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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S大学编制管理面临的困境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9-06 共3312字

  三、案例分析--以驻石省属骨干 S 大学为例

  S 大学是由四所高校合并而成的一所综合性大学,是河北省属骨干高校之一。学校现设 21 个专业学院,1 个独立学院。有本科专业 103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8 个,可招收培养博士生的专业 50 余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26 个,可招收培养硕士生的专业 130 余个。现有国家重点学科 1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9 个,河北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 4 个,省级重点学科 14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1 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1 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7 个。

  (一)从 1996 年合校以来 S 大学编制管理政策的演变

  1.河北省编委对 S 大学编制调整的演变

  1996 年合校之初,新的 S 大学承接了原来四所学校的所有编制,1999 年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省编办)在《关于 S 大学编制的说明》中指出“新组建的S 大学总编制为 4692.其中 S 大学本部 4173”.

  2005 年省编办在《关于核定省属高校编制暂控数的批复》(冀机编办【2005】89 号)中指出“经省编委研究,同意核定 31 所省属高校编制暂控数 40299 名(专任教师24179)。”,其中 S 大学编制暂控数 2610(专任教师 1566,占学校编制总数 60%)。

  2006 年省编办《关于 S 大学清理整顿方案的批复》(冀机编办控字【2006】380 号)指出“保留 S 大学,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事业编制 2614 名,领导职数 11 名。”

  2011 年《河北省高等院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试行)》规定,省属骨干院校校级领导职数一般不超过 11 名;党政群团管理机构不超过 19 个,领导职数不超过 45名;按生师比 16:1 核定专任教师,按照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各占教职工总数 60%、15%、25%的比例,核定高校教职员工总编制数。

  2013 年省编办《关于 S 大学使用周转事业编制的批示》(冀机编办【2013】57 号)批准 S 大学使用周转事业编制 19 名,用于 2012 年引进的 19 名博士毕业生,编制实名对应。待出现自然减员,由省编委办收回。

  S 大学于 2005 年至 2008 年因接受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增加编制 10 名。截至 2014 年12 月,S 大学编制 2620 名,现有教职工 2840 人,属于超编单位。
  
  2.S 大学校内编制管理演变
  
  合校后核编定岗等一直是 S 大学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分别在 2004 年和 2009年开展了两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合校后第一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S 大学在人员编制管理工作中不断转变观念、梳理思路、加快步伐,根据国家和河北省的文件精神,在 2004 年第一次启动了全方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出台了《S 大学编制管理暂行办法》(校字[2004]14 号)和《S 大学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校字[2004]26 号)。本次改革本着“总量控制、科学合理、精简高效、优化结构”的原则,核定了各类人员编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岗位设置,确定了岗位职数,明确了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实施了岗位聘任。此次岗位聘任,对 S 大学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当时的政策环境和条件所限,没有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分级聘任,没有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书,没有对聘岗后的任务作严格要求和考核,没有触动各类人员的国家工资,只是校内津贴的变动。所以,这次岗位聘任只是粗线条的聘任。

  二是合校后第二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和河北省的文件精神及要求,2009 年 S 大学又启动了新一轮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对各级各类人员重新进行了岗位聘任。2010 年 S 大学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推进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工作的有序进行,发挥编制的自我约束功能,有效配置人才资源、提高办学效益和办学水平,以河北省编办核定的编制数为依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编制管理规程》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S 大学编制管理暂行条例》(校人字[2010]13 号),坚持总量控制、精简高效和动态管理的原则,每三年根据在校生规模变化、学科专业调整和师资需求等情况,对各单位编制进行合理调整;遵循分类管理原则,合理调整人员编制结构,突出教师主体地位;实行固定编制和机动编制相结合,促进用人制度的改革。《条例》根据岗位职能、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将 S 大学人员编制分为教师编制、管理人员编制、教学辅助人员编制、后勤服务编制和企业管理编制,并以标准课时量、标准生人数为依据,以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科建设情况为调节参数,制定了教师和教辅人员编制计算方法,确定了各单位教学人员和和教学辅助人员编制数①(详见图 4-1:S 大学各类人员编制数量及占比)。【1】

  
  通过图 4-2 可知,S 大学虽然属于超编单位,但专任教师数量(1469)未达到河北省编办专任教师编制暂控数(1566),也远未达到《河北省高等院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试行)》规定,省属骨干院校按生师比 16:1 核定专任教师编制数(2025)的标准。同时也没有达到 S 大学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核定的专任教师数量(1775)。专任教师是高校师资力量的重要组成,是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专任教师人员不足势必影响高校正常教学工作的开展,可能还会限制高校的发展。

  (二)编制管理对 S 大学发展的积极作用

  通过编制的合理制定和有效管理,突出了教师的主体地位,使 S 大学教职工的规模逐步趋于合理化,专业技术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的结构比例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竞争优势不断增强。

  (三)S 大学编制管理面临的困境

  随着 S 大学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学校各方面的不断发展,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等各个方面已远不能适应教学和科研的要求。

  1.编制核定不合理,专任教师不足

  2005 年河北省编委为 S 大学重新核定编制时,是按师生比 1:18 进行的测算,没有充分考虑该校艺术类、体育类及职业教育类等学科、专业的特点,以此为依据所核定的编制数不符合该校的实际情况,也不能适应该校发展的需要。该校也曾申请按新比例重新核定编制,但因种种原因,此项工作在高校系统至今没有启动。2011 年办理编制实名制以来,S 大学因超编只被允许办理出编手续,无法办理新增人员入编手续。目前,该校仍属于超编单位,但实际超编的只是教学辅助人员和工人,而专任教师数量一直不足,一直没有达到 1566 人的专任教师编制数。

  2.近期退休人员较多,需及时补充

  S 大学近 5 年要退休 469 人,近 10 年要退休 1052 人。其中专任教师近 5 年要退休158 人,近 10 年要退休 397 人。这意味着我校每年平均要退休专任教师 30 多人,如果不及时补充,就会面临断档危机。比如 2015 年预计退休教职工 103 人。

  3.青年教师数量不足

  S 大学目前 35 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仅 268 人,其中专任教师 184 人,这说明 S 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数量不足。

  因此,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竞争力,选拔、引进优秀的高层次人才补充师资队伍,成为该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四)原因分析

  S 大学编制管理现状既有四校合并等历史原因,更重要的是在重新核定编制时未考虑 S 大学专业特点等实际情况。

  1.历史原因造成结构性超编

  S 大学合校后,全部接收了合并前四所高校的全部编制和人员。合校初期 S 大学有众多校区,所需要的管理、教辅和工勤人员数量较多,但随着 S 大学的发展,校区逐渐合并,发展到现在只有一个校区,所需的管理人员、教辅和工勤人员数量势必大幅减少,但我国事业单位没有很好的人员退出机制,以致造成 S 大学教职工队伍结构不合理。合校初,S 大学实有教职工 4000 余人,截至 2013 年 3 月实有教职工数量缩减为 2797 人,仍属于超编单位,但超编的只是教学辅助人员和工人,而专任教师一直不足。

  2.编制核定标准不符合 S 大学实际

  河北省 2011 年制定的《河北省高等院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试行)》是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以折算的在校生数与专任教师比核定高校专任教师编制数。教育部文件是对全国所有高校编制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性文件,而我国高校办学类型、层次、特点各不相同,适用的编制标准也不尽相同。不仅同类型的院校因学校历史、地域、规模、专业特点等不同,所适用的编制核定标准不同;即使在同一所学校内,由于文科、理科、工科和艺术等学科的人才培养方式相差甚远,使用相同的编制核定标准也不相同。河北省对 S 大学教职工编制的核定是按师生比 1:18 进行的测算,没有充分考虑该校艺术类、体育类小班教学或一对一教学及职业教育类等学科、专业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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