在《难言》篇说:“凡说之难,非吾知之有以说之之难也;又非吾辩之能明吾意之难也;又非我敢横失,而能尽之难也。”韩非此处很明白地告诉我们,言说并不困难,但要想让人准确掌握言说的含义,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在《说难》篇中,韩非列出了十二组的言辞,并对其进行分析,认为这些言辞或“华而不实”,或“拙而不伦”,或“刿而不辩”,或“谮而不让”,或“诞”或“史”,或“鄙”或“诵”,皆是不易采用之言。在《说难》篇中,也有类似的描述,两者大意相似,但侧重点上还是有所区别的。
  
  由上可见韩非对言的研究方式,他并不注重形式上的分析或理论上的阐述,而是结合“言”的实际情况,在其意义上进行分析,这在先秦逻辑判断论中,是有其特点的。《韩非子》一书“言”的功用可以总结为三个方面:
  
  (1)举事实,去无用
  
  “举事实,去无用”被韩非视为立言的宗旨。在《显学》篇中,谈到儒者游说君主时,韩非认为儒者只会谈论过去的治国功绩,不谈搞好当前所用来治国的方法,他们不了解官府法令方面的事情,也不了解奸邪的情况,一味的称道远古流传的美谈和先王成就的功业。因此,此类儒者之言,都是没有用处的,有法度的君主是不会采纳他们的言论。
  
  韩非立言的宗旨反映在他的法家思想里,就是定法。在《定法》篇中,韩非给出了他的“法”的基本定义:“法者,宪令着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而且必须由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是君主治理国家的依据,是老百姓遵守的行为规范。
  
  韩非认为时代在变化,法也应该随着时代变化,不然就很难达到“举事实,去无用”的目的。所以制定法律也要顺应时代的变化,不能因循守旧,应该做到“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韩非子·五蠹》)。这里鲜明地体现了韩非的辩证思想。强调立法要反映时代特色,法制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修改,以适应时代的需要,这在先秦诸子的思想中,是难能可贵的。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举事实,去无用”可以使言清楚明白,没有异议,而这正是立法所需要的,反过来,法制定以后,也可以保证立言的权威性。
  
  (2)考察臣民的依据
  
  《韩非子·二柄》云:“人主将欲禁奸,则审合刑名者,言与事也。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故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则罚,非罚小功也,罚功不当名也。群臣其言小而功大者亦罚,非不说于大功也,以为不当名也,害甚于有大功,故罚。”
  
  这段话是在讨论考察臣民的标准,韩非认为君主想要禁止奸邪,就要仔细考察刑名是否相合,所谓刑名,就是言论和事实。臣民在做事前先发表自己的观点即言,君主就依其言分配任务,根据其任务的完成情况判断其言,并责求功效。若功效明显,说明分配给他的任务和他的言论是相符的,就发奖赏;若功效和他所做的事不相当,事情和他的言论不相符,就责罚。韩非特别强调,赏罚不以功劳大小作为标准,而是以其言是否符合其功为标准,言大功小要受罚,言小功大也要受罚,只有言与功相符,才符合君主用人的原则。
  
  韩非在《问辩》篇论述“上之不明因生辩也,何哉?”时,再一次强调言在考察臣民反面的重要性,他说:“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若其无法令而可以接诈、应变、生利、揣事者,上必采其言而责其实。言当,则有大利;不当,则有重罪。”他在这里强调不规于法令的言论和行为必须禁止。没有法令作依据的言论,即使可以适应事变,进行事理推,君主也要特别重视它的效果。做事的效果与其言论符合了,才能给予重赏;若两者不符,就要重重的责罚。可见,在韩非看来,考察臣民,最重要的就是考察其言论与其功或其实效的符合程度。
  
  言的这个功用,其实就是君主的“术”,君主要善于用术,以此来考察臣民是否名副其实,这是君主驾驭群臣的手段,也是君主防御群臣的措施之一。这也就是韩非所说的:“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 (《韩非子·定法》)。这就将韩非法家之术的问题与其立言的观点结合在了一起,韩非的名辩思想观念与其政治目的和政治观点统一了。
  
  (3)树君威,安天下
  
  通过“举事实,去无用”,君主确立了轨于法令的言,又把轨于法令的言作为考察臣民的重要依据,这样做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为天子,能制天下” (《韩非子·功名》),也就是树立君主的权威,以安定天下。这是立言的最终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作用。
  
  言的这个功用,其实就是韩非所谓的“势”,君主要蓄势,这样才可以实行法治,做到令行禁止,使自己拥有绝对的权势,凌越一切,自己的权威不能受到挑战和威胁。
  
  树立权威的方法,就是对臣民的言行功效进行约束和掌控,防止臣民有不二之心,要求他们对自己绝对服从,只有这样,君主才能使“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韩非子·定法》)的政治格局得以形成,天下才能得以稳定。
  
  综上所述,韩非所述言的功用,与其法、术、势的思想是密不可分的,韩非的名辩学思想深受其法家思想的影响,这种影响是根深蒂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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