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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以来消费金融领域较权威文献的综述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3-24 共8314字
论文摘要

  金融危机过后, 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两驾马车———投资和出口拉动力明显下降。 中央 “十二五” 规划中提到了扩大内需战略, 消费拉动 GDP增长要比投资的生产推动机制更加可靠。 因此,培育消费力、 发展消费经济就成为扩大内需的切入点。 而我国普遍存在的贫富差距、 储蓄率高、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一系列因素说明, 发展消费经济、 提高消费力, 需要一定的金融保障和政策支持, 消费金融正是这一领域的新兴课题。 学者们意识到, 发展消费金融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之一 (王勇, 2012)。 所谓消费金融, 可以广泛地理解为与消费相关的所有金融活动, 但如何明确的界定消费金融的内容和范畴仍是一个尚未完成的任务 (王江, 2010)。

  国外关于消费金融的研究起步较早, 这和西方国家信用体系相对健全、 数据资源尤其是微观数据较为丰富、 以及西方人的消费观念有较大关系 。 国 际 学 术 界 对 于 该 领 域 的 相 关 概 念 有Consumer Finance ( 消 费 者 金 融 ) , PersonalFinance (个人理财), Household Finance (家庭金融) , Consumer Credit (消费信贷)。 相比较而言,国内该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 同国家扩大内需战略相一致, 消费金融领域近几年获得了广泛关注。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 2010 年开始已连续举办三届中国消费金融研讨会, 遴选参会论文于《经济研究》 专刊刊载, 报道领域研究最新成果。

  首届中国消费金融研讨会上, 钱颖一教授认为应该称之为消费者金融或者是居民金融, 认为是一个资产配置问题; 陈学彬教授建议采用消费者金融一词; 廖理认为消费金融需涵盖消费者个人和家庭; 裴长洪认为更多的研究还应着眼于家庭层面。 可以看出, 国内称之为的消费金融, 对国际学术界的消费者金融、 家庭金融、 消费信贷都有涉及。 但是制约消费金融深入研究的最大因素还是微观数据的匮乏, 缺少连续的微观家庭的抽样考察。 为弥补数据的不足, 促进相关研究的顺利开展, 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已开展了三次消费金融调查, 其他相关调查还有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 (CHNS)、 北大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的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项目 (CFPS)、 北大国家发 展 研 究 院 的 中 国 健 康 与 养 老 追 踪 调 查(CHARLS), 以及中国家庭金融调查 (CHFS), 这是由西南财经大学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2010 年合作成立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 在 2012 年 5 月发布的。

  鉴于研究和学习的需要, 本文对国内已有的消费金融领域 2010 年以来较权威的文献进行一个简单的综述。 以充分研究消费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关于消费金融的研究, 国内研究多集中于其中某一视角, 整体性研究较少, 理论性研究较少, 因此综述主要从以下几点着手(见图1)。

论文摘要

  一、 消费金融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作为专业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贷的金融公司, 在国外已有 400 多年的历史。

  2009 年 7 月, 中国银监会颁布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专业化的消费金融公司渐渐走进居民的视野, 2010 年 3 月银监会先后在经济发达地区批准了四家试点消费金融公司运营, 国内对于专业化消费金融公司的研究也悄然起步。

  李瑞红 (2010) 归纳总结了国外发展消费金融公司成功经验, 分析了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前景及面临的挑战、 不确定性和风险, 提出了规范发展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建议如规范授信管理、强化公司监管等。 袁象 (2010) 分析了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对于提高居民负债率、 拉动消费杠杆的重要推动作用, 以及由于我国信用体系不健全而造成的难以控制风险的问题, 对如何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如何制定有效的消费金融公司操作细则, 提出一些可行的办法。 翟帅、 朱玛(2010) 认为, 由于法律限制和管理缺失, 消费金融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仍然存在许多困境需要克服。

  汪涛、 郭宁 (2010) 认为要发展消费金融公司,应选择合理的运营模式, 金融机构体系的改革必须跟进, 在客户群与服务范围等方面要进行综合考虑和设计, 加强监督。

  还有学者就消费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的竞争关系做了细致分析。 王应贵、 唐湘琼 (2010) 分析认为两者间存在业务领域、 业务操作及资金方面的竞争, 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的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会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造成一定冲击。 消费金融公司运行后在信贷资产运营、 境内机构借款、 发行金融债券等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来自这些方面的资金竞争将会挤压商业银行的盈利空间。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的成立可以满足不同群体消费者的不同层次需求, 对于拓宽居民的消费贷款融资渠道, 完善我国金融组织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但学术界对于这个领域的研究流于表面, 缺乏较为系统和深入的研究。

  二、 家庭财富与消费

  在经济生活中, 家庭是一个经济单位。 因此,以家庭为分析视角有其合理性。 美国金融学会会长 Campbell (2006) 指出, 家庭金融正逐渐成为金融学的一个重要领域和分支。 国内相关研究限于家庭微观层面上的数据缺乏, 分析有限的几个年份, 或一个年度内横截面数据, 缺乏长期的趋势性分析。 家庭层面的研究从家庭资产状况描述分析开始, 拓展到家庭资产的财富效应。

  甘犁等 (2013) 利用 2012 年 5 月 CHFS 发布的数据, 对中国家庭资产状况及住房需求做了分析, 采用类似 SCF 对家庭资产的分类方式, 家庭总资产包括非金融资产和金融资产两大部分。 家庭非金融资产包括农业、 工商业等生产经营资产、房产与土地资产、 车辆、 以及家庭耐用品等资产。

  家庭金融资产包括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股票、债券、 基金、 衍生品、 金融理财产品、 非人民币资产、 黄金、 借出款等资产。 表 1 中均值与中位数的差异表明 “十二五” 期间家庭资产分布的不均。

论文摘要

  陈斌开、 李涛 (2011) 利用 2009 年 7~8 月国家统计局开展的 “中国城镇居民经济状况与心态调查” 项目的数据, 细致考察了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的现状与成因, 发现家庭资产随户主年龄、 教育程度和家庭收入水平提高而上升,负债则相反。

  相关实证检验则主要依据 LC-PIH 模型进行不同角度扩展, 进而得出当期消费的计量方程, 以此为依据利用不同的数据来源进行实证分析。 所应用的数据不同、 分类不同, 得出的结果也截然不同。 田青 ( 2011) 在估算我国 2001 年以来居民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的基础上, 分析了它们对消费的影响效应, 发现拥有资产对居民消费有积极促进作用, 其中实物资产的刺激作用较强, 金融资产对当期消费有挤出效应, 保险债券等对消费不存在显着影响。 陈训波, 周伟 (2013) 利用CFPS 项目 2008 年的数据, 以城镇为样本, 分析了家庭财富对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 结果表明居民财富对消费有显着影响。 且金融财富的影响大于房地产财富的影响, 非自住房地产财富影响高于自住房地产财富, 年轻家庭高于年老家庭。因此他们建议稳定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 并征收遗产税。 其分析仅选取北京、 上海、 广州三个国内一线城市作为分析样本, 因此样本代表性有待商榷。

  张大永、 曹红 (2012) 基于 CHFS 的数据,将消费分为耐用品和非耐用品, 将家庭资产分为无风险金融资产、 风险金融资产、 自有住房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 研究发现房地产总财富效应大于金融资产的财富效应, 住房价值对家庭非耐用品消费的影响大于耐用品, 无风险资产对非耐用品消费的影响较大, 风险资产对耐用品的消费影响较大, 年轻的低收入家庭所表现出来的财富效应较大。 该文利用的仅仅是一年内的横截面数据,因此也存在众多限制, 对房价变化的财富效应研究依赖于后续跟踪调查数据的完善。 同样应用横截 面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得 出 相 似 结 论 的 还 有 解 垩( 2012) , 他 利 用 中 国 健 康 与 养 老 追 踪 调 查(CHARLS) 数据 , 将资产分为房产和金融资产 ,将消费分为总消费和非耐用品消费, 分城乡、 分年龄分析了借贷约束下资产的消费作用问题, 结果表明房产的消费弹性大于金融资产, 年轻家庭消费弹性大于年老家庭, 城市家庭消费弹性大于农村。 当然, 横截面数据分析的结论也只能在特定时间段内成立。也有学者小范围开展区域性的家庭金融调查。

  如杜莉等 (2013) 2011 年在上海开展了一项家庭金融调查, 随机抽取 15 个行政区, 每个行政区随机抽取 1~5 个街道办事处, 每个街道办随机抽取1 个居委会 , 在其管辖范围内随机抽取 20 个家庭, 得到有效问卷 635 份, 在此基础上进行实证研究, 发现近年来上海的房价上升总体上提高了居民的平均消费倾向, 财富效应提高了自有住房家庭的平均消费倾向, 替代效应提高了无自有住房家庭的平均消费倾向。 因此他们认为抑制房价的政策有可能拖累居民消费, 从而发展质量优良的公共租赁住房更有意义。

  实证结果的差异源自于数据的差异, 目前我国还没有类似于英国 FES、 美国 SCF 的能够全面深入反应家庭人口统计特征以及资产配置细节的、长期的、 较为系统、 权威的家庭金融调查项目,学者们所应用的数据也都是非消费金融目的调查项目的边缘涉及数据, 且不同的分类和不同的统计口径会给研究带来很大困扰, 这样就不可避免出现实证结果的两极化差异。 至于家庭资产对消费的影响到底是替代效应还是财富效应, 国内研究结果同样迥异。

  三、 商业银行消费信贷

  1999 年 2 月,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 《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 正式要求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开始面向城市居民开展消费信贷业务, 消费信贷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比重由1999 年的 1.5%,升至 2011 年的 15.26%(见表 2)。
论文摘要

  虽然个人信贷有了长足发展, 但目前我国居民消费信贷总体发展深度较低, 截止到 2011 年底, 消费信贷占 GDP 比重仅为 18.83%, 消费信贷规模依然较小, 美国 GDP 总量是中国的两倍多一些, 但其不包括住房贷款在内的个人消费信贷余额是我国的 40 倍左右 (杨海红, 2013)。

  与消费性贷款大幅增长不同, 居民的消费倾向并没有出现提升, 反而出现下滑。 巩师恩、 范从来 (2012) 发现 1988~2009 年间信贷供给与消费波动呈现负相关关系, 从微观视角分析了信贷供给情形下收入不平等对于消费波动的影响机制,提出应向低收入阶层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

  李燕桥、 臧旭恒 (2013) 在流动性约束与预防性储蓄的消费模型框架下, 总结了消费信贷影响我国城镇居民行为的三个渠道, 并利用 2004~2009 年的省际面板数据进行检验, 结果表明消费信贷促进当期消费也只是基于缓解了居民当期流动性约束, 促进了耐用品消费的增长, 但其发展并没有降低我国城镇居民的储蓄压力, 消费保险功能也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认为过高的大额刚性支出成本和未来收支的不确定性是导致拉动效果弱的主要因素。除了消费信贷与消费支出的作用机制方面的研究外, 还有学者对于消费信贷产品本身进行研究, 以及对宏观信贷政策的微观效果开展的研究。

  钱争鸣等 (2010) 利用非参数随机森林法进行异常点度量和特征变量选取, 全面研究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违约风险的主要影响因素, 与违约风险正相关的有: 贷款利率和每期还款额, 负相关的有: 个人贷款总额、 教育背景、 还款能力等。

  叶光亮等 (2011) 利用成都市房地产交易的微观数据, 实证检验了我国房地产信贷政策的变化对微观个体住房贷款决策行为的影响效果, 发现长、 短期利率均对购房者决策存在着显着且程度相近的影响, 当长期贷款利率升幅高 0.1 个百分点时, 贷款者选择短期贷款的概率增加 8.4 个百分点。

  四、 其他消费金融产品与消费者保护

  除消费信贷外, 其他消费金融产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消费金融产品 (主要是信用卡) 的定价、风险管理、 产品特征及使用特征, 新品种的开发等方面, 这些方面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与资金安全息息相关,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 这些问题势必会牵引出对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问题。 黄卉、沈红波 (2010) 采用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微观数据, 分析了我国信用卡使用频率的影响因素,表明我国持卡人消费具有显着的生命周期效应,婚姻状况、 子女情况、 身份地位、 消费者态度、收入、 职业、 地域差异等都有一定影响。 方匡南等 (2010) 通过构建基于非参数随机森林法的信用卡违约风险模型, 发现信息不对称下, 信用卡持有者的职业、 年龄、 家庭人口数、 每月刷卡额、学历、 家庭月收入对信用风险有显着影响, 而性别、 婚姻状况等对信用风险影响不显着。

  关于新品种开发的研究较少, 宋军等 (2011)研究了期权加油卡这一消费金融产品的新品种。由石油零售商发行的期权加油卡可为消费者提供成品油价格风险管理的工具, 也可为石油零售商提供一种新的锁定客户的营销手段, 亦可推进成品油的市场化改革。 作者对该新产品的设计、 定价、 套期保值与相关实际操作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讨论。

  赵煊 (2011) 根据我国零售金融产品市场供求双方的互动特征及消费者的认知偏误, 分析了现有交易模式下, 可能对金融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的潜在原因, 为金融消费者保护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 彭涛、 魏建 (2011) 针对我国基金零售业的现实, 通过对基金产品市场中各参与主体构建模型, 分析各主体的行为选择, 从而得出该市场中进行消费者保护的最优法律制度安排。

  消费金融的发展一方面来源于消费金融政策的完善, 另一个重要方面即来自于消费金融新品种的开发与消费者金融保护措施的完善, 前者提供宏观保障, 后者提供微观的激励。 萨伊说过:

  供给创造自己的需求。 只有多开发适合消费者、适合市场的消费金融产品, 同时完善消费者保护措施, 解决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才能从多角度调动起消费者的消费积极性。 当然, 这方面的研究,尤其是新产品的开发, 即需要大量的行业经验,也需要一定高度的理论水平, 对研究者的要求较高, 因此比较合适走 “产学研” 结合的道路。

  五、 社会保障制度与消费

  按照凯恩斯的观点, 良好的社会保障具有收入再分配功能, 能够缩小贫富差距, 提高社会整体的消费倾向。 预防性储蓄理论也认为有效的社会保障会使居民降低预防性储蓄动机, 进而增加当期消费需求。 但流动性约束理论认为, 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后, 居民需按期缴纳社会保障费用,而这种支出的增加将会减少居民当期可支配收入,即如果存在流动性约束, 那么居民就会降低当期消费。 可见, 社会保障对储蓄和消费是否存在影响都没有理论上的定论。 我国学者对于这方面的分析也出现了不同的结论。

  甘犁等 (2010) 认为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国已得到普及 (见图 2)。 截止到 2009 年底, 我国约 92.36%的居民参加了医疗保险。 具体的, 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 2 119 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 1 182 亿,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8 133 亿, 被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人群约 12.33 亿。 并证明了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增加居民当期消费。 陈梦真 (2010)采用 2005 年我国 31 个地区的横截面数据, 以扩展的生命周期模型做回归分析, 得出结论: 养老金财富变量与居民消费呈正相关关系, 养老金支出的增加可以促进居民消费。

论文摘要

  顾海兵、 张实桐 (2010) 通过对社会保障与消费的关系进行案例式逻辑分析得出结论: 社会保障水平与消费水平不相关。 认为社会保障的主要功能是把高收入者或中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低收入者, 而对整个社会的消费和储蓄不会产生影响。

  徐舒、 赵绍阳 (2013) 考虑了公务员与企业职工不同的收入增速, 收入风险以及异质性偏好后, 发现养老金 “双轨制” 引起的替代率差异能解释公务员与企业职工生命周期中 24.3%的消费差距。

  除了社会保障直接作用于消费的研究, 还有学者研究了社会保障对家庭资产选择的影响。 吴卫星等 (2011) 研究了参加医疗保险对家庭资产选择的影响, 实证研究证明参加医疗保险不影响家庭股票投资比重和风险投资比重。

  有关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商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研究, 赵进文等 (2010) 分区域、 分种类研究了寿险与非寿险消费之间存在的差异对经济增长的不同影响, 结果表明当期保险消费对经济增长具有显着的拉动作用, 区域寿险和非寿险消费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均具有双重门限效应。

  蒲成毅、 潘小军 (2012) 从微观机理视角来探讨保险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多因子协同作用机理, 发现保险要么以企业生产消费形式进入生产领域,要么以家庭个人和政府机构的服务消费形式进入消费领域, 能起到激励员工、 弥补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作用。 肖作平、 尹林辉 (2010) 选取了国内 34 个大中城市 2005~2009 年的数据, 逐步验证了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因素, 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正相关的有: 房价、 住房投资、 职工工资水平、 个人储蓄、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政府与市场关系、 非国有经济发展、 要素市场发育程度; 负相关的有: 人均 GDP、 财政收入、 城市人口数量。

  农村的收入中除用于消费、 储蓄外, 还要用于生产, 故社会保障对农村居民的消费影响机制应当有别于城镇, 但目前还缺乏针对农村的特殊性而开展的社会保障对农村居民消费影响的研究。

  六、 农村消费金融体系建设

  2009 年农村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达 15.7%,超过城镇增速 0.2 个百分点, 提醒社会将扩大消费的目光转向农村这个广阔市场。 长期以来农村消费启而不动, 金融供给约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 正规金融机构萎缩 (见图 3)、 小额信贷不成熟、 金融供求结构失衡、 农业金融服务不足等限制了农村消费市场的开拓, 因而扩大农村消费必须具备完善的金融支持。

论文摘要

  龚晓菊、 刘奇山 (2010) 认为应积极完善小额信贷制度, 大力发展微小金融机构, 发挥合作金融功能与农村金融环境建设。 刘广明 (2011)提出金融对农村消费市场的开拓主要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实现: 一是通过生活性消费贷款给予提高农民的即期消费能力, 解决农民消费所面临的“流动性约束”, 二是通过生产性贷款的给予为农业、 农村非农产业提供资金支持, 提高收入。 因此大力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环境、 发挥土地的财产功能、 实现农村金融主体结构的多元化。 国家也应积极完善政府宏观调控, 调动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积极性, 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七、 结束语

  综合来讲, 消费金融这一领域在国内的研究刚刚起步, 没有权威的理论分析及模型扩展, 分析者多侧重某一角度, 因此政策也只能是针对某一角度, 而由于分析数据与分析方法的异同导致的结论不同, 使得政策建议分歧也较大, 因此也很难形成关于整个消费金融的系统的政策建议。

  关于未来研究方向方面, 结合金融市场的发展,除上文中提到的之外, 笔者认为中国市场上还有以下问题值得去研究:

  1. 消费金融发展中政府的监管作用

  整个金融市场的架构和内容, 都离不开其所处的法律和监管环境。 而后者的建立和管理正是政府的职责。 以美国为例, 其证券法、 投资法、 保险法, 以及 2008 年金融危机后推出的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等, 都包含了针对消费者所面临的金 融 市 场 、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相 关 法 律 ( 王 江 ,2010), 而我国只有一些低层次的行业规范如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缺乏法律约束力, 失信违约成本低。

  2. 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直接和间接地影响消费者的金融决策, 如信贷利息税收对家庭借贷选择的作用机制问题, 譬如在美国, 购买自住房的利息享有税负上的优惠。 这是美国政府长期以来为了提高住房自有率的政策的一部分。 2013 年初 “国五条” 的出台与各地 3 月份二手房成交量出现井喷的现象,也在提醒我们税收政策与家庭住房选择的密切关系。 2013 年 6 月初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也表示,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等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调研实施电子商务征税的具体措施, 并预计年内正式对网店开证 5%税收。 这些消息都给学术界提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课题。

  3. 新型支付手段的出现及消费者支付选择的问题

  互联网的发展使得网上支付的范围越来越广,包括我们熟悉的支付宝、 财付通、 银联手机支付(手机钱包)、 以及多家商户联盟的诸如一卡通等的预存支付卡。 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以低成本、高效率和广覆盖的优势使得用户数量不断扩大,交易额急剧攀升, 可以提供包括信用卡还款、 充值付款、 公共事业缴费等过重金融服务, 因为存在着便利、 成本的差异而涉及到消费者支付选择的问题。 另外, 新型的支付手段多属于双边市场,那么我们可否在双边市场的框架下来分析围绕消费的相关问题?

    【参考文献】

  [1] 王勇. 通过发展消费金融扩大居民消费需求 [J]. 经济学动态 ,2012(8):75-78.

  [2] 王江 ,廖理 ,张金宝. 消费金融研究综述[J].经济研究 ,2010(s1):5-29.

  [3] 廖理,张学勇. 首届中国消费金融研讨会综述[J].经济研究,2010(s1):153-160.

  [4] 袁象. 对我国消费金融公司成立的探讨[J].中国证券期货 ,2010(1):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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