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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开展社会维稳工作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11-28 共293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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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 只有保持社会的平安、稳定、有序,才能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而维护社会稳定则是检察机关所应承担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 检察机关的每一项具体工作都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都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 基层检察院正处于直接面对社会和群众的特殊地位, 与群众利益有着最直接、最密切、最现实的联系. 在现阶段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 基层检察机关如何立足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已成为当前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应当致力思考并勇于实践的重要课题.

  1 遴选优秀人才,充实办案队伍,是维稳机制运行的人才基础

  毛主席说 "政治路线确立之后, 干部就是决定因素",维稳机制建立之后,办案人就是决定因素,我们需要大批人品优良、业务精通的廉洁高效的检察人员. 近年来通过面向社会的考试录用, 大量优秀的专业人才被吸纳到检察机关,经过培训,把他们充实到一线办案队伍,增强了活力,注入了生机.

  2 增强责任意识, 力争化解矛盾是维稳机制运行的心理基础

  如何把案件办好,是司法机关永恒的课题,也是一个司法人员终其一生应当反复思考的问题. 这就要求有高度的认识水平,有精益求精的业务能力,有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彻底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首先是站位必须明确, 作为诉讼当事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的权利是刑事诉讼的灵魂,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 应当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点. 第二,要有辨伪取真的能力,检察机关办案应遵循无罪推定原则,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追诉犯罪,要有平反冤假错案的智慧和能力. 第三要深刻观察案件的前因后果,从因果上观察案件,对案件得出合情合理合法的结论. 第四要有和谐的精神和理念,和谐社会的保证就是每个公民具备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能力, 要有包容的心理基础. 第五要有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办案作风和廉洁一生的节操.

  3 加大打击犯罪力度是参与维稳工作的主要环节

  基层检察院坚决贯彻依法打击犯罪的方针, 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 一是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原则,稳、准、狠地打击发生有组织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打击抢劫、杀人、绑架、投毒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二是将"坑农害农"案件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案件作为打击重点. 三是按照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工作要求,坚决查办以权谋私,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突出查办教育、就业、金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抢险救灾等民生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用办案的力度和成效取信于民,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和改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是在办案中集中办案力量,做到依法快捕快诉, 不在检察环节殆误战机. 切实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联协调,搞好各个职能的衔接,防止出现空档,真正形成维稳合力.

  4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是参与维稳工作的重要保证

  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 基层检察机关必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以此来推动政法机关依法办案,用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来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基层检察机关按照法律规定,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一是加强立案监督, 将监督工作延伸到受理提请逮捕前的发案,立案阶段,尤其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案件有关部门该立案不立案的要重点监督. 二是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发现有遗漏罪犯和罪行的,依法追捕追诉,严防漏网之鱼,消除隐患. 三是加强审判监督,对有罪判无罪或重罪轻判的要依法提起抗诉. 四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防止和纠正对罪犯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现象发生. 对其中涉及执法人员违法犯罪问题,要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使人民群众相信法律的公正,看到政法机关坚决打击犯罪的决心, 使之自觉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主动地配合政法机关做好群防群治,达到"专群"结合,为共同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5 落实各项矛盾化解机制是参与维稳工作的主要手段

  检察机关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 所承担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法律手段修复被破坏的和谐社会关系,发挥解决社会矛盾"减压阀"和"调节器"的作用. 首先是畅通"信访服务渠道",完善检察长接待和首办责任制,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办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定分止争、理顺情绪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使当事人"胜败皆服",防止出现群体访、越级访,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其次建立和完善信息收集机制,内部信息互通交流机制,外部信息通报机制,注意在执法中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创新便民信访方式,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和"两访一户"息诉工作.

  6 加强法制宣传是参与维稳工作的重要措施

  基层检察院在充分行使各项检察职能, 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必须时刻不忘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并将这项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 在新形势下,基层检察机关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青少年的法制、道德教育,有效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如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二是结合检务公开,深入农村、社区进行法制宣传. 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和作用, 帮助广大群众解决法律上遇到的难题,协助城乡基层组织整治治安秩序,并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反馈制度. 三是结合办案把法制宣传经常化,制度化. 通过办案,根据发案单位的不同情况和每个案件的具体特点,找准切入点,采取不同的法制宣传形式, 真正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线、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7 加强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是参与维稳工作的根本途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包含 "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的内容,无一不与检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和职责相联系, 因此基层检察院应认真落实"综治"方针,充分行使检察职能, 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去,多角度、全方位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7.1 是结合办案,做好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在反贪、反渎部门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针对本地区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选择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做好干部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7.2 是加强控告申诉、民事行政和信访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 认真做好对各类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 化解民间纠纷, 防止因民间纠纷恶化而引发杀人、放火、伤害、毁财和破坏集体生产等多种刑事案件的发生. 民行部门行使法律监督权力,做好民行案件抗诉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一些无理申诉案件的"息诉"工作,这也是宣传法律、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具体措施.

  7.3 是在重点村、乡镇重点部门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帮助其加强法制教育,改章建制,加强管理,提高防控能力,从而以点带面,维护社会稳定.

  7.4 是认真做好帮教工作 ,教 育 、挽救 、改造失足者. 加强对不捕、不诉人员帮教工作,特别是要抓好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

  7.5 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动员社会和群众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采取多种防范措施.认真做好监外执行人员的检查监督工作,防止脱管、漏管.

  7.6 是积极开展对治安稳定的调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口头、书面建议或一案一建议、一案多建议、多案一建议、综合性建议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党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其堵塞漏洞,消除不安定因素,共同做好社会的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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