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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关爱的基本内容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9-27 共105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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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当前我国非关爱现象探析
【第一章】社会关爱教育问题研究绪论
【第二章】社会关爱相关概念分析
【第三章】 社会关爱的基本内容
【第四章】当前社会关爱的缺失
【第五章】我国社会关爱的培育
【结语/参考文献】如何开展社会关爱教育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三章 社会关爱基本内容

  第一节 社会关爱的形成机理。

  社会关爱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人作为活动主体,必定通过意识指导行为。根据辩证唯物观对于意识的阐述,意识的功能结构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意识世界中的知识性结构、价值性结构以及实践性结构,也就是主体对客体的认知、评价以及实践观念的建构。因此,社会关爱从意识的萌芽到实践的完成,也需要这么几个过程。

  一、道德认知。

  关于道德的由来,古今中外的学者看法不一,有人认为道德发自于道德主体内部,比如孟子的善端说;也有人认为道德来源于道德主体外部,比如荀子的圣王制礼说.

  如果如前者所说,人是生而知之者,那么就不需要被教化,也能够自然做到"仁义礼智".但从现实人们趋利避害的做法来看,其内在的道德约束力是缺乏的--或许有,但被后天因素掩盖了。所以,社会秩序只依靠人天生的道德自觉行不通,必须辅以后天的道德教育,让人获得正确的道德认知,或者引导祛除那层蒙蔽道德的外衣。

  道德认知,是人们对客观存在的道德现象、道德行为及其意义的主观反映,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对道是非、美丑的认识、理解和评价。任何一种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认知的环节。认知对于行动有指导作用,什么样的认知直接决定什么样的行为。人首先要有对他人他物的关爱之心,才会有对其的关爱之行。因此,形成共同的道德认知是社会关爱的前提。

  社会关爱需要人对道德认知有内容上的正确性。道德认知建立在人对责任和义务的理解上,这是对社会道德必然性和应然性的理解,也是社会关爱的前提。责任感和义务感的形成意味着社会成员的身份认可,因此它赋予人关爱社会的主动性,人们有了社会参与感,把社会像家庭一样看待,才能把自然的伦理关爱上升为道德关爱。道德的责任和义务并非主观任意的、可有可无的、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的意识现象,它在本质上是社会主体对特定社会发展进程的带规律性的必然趋势的认识成果,是从必然性中引申出来的应然性。

  人们进行关爱的实践活动,并非一定需要全面认识社会发展的进程以及它的规律性和必然性,但对于应然的规定性一定要奉为圭臬,因为它是合乎历史规律的总结,经历了历史实践过程的检验,因而始终能够指导道德主体行为的正确性。离开了对此应然性的正确理解,关爱最终将沦为形式主义。

  社会关爱对于道德认知内容上的正确性的要求并不意味着要把道德判断贴上对或错的标签。关爱是内含情感的活动,非黑即白的做法绝不是关爱的表现。绝对的是非判断缺失感情和内容,仅仅是在刻意完成这项活动。人是有情感的生物,不仅有理性的一面,更多时候也有感性的一面,感性对行为的支配甚至多于理性的支配。例如,当一个孩子抓住小狗的尾巴或耳朵想把它提起来的时候,如果只是告诉他这样做是不对的,他也许并不能理解自己对于小狗的伤害而停止自己的行为。如果在提醒他的同时,给他演示轻抚小狗、安慰小狗的动作,他就会意识到小狗的情感需要从而停止伤害举动。所以,行为的应然性既需要理性认识也需要情感认可,但如何让人从感性的角度认同这种应然,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道德行为只有被理性和感性充分地认知,才能真正地接受。先了解到社会和他人需要自己做什么,分析判断其价值,才有可能决定是否接受。尽管相对主义和怀疑论认为,感情是因人而异的,因而规范不能看作是普遍的。但休谟则认为,规范最终是有某种基础的,这个基础就是情感。我们可以对发生的事情保持价值中立,而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对行动都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这种共同的厌恶感或赞许感包含着对于规范的一种普遍同意。

  二、价值认同。

  人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人虽然享有着生理上的共性,在思想观念上却千差万别。没有两个人有完全相同的价值观,但在交往过程中,为了达成各自的目的,产生了价值认同。人的本质就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社会关系,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

  这种共同活动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合作是以承认价值观上的多元性为前提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为了使活动合秩序性、合目的性,就得享有共同的价值观,这就是价值认同。

  人们在受教育的过程中有了道德认知,但不同道德主体怀有的道德是多元的,有可能是以不同的文化和价值观为基础的,就好比是洒满一地的五颜六色的珍珠,虽有其美却始终是零散的。价值认同就是一条穿珠的丝线,由一条主线引领将这些珠子统一起来,整齐和谐,成为一条精美的项链。仅有道德认知的个体才刚刚迈出走向关爱的第一步,然后便是需要有集体的价值认同,形成一致的态度、品格,有了价值认同感,才能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以共同的原则对待他人与自然。

  现代性社会生活的剧变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价值认同的问题。原本封闭的社会结构被打开,生活方式、交往方式不再固定,人与乡土之间的纽带被隔断、家庭血缘关系不断稀释,传统的价值观在这些变化中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凝聚力。表面上现在这种"熟人社会"实际上缺乏真正熟人间的关系,所谓"熟人"不过是现代社会追求利益、效率最大化的手段需要,并没有传统熟人间情感与道义、道德上的对接。公共空间由于道德冷漠发挥不了其原有功能,反而导致了人际关系的恶化,成为恶性循环,而人们对这种异化状态也有极大的不安全感,亟需找回类似过去那情感与道德的纽带,而使自我不至于"落单".这条纽带不是冰冷的"工具纽带",而应该是带有人情味的关爱,价值认同就如同纽带上的勾环,将人系在一起。所以,对于新的价值认同的构建成为了一种自觉需要。

  价值认同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逐渐形成的,有其过程性。首先,对于价值的认识是一个逐步趋同的过程。价值判断本身具有主体性,不同的价值主体对于价值的判断很大程度上受其自身因素的影响。不同价值主体对于客体的认识不会完全相同,进而对于客体满足于自身需要的价值判断就有区别。而且,主体身份的转换也会导致不同的价值需要,个体价值主体和社会价值主体往往是不同的,因为个人利益的需要和集体利益的需要不是完全一致的。这种情况下,个体利益就应该服从集体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因为价值认同产生在公共领域的基础上。其次,价值是对未来目标的追求和需要的满足,往往是价值主体在多种可能性中做出的选择,这种选择受个体主观因素影响很大,因而是易变的,对于客体的价值评价也会随之改变。但是对于公共领域的道德评判,无疑是不可依据个体利益的选择而更改的。社会需要有共同的价值准绳规定价值取向,使社会中的各种行为活动合秩序性,并且需要个体认可这一标准,遵守这一标准指导自己的行为,让人与人能够相互尊重、相互关爱。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的目的。

  三、责任履行。

  判断一个人是否有关爱之心,不是看他的言语是否透露着关怀、包容之类的话语,当然,这也是不可或缺的一方面,但根本是看他是否将其落实在行动上。因为知行统一是判断真德行的根本标准。社会关爱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最终更加要以行为方式表现出来。个体完成了道德认知、价值认同的过程后,最终目的是将内化于心的道德品质外化于行,将自身作为社会成员的责任感展现为对社会、自然的尊重与关怀。社会关爱只有被知行合一地笃信和践行,才能发挥其作用,成为社会运转的润滑剂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力量。

  社会关爱行为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关爱意识的支配下所表现出来的在公共空间里,兼爱自己与社会、自然以满足后者合理需要的行为。它是集合认知、情感、信念和意志等观念活动的外在表现,是为改善社会社交环境而进行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活动。关爱的本质是实践的。正如亚里士多德把人的德行分为理智的与道德的,理智的德行来自于教学,道德的德行来自于习惯。这就从理论上表明,社会关爱的最终完成,一方面需要教育,另一方面需要社会实践活动。

  社会关爱行为最终目的就是要使人们在公共空间里,打破利益联系的绳索,建立起发自内心的情感联系以相互理解、相互协助生存、发展,进一步体会社会关爱行为的价值,并且自觉地养成关爱的行为习惯,因此是一种价值行为。社会关爱作为一种实践活动,它表明了人们应该如何应对需要和为什么应该应对需要,建立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与关心的联接。社会关爱实践和善举不同,因为它更是社会关系的描述而不是个人的道德倾向。既然是实践活动,就涉及标准,按照标准可以评价关爱的行为,正常情况下,被关爱者通过回应来维持这种关系,比如被关爱者的笑容和感激的话语等。这种标准可以被描述,但更重要的是,通过关爱实践和回应不断改进,从而使关爱关系更进一步提升。

  社会关爱最好成为个体的行为习惯。习惯是是一种常态化行为,即说明它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并非偶然发生。关爱习惯的养成是必定是在每一次关爱行为基础上形成的,每一次完成都是一次巩固,渐渐成为一种潜意识行为。要养成个体关爱习惯,就必须让个体真正地实践关爱。在实践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诸多问题,有可能遇到重重困难,阻碍活动的顺利进行,也有可能行为的结果不如预期完美或者未得到好的评价。

  问题肯定是存在的,关键是关爱主体是否具有实践到底的决心。在关爱过程中,首先要采取合理的预判对即将开展的行动作出合理计划、根据相应的科学规律采取正确的方法,然后保持冷静的头脑分析每个环节的问题后采取相应对策。结果也许不尽如人意,但行动本身出发于关爱主体的德性与好意,即使失败也未尝不是一次具有进步意义的尝试。

  四、行为默契。

  恩格斯有着名的历史合力论:最终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关爱的社会虽然不属于历史结果的范畴,但社会是由人组成的有机统一体。所以,人们期待这个社会有什么样的德性,不是由哪一个人所决定的,而是大部分人共同作用的结果。大部分人是自私自利的,那么社会整体就倾向于狭隘的利己范式;若大部分人都是善的,那么社会整体就会倾向于一种关爱范式。每个个体对于关爱的理解和实践都有不同的维度、不同的程度、不同的做法,这些差异形成了力的平行四边形,产生的合力即关爱的合力,这个合力把社会推向一条积极的、正向的、和谐的轨道。

  行为默契是达到这个合力的保证。个体在实现了道德认知、价值认同、责任履行的环节后,自然就会在共同的道德感的指引下有共同的思维和行动,发自于关爱主体然后被关爱客体接受。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关爱行为的实现必须倚靠多人共同的行为,因为社会关爱是渗透在每一个角落的事情,不分种族、不分领域、不分身份。比如社会公益,需要社会各界的援助,不是几个人出资就能盖起千万所希望小学,也不是几个人的力量就能拯救自然灾害中家破人亡的灾民。没有行动上的默契去施以关爱与救赎这些苦难的肉体与心灵,社会在灾难与困苦面前不堪一击。

  第二节 社会关爱本质属性。

  一、公共性。

  (一)社会的公共性。

  到目前为止,人们对公共性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公共或公共性就像文化一样,在人们日常语言和生活中经常使用,可以说是一个非常熟悉的概念。然而,熟知不等于真知。人们使用公共或公共性,却很少有人去对公共或公共性的确切内涵和外延做出界定。哲学的公共性概念最初的提出者是汉娜·阿伦特,他对这一概念的分析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用她的话来说,人总是"复数的".人在社会中生活,和周遭的人和事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人如果像动物一样,虽然成群结队,但各自依然是独立的个体,那么就谈不上公共性,公共性与个体性是相对的。所以说,人生活在社会里是公共性理论存在论基础,这就意味着,从有人类之初就存在着公共性,"人只要存在,就总会与他人共享着一些东西,也不管这种东西是来自共同祖先的回忆等历史传统,还是来自神的理性,或是来自个人协商和契约,等等。这些东西是维系一个群体的纽带,为群体中所有成员所共享,其本质就是公共的".

  文德尔班把公共性概括为人与人的相互共享性。比如生活在社会群体中的人总是共享语言习惯、文化传统、思维方式等。这样看来,社会关爱作为一种发起于个人的道德认识以凝聚社会群体的道德共识再受益回个人的道德状态,显然也具有公共性。

  (二)社会关爱的公共性。

  社会关爱的公共性首先表现在道德共识的主客体间共享。社会关爱发生于社会个体精神上的良知以及对道德的体认。关爱对象首先是弱势的,需要给予关怀和帮助。

  这里的弱势是指身体或情感上的对某种东西的需要,并非专指传统意义上像孤儿、残疾、老人等几类弱势群体,事实上社会中的每个人在某种特定情况下都有可能根据境遇产生对于生理或心理的某种需要。由于当下社会状况,大部分人对于生理上的需要都可以自给自足,所以心理上的需要占据较大的份额,比如失败时需要安慰,提出意见需要认可,取得成就需要肯定等等,这些心理需要无法自己满足,只能通过他人给予获得,暂且把处在这种需要的状态定义为弱势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关爱主体对于关爱对象所处的弱势状态会有所体察并理解,并"移情"从而由内心产生关怀之意,进而产生关爱的一系列行为。这表现为关怀主体的道德认知在发挥其引导作用。然而,关爱活动并不止于此,诺丁斯曾对关怀机制用公式表示:1、W 关怀 X,2、X 承认 W关怀 X,满足了这两个条件关爱才能成立。

  所以关爱活动的完成止于被关爱对象内心的接受,这种接受表明了关爱对象的在缺失被弥补后对于关爱行为的认可。而关爱行为与关爱思想即道德认识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作为个性的现象必然包含作为共性的本质,故接受现象的同时,即表明了对于此行为蕴含的道德的认可,可以说,关爱双方达到某种道德默契,才使得这关爱有始有终圆满完成。

  其次,它表现为关爱结果的公共受益。关爱过程中,一方面,被关爱者受到体恤与帮助,自身需求得以满足,精神受到激励与感染,然后将此情绪转化为精神动力,转而成为另一个关爱事件中的主体;另一方面,关爱者在实施关爱行为之后,得到被关爱者的接受,会感到自身价值的实现,也会得到精神上的满足,从而更为主动地进行以后的关爱活动。如此一来,社会关爱活动便是主客体的双受益,也使得这一活动具有传递性与连续性。社会中众多关爱活动的循环往复,其结果便是社会个体的多受益,这种关爱氛围一旦形成,就如同一台源源不竭的永动机,成为社会环境的净化器。

  二、秩序性。

  (一)社会关爱的目的秩序性。

  社会关爱的目的是保证社会有秩序地运行。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德性的进化难以赶上社会的发展步伐,人类愈发崇拜工具理性。理性淹没了人自身的情感,"使人敛翼自保,远离一切对他有妨碍和使他痛苦的东西".

  卢梭认为,是理性让人有"私"的想法,产生了私有制,从而有了私有制的道德堕落,让这个社会一片混乱,缺乏秩序。卢梭把社会的失序归咎于科技和艺术的繁荣,也并不是完全合适的。毕竟我们不能回到原始社会状态下的生活,工具理性虽然冷冰冰,但也的确为人类打造出日新月异、前所未有的新世界。面对工具理性所带来的负面作用,正确的出路不是退回到非理性的前现代社会中去,而是对其加以平衡和限制。社会关爱正恰如其分的弥补了这一理性缺憾,它从人的本性出发,从最原始的生物本能出发,把同情、怜悯等情愫代入社会并加以表现,成为对他人他物的关怀、爱护、帮助。社会成员相互之间能体会到人性的温暖所在,慢慢打破"私"带来的理性桎梏,重新建立起道德信任,不再仅仅从自我的角度出发思考和行动,那么社会也会逐渐恢复其应有的秩序。

  (二)社会关爱的行为秩序性。

  关爱行为一视同仁,没有优先与靠后。社会关爱是无差等的行为表达,没有主观色彩,不会因为对象与主体关系的亲疏而差别对待。如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爱,儿童对于宠物的爱,这些属于自然伦理之爱,发自于天性,与生俱来,不需要后天道德的培养与规范。父母对待亲生子女和旁人子女的有差别,儿童对于外形可爱的动物和外形丑陋的动物也有差别,如果仅仅这样,社会就是不合秩序性的,因为这种关爱的出发点在"我".这种行为是主体通过自身好恶的第一感觉来发出行为,有选择地对不同客体发出关爱,这样一来,每一个客体接受不同主体的对待就是不同的,因为主客体间的亲疏程度、好恶程度都是不同的。有的受到尊重、爱护、帮助,而有的受到冷落,甚至歧视。如此,社会关爱的公共性就无从谈起,这种爱仅仅具有"自我性",一切行为的起点都是人捉摸不定的主观情感,更加无秩序性可言。

  三、人民性。

  社会关爱是符合全社会人民的利益的,因而具有人民性。"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中反复提到的重要术语,据统计,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中至少有 6 次提到,在《列宁全集》(第二版)中至少 9 次提到。虽然被反复提及,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始终没有明确指出人民性的具体含义。马克思在《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中指出:"自由出版物的人民性(大家知道,画家也不是用水彩来画巨大的历史画的),它的历史个性以及那种赋予它以独特性质并使它表现一定的人民精神的东西--这一切对诸侯等级的辩论人说来都是不合心意的。"列宁指出"我们要力求使他们所有的人都知道先进的工人和农民决定很快就要掀起争取土地和自由的斗争……起义是不可避免的,起义是具有人民性的。"马克思的"人民性"是指具有人民精神的东西,列宁的"人民性"含有人民利益的意味,归纳来说人民性就是反映和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特性。

  社会关爱理论属性具有人民性。社会关爱是始终站在马克思主义立场的实践活动。马克思主义作为一套与时俱进的理论体系,具有其科学性和真理性。中国选择马克思主义理论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历史证明,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指导中国革命和改革的道路。马克思主义是中国模式的精髓,内化于各种理论和学说,中国模式的理论需要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才能实现其社会价值。马克思主义高度重视人的发展,因为马克思主义的最高价值理想就是建立一个以"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的本质展现和最终目的,是人对其本质的全面充分占有。

  社会关爱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之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定了人民利益为最高追求,一切工作着眼于为人民谋利益,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同时强调社会发展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人的根本需要出发谋发展、促发展,切实满足人民的利益诉求,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让发展的成果为人民共享,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理论内核,从根本上规定着社会关爱的价值取向,社会关爱正是秉承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具体表现,它是文明的一种行为体现,净化着大众的精神境界;它以情感为驱动,能软化尖锐的社会矛盾,有助于营造和谐的社会气氛;它的形成机制中内含的对于责任和义务的认知意味着人们追求平等和公正的必然性,在关爱的实践中又有诚信与友爱的表现形式。所以,社会关爱彻底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自身系统之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统一,那么后者的人民性也必然内含其中。

  社会关爱本质上具有人民性。它从根本上说是社会的每个人对于社会中的其他人或事物以及自然的关注、关怀、爱护、帮助,给予他们需要但本身所不能满足的条件使其正向发展,并推而广之,从而为社会群体提供一种善的社会环境,让生存在其中的社会个体得到更加顺利的发展。所以,不管从出发点还是落脚点来看,社会关爱都有着深刻的人民性。

  第三节 社会关爱的现实维度。

  社会关爱是以人为主体的广义上的关爱,是无差别的给予弱势群体的补偿。任何群体有物质或精神上的需要,都应当得到关爱的回应。现实世界中,有生命的事物都会产生不同的需要,因此,关爱应当面向自我、他人,以及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界。

  一、关爱自我。

  人是组成社会有机体的基本单位,没有人就没有社会这一概念,所以社会关爱主要是对人的关爱。关爱的使动者可以是每一个人,每个个体都可以发出关爱的行动,前提是行动主体身心的完整性。一个人如果不懂得关爱、保护自己,也不会了解他人对关爱的需求,所以关爱社会首先要学会关爱自我。心理学把自我规定为对个体自身区别于周围他人他物的觉察。按照这个概念,关爱自我就是指对自身的关怀和保护,既包括身体上与心理上的关照,也包括对寻求自身的充实与发展。

  人对自身身体的关爱来自于生物的本能反应,冷了会添加衣物保暖,饿了会寻找食物果腹,除非有特殊的目的人一般都受到这种本能的支配来满足生理需要。但也排除一些特殊情况,如酗酒、吸毒等,这些属于生理上的非正常需要,危害个体的存续,就需要个体意志的抵抗以保证机体的健康。这种防止自我受侵害的意志也是自我关爱的一种。

  相比之下人对自身心理的关爱更容易被忽视。较之于身体上的快速的直观的反应,心理上如果有某些欠缺,往往需要一段时间的积累才能演化成心理疾病在外部表现出来。心理一旦产生疾病所造成的危害更大,会直接危害自身或他人甚至群体的生命安全。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但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也使人的心理健康受到很大波动。对精神、物质的追求与自身现实能力之间的矛盾,社会现实与自身世界观的矛盾,都对心理产生极大的影响,久而久之成为一种扭曲的力量,最终暴发出伤害性行为。所以,对自身的关爱一定需要被重视,一是有助于促进个体的身心和谐,人生就像前进的马车,而身体和心灵便是拉车的两匹马,必须并驾齐驱,保持相同的速度和方向,才能保证生命前进的动力;二是有助于人生理想的实现,人的一生是追寻理想的过程,需要不断汲取养分、认知自身再到改造自身,而健康的体魄和阳光的心态是保证这一切的前提。

  二、关爱他人。

  关爱他人自远古以来就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儒家文化的特质始终以教化为重心,以道德境界的提升为追求,落脚于道德人心和民情风俗的纯化。《论语》中说:

  己立立人、己达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忠恕之道。立,就是站得住。行事若能守规矩,成模范,才能立身于世,不会被淘汰。达,就是行事通达,无所窒碍的人品。

  因为有此品性,所以不论是在国或在家,都一定事事能"行得通".这就是"德性".

  自己想有所作为,也尽心尽力地让别人有所作为,是从积极的方面说要待人忠心。自己不愿做的事,也不要强加给别人,是从消极的方面强调待人宽恕。统一二者,就是忠恕之道,都是将心比己,推己及人。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彰显的社会关怀、人文关怀的一面,为传统社会提供了安身立命的价值。《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与和的结合是中庸思想的关键,强调不偏不倚、过犹不及,在人际关系以及以血缘关系、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差序格局的调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中庸思想则成为衡量利益关系的重要尺度,强调社会生活中应注重公平与正义。《论语·学而》中"礼之用,和为贵",用规范、制度与和的精神相结合,两者相辅相成,构成和谐人际关系的原则。

  现时代的社会领域中是经济主导逻辑。在利益的纠缠中,个人自身尚且在激烈的竞争中自顾不暇,对于他人的感受和需要更是不愿也无暇顾及。但讽刺的是,社会的步伐越快,人际关系网就会越复杂,个人与他人产生的联系越多,想遗世而独立根本无法成为可能,唯一的办法就是融入其中,顺应规律行事,人与人之间往往仅凭利益而成为"熟人".因此人必须学会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以减少交际中的摩擦,梳理矛盾。"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之幼",一个尊重并孝敬自己父母的人,也应同样对待别人家的老人,一个爱护自己子女的人,也应该同样疼爱他人的孩子。人不仅要与家人和睦相处、与朋友建立友谊、与同事团结合作,同时能"推己及人",在自己的言行践履中想到他人,才是处世的至理。只要有人的社会存在,孟子的这句教诲永远不会过时。况且中国人素有"投桃报李"的思想,如果人人都主动关怀,互相尊重、帮助,就能形成一个道德循环,真正达到《礼记》中所提出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境界。

  三、关爱自然。

  在关爱人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了对自然界的关注。人类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在长期生存与进化的过程中,既能动地改造自然又受到自然规律地支配。人为了生存必须要与自然打交道,因为人生于自然,是自然的一部分。作为自然的产物,人既要认识到自己改造自然的能力,又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在其面前的弱小。自然就如同人类的母亲,给予人生命,但当这个孩子做出过分的行为时,又会毫不留情得施以惩戒。

  所以,关爱自然成为了人类活动中的应有之义。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汉代新儒学就是以天人感应为核心,阴阳五行为骨架,糅合法家思想,以三纲五常为价值导向,兼取儒、道、墨、名诸家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相互依存,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孟子·尽心上》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强调人可以通过努力掌握自然发展规律。荀子《天论》中论到"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讲求天地万物的和谐共生。张载在《西铭》中讲"乾称父,坤称母,予滋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德。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认为宇宙即天是万物的起源,民众是同胞,人与自然万物要互爱;人不仅要爱自己的同胞,更要爱护天地万物。阴阳五行说也注重解释人与自然的关系,金木水火土构成大自然的五种要素,五行的变化引起大自然的变化,乃至人的命运,使得宇宙万物循环,体现了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等。东方佛教认为人与自然是个共同体,强调大自然对人类的贡献以及自然和谐共存的必要性。当下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显然,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思想是其宝贵的思想来源。

  人类关爱自然,是因为二者之间相反相成的关系。人类与自然界既对立又统一。

  一方面,人作为改造自然的主体,通过实践活动不断把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和动植物一样,生命活动又受到自然环境所制约。所以,只有保护好自然,使其风调雨顺、温和宜居,才能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创造出前提条件。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我们的生活更加便捷,生态环境却遭到严重破坏,人与自然的平衡被打破,人与自然的关系随之变得紧张。我们站在生存论的立场上,不应该问"人是什么",因为这就把人看做一种永恒,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发问模式。我们应该问"人如何存在""如何更好地存在",这就要呼唤新的文明--生态文明的到来。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深刻的人文关怀,不仅关怀着人类的现在,还关怀着人类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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