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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东部山区大龄单身男性婚配问题研究

来源:青海社会科学 作者:孙发平拉毛措朱学海
发布于:2020-04-03 共15743字
社会学毕业论文第六篇:青海省东部山区大龄单身男性婚配问题研究
 
  摘要:选取青海省东部山区的23个村作为样本点,以数据统计和个案访谈的形式深入大龄单身男性群体进行实地调查,通过对个案访谈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探讨了该地区大龄单身男性婚配问题的现状、产生原因和社会后果,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青海; 东部山区; 大龄男性; 婚配;
 
  婚姻是人类社会存在的一种最普遍现象,“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作为人类两性结合基本方式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已得到社会的公认。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大龄男性的婚姻出现了严重问题,尤其是许多偏远山区问题更为突出,引起一系列影响和谐稳定、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等方面的社会问题。本文以青海省东部山区为例,以数据统计和个案访谈的方式对大龄单身男性婚配问题的现状、产生原因、社会后果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研究缘起与操作
 
  (一)研究缘起
 
  经济社会的发展伴随着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特别是城镇化和社会流动的加速,人们观念的不断变化,农村大龄男性婚配难问题日趋严重,并逐步演变成典型的社会问题,引起全社会和学界的关注。特别是学术界从宏观、微观及中观层面,运用社会学、人口学的研究路径解析农村大龄男性婚姻问题,自2000年后陆陆续续发表了一些相关研究成果,内容主要聚焦在农村婚配难的大龄青年尤其是“光棍汉”的总体数量、形成原因以及类型的研究,如马瀛通(2005)、蒋正华等(2007)从人口学视角根据出生人口性别比与婚配性别比和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2003年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及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全国性别比的数据测算指出,农村大龄青年婚配难主要是由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导致的;淘自祥(2011)、张翠娥等(2013)从社会学视角强调农村大龄青年婚配难的原因由“个人因素”和“家庭因素”造成的;石人炳(2006)、刘燕舞(2011)从人口社会学视角强调婚姻资源的不对称流动导致的婚姻挤压是造成农村大龄青年婚配难的重要原因。近年来,许多学者运用个案解析农村大龄青年婚配难的深层次原因,研究视角逐步扩大,研究深度增加,涌现了许多相关成果。
 
  在许多共性因素和青海特殊因素的影响下,青海农村特别是东部山区在婚姻方面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大龄男性婚配难问题日益突出,它不仅影响家庭的安宁,而且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青海省一直以来聚全省之力在解决各族群众的民生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力争让百姓享受高品质生活。近年来青海东部山区存在的大龄男性婚配难问题也作为民生问题成为政府关注和关心的大事,本土学界也在关注这个涉及百姓切实利益的问题,但相关研究成果寥寥无几。为此,本课题组试图通过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去探究这个问题,以尽服务社会之责和补充研究之不足。
 
  (二)选点理由
 
  为了深入了解青海东部山区大龄单身男性婚姻问题,课题组选择西宁及海东二市所属7县的14个乡镇作为调研点展开调研访谈活动。将该地区作为调研点的缘由是因为该区域地理位置相对偏远,多属农村脑山地区,自然条件、交通和经济状况相对较差,加之近年来在社会转型背景下,社会流动加剧,社会剥夺导致婚姻资源的不对称流动而形成的婚姻挤压问题较为突出,是青海农业地区大龄单身男性婚姻问题具有普遍性的一个典型区域。
 
  (三)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采用实地调研法,通过无结构式访谈法和结构式访谈法收集质性资料和部分量化数据。实地调研点选择在西宁及海东二市所属7县(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平安区、互助县、乐都县、民和县)的13个乡镇(大通县青山乡、青林乡,湟中县多巴镇、共和镇,湟源县和平乡、大华乡,平安县寺台子乡,乐都县共和乡、达拉乡,民和县巴州镇、马场垣乡,互助县林川乡、南门峡镇)及所属的23个村(大通县泉红村、泉家湾村,湟中县年家庄村、洛尔洞村、葱湾村、上直沟村,湟源县蒙古道村、和平村、崖根村、阿家图村,平安县寺台子村,乐都县拉日村、祁家堡村、春洒村、宁过村,民和县黄池村、杨家湾村、下川口村、磨湾子村,互助县泥麻村、水洞村、峡口村、卷槽村)的46户大龄男性进行了个案访谈,调研时间为2018年7月9日至31日。通过调研对青海东部山区大龄未婚男性的现状、类型、成因、负面影响等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对现代社会如何解决婚姻挤压、建立有效缓解机制和科学婚姻策略、抑制婚姻消费飙升等提出对策建议。
 
  二、个案分析
 
  (一)现状
 
  1.总体状况
 
  据统计数据显示,本次调研所涉及的7县共有男性农业劳动力人口638573人。大龄单身男性总数为79237人,占7县男性农业劳动人口总数的12.4%。贫困户共29000人,占大龄单身男性总体人数的36.6%。其中:25-35岁的大龄单身男性有43104人,占7县大龄单身男性总数的54.4%;未婚39692人,占该年龄段单身人口的92%;离异6142人,占该年龄段单身人口的8%;未婚人口中属于贫困户的有12388人,占该部分人口总数的31%;离异人口中属于贫困户的有110人,占该部分人口总数的24.5%。35岁以上的大龄单身男性有36133人,占7县大龄单身男性总数的45.6%;未婚26046人,占该年龄段单身人口的72%;离异10087人,占该年龄段单身人口的23%;未婚人口中属于贫困户的有10316人,占该部分人口总数的40%;离异人口中属于贫困户的有4794人,占该部分人口总数的48%。
 
  2.分乡镇状况
 
  在基本掌握了7县全部乡镇大龄单身男性状况的基础上,课题组根据预设条件如人口、地理位置、经济状况等,对7县的13个乡镇做了重点调查,较为详细地收集13个乡镇下辖各村大龄单身男性人口状况:
 
  截至2018年7月,调查涉及的13个乡镇共有男性农业劳动力人口74762人。25岁及以上的大龄单身男性总数为9802人,占13个乡镇男性农业劳动人口总数的13.1%。25-35岁的大龄单身男性有4812人,占13个乡镇大龄单身男性总数的49%;未婚3970人,占该年龄段单身人口的83%;离异842人,占该年龄段单身人口的17%;未婚人口中属于贫困户的有675人,占该部分人口总数的17%;离异人口中属于贫困户的有150人,占该部分人口总数的18%。35岁以上的大龄单身男性有4990人,占13个乡镇大龄单身男性总数的51%;未婚3645人,占该年龄段单身人口的73%;离异1345人,占该年龄段单身人口的27%;未婚人口中属于贫困户的有925人,占该部分人口总数的25.3%;离异人口中属于贫困户的有350人,占该部分人口总数的26%。
 
  (二)类型
 
  本次调查将大龄单身男性分为未婚及离异两大类。未婚,即截止调查时一直处于未婚状态的情况。
 
  1.未婚
 
  (1)一人未婚。一个家庭中只有一个大龄单身未婚。
 
  个案1:今年50岁,父母已经去世十多年了,家有5个兄弟姐妹。老大和老三是姐姐,嫁到湟中康川。老二是哥哥,当了上门女婿。我和老四兄弟俩住在一起。他常年在日月乡、清水河打工,打工的地方海拔很高,挣下些钱了才回来。家里的条件很差,孩子又多,兄弟几个娶媳妇就更困难,我在30来岁的时候相过五六回亲。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是村里人给我说媒,女方是互助的,在媒人家里见的面。后来,女方说要2万块钱再谈嫁过来的事情。家里东拼西凑地把钱凑齐了,可被村里其他出价更高的人家给娶走了。我家现在的房子是六七年前自己盖的,我不出去打工,就是要把家看好,兄弟姐妹回来有地方住。我自己的身体状况还可以,家里养了3头牛、3只羊、2头猪,15亩地种些口粮。现在年纪越来越大,能否娶上媳妇走着看吧。依我看,现在生个儿子不好,太麻烦,供吃供喝还得把媳妇娶上,太难了。
 
  个案2:今年50岁,高中毕业。我出生前父亲就去世了,一直跟母亲一起生活。高中毕业就在外闯世界,到过广东、新疆。干过物资配送、养过狗,开过车。年轻时一直在外面,对象找过不少,但当时因生活没安定下来,故未婚娶。三十八、九岁时,母亲身体状况变差,就再没出去,一直到2009年母亲去世。2010年去同德打工,因感冒引发了肺源性心脏病。现已50多岁了,钱也没挣上,媳妇也没娶上,现在靠政府一个月发的300元低保费生活,住房也是享受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新修的。我现在不想再考虑结婚的事情。
 
  (2)兄弟多人均未婚。一个家庭中有多个大龄单身未婚。
 
  个案1:我们家3个兄弟一起生活。老大71岁,我是老二65岁,老三60岁。父母去世已经二三十年了。过去,父亲腿有残疾,家里缺少劳动力,经济又困难,小时候连饭都吃不上,根本没有条件娶个媳妇。随着年纪愈来愈大,娶媳妇愈来愈困难。现在,3个兄弟都没娶上媳妇。老父亲曾说过:要是河滩的石头,我弯下腰使多大劲能背回家。可是大活人实在是没办法,不能买来吧。我年轻时有过2次当上门女婿的经历,但是这两次在女方家,不是收庄稼就是盖房子。等活干完了女方家就开始嫌弃我,我无奈只好回家。现在我和哥哥进了低保,弟弟过两年也可以进低保了,吃穿不用发愁,我们哥三也没有后人,也不想收拾家里了,有点钱吃喝就行。
 
  个案2:我们家有4口人。母亲,双胞胎哥哥47岁,我44岁。以前,我们这地方很偏僻,交通不便,家里困难,2个哥哥也一直没娶上媳妇。我有过两次婚姻。第一次结婚是29岁,大概结婚2个月她就离家出走了,现在她带着一个孩子,说是我们俩的,一直在跟我要抚养费。第二次是3年前结的婚,一直生活到今年(2018)初。我们都在外地打工,她说身体不舒服要回家,我就带她回家了,我回去打工的第二天母亲就说她走了。我到她家里去叫她,她死活都不肯回来。我想她应该是在手机上找上其他人了,打工的时候,啥时候都在玩手机。现在也不想再找媳妇了,娶一个媳妇花了七八万元,再加上盖新房花去10余万元,留下许多欠款,先打工把借的钱还了再说。
 
  个案3:我们家有3口人,我和两个儿子。老大44岁,老二38岁,老大有一次大冬天喝醉酒,冻伤了两只手;老二在兰州打工时面部中风,留下后遗症。现在两个娃娃打工挣不了多少钱,家里的经济条件一直不好。以前给他们介绍过两三个对象,但没成。现在娶个媳妇大致需要20万左右,两个娃娃40多万,实在是拿不出来呀。当上门女婿的话,一来自己的脸面上不好看,二个也照顾不上我。他们的妈走得早,以前家里的事情都是她说了算,也能干。她一走,家里的事情再没个能说了算的人,两个娃娃娶媳妇的事情我十分着急,但是估计也没什么希望了。
 
  由上述个案可以看到,未婚所造成的大龄单身男性关键原因是家庭经济状况较差。而造成经济状况差的原因主要包括:生育的子女数量较多,家庭成员因病、因伤造成较大的花费。同时,除了经济原因还有文化范畴的因素,比如兄弟多人均未婚当中的个案3,访谈对象表示当上门女婿的面子因素;以及个人层面的原因,比如因为先天残疾造成择偶困难的情况。由此可见,导致大龄男性未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包含着经济、文化以及个人等多个层面。
 
  2.离异
 
  (1)传统情况——通过传统的方式,如媒人说媒、双方见面等阶段缔结婚姻关系并且领取了结婚证并通过法律程序终结婚姻关系。
 
  个案1:我和我媳妇是本村的人介绍的,她老家在山背后。2003年结婚,结婚一共花了4万元,其中2万元是借的。她的腿脚一直有点儿毛病,2004年腊月里她说腿疼,要回娘家住几天,就回去了。到了腊月二十六、二十七还不见她回来。村里的妇联主任去叫,还是不回来。2005年3月,她家里送来了法院传票,说是要离婚。离婚后,留下一个女儿,现在上初一。离婚后也有人给我介绍过一个对象,但是女方带着个儿子,事情也就没成。
 
  个案2:家里的条件不太好,老大结婚时花了不少钱。到老二,有媒人说媒,彩礼要了2.5万元。结婚后老二两口一起出去打工,打工挣的钱都是他媳妇管着。老二儿子性格内向很老实,他俩到新疆打工的时候,媳妇认识了一个民和来的打工者,我儿子也没当一回事儿。结果后来她就跟那个民和来的走了。走的时候把他俩的儿子也带走了。过了有5年,儿媳妇说见个面,见了面就只说要离婚。离婚就上了法院,法院说调解一下,女方说不调解就要离婚。法院把孩子判给她,还让我儿子赔付了5000元养育费。法院判了以后,我们给女方40只羊作为养育费。女方拿到抚养费不久就把孩子送回来了。孩子小时候就被他妈带走,五六岁又送回来,现在家里老人和爸爸的话根本不听,学也不好好上,经常闯祸。我们老两口都已五六十岁了,还得打工养家。
 
  (2)新的情况——通过现代化的通讯手段自由结识并结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但并未领取结婚证,因为婚姻关系没有得到法律层面的认可,因而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个案:我们家有3口人,老两口和儿子。儿子现在在海北当厨师,一年能有个2万左右的收入。2011年儿子25岁,在海晏打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巴燕乡的姑娘。同年10月儿子把姑娘领回家了,当时发现姑娘已经怀了别人的孩子,对外面的人只能说孩子是自己家的。随后准备了6万块钱,送到她的家里,意思是把两个人的婚结了。女的在家里住了有一年左右,结果这个姑娘性格怪异,情绪很不稳定,也不好好做家务活,发起脾气摔门砸窗。2012年她突然就回了娘家,回去后就再没回来。我一看这情况,还想去她家把当时给的6万块要回来,被儿子拦下了,这个事情成了全家人的心病。现在再跟儿子说找对象的事,儿子也不积极,十有八九是留下了心病。
 
  确立婚姻关系作为分界线,过去的择偶方式发生分化——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继续存在的同时,因业缘关系或通过现代化的通讯手段相互结识也愈发成为择偶的另一个重要途径。法律和习俗并存于婚姻关系的缔结中——结婚就应该领取结婚证,婚姻受法律保护的观念在农村地区并不是那么理所当然,事实婚姻的数量不在少数,男方付与女方一定数额的彩礼后,女方来到男方家并由男方筹办宴席后双方就被看做是结了婚,这种情况被解释为农村地区人们的法律观念薄弱等,但实际上这种解释略显简单。仅限于此次调查,访谈对象中罕有认为结婚证是不重要的。以离异类型中的“新的情况”中的个案为例,女方来到男方家时,男方的父母之前从未见过儿媳,而此时儿媳已经较容易地被看出有孕在身。为防止同村的人说长道短,男方家匆忙将6万元彩礼送到女方家中之后,两个年轻人就算是结婚了。此外,男女双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合居一处也是没有领取结婚证而只得达成事实婚姻的另一个原因。但无论是法律还是习俗认可的婚姻就访谈内容可以看到,在婚姻关系终结时法律或是习俗都显得软弱无力——女方一走了之,婚姻就此终结。不仅如此,通过法律渠道得到的结果,因女方出轨导致的婚姻破裂,男方反倒因为孩子由女方抚养而需要向女方进行赔付;女方得到赔付后却将孩子送回给男方抚养。对这类现象基层干部和访谈对象皆认为:现在的政策(法律)缺乏约束力,对于过错方的惩罚力度不够;习俗不再像以往那样强有力,乡规民约沦于空文等等。
 
  3.其他类型——其他类型主要指单身和离异共同导致一户家中多个男性没有配偶的状况。
 
  个案1:我今年50岁,哥哥53岁,与母亲一起住。哥哥因身有残疾一直没有娶上媳妇。我13岁时被雷管炸伤了右手手指,三级残疾。1989年我在果洛挖虫草,认识了一个当地的藏族姑娘,后来就结了婚,当时给女方家2万块彩礼。娶回家后只呆了4天就找不到人了。我去果洛找她,先到玛沁县派出所报案,未予受理,后来果洛州法院判她赔给我5千块钱。现在还是想找个媳妇,不过对女方也没啥要求,就是能好好过日子就行。
 
  个案2:我今年49岁,初中文化。家有70岁的母亲和40岁的弟弟。弟弟年轻时出去打工很少回家,是否挣上钱了家里也不知道,也没娶上个媳妇,2015年左右才开始回家。家务活基本都是我一个人干,因母亲无人照料,也不敢去太远的地方打工。2008年娶了一个甘南州的姑娘,花了2万元,没领结婚证,嫁过来只在家里呆了两年就回了娘家没再回来,也没有子女。后来又认识了一个甘肃窑街的女子,谈了一年恋爱。当时她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女儿,我给了她2千块钱,后来她继续向我要钱说要在县城租房子住,一直不肯跟我回家,就没有继续跟她接触。之后又在网上认识一个甘肃永登的,来家里看了看就没有再跟我联系。现在自己还想着能再娶个媳妇,家里多个料理家务的,也是为自己老了着想,但是思想上还是有压力。
 
  这一类型导致的大龄单身情况最为复杂——一个家庭中的大龄男性,既有一直未婚导致单身的,也有离异导致单身的。因此在成因方面,除了经济、文化以及个人之外,又掺杂进法律、习俗等多个层面;在解决大龄单身的问题时,面临的压力也最大。
 
  (三)个案呈现的特点
 
  1.大龄单身男性的情况普遍存在,低年龄人群压力较大。
 
  统计数据显示,大龄单身男性的情况在年龄段上分布较为均衡,并未出现集中于特定年龄段的特征,这一点在访谈对象处也得到验证。因此,大龄单身男性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在大龄单身男性群体中,新老一代都处于或即将处于找不到结婚对象的状态,尤其是在农村,结婚对于年龄较为敏感,即便由于受教育等因素,对于婚龄的限制已不像过去那样严格,但25岁的男性在农村已被视为大龄,且随着年纪的增长,结婚的难度也随之增加。
 
  尽管从单身人口总数上看,各年龄段并未呈现较大差距,但导致单身的原因,则与年龄段有较强的关联性。就未婚导致单身的人数看,25-35岁年龄段要高于35岁以上年龄段;就离异导致单身的人数看,25-35岁年龄段则要低于35岁以上年龄段。这表明:25-35岁年龄段的单身男性,不仅要面临首次缔结婚姻关系较为困难的状况,即便结婚之后,很大程度上要面临35岁以上年龄段的男性所经历的离异的问题。低年龄段的单身男性面临的婚姻问题时存在双重的压力。
 
  2.经济因素起较大作用。
 
  从个案访谈的内容,可以明显看出经济在导致抑或解决单身过程当中起到的作用。无论是哪个年龄段,较差的经济条件更易导致单身且更不易解决。尤其是婚姻成本逐年上升的情况下,对经济状况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类型一节,未婚类型当中的个案2。访谈对象甚至流露出找对象如同在搞拍卖,“谁出得起高价钱谁就能娶到”。再如大通县青林乡棉格勒村,该村属贫困村,过去大龄未婚男性的问题较为突出,整村搬迁至交通较为方便的乡镇府附近后,一年中有10余名大龄未婚男性结了婚,其效果可谓立竿见影。
 
  地理环境的改变又带来新的问题:新的地理环境和便利交通为娶上媳妇提供了条件;但流动加剧也为媳妇们外出创造了机会,她们在外开了眼界,致使原本的婚姻关系产生动摇,离异的情况较以往变得严重。同时,经济因素同样在婚姻关系的存续与否中起着作用,课题组在湟源县和平乡蒙古道村进行调查时,村干部谈到:以前,村庄附近有打工的机会,大家都乐意在家门前挣钱,村里的年轻人纷纷到工地找活干。但工地上打工的人有来自本地的也有外地的,一起劳动时间长了,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同工地上的外地人认识、熟悉了,等工程结束后,村里的不少女性同外地人走了。现在在建的西倒高速(西宁至倒淌河高速公路)部分标段就在村庄附近,但是村里的男人不敢再去工地打工了。
 
  不仅如此,一个地区整体经济状况差,甚至会直接影响到居住在这一地区但家庭经济状况并不差的男性能否找到结婚对象。如:曾在湟中县大磨石沟村调研时发现,该村地处脑山,整体经济条件较差,但村里有一户人家经济条件很不错,调查对象身无残疾还有一技之长,但因家在大磨石沟村,导致找不到对象。
 
  3.民族差异较为明显。
 
  民族差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大龄单身男性问题主要集中在汉族群体中,甚至在同一个县,汉族为主体的乡镇这一问题就显得比较突出,民族乡问题不太明显。如大通县妇联于2017年对该县大龄单身男性做过调查,调查的数据显示该县大龄单身男性总数为7158人,该县共有20各乡镇,故该县大龄未婚男性平均数为358人。但良教乡、新庄镇以及塔尔镇等回族乡大龄未婚男性数量远远少于本县的其他汉族为主体的乡镇。如:良教乡,大龄未婚男性仅有30人;新庄镇仅34人;塔尔镇仅26人,远远少于该县358人的平均数。当地基层干部对此情况的解释是:一个回族家庭视家中子女的婚姻为一件此生必须完成的任务,无论如何要想办法解决。尤其对于大龄的回族男性,要通过各种渠道寻求解决办法,所以,回族群体与汉族群体相比较大龄单身男性的数量要少得多。其次,在试图通过族际婚姻来解决单身问题时,由于文化、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即便结了婚,婚姻关系也较为脆弱。在湟中县、乐都县都存在通过一定渠道,有本省藏区乃至西藏地区的女性嫁到上述两地的乡村,但最终能够留下来的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
 
  4.社会转型的双重效果。
 
  社会转型的积极效果体现在:一是人们对于大龄的概念有所转变。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但在农村,传统意义上的男性结婚年龄一般早于法定年龄。正如表格中年龄段所划分的那样,现在对大龄单身男性的界定也以25岁作为标准。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男25周岁是符合晚婚年龄的,结不了婚反倒一定程度上响应了对晚婚的提倡。二是生育观念有所转变。过去,青海农村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观念十分浓厚。但随着社会进步、发展和转型这一观念发生了较大转变。因为农村家庭收入不再仅仅依靠农业生产,家庭劳动力的多少与经济收入的多少不再有以往那样的直接联系。尤其是打工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占比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女性相较于男性更容易找到工作挣到钱,因而也能够为家庭收入贡献力量。此外,在农村地区显得尤为突出的越来越高的婚姻成本,使得生育意愿方面更倾向于生育女孩。在湟源县阿家图村访谈时,村干部强调说:以前搞计划生育,想尽办法就算是超了标交罚款,也要生个儿子。现在头胎生了儿子家里人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计划生育不需要再费劲心思搞,老百姓自己自愿实施计划生育了。
 
  社会转型的消极效果体现在:越来越高的婚姻成本是主要表现形式。调查所涉及的7个县,婚姻成本高是共象。访谈中了解到目前脑山村的婚姻成本高达20万元左右,这还不包括在乡或者县上买房子、买车的开销。许多家庭在“因病致贫”和“因学致贫”以外,又多了一个“因婚致贫”,解决一个单身男性的婚姻问题就意味着一个家庭背负了一笔沉重的债务。但婚姻关系稳定性的弱化,使为此背负的债务显得越来越不值得,这同时也是社会转型的消极后果的另一个表现,高成本下婚姻的稳定性弱化。访谈中许多村民一致认为,花一大笔钱娶进门的媳妇需继续当做“娘娘”(尊贵女人)“供着”,不敢大声跟她说话,不敢让她多干家务活,不敢不让她出门逛街等等,因为害怕媳妇不高兴跑了,落得人财两空。同样在阿家图村进行访谈,有位老太太说:儿子娶不上媳妇,村里的老人一起唠嗑时说儿子娶不上媳妇咋办啊?娶上了媳妇,村里的老人一起唠嗑时又担心留不住咋办啊?当把婚姻关系得以持续的标准定为只要媳妇嫁过来能够留下来不走,那由婚姻产生的一系列义务就根本无从谈起。
 
  5.现代通讯手段的双重效果。
 
  访谈过程中,无论是单身男性本人、家人或是村、乡、县干部,对现代化的通讯手段的认识显得很复杂。一是现代通讯手段在解决大龄单身男性的婚姻问题方面具有积极效果。主要表现为通过网络手段,能够突破自身所在地区的局限,可以结识到外乡、外县甚至于外省的女性,婚姻对象可选择的范围前所未有地得以扩展。本文的个案中,也有通过网络结识女性的情况出现。同时,男女双方在确立婚姻关系的过程中,现代通讯手段使得双方的联系更为多样化,一通电话、一条短信、一次视频通话就可以让双方得以沟通,增进了解,加深感情。访谈中家中有大龄单身男性的个别老人抱怨:别人家的孩子用手机上网就把媳妇带回来了,而自己的儿子一天到晚手里捧着个手机,就是不见把媳妇带回来。二是现代通讯手段带来的消极效果。主要表现为对婚姻关系稳定性的消极影响。访谈中涉及这一现象时,访谈对象提到最多的就是一款手机短视频软件——“快手”。此款软件在农村地区的受欢迎程度超乎课题组成员的想象。颇有地不分南北、人不分男女、岁数不分老幼,但凡手机能安装,都在玩“快手”的盛况。因为此款软件通过上传短视频或者直播,观看者与视频发布者以及观看者之间可以延时或即时评论从而相互建立联系,更进一步开始接触,婚姻关系因之受到很大影响,从而导致许多离异的现象出现。
 
  三、青海东部山区大龄男性婚配难的原因分析
 
  青海东部山区大龄男性婚配难的原因较为复杂,既有自然环境恶劣、性别比例失衡、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婚姻成本剧增和婚姻观念变化等客观原因,也有大龄男性缺乏职业技能、婚姻心理失衡和自身生理心理缺陷等主观原因。
 
  (一)环境因素
 
  1.自然环境恶劣。
 
  从地域自然环境来看,大龄未婚男性集中的地区多为气候条件较差、土地资源缺乏、交通不便和区域经济发展滞后的贫困乡村,由于生产生活条件艰苦、经济收入水平低,相同条件下的农村女性更愿意出嫁到生活条件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川水地区或县城,偏远村庄的男性哪怕外出务工较大改善经济状况也很难获得女性青睐。
 
  2.性别比例失衡。
 
  随着社会流动的加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地区大量年轻女性由于外出求学、打工和外嫁他乡离开户籍所在地,并逐渐向城镇聚拢,导致农村男女比例失衡,从而加重了对男性的婚姻挤压。尤其是脑山和半脑山地区,当地未婚女性中绝大多数选择外出打工,鲜有留在家中从事农业生产,导致原来的通婚圈内可供男性选择的对象少之又少。
 
  3.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
 
  婚姻成本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表现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婚礼要价相对更高,女性外嫁和外出务工的比例越大,大量文化程度低且缺乏谋生技能的男性无力支付高额彩礼,从而导致大龄未婚男性的区域性聚集,出现光棍社甚至光棍村。
 
  (二)社会因素
 
  1.婚姻成本增高。
 
  由于农村地区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女性在婚姻市场中的相对稀缺,男性获得婚姻的成本连年增高,部分地区的彩礼已经从几年前的数万元攀升至十几万甚至二十万左右,加之结婚必需的首饰、礼品和酒席等费用,婚姻成本动辄高于普通家庭十余年的纯收入,居高不下的婚姻成本将相当一部分适婚男性挡在婚姻大门之外。
 
  2.婚姻观念变化。
 
  在物质化的社会观念和环境影响之下,农村青年的择偶观念越来越倾向于以对方的经济条件为主,婚姻变成一种追求幸福生活的手段,而且物质要素成为维系婚姻的关键,家庭和社会要素的作用逐步弱化。一方面导致婚姻的物质化倾向越来越重,经济条件不佳的男性在婚姻市场上受到严重排斥;另一方面导致婚姻的稳定性下降,离婚现象不断增多。
 
  3.婚姻需求变化。
 
  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和生活成本的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男性的婚姻需求变得愈发复杂,大多数男性通过婚姻增加家庭劳动力、赡养老人以及生育子女的需求十分迫切,而女性的婚姻需求则以追求幸福生活为主,婚姻需求的差异导致在婚姻选择过程中需求越多的男性越被排斥。
 
  4.网络影响加剧。
 
  互联网的发展,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和社交软件的快速普及打破了边远农村地区社交的时间和地域限制,拓宽了男女青年交流的渠道和范围,一方面促进了农村女青年因就业和婚姻向城镇以及经济发展较好地区的流动,另一方面虚拟婚姻、网络色情和利用互联网进行婚外交往等影响了青年婚姻价值,对婚姻稳定性产生了不良影响。
 
  (三)自身因素
 
  1.经济条件较差。
 
  家庭经济条件是农村男性能否获得婚姻的关键,农村地区的婚姻习俗中非常看重彩礼,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彩礼的数额逐年增加,其内涵已经发生了质的改变,高额彩礼以及住房等要求已经成为嫁女的硬性条件,家庭经济条件不足以达到要求的男性,自然就无法获得结婚的机会。
 
  2.缺乏职业技能。
 
  从自身条件来看,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大多文化水平较低、缺乏职业技能,仅以农业生产或者打零工解决温饱问题,相当一部分男性思想陈旧、观念落后,甚至散漫懒惰,不愿意借助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政策扶持提升谋生本领,也不愿意长期外出务工,自身发展能力不足,从而在获取婚姻的时候受到限制。
 
  3.婚姻心理失衡。
 
  一方面在高额彩礼和婚姻问题多发的影响下,部分农村男性对婚姻失去信心和追求,对于不结婚可能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估计不足,从而放弃获得婚姻的主动性;另一方面有些偏远村镇骗婚事件频发,受骗家庭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受骗者本人精神受到打击,很难再次花费更大的代价获取婚姻。
 
  4.生理心理缺陷。
 
  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是能否获得婚姻的首要条件,从调查数据来看,身体残疾、长期重病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的农村男性成为光棍的比例极高,此类人群几乎全部被排斥在婚姻生活之外。
 
  四、青海东部山区大龄男性婚配难问题造成的负面社会后果
 
  农村大龄单身男性是一个特殊群体,其婚配难已经由个体问题发展成为社会问题,并成为影响众多个体切实利益的社会民生和民心事件,它的存在和发展给社会造成了一系列负面影响,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和研究。
 
  (一)社会保障工作压力逐步加大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社会保障的压力大,任务艰巨,特别是随着农村大龄单身男性群体的扩大,社会保障的任务将越来越重,需要救助保障的范围逐步加大。一方面,大龄单身男性群体中相当一部分将成为社会保障的救助对象,他们没有配偶和子嗣,给未来自身和父母养老带来问题;另一方面,在社会保障不足的条件下,农村男性仍然是家庭养老的主要依靠者,这给社会保障带来了更多的压力。另外,大龄单身男性群体中有许多人是因病因残导致未婚的,在医疗保险方面只依靠个人的经济收入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公共财政加大对医疗保险的投入,而随着这一人群数量的不断增加,公共财政的负担也将日益加重。
 
  (二)社会不稳定的潜在隐患增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确定的一个美好目标,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重大原则,消除社会不稳定隐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目前,大量农村大龄单身男性群体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潜在隐患。据调查显示,大龄单身男性群体在婚姻问题上受到意外的创伤和挫折,长此以往,心理压力加大,心态失衡,不思进取,游手好闲,容易产生对社会的不满情绪,思想和行动的随意性极易引发打架斗殴、坑蒙拐骗、嫖赌等违法犯罪行为,他们将自己赚来的血汗钱用于吸烟、买私彩、酗酒、吸毒、抢劫伤害等违法活动,制造不安定因素,影响农村的治安秩序。另外有一些大龄未婚男性由于长期心理和生理压抑,充当“第三者”,破坏别人的婚姻,制造家庭矛盾,产生民事纠纷,增加农村调解工作的压力,甚至出现情杀等暴力恶性案件,严重败坏了农村的社会风气,成为农村社会稳定的重大潜在隐患,也给青海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带来严重的阻力。另外,农村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熟人社会,特别是地处偏僻的脑山村,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是大龄单身男性在这里逐步演变成社会边缘人员,容易受到周围人的歧视,逐步丧失生活信心,自暴自弃,得过且过;二是受婚姻挤压影响,长期孤身生活,性格孤僻,思想偏激,情绪不稳定,精神萎靡不振,心理扭曲变异;三是正常婚姻和家庭生活的缺失,家庭观念淡薄,社会责任感不强;四是残疾和患病因素影响,生产生活提升和自理能力弱,使之承受着生理和心理的双重压力,久而久之,他们的身心健康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心理疾病将伴随其一生。
 
  (三)婚姻风险加大,导致婚娶恐惧
 
  婚姻风险来自社会大环境和自身问题等多种复杂的因素,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婚姻风险主要来自于婚姻资源的不均衡,许多家庭为争夺婚姻资源,尽快解决大龄单身男性的婚配问题,一是对婚娶对象缺乏深入的了解和考察,匆匆进行婚姻程序,其中一些婚姻未领取结婚证,失去法律保护,婚姻风险较大;二是对高额的婚姻成本虽望而却步,但为了完成婚配,占有婚姻资源,投入家庭所有积蓄,倾囊完婚,家庭由此陷入“经济危机”,成为婚姻致贫户;三是对婚姻市场中的骗婚和买卖婚姻,大龄单身男性容易心生恐惧,拒绝再婚,孤老鳏居终身,意在规避婚姻风险。
 
  (四)单亲家庭呈现日益增多趋势,家庭观念淡薄
 
  家庭结构的合理性和完整性影响着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有利于构建和谐家庭,是家和万事兴的基础。但是,社会流动的加剧,使大量农村青年男女外出打工,他们在城市里被卷入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潮流中,逐渐改变了生产方式、价值理念,他们作为城市社会的边缘人,大多男性在城市社会里漂浮流动,这种社会角色,给自身的婚姻,特别是子女抚养等一系列现实问题罩上阴影;大多女性受外面世界的影响,向上向外流动,流动轨迹的变化,使婚姻资源流失严重,许多已婚的女性移情别恋,抛夫弃子,家庭的稳定性遭到破坏,单亲家庭日益增多,单亲子女承受着亲子关系疏远、亲子交往缺失的局面,对他们的正常社会化和健全人格塑造及身心健康也会带来不利影响。同时,祖辈抚养对子女的教育也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因为,偏远山区的许多祖辈文化水平很低,对现代社会的新知识新文化知之甚少,无法很好承担孙辈的教育责任,给下一代的家庭教育留下许多缺憾。
 
  (五)村镇和家庭经济发展受制约
 
  在农村男性是家庭和村镇的主要劳动力资源,每个家庭的收入和村镇经济的发展主要依赖于男性,他们是现阶段农村家庭脱贫致富和推动农村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但据调查显示,许多大龄单身男性受社会和家庭的双重压力,在被边缘化的氛围中“失落”而“失志”,缺乏积极向上的生活勇气和主动融入社会的闯劲,甘于落魄,认命现状,加之自身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的限制,对生活和未来缺乏信心和责任心,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和“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消极生活态度。他们的这种思想行为直接影响一个家庭的幸福指数和经济改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影响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小康社会的建设。
 
  (六)乡风乡俗文明建设受到影响
 
  乡风乡俗是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调查显示,农村大龄单身男性现象的大量存在,导致农村婚姻市场上的女青年很抢手,其身价越抬越高,婚姻消费飙升,婚姻价值观变异,许多农村家庭“因婚致贫”,许多男性因付不起高额彩礼“挂单”一辈子,婚姻挤压现象愈加突出。残缺核心家庭增多,“尊老扶幼”传统道德理念滑坡,一些女方抛夫弃子,另谋出路,造成恶劣影响。不少女方家长也趁机攀比索取更多彩礼,这对于收入相对较低的家庭来说,根本无法承受。另外,“抢婚”“骗婚”事件累见不鲜,这一系列问题对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不利于树立文明乡风乡俗,不利于村民素质的进一步提升。
 
  五、解决青海东部山区大龄男性婚配难问题的对策建议
 
  青海东部山区农村大龄单身男性婚姻问题的产生具有复杂的经济社会等诸多因素,在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过程中于应重视充分发挥政府、社会、个人等多方面的作用,在不同层面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全方位加以推进。
 
  (一)持续调整生育政策,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口结构
 
  从长远来看,进一步落实和调整现有生育政策,鼓励按政策生育,逐步平衡出生性别比,促进优化人口结构均衡发展,是解决大龄单身男性婚配问题的重要手段。一是完善对农村育龄家庭的生育服务和补贴制度。加大投入,不断提高育龄妇女产前、产后的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对农村育龄家庭的补贴制度,通过现金补贴、免费生育服务等方式,提高育龄家庭生育意愿。二是完善免费义务教育政策,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水平,减轻育龄家庭生活压力。进一步完善农村学前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让常住农村的学前儿童实现就地入托、入院。加大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师资培养、幼儿园软硬件建设水平,使农村学前教育水平得到大幅改善。进一步降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的入学门槛,简化入学手续,并让他们的孩子方便地就近入托、入园、入学。三是加强优惠政策对农村育龄家庭的激励导向作用。对育龄家庭,特别是独女户和双女户,实行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依托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的落后面貌,在解决大龄单身男性婚配问题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一是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农村农民的择偶过程中村容村貌是重要的影响因素。要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水、电、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农村交通状况,提升农村人畜饮水安全水平。围绕农村生态环境、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危旧房改造等工程,建设优美的村庄人居环境。对自然环境较为恶劣的村落,可通过易地搬迁等方式,改善其发展环境。二是加大农村产业培育,扩大农民收入来源,切实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收入和生活水平是农村婚姻缔结最重要的考量因素。要进一步推进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等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村土地流转体制机制,促进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使农民收入稳步增加,不断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为农村婚姻生活奠定坚实基础。
 
  (三)注重改进政府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婚姻中介功能
 
  在农村婚姻缔结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农村基层组织等社会组织的婚姻中介功能,并将其作为解决大龄青年婚配问题的重要手段。
 
  一是适时举办联谊交流活动,创造环境,增加村民沟通交友机会。农村往往是一个熟人社会,传统通婚圈通常局限于较小的地域,村民间社会交往圈子很小,因此很难找到合适的婚姻配偶。应该充分发挥乡镇妇联等部门熟悉本地人口及社会风俗的优势,不定期举办“相亲会”等联谊活动,为村民创造接触沟通的条件,以增加婚配成功的可能性。二是发挥好农村基层组织在村民婚姻缔结过程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利用农村基层组织如村委会、妇委会密切联系村民的优势,在与村民的日常交往中及时了解其实际情况,减少村民婚姻缔结过程中的矛盾,提高婚配成功几率。三是发挥劳务公司等经济组织的作用,在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扩大他们的社会交流网络。门源县以劳务输出公司为媒介,在提高单身男性农民就业收入水平的同时,积极为其创造寻找配偶的平台和环境,成效显著,因以此为经验模式,在东部山区进行推广。四是利用现代传媒手段,拓展农民社会交往网络。探索由政府建立网上婚介中心,搜集整理相关信息,为农民提供可靠的婚介平台。
 
  (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着力解决养老问题
 
  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提升适应农村实际的公共服务水平,把养老作为重要问题纳入解决农村大龄单身男性婚姻问题的视野。一是加强对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法律援助。加大《婚姻法》宣传,使农民在婚育过程中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入赘男性在土地、继承等方向的基本权益,以稳定农村婚姻家庭。加大执法力度,对农村地区较为突出的骗婚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家庭困难者应提供必要及时的法律援助。二是对大龄未婚男性进行心理健康辅导。可探索建立农村未婚青年心理健康干预的工作机制,联合心理辅导专家、公益社会组织等及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避免这个群体出现心理及行为失范。三是着力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在农村养老问题与婚姻家庭直接相关。在现有社会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提高农村养老金发放额度,提高社会养老水平,减少农村老年群体晚年生活顾虑。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转变农村婚育观念
 
  在农村地区传统婚育观念直接影响着农民的婚育行为。在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要加强农村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村民树立积极健康的婚育观念。一是政府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采取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文化下乡”“送戏下乡”等活动,宣传倡导平等、勤劳等积极健康的婚育观念,使村民逐渐摒弃 “门当户对”“重男轻女”的陈旧观念。二是培育农村和谐的社会风气。充分发挥由农民集体制定并认可的村规民约对村民婚育行为的约束力,以此遏制“天价彩礼”等不良风气在农村不断蔓延的势头,建设和谐文明新风尚。在农村相关项目的分配和使用过程中应向遵守较好的村民倾斜,以增强村规民约的实施力度。
 
  (六)积极创造条件,提升大龄未婚男性自身综合素质
 
  在农村婚姻市场中,男性创业就业能力和勤劳创业的个人形象起着关键作用,应通过多种方式提其高职业技能,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一是加大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大龄未婚男性就业创业能力。政府相关部门应持续开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免费劳动技能培训班,联系个人实际情况,在课程设置、学习内容上做到因地制宜,使其掌握一项足以谋生的实用技术,提高在婚姻市场中的竞争力。二是农村大龄单身男性要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大龄单身男性要培养自身吃苦耐劳的精神和积极进取的心态,在生活中展现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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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青海省社会科学院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原文出处:孙发平,拉毛措,朱学海,索南努日,文斌兴.农村大龄男性婚配难问题探析——以青海东部山区为例[J].青海社会科学,2019(06):137-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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