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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下老年人再就业的现状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7-01-16 共6068字
  第 4 章 我国老年人再就业的现状
  
  4.1 老年人再就业的经济社会效应
  
  人口老龄化使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和劳动年龄结构发生了变化,老年人口相对数量和绝对数量的增加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了一系列影响,也影响了我国老年人自身和其家庭。老年人再就业则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途径。所谓老年人再就业就是指老年人退出原来劳动岗位后,继续参加适合自己特长而又力所能及的社会服务性的劳动。老年人再就业的经济社会效应可从社会和个人两个角度来看:
  
  4.1.1 社会角度
  
  从社会角度看,老年人再就业具有以下三方面效应:
  
  (1)老年人再就业有利于弥补人才资源短缺
  
  人才资源是人力资源中素质层次较高的那一部分中。人力资源是指一定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这些人口是智力和体力的凝结,能够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繁荣。老年人口是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仍是人力资源的宝贵财富。
  
  我国目前的退休政策使许多老年人退休后仍保持一定劳动能力,其长期积累起来的文化知识、技术、经验并未消失。老年人再就业能够使老年人的潜力充分发挥,促进对其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此外,近年随着初级教育的普及和高等教育的普遍,越来越多的人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这也就意味着劳动年龄出现了延后。在不改变退休年龄的情况下,高等教育人才的退休是对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我国存在着大量的结构性失业,即劳动力市场结构特征与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不吻合。虽然存在着大量失业现象,但高素质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却十分匮乏。和年轻人相比,老年劳动人口在知识、技能、社会关系等方面拥有着年轻人难以比拟的优势,而这些又恰是年轻人在短时间内很难具备的。此外经过多年的积累和习惯后,老年人相比年轻人会更有责任心,更期望做好本职工作。所以老年人再就业不但能够增加劳动力供给,在一定程度更能够弥补人才资源短缺,改善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结构性不足。
  
  (2)老年人再就业有利于减轻社会养老保障负担
  
  人口老龄化导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越来越多,增加了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支付压力,劳动年龄人口对退休人口负担越来越重。而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劳动年龄人口数量绝对减少,双重压力进一步加大了劳动年龄人口的经济压力,养老金缺口也在逐渐加大。面对这个问题,国家一方面可以削减老年人福利费用,但这项措施必将引起老年人的反对。国家也可以提高退休年龄,改变过去一刀切的退休制度。但之前的许多社会调查显示,许多人并不愿意延迟退休。
  
  而且延迟退休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会遇到许多问题,这是一个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课题。相对延迟退休,老年人再就业的可行性更大一些。有意愿、有能力的老年人再就业增加了劳动人口。劳动人口增多使养老金来源扩大,需求缩小。
  
  再就业的老年人延迟申领养老金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我国养老金支付的压力,弥补了养老基金支付的不平衡,减轻了社会负担。
  
  (3)老年人再就业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而人口红利在其中的作用不可忽视。人口红利指的是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抚养率比较低,而对经济产生的影响。2012 年我国 15~59 岁劳动年龄人口由 2011 年的 94072万下降到 93727 万,2013 年更是下降到 93483 万。劳动力供给下降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人口红利趋于消失。而促进老年人再就业有助于改善这一现状,延长人口红利期,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老年人再就业一方面增加了劳动力供给,这部分人考虑到未来老年阶段消费,会加大对社会养老及保险方面的支出,推迟未来消费,社会总储蓄水平会上升,消费水平会下降;另一方面,老年人再就业推迟了国家社会养老保障、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支付,消费支出的减少增加了储蓄,社会总储蓄水平呈上升趋势。此外,劳动力供给的增加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劳动力价格的下降,使企业生产成本下降,用劳动力替代资本,资本边际报酬递增,有利于经济增长。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在控制人口数量、提升人口素质和保护环境、资源循环利用的前提下进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里指的不只是自然资源,也包括人力资源。而老年人再就业是一个切实可行的补充劳动力的方法。
  
  4.1.2 个人角度
  
  老年人再就业对老年人自身产生的效应也决定了促进老年人再就业的必要性:
  
  (1)再就业能增加经济来源
  
  经济收入的多寡决定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因此经济收入成为了老年人再就业的一大动因。老年人退休后的经济来源主要是退休之前的储蓄、子女赡养费及养老金。但是随着近年来房价的上涨及啃老族的普遍,许多老年人的储蓄都用在了儿女身上,自身生活压力增大。而我国退休人员因其退休就业类型和单位性质不同,保险覆盖程度不同。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不同时间不同地区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也有很大差异。而且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基础是当地上年度职工基本工资,经济增速和通货膨胀并不相关联。在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的基础上,老年人的实际收入水平是降低的。而老年人回到工作岗位上再就业可以让老年人重新增加收入,增加了老年人的购买能力。
  
  (2)再就业能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老年人退休后社会地位、家庭地位、生活节奏都有了很大变化,很多人一时难以接受,觉得失去了自己的价值,心理上产生较大压力,进而反作用于其身体健康。还有许多老年人希望自己的知识技能有用武之地,并不希望这些东西从此搁浅,希望即使“老”了仍然能“有所为”.而再就业使这些老年人可以继续融入社会,为社会做贡献,能够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需要和认同,这对老年人发挥自己的专长及保持身心健康至关重要。再就业在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了间接价值,为社会创造了财富。
  
  4.2 我国老年人再就业现状
  
  老年人的年龄标准的界定是随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 60 周岁及以上公民界定为“老年人”.根据惯例,可以按照年龄将老年人进行如下划分:60~69 岁为低龄老年人,70~79 岁为中龄老年人,80 岁以上为高龄老年人,90 岁以上为长寿老人。
  
  4.2.1 老年劳动力劳动参与率较低
  
  尊老爱幼一直就是我国的优良传统美德。老年人在晚年参加劳动被视为“老骥伏枥”、“老有所为”.国务院十二五规划也提出要重视老年人力资源开发。
  
  2002 年~2013 年我国老年人就业情况如下:
  
  表 4.1、图 4.1 反映了我国 2002 年以来 60 岁及以上老年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从总体上看 2002~2013 年我国就业老年人占全部就业人口比重波动较大。2013 年最高为 9.3%,2003 年最少,只有 2.2%.2003 到 2008 年,2010到 2013 年呈上升趋势,2003 年和 2010 年出现了突然下降。可见老年人就业情况整体波动较大。但 2008 年、2009 年、2013 年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占就业人数比重皆超过 9%,可以看出老年劳动力在生产领域还是占有一定份额,但劳动参与状况不稳定,整体劳动参与率较低。
  
  从年龄情况看,尽管 65 岁及以上年龄段包括的年龄更多,60~64 岁年龄组仅包括 5 个年龄,但从就业老年人占总体就业人数比重来看,60~64 岁年龄组比重稍大。低龄老年人就业率明显高于高龄老年人。
  
  4.2.2 再就业老年人受教育程度较低
  
  再就业老年人的另一普遍现状就是和适龄劳动力相比其受教育程度偏低,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 4.2 反映了 2013 年按年龄分的全国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其中全部就业人员中未上过学的仅占 1.9%,而 60~64 岁就业人口中未上过学的人口比例达到 8%,65 岁及以上就业人口中未上过学的比例高达 14.8%.具有小学文化的 60~64 岁就业人口占 60~64 岁就业人口的一半以上,65 岁及以上就业人口中具有小学文化的比例则达到了 62.5%.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 60~64 岁人口只占 60~64 岁就业人口的 4.5%,65 岁及以上则只有 3.1%.说明我国老年劳动力虽然数量较多,但老年劳动力目前的受教育程度还很低,即整体质量较低。
  
  4.2.3 再就业老年人就业领域不平衡和适龄劳动力相比,再就业老年人就业领域相对不平衡。老年人在劳动市场中的身份和其从事的职业都处于劣势地位。
  
  由表4.3可知 60岁及以上老年劳动力大多为自营劳动者,很难被市场接受。年龄越低的劳动力越易被市场接受。55 岁以后劳动力被雇佣的概率大大降低,65 岁以上仍被雇佣的仅占 8.5%.而相应的,55 岁以后劳动力自营的概率大大上升,65 岁以上自营劳动者比例高达 88.9%.
  
  由表 4.4 可知 60 岁及以上城镇就业人员一半左右从事的是农林牧渔水利业,其次是商业服务业,第三的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可见老年就业人员从事的大多是生产性工作。整体来看 60~64 岁就业人员情况好于 65 岁及以上年龄组的就业人员。即较为技术性的工作中,年龄较低的老年就业人员相对更有优势。总的来说老年人口再就业社会支持不足,再就业老年人就业领域不平衡。
  
  4.2.4 再就业老年人工作劳动强度较大
  
  随着年龄的增加,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也逐渐下降。因此其对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的承受能力也会逐渐下降。但是根据数据显示,我国再就业老年人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与其身体状况并不完全匹配。
  
  横向看 2009 到 2013 这五年中,2010 年周平均工作时间最长。时间最少的为 2009 年,五年之间,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有一定波动。60 岁及以上老年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比 5 年前有所增加。60~64 岁周平均工作时间约比5 年前增加 9%,65 岁及以上周平均工作时间约比 5 年前增加 7%.
  
  纵向从 2013 年数据看可知每周工作时间 30 岁以前随着年龄的上升逐渐下降。30 岁至 50 岁随年龄的上升而上升。50 岁以后每周工作时间随年龄的上升而明显下降。
  
  60~64 岁老年就业人口中有 65.7%比例工作时间为 40 小时以上,65 岁及以上就业人口中也有 49.2%的比例工作时间在 40 小时以上。可见虽然老年就业人员工作时间比其他人要短,但劳动强度仍然很大。
  
  4.3 影响我国老年人再就业的主要原因
  
  影响我国老年人再就业的原因主要有社会观念、制度、再就业渠道、老年人自身四个方面:
  
  4.3.1 社会观念落后
  
  社会、老年人家庭及其自身对老年人再就业的观点对老年人能否再就业有着重要影响,然而社会上有几种错误的观点影响了老年人的再就业。
  
  其一就是老年人再就业会抢占青年人的就业岗位。一部分人认为老年人在岗位上停留的时间过长,会无法空出相应的岗位给年轻人,使新老更替无法完成。尤其近年大学生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许多高校毕业生面临着毕业即失业的窘状。在这种情形下,老年人再就业或是延长退休年龄会使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其二就是认为老年人退休后就应该安心养老。这种错误的观念单纯地将老年人作为抚养人口,认为老年人已经步入人生晚年,生理机能开始退化,体力、精力大不如前,不适宜继续参与劳动。然而实际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预期寿命不断提高。许多老年人即使达到退休年龄其身体状况仍然允许其继续参加社会劳动。而且这种观念忽略了一部分老年人的经济收入需要,对于那些没有养老金保障或是养老金水平较低的老年人,再就业从而增加收入实是必要之举。
  
  4.3.2 制度保障不够,缺乏协调机构
  
  一方面,相对于年轻人来说,老年人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群体。我国虽然出台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但是合同法和劳动法并没有将再就业的老年人纳入保护范围内,再就业的老年人不能依法享有相关权利,雇佣再就业老年人的企业也不能依法承担相应的义务。由于我国很多老年人都是通过非正规就业途径进行再次就业,所以其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难保护自己。
  
  另一方面,老年人再就业涉及多方面问题,诸如福利、医疗、教育、就业等。这些无论哪一方面都对老年人再就业和今后生活有着重要影响。因此需要一个管理部门统一协调这些机构,只有将这些问题全部处理好,才能建设一个促进老年人再就业的和谐氛围。我国虽然设立了人力资源保障局、老龄化工作委员会等部门,但是这些部门职责不清晰,权责不统一,难以形成一个统一体系。导致办事效率低下,遇到问题相互推诿,有些问题无人管理,有些问题重复管理,存在职能空白和职能交叉现象。
  
  4.3.3 再就业渠道不畅
  
  再就业渠道不畅是老年就业行为与就业意愿产生差距的一大原因,寻找工作的途径限制了老年人再就业的机会。
  
  表 4.7 反映了城镇老年人需找工作的几种途径。总体上委托亲友介绍的比重最大,60~64 岁为 71.9%,65 岁及以上是 65.9%.除此之外其他方式比重最大。而中介机构登记、参加招聘会等方式比例极低,并不适合老年就业人员。
  
  因为很多老年人并不能熟练的运用网络,而现在是网络技术盛行的时代,这导致许多有需要的老年人无法与企业更好地交流。很多老年人找到的工作也大多劳动强度很大,难以和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相匹配。
  
  老年就业行为与就业意愿产生差距的一大原因正是再就业渠道不畅,再就业渠道的狭窄限制了老年人再就业的机会。尽管我国 90 年代起就建立了老年人才市场,但却缺乏专门提供给老年人再就业的信息平台。此外老年人相对于青年人来说,体力、精力上都存在一定劣势,因此需要一定的培训机构帮老年人增加其劳动技能,促进老年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化,但我国对这方面的支持还有待加强。
  
  4.3.4 老年人自身条件
  
  老年人自身条件也是影响老年人再就业的原因之一。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年龄。首先,低龄老年人脱离工作时间较短,因此较脱离工作时间较长的高龄老年人可以更快地适应再就业以后的新环境。其次,虽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预期寿命越来越长,但是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相应降低。身体状况是限制老年人再就业的关键因素,没有健康的身体状况,老年人也无法再度参与社会劳动。
  
  第二、受教育情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劳动者的文化程度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这是因为知识水平较高的老年人其学习能力和学习意识相对于其他老年人更强。在一些技术性要求较高或是对脑力要求更高的工作中,其往往可以凭借多年的管理经验或工作经验扬长避短,将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自己的工作经验相结合,更好地解决问题。因此具备较高学历,接受过高等教育的老年人在劳动市场中更具有竞争力。但是我国 60~64 岁就业人口中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只占就业人口的 4.5%,65 岁及以上的则只有 3.1%.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老年人再就业的难度。
  
  第三、收入情况。老年人退休后的收入情况决定了其退休后的生活质量,因此收入情况影响了老年人是否再就业。虽然我国目前城镇养老金覆盖率较高,但是养老金水平往往低于老年人退休前工资水平。而老年人退休后的资金不但要支付日常生活开支,日渐增多的医疗费用,有些还要为子女提供经济援助。
  
  养老金往往很难满足要求。尤其是农村地区,养老保险覆盖率较低,老年人往往很大年纪还要继续参与社会劳动。但是例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退休后养老金水平较高,往往不愿意继续就业。这也是老年人再就业受教育程度低下及就业领域不平衡的一大主因。
  
  第四、心理因素。工作是一个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意味着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社会角色、社会归属及自我价值实现等多方面。退休可能会导致老年人在生活中茫然、空虚、孤独,给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不利影响。而再就业可以帮老年人重新融入社会,更好地实现价值。但是还有一部分人将退休看做生活句点,更希望享受退休后的老年时光,认为自己对社会已经没有价值,要靠社会来养老,因此不愿意再度参与到社会劳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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