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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功利原理的幸福观探究引言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9-26 共194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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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 言

  杰里米·边沁是英国着名的哲学家、法学家和伦理学家,他是功利主义、自由主义政治思想的奠基人。当我们对边沁思想进行探究时,就会发现他不仅在法理学方面卓有建树,更在伦理学方面以阐释功利主义原理而闻名于世。并且,他在经济学和逻辑学等其他领域也有过深入地思考。毋庸置疑的是,他的功利主义原则对后世的影响更是巨大。当我们把他当成一个法学家来看待的时候,在其最早的着作《政府片论》当中所提现的改革立法思想是一个很好地诠释。而正是在这本书中,他的伦理学思想--功利主义原则--第一次被提出来。而当我们把他当一个伦理学家和哲学家来看待的时候,在他 1789 年出版的《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可以窥视其思想。

  "边沁易动恻隐之心,乐于扶危济困。任何事务只要边沁认为有利于造福人类,他就非常关注;从事改革事业,既未给他带来金钱,也未给他带来高位,反而使他屡受讥讽,甚至辱骂,但他仍然为改革实业长期辛苦劳累,由此可见他对人类存心之仁厚。"他以他出众的分析能力和对人类的这种仁厚情怀,孜孜不转地进行着自己的研究。直到死去的时候仍将他为之奋斗一生的原理践行着。边沁以其毕生精力追求的并不是为他的私利。

  在《政府片论》一书中,当我读到边沁生平的时候,我不禁为之动容。就是边沁在弥留之际对守候他的一位友人说的一段话:"我感到我快要死了,我们要注意的是必须减少痛苦到最小限度。不要让任何仆人到房间里来,要让所有的青年人都走开。他们看到这种情景是很难受的;他们在这里也无济于事。我当然不能单独地留在这里,你得留下来看着我,而且只要你一个人看着我。这样就可以使我们的痛苦尽可能减少到最小限度。"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边沁对于自己的功利主义原理的践行。直到他去世的时候,仍坚持自己的功利原理,即把痛苦减少到最低,从而使得幸福的总量增大,换而言之,就是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当边沁用毕生精力去追求自己的理论时,也许他从未想过他的功利主义原理在后世还会遭到如此多的非难。历史长河地流淌,让他的大部分着作湮灭。但是时间长河又总是如此,在洗涤之后总会留下一些熠熠生辉的印记。

  在国内,大部分对于功利主义原理的探讨和研究都注重对它的内容和历史地发展过程进行研究,而且大部分学者对于功利原理地研究都是侧重于其中的某一个方面或者干脆从宏观的角度来整体把握边沁的思想,尚没有一本真正的着作是对功利主义幸福原则的系统阐述。而且现在对边沁的功利原理大都持有的是批判的看法。甚至有认为边沁的功利原理是个人利益至上的狭隘的利己主义原理。显然,这是对于边沁功利原理的一种误读。现阶段,对西方功利主义地研究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并且在 20 世纪的五十年代,迎来了关于功利主义原理伦理学研究的一个高潮时期,这促使了功利主义原理地成熟,这也是它适应现实的需要,同时也反映了现代社会的一些特点。按照这种逻辑,现当代的功利主义继承了前人的一些基本理论,肯定也会具有它自己独特的理论特色。

  国外对于边沁功利原理地研究在西季威克和摩尔地批判之后,陷入了一段时间地低迷。直到后来经由密尔等一大片西方伦理哲学家地继承和发展,功利主义原理才得以再放光彩。由此可见边沁的功利原理在西方哲学思想发展史上是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这就造成了国外也注重对他的功利主义原理地研究。在哲学和法学甚至是经济学等方面都有学者进行大量地研究和探析。由此可见,边沁的功利原理可以称得上是影响深远。

  本文将试图追溯边沁的思想,试着进行解读,然后表达自己的一点拙见。本文的题目是"边沁功利主义幸福观评析",意在借助于对边沁着作的翻译本和其他的一些文献资料地解读,来对他的功利主义原则进行阐述和分析。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这本书当中,边沁在书的开头就明确地阐述了功利主义原理的内涵,并在后面的行文中对功利主义原理进行辩护,把功利主义原理当成了评判个人行为与社会立法的标准,而且是终极标准。接着就进一步解释了快乐和痛苦的含义,再然后就是对快乐和痛苦进行了值地估算。后面的部分就涉及到他在立法方面的理论。本文主要根据对《原理》的前部分阅读,希望能一窥这位大家的思想,并对功利主义原理中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关系进行解读。至于后半部分的立法方面的内容,因为与本文的关联不是很大,因此就没有进行探讨。当然,他后部分的思想在整个思想史上都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在对以上的内容做阐述的时候,笔者认为,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是继承和发展了从古希腊就产生了的快乐主义;同时,关于他对快乐和痛苦地计算也是从贝卡利亚等人那里得到启发的;而对于他功利原理中的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之间的关系问题,并不是简单的个人幸福至上,而是持有一种合理的利己主义思想,并且在他认为的先天和谐的论证失败之后,转而借助私人伦理和立法艺术,致力于使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达到一种后天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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