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社会学论文 > 经济社会学论文

市场分化作用形成的社会与理论背景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9-19 共9187字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市场分化作用的社会学分析
【第一章】基于经济社会学的市场分化价值探究引言
【第二章】 市场分化作用形成的社会与理论背景
【第三章】市场分化的机制
【第四章】正确认识市场的分化作用
【第五章】构建我国高效公平的市场分化机制
【结论/参考文献】我国市场分化理论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二章 市场分化作用形成的社会与理论背景

  2.1市场的形成与市场的发展概说。

  在原始社会后期,由于剩余产品的出现,人们得以相互交换各自需要的物品,这样市场得以逐渐产生,同时使得在市场中的物品转化为商品,即从一般的价值物转化为商品价值物,作为一般形式的价值也随之演化出商品价值的特殊形式,并由于交换时人们对双方交换物品(即商品)的效用(价值)的衡量而产生了商品价值量的概念。如果说价值是人们对自身与周围事物的利益关系认识的产物,那么商品价值及其价值量则是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社会实践的产物,具体说就是社会市场交换实践的产物。

  随着市场的进一步的发展,作为众多交换物的一种或几种交换物,因其常见性及效用的中等性和携带的方便性而更多地与其他交换物相互交换和比较其效用即价值,而逐步成为经常使用的衡量交换物之价值的价值参照物和交换中间物。这种价值参照物和中间物,起初都是特定群体中凭交换双方的少数个人认知所确定,因此这种价值参照物及中间物有好多种,后来随着交换价值物品种的增多和这种特定的少数个人认知形成普遍的社会习惯,即特定的少数个人认知发展为社会认同,特定群体中这种价值参照物和中间物开始固定在几种价值物上,最后固定在几种金属商品上,这样,这种金属商品就逐步成为一般等价值物了,即演化为货币了。

  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出现后,货币是市场交易的中介物,是一切市场交易品的代替物和价值参照物。这样使得市场交换更为方便,使得更多的以前难以携带和无法携带而进行交换的价值物可以进入市场进行交换,即使更多的一般价值物商品化了,同时市场范围也随之扩大,其作用机制也趋向精致和微妙,其作用与影响也更大。这样,作为市场的产物 ----- 货币的出现与发展反过来极大地促进了市场的发展,进而逐步形成了货币的四大职能,而市场本身的构成因素更多了,其结构和运作机制变得更复杂了。总体说来,市场发展的主要表现为:1.商品的产生与商品价值的形成,对此下文专门论述之;2.货币的产生及金属货币到纸币的演变,再之货币四大职能的发展与演化;3.市场社会化,指市场范围扩大,市场影响遍及社会方方面面,众多社会中其他场域与市场场域发生分融现象,使得市场要素与机制的复杂化,对此后文将详细论述之;4.在商品交易市场基础上形成了投资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与资本投资市场)。投资市场中,交易者对自己拥有的资本的所有权不转移或转移后按出资份额分配新生的价值,这种分配是通过所有制度来实行,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说,资本市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只是市场的变种,因为投资市场已经不具有商品交换市场的最根本特征,仅具有市场买卖的外部特征,而劳动力市场在具有更多的投资市场特征的同时,还具有交换市场的部分。因此本文中市场并不包括资本市场。对劳动力市场在社会经济分层中的作用,马克思有深刻的揭示,并形成了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将能在很大程度上揭示所有制或权力在社会财富的分化的作用,当然这里要对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作必要的发展。这是题外话,对此在本文中不作深入的分析研究,资本市场将放在所有制或权力对社会分层的作用机制中进行分析,这一点上文已有说明。

  2.2属性转化论:一种新的商品价值的理论。

  2.2.1价值的普遍含义的解读。

  价值作为人类对自身与其周围事物关系认识的产物,它往往在三个层面上应用: 一、在伦理道德情感层面上,价值主要指道德情感利益的满足关系上的认识,通常形成以好与坏、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等道德情感的识别结果,我们经常所说的"价值取向"就是指这种情感上的取向;二、在经济学层面上,价值特指经济物质利益需求的满足关系上的认识,通常我们说某物有价值是指这物能满足人的经济物质利益的需求;三、在哲学思辨层面上,主要指哲学高度上的各种利益需求的满足关系上的认识,它包含了以上两种价值的含义。无论在哪个层面,价值都是指一种主体(人)与客体之间的利益需求的满足关系,只不过其利益需求的种类不同罢了。

  价值不是一种实体,而是主体和客体之间一种特定关系,即客体以其自身的属性满足主体需要和主体需求被客体满足的效益关系。讲到价值必然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即主体的需要与需求,另一方面是事物即客体的属性和结构。价值离不开主体的需求,也离不开客体的属性,两者缺一不可。

  这种关系与人的欲望有关系,而人的欲望具有主观性,而人的欲望的产生及其层次是由客观环境所决定的,因而人的欲望又具有客观性的一面;另一方面,这种关系又与客体有关,而客体具有不依我们意志而转移的客观性,使得这种关系又具有客观性。所以价值关系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而客体的客观属性与主体的主观需要的结合体就是效用,即客体满足主体需求的效益关系,它是客体某种属性在存在人的需求的条件下转化的产物。客体的价值对主体来说就是客体属性的转化物--效用,即价值源于客体与主体之间相互作用所产生的效用。由于效用是物的属性与人的需求相互作用时的转化物,所以价值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其主观性源于人的需求的主观性,而客观性则源于物的属性的客观性。所以说"物的价值",这个说法并不准确,"物的价值"并不是指物本身所单独具有的价值,准确地说应是指物与人(社会)所具有的价值关系,是指物本身所具有的某种属性与人(社会)的需求相呼应而产生的满足与被满足的关系,也就是效用。

  由于物具有多方面的属性,这多方面的属性与人的多方面的需求连接后,物就具有满足人的多方面需求的能力而具有多种价值。人的需求有多方面,但不外是消费性需求与工具性需求。消费性需求是指一种以直接满生理上和精神上的需求,如饮食、娱乐等需求;工具性需求是指以满足消费性需求而产生的必然的手段需求,是一种由消费性需求衍生的次级的需求,严格地说,与其说是需求,还不而说是为实现消费性需求的必经过程,如为满足对食物的消费性需求,而产生的生产需求或市场交易需求就是工具性需求。因此相对应地,那些物的属性与人的消费性需求与工具性需求相联系时就形成消费性效用与工具性效用,即效用总体上包括消费性效用与工具性效用两种,而这两者之下又分为各种不同的具体效用,所以某一特定的物的价值可以具有多元性,物的价值通常指物的主要价值,而物的价格是指这种主要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物的这种价值的多元性又取决于效用的多样性,即物的属性的多样性与人的需求的多样性的多样性结合。同时人的需求是随历史条件而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价值也是一个随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概念,对此亚当·斯密早已指出过,他认为价值和价格的决定会随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价值是历史性的,又是多元性的。

  2.2.2商品价值:价值发展的特殊形式。

  2.2.2.1商品价值的产生与发展。

  由于剩余产品的出现,人们得以相互交换各自需要的物品,这样市场得以逐渐产生,同时使得在市场中的物品转化为商品,即从一般的价值物转化为商品价值物,作为一般形式的价值也随之演化出商品价值的特殊形式,并由于交换时人们对双方交换物品(即商品)的效用的衡量而产生了商品价值量的概念。可见,商品价值与商品价值量在本质上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商品价值量是人们对商品效用的估计形式。如果说价值是人们对自身与周围事物的利益关系认识的产物,那么商品价值及其价值量则是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社会实践的产物,具体说就是社会市场交换实践的产物。

  随着市场的社会化,作为等价物货币的出现及财富货币化、货币符号化的出现,使得经济形态由物质经济向金钱经济再向符号经济形态的发展,j许多满足人的精神需要的资源及以前因其自身的原因而不能进入市场的资源(自然物和人造物)也进入市场而成为商品,商品已远远超出了原先人造物及有形物的范畴。此外,交换物因其交换而具有社会性,所以作为商品经济学中的价值,是指商品的价值,其区别与其他学科的价值的根本地方是:商品价值是指一种具有市场性和社会性的价值关系,已超出了纯粹的物质经济利益关系。

  2.2.2.2商品价值论的历史评析。

  历史上有两大经典的价值理论:劳动价值论、效用论(包括主客观效用论、属性效用论和边际效用论)。

  以马克思和李嘉图为代表的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来源于人类无差别的一般必要社会劳动。后来衍生出了其变态形式的生产要素论及费用论。这类学说把价值看作完全的客观的东西,是价值客观论。马克思认为价值分为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物的有用性就是物的使用价值,物的能够交换性就是物的交换价值。

  以克拉克与马歇尔为代表的经济学家针对劳动价值论和生产要素论的不足,提出了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物品的价值来源于物品的边际效用,即来源于人对物品效用的主观评价或主观效用 ,价值尺度是边际效用。他们认为人的欲望及其满足,既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出发点,也是包括价值论在内的一切经济分析的出发点;人在满足欲望的过程中,必然要遵循某些规律,这些规律可以概括为两条即"戈森定律":(1)在每次的消费中,人的欲望会随着欲望的不断满足而递减,从而用来满足欲望的物品的效用也会递减,此即欲望或效用的递减规律。(2)在资源(物品、货币、时间、生产要素等)有限而欲望众多的条件下,要实现欲望或效用的最大化,必须使各种欲望最后被满足的程度大体相等,此即边际欲望或边际效用相等规律;人的欲望按其重要性是可以分等级的,维持生命最重要的,而娱乐通常是最不重要的,另一方面,随着欲望的不断满足,在每个等级的欲望内,人的感觉又有一个从强到弱,以至于下降到零的变化过程;物品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就是它的效用,效用是物品与人的主观感觉的关系。物品的价值来源于物品的效用,即来源于人对物品效用的主观评价或主观效用,价值尺度是边际效用,而边际效用是物品稀缺性发生"戈森定律"作用的结果,因而稀缺性是价值的条件。

  边际效用价值论把价值看作完全的主观的东西,是价值主观论。

  杜尔阁主客观的个人效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指物品对人的适用性,是物品本身内在的客观属性和它对人的享乐的实用性的结合;决定价值的要素有三:个人的欲望与需求,物品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以及一个人在生产他所需的物品时的难度。萨伊的属性效用论认为物品的效用是物品价值的基础,而效用是劳动、资本、自然力相互作用的结果;并指出物质不是人力所能创造的,人力所创造的不是物质而是效用。

  劳动价值论者看到了价值的客观性,科学地指出了劳动即人力在人造物的价值形成方面的关键作用,是其优点,而马克思把价值分为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看到了商品价值所独具的社会交换性,更是其天才的发现。但劳动价值论(生产要素论)者把价值看作完全的客观的东西,无视人的需求对价值产生的影响,如马克思曾说过:"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这种需要的性质如何,到是胃产生还是由幻想产生是与问题无关的。这里的问题也部在于物怎样来满足人的需要,是作生活资料即消费品来直接满足,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来间接满足。"这样劳动论就把价值等同于属性,把属性的生产看成价值的生产,且当把属性的生产仅仅归于劳动生产时,就进而忽略了一般价值与商品经济价值的同一性:价值是一种主客体的需求与满足的关系,有其主观性的一面,而把价值看作完全的客观的东西,进而排除了众多非人类劳动的物品的价值。生产要素论把价值量机械等于生产要素(生产费用)价值量之和,无视了新产生的价值量与其生产费用的非对称性,犯了机械算术主义错误。此外他们把价值的估计量看作价值的真实量,这也根源于他们把属性混同于效用。而边际效用价值论看到了价值主观性的一面,但其的致命弱点在于把价值看作完全的主观的东西,一方面,没有看到具有客观性的物的某种属性在价值产生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把"人"等于 "具体的个人",把欲望看作纯主观的东西,无视了商品价值与一般价值的差异性:社会性,无视了其客观性的一面。此外把稀缺性看作价值存在的条件,好象价值量的大小还受其稀缺性影响,混同价值与价格(价值的外在表现形式)的关系。

  杜尔阁看到了价值的真正问题,即价值源于效用,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体,但他把效用限于个人层面而未能看到商品价值与其它价值范畴的本质区别在于其因满足社会交换的工具性需求而具有社会效用,而这正是马克思的优势所在;此外把生产物品的难度看作价值产生的条件也是其不足,生产的难度仅影响价值物的稀缺性,进而影响其供需关系,对价值本身没有影响。

  萨伊最天才的贡献是看到了人力与自然力生产的不是价值,并指出自然力与人力同资本(物)的不可分离性,但他把物的属性等于与效用,认为人力与自然力所生产是效用,而实际上是属性,如人力与自然力形成的某些属性,但当这些属性没有与人的需求联系起来时,则根本谈不上效用,这是其不足。总体说来,历史上的经典价值理论都存在同一致命的不足,那就是把属性等同于效用或价值,把属性的产生等同于价值的产生。

  其实,劳动论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效用论,如马克思把价值分为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但对交换价值并未给出明确的定义。笔者认为劳动论者所说的使用价值其实就是价值物满足社会的消费性的需求的主客体关系,即使用价值是指消费性效用,交换价值就是价值物满足社会的市场交换的工具性的需求的主客体关系,即交换价值是指市场交换的工具性效用。

  2.2.3商品价值与价值量的实质。

  2.2.3.1 商品价值源于社会效用,是客体属性的转化的结果。

  作为价值发展的一种特殊形式,商品价值同样具有价值的一般含义,只不过其内涵更丰富,外延更小罢了。商品价值仍是源于效用,不过此处的效用特指社会效用,即指物(商品)因其属性满足社会需求的关系。社会需求不同于个人的需求但与个人需求有密切的关系,它既具有客观性也具有主观性。这种需求既可以是消费性也可以是工具性。作为市场中的经济人,除具有消费性需求外,还具有一个最重要的工具性需求即市场交换的需求,这一需求源自通过市场交易获得利益的需求,而这种逐利的需求最终源于消费性需求,对于商人来说市场交换的工具性需求是最重要的。因此作为商品的物的多种属性中必须包含一个最基本的属性:可交换性,可交换性是物产生社会性的原因之一,具有可交换性就必具有社会性。可交换性又是物与社会人的工具性和消费性需求相联系的属性的衍生物,是在一定的社会价值理念指导下的社会交换需求与物的自然属性相结合的产物,是社会交换行为的产物。因此商品价值即社会效用产生的条件是:(1)物具备包含可交换性在内的一种以上的属性,(2)且这些属性与社会的需求相对应。这也是一般价值物转化为商品的两个必备条件。当某物仅满足个人的需求而不能满足一般人的需求即不具有满足包括社会交换需求在内的社会需求时,此物只是一般价值物而非商品,不具有商品经济学上的价值。商品的这些属性是人力与自然力同物质媒介作用的结果。由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原因,人造属性通常能转化为社会效用即价值。所以从非严格的意义讲,劳动可以创造价值,严格地说是劳动可以创造有效属性。作为具有稀缺性的商品价值源自其处于其本身能满足普遍人的需求的关系,即社会效用。而社会效用产生于作为主体的普遍人的需要和客体物的独特属性的结合。

  这种属性来源于人的生产劳动力或自然生产力作用的结果,这种作用必须通过一定的物质媒介,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生产资料,才能产生。而劳动生产和自然生产只是价值产生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而这又取决于劳动生产与自然生产所产生的属性是价值形成的基础,而形成价值的另一个前提是某种社会需要的存在。因此,价值来源于物的社会效用,且价值具有多元性,而生产要素(劳动力、自然力及土地、资本等物质媒介)并不产生价值,只产生物的某种属性,只有当这种属性与社会需求(其中必须包括市场交换的工具性社会需求)相结合时才转变为物的社会效用,即商品的价值。

  既然商品的价值是一般价值物的属性的转化形式,其产生是众多因素或条件(如社会需求、劳动力、自然力、物的生产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所以对价值的分割应该依据这些价值产生的相关因素在特定价值形成中的贡献大小而进行分割。这也说明了我国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合理性。鉴于这属于价值分割范畴,暂时不属于本文价值理论研究的范畴,对此不进行深入研究。

  2.2.3.2 商品价值量是对客体效用力的估计形式。

  价值量是作为主体的人就客体对其需求的满足程度的衡量,即效用力的大小的估计。价值量的作用在于比较衡量各种价值物对人的效用程度,从而使得物之间的市场交换得以进行。价值量的产生是功能性的,是以满足衡量和交换功能为目的的。因此,只有可以用来交换的价值物才有必要具有价值量,其他非交换物没有必要赋予它价值量。

  因为价值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体,所以价值量,即效用的大小是不确定的,难以度量的,也就是说价值量决不是指价值的真实量,而只能是人对价值即社会效用大小的一种估量,严格地说是价值大小的估计量 , 它包括单位价值量和总价值量。因为量总是相对的,所以某种价值物的价值量总是相对其他价值物的而言的,价值量是价值物之间就同一主体需求的满足而产生的相互比较关系。正如约翰?穆勒所指出的:"价值是一个相对名词,指的不是该商品本身的具有的本质特征,而是该商品的换得的其他物品的数量。必须时刻记住,某一物品的价值量是相对于另外一种物品或一般物品而言的。"

  价值量是相对于某种价值参照物而言的,即相对于价值尺度而言的。因为价值尺度不同,所以价值量可以有所不同。

  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价值量进行估量。物的某种属性是物相对应的价值产生的基础,而由于任何物的存在都是一定的质与量的统一, 对此马克思曾说过:每个物,如铁、纸等,都可以从质和量的两个角度来考察。

  价值形式不只是要表现价值,而且要表现一定的量的价值,即价值量。同样,物的某种属性的存在也总是依托于包含此种属性的一定量而存在的 , 而这种量的产生都要经过一定量的自然力或劳动力的作用过程。因此我们可以从物的包含某种的属性的单位量的生产的方面来对物的价值进行间接的度量,如从具有此种属性的物的单位量产生的所耗费的时间 , 即自然力作用的时间或劳动力作用的时间方面来度量物的价值的大小 , 而劳动论(含生产要素论)正是仅从劳动力作用的方面度量的,且这只对人造物的价值的估量适用 , 只不过他们把属性混同于效用即价值,尽管如此,但这种对价值的估量方法当然具有积极的意义,尤其是劳动论有利于防止把人异化为物的生产要素,即有利于防止把人贬低为物的生产要素,对提升人在价值产生中的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是劳动论者天才的发明。此外 , 从不同单位价值物之间的比量,即通过对不同的单位物与人(社会)的满足关系的比较,也可以估量价值的量,这是最为常见,因为比较通常发生在同类质之间。而通常我们所说的价值量就是这种估计量,而这种参照物开始是相互比较的各种交换物即商品,当作为一般等价物货币出现后,这种参照物就固定到货币上,也就是说不同价值物之间的价值比量,往往通过物与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的比较而进行。因为估量的方法可以是多元的,所以价值物之间价值估量方法与劳动论的价值估量方法并不矛盾,而当生产要素(含劳动)的价值本身也都与货币相比较和度量时,这两种方法就获得了统一。就这一点来说效用论与劳动论是可以统一的。

  2.2.3.3 商品价格是价值量在特定现实条件下的转化形式。

  既然价值量是人们对客体的效用(价值)力大小的估计形式,那么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参照物即价值尺度对客体的效用力度的大小进行度量和估计。因此价值量可以表现为不同的形式,因而价值量是主观的,某种价值量总是相对于特定的价值尺度而言的,通常我们所说的价值量就是相对于货币这个价值尺度而言的。但是一旦角度和价值尺度确定后,价值量就只能是唯一的,因而价值量有具有客观性。这种客观性具体表现为相对固定的若干数量的价值尺度单位。对于货币这种价值尺度来说,商品价值量客观性就表现为稳定的若干数量的货币这个价值尺度单位,即表现为相对稳定的若干货币单位,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品价值量。这只是理想的情形,在现实中的市场条件下,情况复杂得多。现实的市场是复杂的 , 货币是一种由政府无限发现的货币符号,这样纸币发行量的多寡只能导致其本身代表的单位财富价值量的贬值与膨胀,而其本身并不能改变商品的价值量和社会财富的总量,此外特定商品与货币的价值比较度量关系除受纸币发行量的影响外,还受其他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 这些影响因素包括此物的供求关系、商品满足人的需要的层次、市场交换时相关信息的对称程度及社会心理因素 , 从而使得在特定的市场条件下的价值物既商品的价值量只能具体地表现为暂时的不稳定的特定的货币量 , 这种货币量与理想的市场条件下的货币量存在一定的差额。这一差额笔者称谓市场分化价值,这一点将在后文有专门的重点论述。这种特定市场条件下的特定的价值物的价值量所表现出来的非稳定性的货币量,就是此价值物即商品的市场价格(价格都指成交价格),它是真实价值量在特定现实的市场条件下的具体转化形式。

  总之,商品价值作为价值的一种,它具有价值的一般特性:价值来源于效用,即物因其属性而与人(社会)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利益需求的满足关系,是主客观的统一体。劳动力与自然力生产的不是效用,而是属性,而是生产资料只是劳动力与自然力作用的物质媒介。当物的属性与人或社会的需求发生连接时,才产生价值,即效用,也就是说,当物的属性与人或社会的需求发生连接的条件下才产生效用,即价值,也就是说价值是物的某种属性在特定条件下的转化形式。因物的属性的多样性与人的需求的多样性的多样性结合使得价值具有多元性。但商品价值毕竟是价值发展的特殊形式,所以其价值来源于社会效用,即商品的附含可交换属性在内的属性与社会需求相连接而产生的多种利益满足关系,是物的某种属性在社会条件下的转化形式,而此中的社会需求包括消费性需求与工具性需求。商品价值量是市场交换的产物,且商品价值量决不是商品本身所产生的量,它只是人们对商品的价值的估计量,即价值量是人们对价值估计和度量的结果。而估计和度量的角度与方法有多种,通常可以从价值产生的基础之一--商品的属性的载体的生产来度量,即包含有这中属性的商品量的生产来度量,也可以从价值物之间的比较来度量,而后者最为常见。又由于作为商品等价物货币的出现 ,因而价值物之间的比较就可以转化为价值物与货币之间的比较与度量 , 也就是说其参照物为货币。理想的条件下价值量应表现为一定的较为稳定的货币量,这种较为稳定的货币量表明各种商品之间的真实的价值量关系,也就是说这种较为稳定的货币量是此商品的真实价值量的真实表现形式,但现实的情况并非如此,处于特定现实市场条件下的商品的价值量总是表现为一种特定的暂时性的货币量,这就是商品的价格,就是商品的价值量在特定具体的市场条件下的货币表现形式,是真实的价值量在现实条件下的转化形式。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