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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突发事件应对中心理援助的问题和完善对策

来源:未知 作者:杜老师
发布于:2021-07-05 共5743字

  摘    要: 我国高度重视公共突发事件的心理危机干预,加之心理学应用的不断发展,心理援助在我国的公共突发事件中发挥着越发重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还存在着缺乏规范心理援助的法律法规、精准心理援助服务不到位、心理援助队伍建设系统化程度不高、科学高效的心理援助体系仍未形成等问题,影响心理援助在公共突发事件中作用的发挥。因此,应当从完善国家应急管理法规体系、科学把握受助者心理需求、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构建心理援助体系等方面持续发力,做好心理援助工作,提升公共突发事件治理能力,为建设健康中国、平安中国作出贡献。

  关键词 :     心理援助;公共突发事件;心理学;心理服务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在不断提升,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理念也在不断更新。当前,我国越来越重视公共突发事件对人民身心健康的不良影响,并将心理援助纳入到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中,践行“救人要救心”的理念[1]。2008年汶川大地震之后,心理援助开始在公共突发事件应对中崭露头角。经过十余年的实践,我国在心理援助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在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公共突发事件中如何构建科学高效的心理援助体系仍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因此,有必要对当前公共突发事件中的心理援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进行梳理和探讨,并为推动公共突发事件心理援助体系建设提供对策建议。

  一、公共突发事件中心理援助的重要意义

  (一)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公共突发事件具有不可预测性、应急爆发性等特点,这就导致事件发生之后社会往往没有做好应对的准备,给人民群众带来了精神上的压力,并由此产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这种负面情绪如果得不到有效疏解而持续发酵,就会形成社会恐慌,进而引发一系列社会性后果,对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公共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政府部门及早对不同的社会群体进行差异化的心理援助和干预,有利于遏制人民群众恐慌情绪的蔓延和传播,能够有效预防社会恐慌心理的形成,帮助人民群众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心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例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国家卫健委第一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心理援助和服务,帮助人民群众建立起了强大的心理防线,对缓解大众的焦虑情绪,维护社会心态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奠定了心理基础。
 

我国公共突发事件应对中心理援助的问题和完善对策
 

  (二)助推健康中国建设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是党在新时代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的一个重要举措。建设健康中国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实现人民的健康,而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是人民健康的重要内涵。公共突发事件往往会造成巨大的社会损失,而相伴而生的一些网络谣言的不断发酵和扩散更加剧了人民群众的恐惧心理,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到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特别是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导致的心理危机不仅滋生恐惧、恐慌、焦虑、愤怒、绝望、抑郁等负面情绪,还可能引发急性应激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抑郁症、自杀等严重的精神卫生后果[2]。为了解决公共突发事件给人民群众带来的这些心理问题,缓解由公共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恐慌,有必要从人民群众的心理感受出发进行心理援助,最大程度地保障相关人群的身心健康,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指数。

  (三)有效促进心理学学科发展

  心理学是一门应用学科,但同其他学科相比,心理学研究的成果大多局限于本专业领域,还没有获得社会的广泛关注,具体到心理学二级学科,社会心理学、领导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等学科发展还不平衡、成果还不够丰富。公共突发事件发生之后,学科从业人员通过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学科责任,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为政府和人民群众提供科学有效的心理帮助。这个过程有助于心理学与管理学、社会学的有机结合,提升心理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更好地展现心理学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学科能力,从而推动心理学学科建设。如汶川地震后,心理援助行动的有效开展推动了学界从不同层面、不同视角认知心理学,学者们也积极将心理学与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相结合进行跨学科研究,心理学的研究范围和内容得到不断扩展和丰富。

  二、我国公共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心理援助存在的问题

  (一)心理援助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国家政策和立法是公共突发事件后心理救助有效实施的制度保障。我国政府早已认识到政策、法制建设对于公共突发事件后开展心理救助的重要意义,在不少关于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政策性文件和法律法规条文中都提出了心理救助的必要性,但具体实施方案的规定不够详细和明确,可操作性不强,无法有效指导具体公共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心理援助工作,心理援助容易出现无计划、无组织的状况,大大降低心理援助作用的发挥。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依据该法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两项法规中都没有明确心理救助的相关内容。由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中总体应急预案》虽然提出了要对伤亡人员进行必要的心理援助,但对心理援助的具体实施、组织领导、保障机制等未作出详细的规定。

  (二)心理援助的精准化、精细化不够

  公共突发事件对个体条件和所处环境不同的人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产生的心理问题也存在差异,寻求心理援助的需求也不同,加上公共突发事件后心理援助需求量大而提供心理援助专业人士数量有限等因素,如何精准高效地帮助人们解决心理问题成为重点难点问题。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心理工作者人数少、任务重,加之心理援助短、频、快的特点,很难有效地对援助对象进行持续心理服务,并精准把握其心理的变化,致使心理援助难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导致在心理援助过程中缺乏针对不同年龄、性别、文化背景、地域的援助对象的个性化心理援助方案,有可能诱发文化、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冲突,使受助者对心理援助工作产生不良抵触情绪,影响心理援助的效果[3]。

  (三)心理援助队伍建设的组织化程度不高

  一是我国心理援助从业者数量不足。当前,我国心理学研究基础相对薄弱,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发展水平尚处于起步阶段,精神卫生从业人员缺乏,系统、稳定、强有力的心理援助专业队伍还比较欠缺,很难满足公共突发事件后心理援助工作需求。二是心理援助人才整合度不高。我国的心理援助从业人员大多分散在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公共突发事件发生之后,一般需要临时组建或者调用心理学工作者,容易出现专业人才系统化整合度不高情况,在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各种资源分散行动,心理援助效率不高。例如,在汶川地震后开展了大范围的心理援助和介入,但这一时期的心理援助是零散的,心理援助工作者几乎都是自发组织去灾区进行心理援助,系统组织化程度并不高。三是心理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由于心理援助对专业性要求高,能够长期从事心理援助的志愿者数量较少。再加上受机制、场地等因素的制约,不少有志从事志愿服务的个体无法通过有效渠道参与到心理救援中。

  (四)心理援助的科学高效体系仍未形成

  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心理援助体系,是提升突发事件治理能力、建设平安中国和健康中国的重要措施。自2008年汶川地震后开展了声势浩大、持续多年的心理援助以来,我国公共突发事件心理援助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应急响应越来越快,管理越来越有序。但在心理援助体系建设的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短板,科学高效的心理援助体系仍未形成[4]。比如,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心理援助工作和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时期相比,组织化程度更高,统一协调力度也更大。但从已经开展的心理援助工作情况来看,由于没有专门的机构管理公共突发事件中心理援助事务,加上缺乏统一、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很多心理援助仍属于自愿自发、松散的公益性行为,缺乏统一的组织调度。再比如,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截至2020年9月24日,全国设立了667条心理援助热线,但仍有许多民众不清楚通过何种渠道获得心理援助服务;疫情期间出版的心理援助书籍内容雷同,存在资源浪费的情况,等等。这些都容易造成宝贵的心理援助资源的浪费,也会造成心理援助的效率和质量难以保证,不利于心理援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心理援助体系的对策

  完善心理援助体系,是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积极策略之一,需要整体部署,全盘谋划,唯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公共突发事件带来的心理问题。

  (一)完善国家应急管理法规体系,为心理援助提供法律保障

  随着突发事件性质、种类等不断变化,应该尽快做好心理援助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工作,从法律层面明确心理援助的预案、程序,对涉及的心理援助队伍、经费、体系建设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一是加快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在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中加强对人民群众心理变化的监测,在救援中增加对直接受影响人群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应急措施,在事后恢复与重建中将个体的心理援助纳入恢复重建计划[5]。二是地方政府应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增设独立的心理援助帮扶预案,建立健全心理援助的人力资源、医疗卫生和基本生活的保障机制,完善公共突发事件中心理援助的制度设计。三是尽快制定和出台《心理援助法》《心理师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提升心理援助在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的地位,让心理援助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的运行。四是完善心理援助资金保障制度。一方面,要制定政府购买心理服务长效机制,为心理援助和后续的心理服务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将重点人群的心理治疗费用纳入财政支持范围,将相关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另一方面,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心理服务市场,推动心理服务公益事业快速发展。

  (二)科学把握受助者心理需求,精准进行心理援助

  公共突发事件发生之后,人民群众在心理援助方面的需求具有类似性,但不完全一样。因此,实践中心理援助工作不能千篇一律,而要对症下药。一是开展差异化心理服务。公共突发事件后,不同阶段心理援助具有不同的目标和任务,心理工作者在进行心理援助的时候既要关注公众的差异性,又要注意动态变化,以便精准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心理援助服务。二是科学设置心理援助标准。根据受助者的年龄、性别、宗教信仰等制定出个性化的心理援助程序、标准,并在进行心理援助的过程中要根据受助者的具体情况动态调整标准。三是精准推送心理服务。针对重点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涉毒(康复)人员、涉邪教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组织心理咨询师分析其心理失衡原因,按照“一事一策、一人一方案”的原则,量身定制疏导方案,分类落实心理援助、心理纠正、心理干预、心理疏导、救治救助等保障措施,按需调配最优心理服务力量,精准提供心理服务。

  (三)加大专业人才培育力度,为心理援助夯实人才支撑

  在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发挥心理援助的更大的作用,加大心理学专业人才培养尤其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心理咨询师的培养迫在眉睫。一是建立心理援助人才库。将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机构的相关专业人才整合起来,建立统一的心理人才库。同时要扩大心理援助人才库涵盖范围,将高层次精神科大夫、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专门的医务工作者和心理援助志愿者都纳入心理援助人才库,并按照服务对象和专业特长对入库人才进行分类管理,为心理援助储备高素质人才。二是加大专业人才的培训教育力度。教育部门应加大应用型心理学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心理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做好心理学专业人才的选拔、培养、认证、考核等工作。同时,应当积极选派优秀的专业人才到心理援助经验丰富的国家学习,加大学术交流力度,提升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三是不断壮大心理援助志愿者队伍。专业心理工作者要加大对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的指导力度,使其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素质,让更多的志愿者和兼职人员有能力参与到心理救助中,实现专业服务人员和志愿服务人员的良性互补。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激励制度,采取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调动志愿者参与社会心理服务的积极性。

  (四)完善心理援助体系,提高心理援助的系统化水平

  一是做好心理援助体系管理机构建设。设立全国性的心理援助体系建设领导机构,各省、市、县(区)成立执行机构,更好地统筹心理援助体系建设各项工作[6]。二是构建心理预防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和群众组织都应该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力度,使心理健康教育常态化。党政机关应当将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纳入干部培训课程当中,教育部门应当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医疗卫生部门和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合力提供心理评估服务,建立健全心理危机与心理援助服务平台[7]。三是要构建心理援助网格化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系统及时研判辖区居民的社会情绪,将行为失常的人员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及时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将社会问题消灭在萌芽中。四是构建心理干预服务体系。要积极构建专家咨询平台,可以考虑由当地政府牵头,成立由高校心理学教师、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心理工作者和社区矫正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平台,及时开展对心理危机的识别、干预和指导工作。五是构建心理援助评估体系。在心理援助体系构建中,要做好对整个援助效果的评估。要科学设置评估内容、指标、权重,明确参与评估工作的具体部门、机构和人员,对心理援助的人数、持续时间、反馈效果等持续跟踪,确保心理援助的效果和质量。在评估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结果,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不断促进整个心理援助体系的优化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刘正奎,吴坎坎,张侃.我国重大自然灾害后心理援助的探索与挑战[J]中国软科学,2011(05):56-64.
  [2]李亚云我国应急管理心理危机干预的政府推进策略探论[J]理论导刊, 2020(09):75-81.
  [3]孙宏伟,陈晓丽,王艳郁,等.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体系的构建[J]中华卫生应急电子杂志, 2018(03):141-144.
  [4]祝卓宏国内突发事件后社会心理援助现状与短板问题[J]城市与减灾, 2020(02):59-62.
  [5]陈雪峰,傅小兰抗击疫情凸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刻不容缓[J].中国科学院院刊, 2020(03):256-263.
  [6]张世贵重大疫情应对中社会心理服务的实践探索及经验启示[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21(01):148-151.
  [7]陈莉莉,杜洛君:十四五”时期完善湖北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心理疏导机制研究[J].社会科学动态, 2020(08):110-118.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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