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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英国养老金制度的发展与变化

来源:清华金融评论 作者:JamieJenkins;Malcol
发布于:2017-06-17 共8235字
  引言。
  
  近年来,英国进行的养老金制度改革涉及层面甚广。这既出于制度设计的需要,也出于现实需要。很多人认为,新出台的干预性政策在制度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促使民众为日后养老作充足储备。但也有不少人表示,这些政策姗姗来迟。
  
  诚然,除了那些曾受惠于“固定收益计划”的人士及现在正加入“固定缴费计划”的人士外,还有一些人们并未加入任何计划,不知该如何选择。就大多数英国就业人口而言,想要有足够的养老金退休,还需很多年的时间。不过制度框架已经就位,收获指日可待。
  
  毫无疑问目前英国实行的退休储蓄制度更为公平,尤其是从性别平等和代际人群间的平等而言。而且这种制度更为高效,雇主能够甩掉历史包袱,更加持续地为其雇员的退休生活储备资金。然而,任重而道远。以下我们将从历史变革、当今面临的挑战和未来的改革思路等角度,探究英国养老金制度的发展与变化。
  
  背景情况。
  
  固定收益计划。
  
  与世界许多国家一样,英国以往的养老金制度大多是由雇主承诺在雇员退休时支付养老金,并作为雇员薪金的组成部分。当时大多数的固定收益计划,都是能够在雇员退休时发放其薪资的 2/3 作为养老金。
  
  一段时间内,该制度运作良好。许多人在其职业生涯中,都效力于同一个雇主,在既定的日期退休,退休后的寿命也与人均寿命相近。对于雇主而言,他们的养老金资产的增长速度,在当时也足以应对雇员逐渐延长的寿命。
  
  但颇为慷慨的“固定收益计划”的受益对象,实际上仅限于受雇于政府的公务员或就职于大型私营机构的人员。而为小型雇主工作的人员以及自雇人士在当时只有微薄的或甚至完全没有任何养老金福利,因此不得不自谋出路。实际上,多数人都很难有获得养老保障的途径,最终仍须依靠国家为其提供养老金。
  
  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很多人在谈及“婴儿潮”(一般是指 1946 年至 1964 年期间出生的人士)时,都会将他们归于同一类人群-这些人现在都已接近退休年龄。多数人认为,这些人经济富裕,赶上了“好日子”.而事实上则只有一部分人是这样的情况。当时不够完善的“固定收益计划”,却已给社会刻下了一道颇深的鸿沟,产生了所谓的“既得利益者”和“未得利益者”.
  
  近几十年来,固定收益计划在许多其他国家日渐式微,在英国也是一样。随着人口结构老化、投资回报率下降、以及注资要求更加严苛,大部分雇主别无他途,只能选择退出这一计划。有时候,养老金计划的资产与负债甚至超过企业主营业务的资产负债规模,导致管理团队与股东将更多时间用于研究养老金计划,而不是研究自身业务的经营情况。
  
  固定收益计划在逐步退出历史舞台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影响了雇员的系统公平性。一旦新雇员被禁止参与固定收益计划(这通常是雇主计划转换的第一步),没有年轻的成员加入,老的计划成员的年龄就会逐渐增长。这样一来,给付每一名雇员的费用将会逐步提升。我们发现,有些雇主缴付的比例已接近雇员年薪的 40%.而新雇员加入固定缴费计划时,其雇主缴付比例通常低至 5% 或 10%,这就造成了差异。
  
  多数雇主选择的方向是,收紧固定收益计划、或者要求雇员缴费。而这种举措也并非长久之计,目前约有一半的固定收益计划已经告停。如今,仍有 5000 个固定收益计划,但其中只有大约 800 个仍处于完全运作状态。
  
  固定缴费计划。
  
  固定缴费计划在 80 年代正式推出。在之后 10 年,参加的成员通过固定缴费计划来进行个人储蓄和养老金规划。由于能够减免纳税,因此很受较高收入雇员和高管人员欢迎,但对于低收入者而言并无吸引力。
  
  2001 年英国出台了一项重大干预政策,要求雇员人数超过 5 人的所有雇主推行一个简单、低成本的养老计划。实际上这个计划是一个规定费用上限的固定缴费计划,同时会鼓励顾问对此类计划进行推销。从某些方面来说,这项政策确实取得了成效,大多数雇主按要求指定了一家养老金提供商;但实际上,鲜有雇员参与其中,而且大多数计划无人问津,束之高阁。
  
  此后英国政府也曾努力简化养老金机制,取消多年的繁复立法程序,以便推出更加直接、力度更大的税收优惠。尽管这些措施颇受已经参与养老金计划的民众青睐,但在吸引新参与者方面收效甚微。
  
  2005 年,英国成立了一个名为“特纳委员会”的独立机构,独立评估当前的养老金机制,提出了扩大公众养老金的覆盖面的新提案。他们的工作重点是如何利用行为科学取得更佳的效果。最终得出的结论是需要逐步引导人们参加职场养老金计划。这个概念(现在一般称为“自动参与”)受到所有政党的广泛认可,最终得以在 2012 年推出。
  
  简单地说,雇主必须为年满 22 岁及未达国家退休年龄、年收入超过 1 万英镑的所有雇员提供养老金计划。雇员可以选择不参加,但是如果雇员决定参加,雇主必须缴付雇员薪资的 1%,而雇员本人亦须缴付薪资的 1%(其中包括由政府提供的税收减免部分)。到 2019 年,雇员和雇主缴付的比例将分别逐步提升至 5% 和 3%.逐步提升缴费比例的目的在于先使全体雇主加入计划,继而逐步提高其缴付比例,避免人们因为缴费过多而退出。
  
原文出处:Jamie Jenkins,Malcolm Winter. 英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经验及对中国养老金体系改革的意义[J]. 清华金融评论,2017,(S1):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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