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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并完善水政策体系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6-24 共54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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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花都区水生态文明体系构建研究 
【绪论】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问题探析绪论 
【第一章】水生态文明建设概述 
【第二章】花都区水生态简述 
【第三章】水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4.1  4.2】健全并完善水政策体系 
【4.3 - 4.5】加强水污染治理 
【结论/参考文献】水生态文明创建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四、花都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完善建议

  水生态环境是花都区整体生态环境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关系着生态环境是否能够维持正常循环;水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广大市民能否生存、关系着社会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以花都区自然特征为基础,在新的历史时期调整治水、用水思路,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势在必行。

  (一)深化科教宣传,加大执法力度

  广州于2013年被国家水利部确定为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广州市委市政府依照党的十八大的战略部署,着眼长远,制定和完善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打造“花城、绿城、水城”.花都区按照广州市委市政府的统筹部署,开始重视改善水生态环境,以生态水城建设支持花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1.营造氛围,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蓝天、碧水、绿地、花之都”是所有生活和工作在花都这片热土上的人们的共同期盼,要利用好广大市民对信息的需求不断拓宽水生态信息的发布渠道,通过区内甚至市内的主流媒体、网站等扩大影响;广泛宣传的同时,组织企业家代表、群众代表开展城市生态活动,号召各镇(街)、村社积极开展创建生态镇(街)村工作,最好能够建立起一套集水生态信息整理、发布、反馈于一体的服务综合体系。

  2.认清形势,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亚运治水以来,花都区真正的治水动作并不大,处于一个缓冲期;最近两年,广州市水务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制定了《广州市水更清建设方案》、《广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等一些战略和谋划。花都区水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国际空港门户、高端产业基地、幸福宜居新城”的总体发展目标,结合花都区水务工作实际,制定了《广州市花都区生态水城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6年)》;按照广东省环保厅印发的《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花都区环保局编制了《花都区广佛跨界区域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形势认清了,方案制定了,就必须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建议花都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花都区治水办、花都区水务局、花都区环保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建立与相关部门、镇(街)的工作例会或者定期联系制度倾听建议和意见,加强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交流,推动建立区一级层面的水事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平台。

  3.科学布局,引导水生态建设方向

  花都区从岭南自然地理气候条件出发,依托丰富的植被、现有的绿化基底和得天独厚的山、水、田、园自然格局,打造展示岭南文化底蕴、彰显广府文化和“花之都”特色的水生态格局。在具体实施时,建议建设方案以先急后缓、先易后难为原则,将森林、花卉、绿道、湿地与河涌五大元素有机融合,科学布局,建立起从点到面的区域生态系统架构;充分尊重广大市民在生态水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市民提供更多的绿色休闲空间,有效提升城市品味和市民生活质量。

  4.严格执法,逐步控制、排除污染源

  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水十条”),将水环境治理提升到了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层面。以此为契机,花都区于5月29日及时召开了水环境整治联席会议,要求区直各部门、各镇(街)联合行动,开展水生态治理工作宣传,特别是工业废水、农业和养殖业污染源,为进一步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打牢基础。

  要完成区委区政府的工作目标,实现逐步控制、排除污染源的目的,就必须要坚持“铁腕治污”的原则,力争2016年前,全面完成流域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农家乐、畜禽养殖场所的彻底清理,特别是对粪便污染严重的奶牛场和养猪场要加快搬迁和关停;加强农村农业污染源治理,开展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和农田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农村公厕改造和农村垃圾收运站建设,控制农村废弃物污染和做好农村污水截污治理工作。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目前全区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3座城镇污水处理站、7座污水提升泵站以及350公里配套污水管理的作用,严格把控工业废水、农业和养殖业污染源的排放,逐步斩断污染源,将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水控制在合理水平。

  (二)健全并完善政策体系

  广州是一座因水而美的城市,素有“岭南水乡”之美誉;中心城区的东濠涌22北起麓湖、南衔珠江,是广州市建设美丽中国的一个局部、实现永续发展的一个细节。2012年12月11日,***总书记视察广州时来到了这里与市民互动,并勉励广州的同志再接再厉,将建设生态水城作为广州创造美丽中国的实实在在的行动,描绘更加优美的水城图画。

  花都区曾在广州亚运治水时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面对新的治水形势和生态水城建设工作方案,要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就更需要健全、完善的政策体系为支撑。

  1.改革管理体制,出台管理规定

  现代水务,要求有一个科学化、信息化、自动化的管理体制与之相匹配,这对于巩固和发展综合整治成果,及时有效地防灾减灾、兴利避害,建议花都区尽快对区属水管单位进行体制改革、并抓紧出台区属水务行业管理规定,让执法人员有章可循、更好的依法做事。

  (1)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总体思路

  一是在保障区属水务工程管理及维修养护资金的情况下,完全实行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分离;在规范定岗和核定管理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将维修养护业务及人员从水管单位中剥离出来,独立或者联合组建专业的维修养护队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维修养护企业。

  二是根据区属水管单位的性质、职能、管理、在编人数和干部职工的文化技术水平实施精简,规范管理人员职责和任职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三是结合水务行业的实际,界定职责、完善制度、理顺体制、明晰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运行,初步建立符合广州大都市要求和花都区实际要求的水管体系。

  四是要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有文化、善管理、懂科学、肯担当、廉洁奉公的管理队伍。

  (2)出台区属水务行业管理规定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区属水务行业管理规定的呼声十分强烈,尽快实现规定落地、敦促区属单位自觉履行、严格按规定执行管理职责是花都区委区政府、花都区水务局的当务之急。

  除此之外,花都区还需根据《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要求尽快划定花都区水系蓝线并严格管理、控制,严禁违反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及各种形式的破坏活动。

  2.创新联动机制,建立“河长制度”

  为了尽量解决“九龙治水”的弊端,广州市创新性的开始实施“河长制”,经过治水的实践考验,“河长制”是克服部门掣肘的弊端、强化治水责任的有效制度。

  鉴于花都区水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与各镇(街)协调不顺畅、沟通的事情得不到有效落实的实际情况,为更加有效地推进花都区的水生态建设工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了广州市花都区水环境整治联席会议机制和“河长制度”.区水环境整治联席会议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分管副区长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区府办、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各镇街(管委会)等部门。

  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是一项涉及各镇(街)、各职能单位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个联席会议机制和“河长制度”必须是一个组织严密、号令畅通、联动高效、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要充分发挥“河长制”在整治水环境中的联动协调作用,区内各级(区、镇、村)党政领导“一把手”须对辖区内的河涌治理工作负总责,特别是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加强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工作力度、保障水环境治理工作的用地需求。

  在实施过程中,建议明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部门的任务目标,以强化落实行政管理和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为两大措施,按照“资金、工程、控源、保洁”的思路,确保生态水城建设效果;同时要审时度势,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工程建设协调运行机制和项目建设责任制。

  3.明确组织架构,有效推进生态水城建设

  根据《广州市生态水城建设任务专责督办工作方案》的要求,花都区水务局专门成立了工作机构,负责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这方面我建议将工作机构进一步细化,划分为若干个专责小组,以便明确权责、规范管理、完成任务。细化建议方案为:(1)以水务局办公室为班底组建综合专责组,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简报统筹和综合协调;(2)以水务局计财科为班底组建计财专责组,负责建设资金的统筹协调;(3)以水务局供水科、区自来水公司为班底组建供水专责组,负责生态水城建设工作中的饮用水工程(含北江引水、水质达标、农村供水改造)建设的统筹协调;(4)以水务局排水科、区污水处理管理所为班底组建排水专责组,负责生态水城建设工作中的水污染治理工程(城镇污水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建设的统筹协调;(5)以水务局农水科为班底组建水利专责组,负责生态水城建设工作中的区属镇(街)水利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6)以水务局建管科为班底组建水生态修复及城市防洪专责组,负责生态水城建设工作中的水生态修复工程(花都湿地)、防洪工程及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7)以水务局纪检监察室为班底组建工程效能监察专责组,负责生态水城建设工作中的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招投标、资金支付、合同管理等任务的统筹协调;(8)以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班底组建质量安全监督专责组,负责对生态水城建设工作中的工程质量、安全、参建单位资质等进行动态管理。

  要想扎实推进生态水城建设,必须举全区之力方可,因此建议区委区府办、区治水办、区环保局、各镇街(管委会)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好工作任务。

  4.加强防治,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

  现行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已明确了水土保持补偿主体,即“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同时也出台了相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标准。

  (1)建议建立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是指具有水土保持的社会宣传、示范推广作用和科普示范功能,所在区域的水土流失应具有典型性,能够代表区域内水土流失的主要类型、程度、危害及生态环境、地质地理等基本特征,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能够布设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各项措施,便于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的科研试验和示范推广园区。

  (2)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

  要筹建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人力是基础、物力是保障,基层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人力物力必须到位;建议增加我区从事水土保持工作的人员及办公经费,适时地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提升监督管理能力。

  (3)积极开展水土流失治理

  建议区层面出台相关规定或文件,要求以各镇(街)为水土流失治理的责任主体,积极调查辖区内存在的水土流失情况,并按照相关建设程序进行立项、实施治理。

  5.强化落实,加强任务督导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建议建立并实施工作任务督办制度,以确保花都区生态水城建设工作任务的执行落实、各镇街(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实现工作目标。要做好工作任务督导工作,首先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切实做到年初有方案、每月有安排、每季有通报、年终有总评;然后通过量化考核的办法,提出奖惩建议。

  (1)督办事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总体工作任务和工作总进度,区委区政府月工作计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部署及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2)督办机构:区水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为工作任务的具体督办部门,负责编写督办报告及催办、督办事项的具体办理,除及时、快速、客观、公正地完成督查过程外,还要协助处理工作任务开展时不可预期的问题及困难。

  (3)督办原则: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突出重点,围绕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部署实施督办;注重实效,通过督促检查,促使督办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4)督办形式及措施:对于超过办理时限尚未办结的事项,区水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向相关镇街(单位)发出催办通知;对于在催办时限内尚未办结的事项,相关镇街(单位)负责人应向区水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解释原因并提交书面说明,由区水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向其发出督办通知;对于在督办时限内尚未办结的事项,相关镇街(单位)负责人应向区主要领导解释原因;根据督办事项内容,需要保密的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应控制范围,对于具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应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6.注重廉政建设,确保建设全过程风清气正

  生态水城建设动用的资金数额巨大,牵扯的项目数量繁多,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各镇街(单位)要严格按照区纪委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思想认识,采取宣教结合、严密防范等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风清气正、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1)坚持严格的请示汇报制度。通过“区纪委重大项目电子监察系统及廉政防控”平台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和所遇困难、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帮助,确保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2)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不定期邀请区纪委同志进行授课,加强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增强廉政责任意识。

  (3)加强审计监督,确保经费开支明晰。区审计局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每笔经费收支合理。

  (4)加强责任追究,严格层级管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主要人员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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