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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器电子废弃物行业现状及EPR制度实施效果分析

来源:中国市场 作者:张苗
发布于:2022-08-16 共4880字

  摘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中国从概念提出到实施落地再到持续推进,对我国电器电子废弃物回收和处理行业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文章以2019—2020年国家和地方最新统计报告数据为基础,分析中国电器电子行业及废弃产品回收现状,以及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施情况、问题剖析及对策建议,以期为推动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进一步转型升级和完善优化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关键词:电器电子废弃物;EPR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作者简介:张苗(1983—),女,汉族,四川内江人,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程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数据优化与决策。;

  基金: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研究中心一般项目“EPR制度下电子废弃物闭环供应链绿色流向优化研究”(项目编号:DSWL21-17);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考虑EPR制度约束的成都市电子废弃物闭环供应链流向控制模型研究”(项目编号:21CZYR014);

  1 引言

  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施与推动下,如何深挖电器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属性、规避风险属性,构建电子设备制造商与零售商、消费者等多方协作关系,形成绿色回收产业链,助推电器电子废弃物闭环供应链向低污染、低消耗、低排放、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绿色流向转变,真正走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之路,是当前我国电器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及重利用工作的重要任务。

  2 中国电器电子产品行业现状及废弃产品现状

  2.1 中国电器电子产品行业现状

  根据2020年国家统计年鉴数据,中国居民2019年移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的百户拥有量分别为508.6台、240.4台、201.1台、190.8台。利用回归分析方法预测,到2021年年末,中国彩色电视机居民百户拥有量为240.2台、电冰箱214.0台、洗衣机200.6台、空调器254.0台、计算机97.6台、手机540.6台、吸排油烟机123.9台、热水器187.5台。从产品拥有数量上来看,电器电子产品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移动手机、空调和彩色电视机。

  通过过去五年的数据分析,中国常用电器电子产品每百户拥有量具有持续增长趋势。其中,空调、热水器、吸油烟机的平均增长率均大于5%,而计算机、照相机市场相对饱和,百户拥有量呈负增长。

  2.2 中国电器电子废弃产品现状

  根据《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白皮书2020》数据分析,2020年,我国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和移动电话的理论报废数量分别为5521.1万台、3694.9万台、3542.3万台、34922.0万台。从数量上来看,移动电话的报废数量占到常用电器电子产品理论报废数量的55%以上。

  图1 城镇、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年末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折线图(单位:台/百户)

  数据来源:《2020年国家统计年鉴》。

  2020年1月,《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标准由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正式发布,明确了六类八大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该标准的发布及实施可以有效降低近年来频繁发生的因家用电器超年限使用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引导消费者及时更换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同时也意味着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理论报废数量将迎来又一个增长点。

  3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中国建设历程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EPR制度),于1988年由瑞典环境经济学教授 Thomas Lindquist 最早提出。EPR制度提出污染控制应从源头抓起,主要生产企业责任范围应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尤其是产品被废弃后的回收阶段、处理阶段和再循环阶段。EPR制度扭转了传统的污染后再治理的观念。

  我国一直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路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生态优先,实现绿色低碳。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才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久之策”。

  结合我国国情,2008年我国颁布《循环经济促进法》,提出供应链全过程减少资源消耗和控制废物排放的要求。2011年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建立以基金制为核心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体系。2017年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计划到2025年,至少一半的废弃产品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下得到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2018年,《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由国务院印发,对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等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19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2020年,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消费更新的实施方案》。2020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3号)》。

  4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中国实施效果

  EPR制度在中国从概念提出到实施落地再到持续推进,对我国电器电子废弃物回收和处理行业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20年修订并自同年9月1日起实施,该法律里程碑式地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正式纳入立法,为解决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发展面临的难题和挑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撑。

  4.1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下中国电器电子废弃产品回收数据统计

  根据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的《2020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9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共有109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其主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合计年处理能力约1.6亿台。在这109家处理企业中,55%的企业由上市公司、集团公司、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组建,其年处理能力占到总处理能力的70%。

  基于上述数据,2019年109家资质企业中实际开展回收拆解处理活动的企业94家,共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8417.1万台,较2018年有小幅度增长。拆解量最大的五个省份依次为浙江、河南、四川、安徽、河北,占拆解处理总量的38.2%。经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和生态环境部复核,共确认全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数量为6887.1万台,规范拆解率为81.8%。在处理企业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废电视机4355.2万台,占比51.7%;电冰箱1084.5万台,占比12.9%;洗衣机1582.0万台,占比18.8%;空调器624.9万套,占比7.4%;微型计算机770.4万套,占比9.2%。

  2019年,废电器拆解处理总重量为217.9万吨,拆解处理后产物为215.4万吨,产出率为98.9%。主要产物有:彩色电视机CRT玻璃70.0万吨,占32.5%;塑料45.9万吨,占21.3%;铁及其合金45.8万吨,占比21.3%;压缩机16 .4万吨,占比7.6 %;保温层材料9.9万吨,占比4.6%;电动机8.8万吨,占比4.1%;印刷电路板6.7万吨,占比3.1%;铜及其合金3.1万吨,占比1.4%;铝及其合金1.5万吨,占比0.7%;黑白CRT玻璃0.4万吨,占比0.2%。

  4.2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问题分析及建议

  在EPR制度推动下,我国电器电子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有了快速发展。但经调查分析发现,在目前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EPR制度在我国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闭环供应链奖惩机制不尽完善。

  电器电子废弃产品回收处理涉及制造企业、零售企业、回收企业及消费者等多方利益博弈,其共同形成闭环供应链。由于电器电子废弃产品规范收集和处理流程具有成本高、收益低、盈利少、任务重等特点,生产商自建回收、处理体系需承担高成本、高技术双重风险,所以导致闭环供应链上制造企业方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较低,符合国家政策标准要求的正规企业严重不足。而当前EPR制度财政补贴政策还不足以激励制造商、消费者等不同主体积极参与绿色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具有充分激励效用的奖惩机制的缺乏阻碍了社会资本进入电器电子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行业的步伐,影响了该行业的良性发展。

  第二,回收处理重利用技术参差不齐。

  我国电器电子废弃物正规处理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国家对于正规处理企业有非常严格的资质要求和总量控制。截至2020年,取得环保部处理资格许可的企业仅有109家。这些正规企业均拥有国内一流的先进的回收处理重利用技术和流程。但因各种原因,超过60%的电器电子废弃产品却绕过正规渠道,流入无资质的回收商和处理商手里。这些无资质私人作坊把有价值的整机卖给一些厂家进行简单翻新后,经二手市场流入外来人口或者农村等偏远地区;同时对余下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暴力拆解,甚至采用露天焚烧、腐蚀性极强的强酸碱浸泡等落后方式,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安全隐患。

  第三,政策引导和政府监管有待加强。

  一方面,大量非正规二手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缺乏相关环保技术资质认定流程和资料审核。政府对非正规机构监管力度不够,使其“暴力滋长”,减缓了EPR制度的推进步伐,影响了EPR制度的实施效果;另一方面,消费者对电器电子废弃物的价值和危害认识不足,许多消费者在电器电子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往往以便捷为主,导致大量电器电子废弃物流入家庭拆解作坊及地下拆解工厂等非正规机构手中。以成都市中心城区实际走访调查数据为例,82%左右的电子废弃物从消费者手中流入非正规机构(包括:个体户上门回收、经营户坐地回收、废品站收购回收等),而原始设备制造商通过正规物流渠道(包括:经销商、售后服务机构以旧换新、事业机构统一回收等)回收的电器电子废弃产品占比不到18%。

  4.3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我国实施建议

  第一,建立多方共赢奖惩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指导作用,切实加强政企合作,强化组织保障,抓好任务落实。对EPR制度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数量、结构和规模进行科学统筹、合理布局。充分考虑EPR制度约束、政府奖惩因素、消费者处理偏好因素等,设置合理的电器电子废弃产品回收处理津贴补给,规范私人拆解作坊,逐步改善非正规机构“散、乱、差”状况,全面“治散”、重拳“治乱”、科学“治差”,为EPR制度下闭环供应链上正规企业创造良好生存空间,拓展电器电子废弃产品规范收集渠道。

  第二,增强循环利用环保意识。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媒体及相关社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开展多形式的环境保护和废弃产品循环利用知识普及,尤其是EPR制度常识宣传,通过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其掌握环保常识,增强环保意识,引导环保行为,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同时,鼓励大众有序参与到电器电子废弃产品规范回收处理的决策过程,建立多方参与、多元并进的共治体系,营造“全员知晓、全员参与、全员监督”的回收氛围,最大限度地争取大众对电器电子废弃产品规范回收的广泛支持,增加电器电子废弃产品规范收集数量。

  第三,打造监督监管增效模式。

  一是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严格依法审批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资质,逐步构建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企业登记制度,并定期对这些企业进行资格复审和排查。同时,可选试点实行二手电器电子产品标识制度,杜绝报废电器电子产品再次进入流通市场。二是强化执法监管措施。政府要根据前期调研为回收处理企业设置合理的目标回收率,定期检查企业的实施情况,并对企业进行对应的奖惩。重点加强中小处理回收企业监管,深入开展回收处理排查,督促推进回收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和系统的安装,对骗取处理基金补贴或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严肃处理。建立完善督查机制和保障机制,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引导和促进电器电子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行业健康发展,提高电器电子废弃产品规范收集力度。

  第四,提高回收拆解重利用技术。

  随着循环经济发展,电器电子废弃物利用正逐步从简单的“吃干榨净”向高值化利用发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及资源提取和重利用过程繁复,技术复杂,同时还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此,一方面,应加大电器电子废弃物拆解技术的研究、引进和共享,提高电器电子废弃物的利用效率,降低拆解成本,提升深加工、再利用、再制造的水平;另一方面,应充分挖掘互联网物联网新技术,引导并规范生产企业、回收企业、电商平台共建信息共享,依托现代数字经济建立科学有序高效的回收处理体系,拓展回收途径,增加回收数量,提升电器电子废弃产品规范处理效率。

  参考文献

  [1]李文军,郑艳玲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业发展及EPR制度效应[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2021,38(1):98-116.
  [2]黄祖庆,柯凯丽,堕, 等广东省电子废弃物处理的现状及其对策研究[J].家用电器, 2021(4):18-21.
  [3]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生产者责任延伸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电器电子产品专委会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白皮书2020[J]家用电器,2021(6):68-87.

作者单位: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原文出处:张苗.中国电器电子废弃物行业现状及EPR制度实施效果分析[J].中国市场,2022(24):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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