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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绿色债券的特点与发展建议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 作者:柴洪;杨林娟
发布于:2019-11-28 共4826字

  摘    要: 文章通过分析我国绿色债券的发展现状,提出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专业化健康发展的措施。采用对比分析法研究了绿色债券的特点和制约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因素。研究发现我国绿色金融债发行量最大,民营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规模偏小,企业环境信息批露不充分将会产生筹集资金用途错配的道德风险,投资人投资公益类绿色债券的内在驱动力不足。研究结果表明:需要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功能,继续扩大绿色债券直接融资规模,加强企业环境责任、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责任;推出更多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通过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扩大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建立环境信息征信系统,充分批露企业环境责任信息;严格资金监管,保证绿色债券发挥特定的功能;培育储备绿色金融和绿色项目管理的专业人才。

  关键词: 绿色债券; 特点; 制约因素; 发展路径;

  一、引言

  环境问题是经济能否实现可持续增长的首要问题,如何通过金融工具引导资金进入绿色产业、低碳产业和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是目前金融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将发展绿色金融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路径之一”,因此拓展绿色债券业务增加对绿色产业、循环产业、低碳产业的资金供给,有利于推动新经济时代产业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换代,也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文献概述

  绿色金融在支持全球经济向节能减排、清洁发展的转型历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朱寿庆(2017)引用2016年《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中的解释:“绿色金融是能产生环境效益以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活动。”绿色金融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绿色金融工具,为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服务,从而提高企业管理环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通过减排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行机制(JI)、国际排放交易(IET)等限制碳排放量,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各国针对环境保护问题,通过加强立法、增加机构设置、拓展金融业务大力支持绿色金融业的发展。金融时报(2016)认为世界上第一家环境银行于1974年在前西德开业,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颁布了“超级基金法案”,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环境责任和贷方的环境保护责任(lender liability),ESG成为标准普尔对企业信用评级时重点关注的元素之一。2004年欧盟颁布实施了《欧盟环境责任指令》,提出给予绿色信贷和证券化产品税收优惠。英国政府成立专门的政策性银行———英国绿色投资银行,引导私人投资大量进入绿色产业,解决绿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的市场失灵问题。2010年,韩国政府公布了《低碳绿色增长基本法》。

  绿色债券作为绿色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发展起步较晚,央行39号文(2015)正式启动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2016年年初,我国境内绿色债券市场正式启动,马丽(2018)认为这标志着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个由监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指引并明确表示支持发展绿色债券的国家。七部委(2016)联合出台《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2017)联合公布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对绿色债券评估机构的报告出具、资质、业务承接、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等做了强制性要求。虽然我国绿色债券发展起步较晚,但是近两年我国境内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并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大绿色债券市场(马丽,2018)。
 

我国绿色债券的特点与发展建议
 

  三、我国绿色债券的特点

  (一)债券品种多样化,地方性商业银行发行的绿色金融债券占主导地位

  目前国内发行的绿色债券有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债务融资工具、熊猫债、资产支持债券。如表1所示,从2016~2018年的发行规模来看,虽然绿色金融债的发行量在逐年下降,但是以地方性商业银行为主体发行的绿色债券仍然占主导地位,2018年国内共发行绿色金融债27只、1110.5亿元,发行量占境内绿色债券发行总量的54.85%。

  表1 2016~2018年我国国内绿色债券发行量及规模占比
表1 2016~2018年我国国内绿色债券发行量及规模占比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金融信息网绿色债券数据库整理

  (二)国有企业、公众企业是发行绿色债券的主体

  如表2所示,从2016~2018年11月绿色债券的发行期数、发行家数及发行的规模来看,国有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分别占74.70%、75.34%和46.45%,公众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分别占14.06%、10.27%和49.98%,国有企业和公众企业是国内发行绿色债券的主要主体。

  (三)发行人信用等级较高,绿色债券融资的风险可控

  如表3所示,从2016~2018年11月绿色债券的发行期数和发行规模来看,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发行人分别占49.04%和72.48%,AA+的发行人分别占22.89%和12.73%。因为目前绿色债券的发行主体主要是国有企业和公众企业,这两类企业的资信等级普遍较高,所以绿色债券融资的风险是可控的。

  表2 2016~2018年11月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及发债规模占比
表2 2016~2018年11月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及发债规模占比

  数据来源:根据联合资信COS系统整理

  表3 2016~2018年11月我国绿色债券发行主体评级
表3 2016~2018年11月我国绿色债券发行主体评级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金融信息网绿色债券数据库整理

  表4 2016~2018年11月绿色债券筹资用途
表4 2016~2018年11月绿色债券筹资用途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金融信息网绿色债券数据库整理

  (四)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污染防治等领域

  如表4所示,发行人通过发行绿色债券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污染防治、循环利用、资源节约、节能、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等项目,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包括电力、建筑与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募集的资金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版》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中的使用规范。

  (五)东部和中部省份发行规模较大,西部省份发行规模偏小

  如表5所示,2016~2018年11月,全国各省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超过1000亿元的有北京、上海、福建三个省,介于100亿~300亿元之间的有江苏、广东、浙江、山东、湖南、江西、湖北、重庆八个省,以上省份均是经济发达的地区。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较小的省份,例如,内蒙古、甘肃、广西、西藏、陕西、山西、新疆处于西部和北部地区,各省经济体量相对较小。

  四、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以发行绿色金融债的间接融资方式为主,发行绿色公司债和企业债的直接融资比例较低

  如表1所示,2016~2018年,绿色公司债、企业债发行量占国内绿色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7.91%、10.22%、13.62%和0.84%、25.07%、16.12%,公司和企业作为绿色、循环、低碳产业项目的直接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绿色债券比例较低。

  (二)民营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规模偏小

  如表2所示,2016~2018年11月,民营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期数、家数和规模占比只有8.03%、10.27%和1.83%,民营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规模偏小。众多的民营企业作为重要的投资主体之一,其融资规模和投资规模决定了参与绿色、循环、低碳产业项目的广度和深度,因此,需要通过扩大民营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规模,提高其投资绿色、循环、低碳产业项目的力度。

  (三)发行人环境信息批露不充分将会产生资金用途错配的道德风险

  绿色债券风险管理涉及政策、市场、信用、技术等各个方面,为了提高公司发行绿色债券的便利性,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证监会开通了绿色债券发行审核的绿色通道,采取“即报即审”的支持政策缩短绿色公司债的发行时间。由于现阶段证监会获取环境因素的数量信息和质量信息仍然存在较大的障碍,如果公司通过提供虚假的环境信息获得绿色债券的发行资格,将募集的资金用于非绿色、循环、低碳项目,将会产生资金用途错配的道德风险。

  表5 2016~2018年11月全国各省绿色债券发行规模
表5 2016~2018年11月全国各省绿色债券发行规模

  数据来源:根据联合资信COS系统整理

  (四)投资人投资公益类绿色债券的内在驱动力不足

  目前通过绿色债券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具有经营性质的清洁能源项目,包括光伏项目、风力发电、水电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周转,绿色债券的投资人从资产收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一般偏好于见效快的中短期经营性项目的债券投资。对于生态综合治理和轨道交通等公益性项目,例如,用于生态综合治理的绿色债券:17丽鹏G1绿色债、18嘉湘绿色债、G18嘉湘1绿色债,存续期均为7年;用于轨道交通建设的绿色债券:18武汉地铁绿色债01,G18武铁1绿色债,存续期均为15年,因投资回收期较长,绿色债券投资人从投资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的角度出发,投资公益类绿色债券的内在驱动力不足。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功能,继续扩大绿色债券直接融资规模

  遵循“谁直接投资,谁直接受益”的原则,继续扩大企业和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债券的规模,进一步降低绿色金融债的间接融资比例,控制融资风险。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功能,鼓励企业与绿色、循环、低碳项目直接对接,以项目为依托,以投资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为抵押,或者以投资项目在未来经营期获取的现金流为质押的方式对绿色债券进行信用增级,扩大企业在证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债券的规模。

  (二)加强企业的环境责任、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责任

  为了适应新经济时代的发展要求,企业要建立以环境(E)、社会(S)和公司治理(G)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围绕“绿色、循环、低碳”进行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从“五位一体”的理念出发,建立企业环境责任管理体系、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公司治理责任管理体系,处理好企业改善环境、节能增效与企业财务可持续之间的关系。

  (三)推出更多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民营中小企业作为推动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政府要为民营中小企业营造更好的投资环境,激发民营中小企业在绿色、低碳、循环产业领域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更多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例如:发行中小企业绿色集合票据,按照“统一设计,统一冠名,统一增信,统一发行,统一用途”的模式,解决中小民营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难的问题。

  (四)西部地区通过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扩大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

  处于西部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可以充分利用地理区位优势,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在绿色生态产业的带动下扩大绿色债券融资规模。例如:甘肃、青海、新疆、内蒙古、宁夏的新能源项目建设;甘肃省2018年提出的培育发展清洁生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先进制造、文化旅游、通道物流、循环农业、中医中药、数据信息、军民融合等十大产业,通过强化黄河流域甘肃段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打造以兰白城市群为重点、城乡同步的中部绿色生态产业示范区等项目,扩大甘肃省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

  (五)建立环境信息征信系统,充分批露企业环境责任信息,严格资金监管,保证绿色债券发挥特定的功能

  通过建立环境信息征信系统,为全社会提供环境评估标准和评估结果,充分披露企业的环境责任信息。由合格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根据征信系统提供的评估结果对拟发行绿色债券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评估,并为债权人提供完全信息。资金监管机构要按绿色债券的用途严格监控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防范绿色债券发行人的道德风险,按照“绿色债券资金,绿色专项使用”的原则确保募集的资金用于绿色、低碳、循环、环保产业。

  (六)培育储备绿色金融和绿色项目管理的专业人才

  加强绿色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绿色金融、绿色项目管理、绿色项目评估的专业人才。通过整合金融机构专业化服务部门,培育绿色金融团队,推动绿色债券市场专业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朱寿庆,王烨.绿色金融的国际实践和最新进展[J].世界环境,2017(05).
  [2] 金融时报.推动绿色金融四大体系建设,助力经济转型[EB/OL]. http://finance.jrj.com.cn/2016/10/17052021577058.shtml,2016-10-17.
  [3] 马丽.绿色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借鉴及发展路径[J].改革与实践,2018(02).
  [4]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环保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EB/OL]. http://www.gov.cn/xinwen/2016-09/01/content_5104132.htm, 2016-09-01.
  [5] 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EB/OL].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8/content_5271800.htm.2017-12-27.

作者单位:甘肃农业大学财经学院 甘肃省区域农业与产业组织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柴洪,杨林娟.我国绿色债券发展现状及路径选择[J].中国集体经济,2019(35):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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