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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共同富裕的农村集体经济现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8-25 共59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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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共同富裕下农村集体经济建设探讨
【第一章】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研究绪论
【第二章】农村集体经济的内涵与功能
【第三章】农村经济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第四章】 基于共同富裕的农村集体经济现状
【第五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路径
【参考文献】共同富裕下农村集体经济研究参考文献

  第四章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现状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农村集体经济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体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就是村级集体经济。农村基层社区为基础建立起的集体经济也就是现在我们所说的农村集体经济。并且,过去形成的“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体制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衍生出多种实现形式,当然这种实现形式是一种复合经营体制,基础是以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集中经营相结合。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不断发展完善,部分农民尊重客观规律,顺应市场发展,打破区域壁垒,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发展,成立了以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为代表的多种形式的经济组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4.1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富裕的现实保障

  增强村民自治和集体公共事务能力和乡村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集体经济越壮大,农村集体统一掌握的资源就越丰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得就越好,集体经济也随之呈良性发展。要让大家认识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并不是要否定家庭经营,更不是要走人民公社的老路,而是要倡导新型的股份制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4.1.1 稳定完善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制度保障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后,土地归集体所有,改革开放后充满生命力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获得了长足发展。这主要表现在:合作范围不断加大,从某一项单一的生产环节的合作延伸到生产前、生产过程中和生产后的综合性合作。合作深度不断加深,尤其突出表现在生产后的深加工和销售环节。合作区域不断拓宽。出现了跨村,跨乡、镇,跨区县的合作组织,突破了行政区划范围。

  “农业合作化使得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以顺利推进,这是来源于农民发展于农村的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的创新,是对农业合作化理论的深化发展。”[22]

  这是李淮成的观点;郑延泽与孟彩云(2010)也有着相似的观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没有离开合作化道路,高化民(2008)这样认为;张彬(2000)则认为农业合作化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在农村社会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作出的正确选择,是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23]

  因此可以看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全出自农民的意愿,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多种多样,发展空间巨大、发展前景广阔,充分证明了当前时期中国农村对合作和适度规模经验的强烈需要。

  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双层经营体制中“分”的层次的作用发挥的淋漓。它释放了其生产积极性,恢复了农民的生产主体地位。这样一来,农民人均收入增长了 85.5%,全国粮食产量在 1984 年也较 1978 年增长了 33.6%.据林毅夫的推算,1978 年至 1984 年在我国农村种植业产值增长之后,其中增长率的 46.89%是由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绩效所贡献。人们在农业产出和收入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极力推崇“分”,似乎忽略了“统”的存在。在这一时期,统分关系的失衡使得作为统一经营层代表的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发展的并不快,探索创新的也少之又少。许多农村地区的集体经济主要围绕开办经营集体所有的乡镇企业,或者围绕尚未承包出去的“四荒”资源进行租赁、承包。而这一形式的出现与发展,主要是由集体所有的土地归农民个体承包经营所致。农村所剩的集体财产或资源就变得零碎而分散而且变得十分稀少。集体经济组织缺乏经济实力对其进行整合改造致使大多数村庄选择了简便易行的承包、租赁制形式来获取集体经济收益。承包制和租赁制形式以合同方式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在集体所有的基础上,通过对集体财产进行发包或者出租来获取承包费或租金作为集体收入。承包租赁的物质主要包括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滩涂、水库等。“不断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已经刻不容缓。”[24]

  4.1.2 保护农民权益的土地确权增添改革动力

  2014 年,《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下发代表着土地确权工作的全面启动。所谓土地确权就是对土地所有权等其他延伸权利的确认,是对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或其他项权利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在程序上,《土地管理法》规定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等多项严格程序方能得到最后的确认。要想顺利实现农地“三权分离”,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基础。土地确权不仅有利于保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还能够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农村土地改革显示出对农地确权赋能的力量,为“三农”发展增添了新动力。

  4.2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

  近年来,由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工业反哺农业,推进农村城镇化发展等使得农村经济得到一定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了原有的集体生产,实现了“包产到户”.这使得农村的生产力得到了极大地解放,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不断提高,生产效率也大大提升,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例如,我国上海成功造就了“亿元村”,江苏成功造就了“全国第一村-华西村”.同时国家财政的支持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支农资金不断增加,从 ,2004 年对农业投入资金 2626亿元 2005 年达 2975 亿元 ,2006 年预算支农资金 3320 亿元,到 2014 年达到 5403亿元。此外,政府制定了多项对农业农村农民有利的政策,加大农业领域投入、保障财力到位,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粮食产量连续多年增长,为我国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据国家统计部门相关数据显示,近十年来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持续稳步提升,年平均增幅超过 6%.再者,由于国家工业发展,综合实力增强,对农业发展也起到了相当的促进作用。由于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经济快速增长,我国工业化的发展也随之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到 2011 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了 24.8%,突破了 10 万亿元,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也达 47 万亿元,同比增长 9.2%.农业支持工业,工业反哺农业的基本策略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新形势下已具备实施条件。例如,上世纪 70 年代,韩国工业与农业发展失衡,工业得到了迅猛发展的同时农业发展却仍停滞不前甚至出现了略微的倒退。“新村运动”就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被当时的韩国总统朴正熙提出并发起了。经过 40 多年持续不断的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民福利和改善农业发展大环境终于使农民走向了富裕,摆脱了贫困。

  我国现阶段工农关系紧张。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策略被提上日程,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来调整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逐步推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来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实现这一目的的有效途径就是新农村的建设,它也是构建发展社会主义农村集体经济,走上共同富裕的关键所在。

  4.3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困境

  4.3.1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观念弱化,舆论氛围不浓

  观念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对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造成了阻碍。人们消极对待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态度和做法就是由于缺乏科学而系统的认识。正是在这种内部动力缺乏又少有外部支持的“内忧外患”的情况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陷入困境。部分地区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部分贫困地区的领导干部不能正确认识如何发展集体经济。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有无集体经济无关紧要,他们认为只有经济发展了,农民富裕了就是硬道理,他们将搞市场经济定义为发财致富。在市场经济体制日渐发展完善的新时期,对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视程度反而有所弱化。此外,由于缺乏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科学认知,我国现行的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甚至被误解为过去特定时期的“吃大锅饭、平均分配”的集体经济,他们认为这样一种经济体制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的。他们甚至还认为集体经济就是实行农业合作化时期的集体统一分配、统一经营的模式。但事实上,多种实现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才有生命力,平均主义绝对不是农村集体经济。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已将股份制、合作制引入其中,其经营方式也不断在实践中得到创新。此外,社会上还有人认为农村集体经济在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根本不适合实施。但事实情况恰好相反,在我国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下的情况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着其独特的适应性和生命力,是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最合适的形式。

  4.3.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体系不够健全

  内在的制度约束因素已经成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阻碍因素。集体经济内部管理体系过于复杂,这不仅增加了管理费用的支出,还增加了运营成本。监督本是为了更好的激励劳动,但现实生产中监督成本过高反而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新时期下市场经济的核心就是产权制度,缺乏先进的产权制度后果严重,不仅会增加其运营成本,甚至直接会阻碍生产经营。我国传统集体经济自身产权制度不够完善,其本质是财产的合并。它是自高级社成立之后一直沿用的社区集体经济,农民从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但这种从属关系依托于农民自身对土地的依附,而并非是利益组合。正是在这样一种不明朗的关系下,产生了许多如政企不分等弊端。农民作为产权主体没有行使相匹配的综合权利。农业生产更多的被行政权力所支配,再生产能力被严重弱化。农民群众利益与集体经济组织被分割开来。

  在实践中,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不断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应职能,这是由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足和不断衰弱造成的。至此,村党支部、村委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位一体”也形成了。由于在人员上三者的职能交叉,导致其内部普遍政经不分。 当初构建农村集体经济的一个初衷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内需要承担社会性目标,但对内的社会职能与对外的经济职能不应该冲突,而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有作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才能使集体经济有更多的经济实力履行其对内的社会职能,使其在实现对外经济职能的过程中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但是由于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三位一体”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非独立性,严重影响和制约了集体经济的市场化运作及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使其在发挥对外经济职能时经常受到行政手段的干预。而且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存在效率损失时,只有其对外表现出利润最大化行为,才能使得它在一定时期取得较大扩展,市场竞争型企业机制的构筑和在市场结构中取得的效率优势足以抵消内部效率的损失。在集体经济产权模糊而内在民主监督又缺失的条件下,政经合一的管理方式,增强了村干部道德风险出现的可能性。而村干部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代理人,往往也有他自身的利益诉求。

  4.3.3 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可持续性差

  国家与农民之间的中介与沟通需要依靠农村集体经济,其地位和作用都很特殊,上需要承担本应由国家承担的促进农村发展的诸多责任,下要肩负着带领农民安居乐业的重任,但是对于那些入不敷出、负有外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离开一定的物质基础要想发展更是难上加难、举步维艰,更别提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集体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下,在物质条件匮乏的山区农村集体经济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乡干部队伍庞大,村级集体领导层欠缺投资经验,再加上行政村用于人事管理的开支过多,管理不规范,资产利用不合理,造成了不必要的开支与浪费。二是我国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物质储备较差,统一与分离这两个层次的关系不能被多数基层村组织认识处理好,许多基础设施和集体资产也被一分而光,导致物质基础缺乏,发展难以为继。三是债务危机在农村村级集体经济中蔓延。针对全国30 个省份的 223 个样本村进行调查发现,样本村均负债余额 23.1 万元,样本村年末村集体负债余额合计达到 5142.73 万元。辽宁省某县 259 个行政村中,2005 年村级负债 28.8 万元,村级负债总计 7471 万元。山东省某市所辖的行政村,平均每个村负债 55 万元。从以上三个方面可以看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目前正面临着投资比例与回报比例不匹配、资金不到位与债务危机并存等问题,极大的限制了农村集体经济的长远发展受。[25]

  新时期农村整体持续发展,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双重变化出现影响农村集体经济。日益减少的非农建设用地和一家一户分散的农业土地利用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和实现形式迫切需要转型。这样一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就是土地资源。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缓慢,尤其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军人物匮乏,因此在生产前后的各个环节就容易造成衔接不顺畅。农村人力资源就成为影响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因素了。与此同时,农村集体资产流失和贬值严重。因此,《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应尽快制定下发,细化深化管理规则和流程以及集体资产的占有问题。要在新时期的市场条件下,丰富形式,创新方式,依托租赁经营等多种方式使集体存量资产滚动发展。以此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其保值增值。

  4.3.4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不平衡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整体上呈现两极分化态势,这是由于地理位置、资源差异以及历史基础等因素造成的。少数的沿海村、城中村等凭借良好的地理位置、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工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旅游业,三大产业之间形成了良性互动,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是在发展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的过程中完成的。而大多数地处内陆或偏远、区位优势不明显的村就与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于资源优势不明显又缺少可开发的项目,更重要的是集体经济组织缺乏有效的经营管理,处于松散或半松散状态,导致很多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常年只有几千元或几万元,更糟糕的是有的甚至资不抵债,集体经济“统”的功能完全没有发挥其作用,农村集体经济几乎陷入停滞状态。

  从全国来看,东部沿海地区好于中西部内陆地区,本地区内部城镇周边村强于偏远地区村。一方面是较少数发展较快、较好的“强村”,另一方面是大多数发展缓慢、停滞的“弱村”.据有关调查显示: 50%以上全国较富裕的村级集体经济集中在东部地区,只有 10%集中在西部,并且较富裕的村级集体经济个数仅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30%.这种严重的两极分化态势说明,在整体上,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足,缺乏有效的自我发展、自我维持的内在机制。

  近年来,集体资产无形流失现象严重,分析其原因是因为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导所导致的,这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村实现集体利益。这就说明广大村民共同拥有集体资产是实现农民利益和农村繁荣的物质保障。目前,多数地区的农村集体资产处于管理缺失的现状。例如荒山、浅滩等资源性资产多是处于闲置浪费的状态,甚至部分已经成为个人所享。我国有部分资产采用承包经营的模式,在入股投资过程中有支出记录却无收益显示,一旦经营出现问题,无法问责追责,最终损失严重。一方面,使得资源的使用得到了大大的提升,另一方面也给了生产能手一展身手的机会。但是由于农村现有的财务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培训和教育,普遍业务素质较低,使得集体资产仍旧存在缺陷,特别是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上交承包费不规范、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整等现象。在这种背景下,农村集体财务普遍存在账目不清、管理不透明、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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