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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经营环境下金融保险基金发展建议

来源:全国流通经济T 作者:于萍
发布于:2019-12-18 共2262字

金融保险论文第七篇:混业经营环境下金融保险基金发展建议

  摘要:通过对混业经营的金融保险基金理论分析,阐述了混业经营的内涵及特点,并阐述了金融保险基金的内涵,并对混业经营背景下金融保险基金的发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混业经营;金融保险基金;发展;

  1 关于混业经营的金融保险基金理论

  1.1 混业经营的内涵及特点

  所谓的混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组织和相应的金融组织,采取较为科学的组织方法,在资本市场中和货币市场中进行的不同品种、不同模式、不同业务的交叉性运营方式。现阶段,混业经营模式是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前进方向,同时也是我国金融行业不断革新的重要目标。现阶段,世界范围内的金融混业经营发展来说,其模式拥有非常显著的优势。例如,采用混业经营的方法能够让资金获取更为便利、简便、科学的流通基础,能够让金融与其他领域拥有更为紧密的协同性,使两者所拥有的拮抗性减至最低,并且也能够显著地改善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能力。混业经营拥有下列两个特点:其一,不同的业务发生混业经营关系,其是指所有的金融行业都能够参与进来和相关的金融行业形成交叉性的业务活动;其二,不同的金融行业有着管理混乱的特点,而所表现在个别的金融组织内部存在管理混乱现象,同时还包括有关的监管组织存在管理混乱现象。而在混业经营的前提上,就非常易使金融组织自身的风险增加,也易使不同的金融组织发生利益冲突的概率增加。

  1.2 金融保险基金的内涵

  我国证券行业将金融保险指数简称作金融保险基金,其是我国证券行业中13种门类指数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类。保险基金则是指从事金融相关风险以及关联业务的各类保险组织与机构,并且依照特定的法律和金融合同,能够获取相应的保险资金构建而成的专门负责相关保险事件带来的经济损失的一种专门化的基金。广义上讲,保险基金就是指不同领域中保险组织共同构建而设立的社会后备基金,并且按照大数法则采用科学、严谨的计算,来完成精准的保险费率设定。总之,保险基金就是指具有自身独特内在属性的社会后备基金。单以经济学方面来说,其内在属性和普通的社会后备基金有着较大的区别,保险基金属于有偿化的后备基金形式。

  2 混业经营背景下金融保险基金的发展研究

  在以往很长一段时期内,金融所包含的主体仅仅为商业银行、证券组织、保险企业等,并且金融保险基金的类别也交少,大致可以分为存款、证券、保险保障等方面的保险基金类别。不过,在上世纪末期,由于世界范围内对金融领域逐步的开放,各个行业中的金融组织也逐步的分工不明确化。同时,由于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分业经营所具有的界限也逐渐的模糊化,使不同的金融组织逐渐的朝着综合经营的方向发展,并且也带动了金融保险基金朝着综合化的方向发展。

  2.1 金融保险基金朝着综合立法的方向前进

  现阶段,随着金融行业逐步发展,带动了金融产品的革新与多样化,也使得不同的金融领域分业经营越来越融合化。在对金融产品的发行时,也涌现了各种各样的衍生物,而要想尽可能地防止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法律漏洞,也为了能够强化对金融产品及投资人利益的保护,对金融保险基金实施综合化的立法,也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要求。例如,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英国就实施了《金融服务法》,此法律中规定承认部分混业经营在金融行业中是合法的。而在上世纪末,美国实施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使得不同的金融行业自身的业务范畴得到了扩展。在2006年日本实施了《建立金融监管机构法》,对当前的金融监管进行革新,使之更适应金融行业的综合化发展趋势。所以,受到现阶段金融混业经营发展的影响,其综合立法趋势已成了必然的选择。

  2.2 建立综合性金融基金,强化金融监管的功能

  要想强化对金融行业监管的功能性,就应当把金融领域、金融客户和金融产品的本质属性全面、细致、深入的分析,把具有同功能性的金融行业划为一类,然后实施全面的科学的功能性监管措施。例如,在本世纪初,美国实施了金融服务和市场法,从而达到了对金融行业的整体监管作用。而且日本也已经着手实施对金融功能的细致、整体监管。由此可见,在全球范围内均逐步的强化自身金融监管的功能。之所以会逐步的重视对金融监管的功能性,正是受到了金融行业混业经营发展趋势的影响,需要形成具有交叉性的管理制度。

  2.3 综合性保险基金能更全面的保障投资者利益

  以往进行的金融活动中,不同的金融组织会有着相对清晰的业务范围,不同的金融组织均具有各自的职能和义务。所以,应当依照不同的金融组织自身特点与业务范畴,来建立特定的、适宜的监管体系。不过,在金融行业逐步朝着混业经营方向发展过程中,金融产品具有了各个金融行业所拥有的产品功能。因此,也导致金融律法朝着综合性以及保障投资者利益的趋势发展。所以,形成综合性的保险基金也必将是混业经营趋势下的内在要求,也只有如此才可以更有效地确保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2.4 综合性保险基金能更利于市场朝公平化方向发展

  以往采取分社设保险基金的方式,而对于混业经营来说,这会易使得金融行业发生不公平竞争的问题。这是由于不同的金融保险基金所针对的各个金融组织所提供的援助不具备一致化的标准,而很多具有目的性的援助,将导致常态化运行的金融机构出现累赘经验的问题,导致市场不公平的问题出现,并且也会形成不同的金融组织所遭受的待遇存在差异,使竞争有失公平。所以,采用综合性保险基金,能有效地提升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3 结语

  对于金融行业来说,混业经营是其未来发展的必然方向。我国也要按照自身的金融行业现状,而制定适宜的法律与法规,对于保险基金的职能及作用加以细化与明确,形成一致的投资者保护标准,这样才可以使我国的金融行业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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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原文出处:于萍.混业经营背景下金融保险基金的研究[J].全国流通经济,2019(25):16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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