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经济学论文 > 建筑经济论文

清单计价模式下竣工结算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及应对策略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03-15 共4451字

    [摘要]竣工结算是影响工程价款清算的一项重要工作。将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分为前期工作阶段、编制阶段和谈判阶段,从承包方的角度结合实例分析清单计价模式下竣工结算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应对策略。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竣工结算
   
    引言

    竣工结算是事关工程价款清算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这项工作,业主可以梳理和明晰工程费用发生的原因以及去向,支付应该支付的费用;施工方可以总结完成的工作量及付出的劳动,获取完成一个项目应得的酬劳。只有结算文件清晰明了,结算依据真实可靠,工程发承包方沟通顺畅,才能避免结算纠纷,顺利完成竣工结算。
   
    要实现上述目的,首先要掌握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现行的工程项目的报价和结算一般都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分部分项的工程量对应一个固定的单价,综合单价明确规定完成该分项工程技术要求所包含的所有内容,一般情况下单价是固定的,工程量按实计算。
   
    规模大的项目,涉及专业多,建设周期长,还会采用FIDIC条款作为通用条款,对项目实施有非常详尽的技术规范要求,要按照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规范报价。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补充文本对结算的计量计价都有严密的描述。业主内部对于工程的投资控制和竣工结算也有较完善的制度和审批程序。竣工结算文件依据清单计价的模式编制。竣工结算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工作阶段、编制阶段和谈判阶段。
   
    本文从承包单位的角度,对竣工结算工作逐一展开阐述。前期工作阶段准备内容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是做好竣工结算的基础。一是要收集项目相关的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补充文本、招标图纸、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工程会议记录、各类变更记录、承包商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三方沟通信息记录等。二是与相关单位特别是业主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前者需要公司内部相关人员的配合和协调,后者关键要得到业主主管人员的明确指示。
   
    问题及应对措施

    项目内部工程施工单位一般习惯把关注的焦点与重点放在安全、进度和质量上,对于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往往重视不够。一个项目从投标报名到竣工验收历时很长,投标阶段、施工过程计量计价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的工作人员也难免更换,容易造成资料遗失、收集不全、信息没有留存等问题,给结算资料的收集造成困难,以致某些应该结算的项目不能或者不能充分及时结算。为此,项目应设置专人或者专门的小组进行工程经济管理工作,从投标阶段开始跟进项目,对每个可能引起结算变动的关键点进行记录和证据留存,将各个阶段的信息资料整理备案,有条理、较全面地留存资料,以减少后续收集与梳理信息资料的工作量。
   
    项目外部施工过程是一个施工组织不断与业主和监理发生联系,得到其认可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因各方施工管理的水平、理念、程序、流程不同,难免会产生误会与摩擦。特别在清单计价模式下,由于综合单价涵盖的内容比较多,施工合同的相关文件也比较多,造成工作人员理解不同,导致在处理过程中发生差异乃至影响结算,施工单位即使有意识地留存相关证据,也难以得到监理、业主的书面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是具体的实施单位,同时接受来自监理和业主的监督。但是施工单位、监理、业主都是为着同一个目标(即保质、保量、保工期,顺利完成工程项目)开展工作的。在遇到意见分歧和相互不认可时,施工单位要本着有利于共同目标和解决问题的积极心态去沟通,防止分歧遗留乃至上升为矛盾,从而使处理过程中要求增加结算款的证据得到签字确认。
   
    正确理解合同文件片面地理解合同文件,对合同文件条款的错误理解,往往造成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难以得到认可,增加许多无用的工作,从而延长结算工作的周期,甚至与相关工作人员发生不必要的摩擦。清楚和完整地理解合同,有助于识别和保存有利信息,以便结算文件的编制,避免漏算、多算、重复计算以及纠缠不清,防止得不到应有的结算。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文件类别与内容繁多、效力有别,应在通览之后,理解并在编制结算文件前记下那些有关计量、计价的部分,如果多个文件对同一内容都有描述时,则按照合同主文本对合同效力的描述,以时间在后的效力最优为原则,全面理解并及时记下工程清单的每一个综合单价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描述。
   
    结算编制阶段结算文件的内容及要求结算是发承包双方对整个工程工程量实施的一次清算,许多施工单位编制结算文件凭着以往的经验或习惯,按照施工图纸顺序计量计价。业主需要梳理和明晰费用产生的原因以及去向,区分哪些是计划内的费用,哪些是新增的费用,审核起来会有杂乱之感。结算文件的内容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结算文件一般分为以下三个部分:原清单投标分部分项部分、施工现场变更部分、设计变更部分,每一部分都要有对应的计价依据。结算文件的要求结算文件一定要做到清楚、完整,以备审核。原清单投标分部分项部分要附清晰的竣工图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明细表(帐);变更部分要求签证事由清楚、数量明确、有清楚的工程量计算明细表(帐),附上必要的图表和说明,签证手续要完整。结算文件编制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原清单分部分项部分的计量问题原清单分部分项部分的计量没有完全理解招标文件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涵盖的内容,或没有完全理解合同文件,造成计量、计价方面的失误或者重复计量计价。
   
    实例一:某项目的合同文本一致约定计量参照FIDIC条款,其约定是对永久工程的实际净尺寸计量。很多承包商对此不理解。以基础工程中的土方开挖与回填的计量为例,如果采用了放坡开挖则清单综合单价应该是以放坡计算开挖土方量的总价与不放坡以净尺寸开挖土方量相除计算的,不管投标时的单价是否这样计算,到结算时都只能套用原投标综合单价,按照基础的净尺寸开挖土方计量。
   
    实例二:某给水管线标段中,对于各种阀门的综合单价在清单分部分项的特征描述中就明确包含了阀门和检修井,施工单位没有理解,在结算时按照原综合单价上报阀门金额,并另组单价上报检修井的金额。虽然此工作量得到监理及业主现场人员的签字确认,但是结算中上报的阀门井的费用最终不能得到业主认可。
   
    能否变更综合单价问题该问题主要源于没有清楚理解清单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涵盖的内容,对于复杂的技术要求及标准理解不透彻、不准确,以至盲目变更综合单价。变更综合单价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综合单价所涵盖的工作内容和项目特征有无改动;二是项目实施主体或施工技术组织有无改动。并且要有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与之对应的书面文件。对于施工单位而言,还应该考虑综合单价的变更是否有利于自己的竣工结算金额。
   
    (1)对于计价无意义的变更问题施工单位为了变更综合单价做了很多工作,但是最终变更是无效的,只是增加审价核减的金额。实例三:在某给水标段原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中有8处穿越河浜,对应计量单位为"处",且招标文件明确规定造价管理由施工单位实地踏勘,按照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以及招标技术规范,结合自身实力考虑各种风险进行报价,不管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任何变更,此单价不作变更,在招投标之后的任何一份合同文件中都无改变此条款。投标时投标方的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已明确采用倒虹段,但中标承揽该项目后在具体实施时,由于工期及现场的原因改变了此施工方案,由此导致本在结算时原投标为2488690元,施工单位因8处倒虹段,结算上报为7860984元。虽然强调变更理由在于施工方案的改变,并且有业主、监理、设计的确认文件,施工方案的改变是通过各方认可的,但由于合同文件已明确这些变更属于施工方应该在投标时考虑的风险,并明确综合单价包含各种变更的风险,因此综合单价的变更是不成立的,这样施工单位花费了很大的精力原以为可以补偿的费用5372294元化为泡影。
   
    (2)权衡之下再变更问题合同文件虽然都是几经推敲,但是仍会有未明确界定的地方,综合单价可以变更,但是简单的变更未必有利于最终的结算金额。实例四:某项目合同文件计价约定所有重新报价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下浮20%,对计量方法和采用的定额都有约定。在给水某标段中,箱涵作为分项以"个"为单位报价,该分项工程投标单价比正常要高。施工图纸改动后,施工单位测算后采用原投标综合单价,于是只对增加部分重新报价,相比较重新报价,增加结算金额近10万元。抓住关键因素,尽可能减少索赔或将索赔转为变更施工单位有索赔的权利,但是索赔不容易被认可。
   
    实例五:某标段由于施工图设计泵房位置改变,正好位于两个较大的浜塘之上,由此造成清淤回填工作量,费用总计近15万。施工单位按照索赔办理未通过业主审批,在找出投标图纸和施工图纸对比依据后,按照业主审批意见转为设计变更,经审批得到上报结算金额。在具备条件与证据前提下可将索赔转为变更。但变更的关键在于先得到业主方的审批后实施,符合这一条件就可以转化为变更。避免毫无依据的结算内容一个大的项目技术复杂、结算文件繁多,施工单位常存在侥幸心里,报结算时加入一些毫无依据的内容,往往不能被业主认可。
   
    实例六:某污水处理泵房项目,在钢筋量的计量中,施工方在某几个钢筋的单根长度和数量上增加10倍,例如某1800mm长的钢筋,改为18000mm,此一处改动造成钢筋金额增加15万。
   
    实例七:某项目的施工便道,按设计方案需要铺设,但在实际施工时由于已有道路可以借用就未铺设,但施工单位按照设计上报结算。谈判阶段施工单位竣工结算上报后,会有很多地方不被认可,甚至整个结算文件被业主方退回,在不断地谈判中,如果多次沟通不畅,双方会陷入对立的情绪中。为此,要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要了解监理、业主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利、工作风格及其单位的工作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有时变更没有得到相关人员的签字确认,虽然某标段的结算人员经常到业主计划财务部与主管人员交涉,但因其主管人员没有相应权限而含糊其辞,以致结算工作迟迟不能进行。
   
    其次,要明确谈判是以利益为原则的,不是以立场和明辨是非为原则的。有些施工单位结算人员与业主和投资监理相比资历比较深,经验也相对丰富,在对方专业欠缺并固执己见时会强调专业、经验上的对错而转移谈判重点。对此要注意避免,要以利益为主题和目的并抓住不放,谈判不能"跑题".
   
    最后,要选派熟悉项目实施过程、项目合同文件、懂合同约定的相关预算定额并且参与编制结算的人员进行谈判。谈判时,无论业主及投资监理提出任何有关结算文件的问题都能了然于胸、对答如流,这样就有利于赢得业主及监理的认同感,就可以客观对待分歧,抓住关键,分析原因,再加之细心、耐心,不扯皮吵架,有理有据、动之以情,结算谈判就可以顺利进行,并达到目的。
   
    结语:在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项目顺利完工时,施工单位应该得到应有的报酬,业主在招标之初也准备了相应的投资。在竣工结算工作中,业主方并不是完全站在施工方对立的立场上,正常情况下,越是业主方能够看得明白的竣工结算,越容易被认可,施工单位也越可以顺利得到结算金额。
   
    [参考文献]
   
    [1]邱菊,张勇。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的管理[J].建筑经济,2007(6)。   
    [2]吴淑芬,吴殿军。工程量清单计价分析[J].科技资讯,2007(11)。   
    [3]胡辉勇。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竣工结算[J].广东土木与建筑,2006(12)。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