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医学论文 > 基础医学论文 > 医学检验论文

一起饮用含乌头碱的杨梅白酒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调查

来源:学术堂 作者:刘老师
发布于:2014-06-14 共3070字

论文摘要

  川乌、草乌和附子等为中医常用药,主要用于治疗跌打损伤、腰背酸痛及风湿性关节炎等疾病,民间常用泡酒外擦或内服,这些药材均含有乌头类生物碱,主要有乌头碱、新乌头碱和次乌头碱等[1].乌头碱毒性较大,口服乌头碱 0. 2 mg 就会引起中毒,1 mg~ 2 mg 即可致人死亡[2],且治疗量与中毒量或致死量接近[3],临床使用不当、误服等常会引起中毒,严重者危及生命[4].2012 年 7 月 2 日浙江省瑞安市发生一起饮用含乌头碱的杨梅白酒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6 人中毒,瑞安市疾控中心对此起中毒事件进行了调查。

  1 对象与方法

  1. 1 对象 2012 年 7 月 2 日晚村民陈某家晚宴就餐者中饮用自制杨梅白酒,伴口舌四肢麻木、胸闷、心前区压迫感、心律失常等任一症状者。

  1. 2 流行病学调查 使用统一的《食物中毒事件个案调查登记表》对中毒患者进行调查,对中毒现场进行卫生学调查。

  1. 3 方法

  1. 3. 1 采样 7 月 2 日凌晨 12 时在中毒现场采集残留食品 6 份,杨梅白酒 5 份,水样 1 份。7 月 3 日上午10 时,在就诊医院采集中毒患者血液样本 4 份,尿液4 份,洗胃液 2 份,肛拭子 2 份。

  1. 3. 2 检测 残留食品,肛拭子样本送瑞安市疾控中心实验室作致病菌检测,项目有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方法按GB / T4789 - 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杨梅白酒、水样和中毒患者尿样及血液标本和洗胃液送温州市疾控中心理化实验室,采用超高压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快速测定乌头类生物碱的含量[5].

  2 结 果

  2. 1 事件经过 2012 年 7 月 2 日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 XX 村村民陈某在家操办其丈夫的丧事,自设家宴3 桌,30 人聚餐,晚宴从 18 时开始 19 时结束,菜肴有鸡、对虾、菜头、麻油鸭、乌贼、土豆、海蜇、萝卜、炒肉和白丸等,酒宴上大多数人饮用了啤酒,少数人饮用了杨梅白酒、饮料和矿泉水等,其中饮用自制杨梅白酒的 6 人均发生了中毒,而仅饮用其他酒、饮料或矿泉水者均未发病。首发病例于 19 时 30 分出现了口舌、四肢麻木,头晕出汗,面色苍白,四肢厥冷,胸闷,心前区压迫感等症状,继而颤抖,四肢麻痹,抽搐,最后昏迷。其余病例至 22 时 5 分相继出现了上述症状。中毒的 6 名患者于当晚急送瑞安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23 时报告瑞安市卫生局,瑞安市疾控中心接到市卫生局指令后立即派专业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处置。

  2. 2 发病特征和临床救治 晚宴中饮用自制杨梅白酒的 6 人均发生中毒,罹患率 100%,6 名患者中,男性 4 例,女性 2 例,年龄为 43 岁 ~64 岁。潜伏期最短30 min,最长 3 h.饮用杨梅白酒从 50 ml ~ 150 ml不等。主要症状以口舌四肢麻木( 100%) ,胸闷心前区压迫感( 50%) ,头晕( 33. 3%) ,昏迷( 33. 3%) ,乏力( 17%) 等症状,心电图提示: 室性心动过速( 50%) ,频发室性早搏( 50%) ,其中 3 名患者症状较严重,出现抽搐并发阿斯综合症,个别患者出现心跳停止。医院接诊后立即给与催吐、导泻、对症支持、抗心律失常( 电复律) 、利多卡因微泵维持注射等治疗。因抢救及时措施得当,6 名中毒患者于 7 月 5 日治愈后出院,无死亡病例。

  2. 3 现场调查 本中心于当晚到村民陈某家中毒现场进行卫生学调查,晚宴就餐人员、厨师和帮工均为陈某的亲戚和朋友,中毒患者是陈某兄弟姐妹。宴席中的啤酒、饮料和菜肴等均购自当地菜市场或超市;杨梅白酒是帮工舒某自制,用可乐瓶( 1500 ml) 包装后分别于 5 月 20 日和 6 月 27 日分 2 次送给陈某,共6 瓶,其中 4 瓶杨梅白酒已被陈某已故丈夫饮用,宴席上饮用的是陈某丈夫用剩的 2 瓶杨梅白酒。据陈某介绍,其丈夫生前曾和同村朋友在当地菜市场流动小摊贩购得药酒 1 瓶,用小可乐瓶( 250 ml) 包装,无标签,呈粉红色与饮用杨梅白酒极为相似,放置于杨梅白酒旁。6 月 30 日晚 18 时左右陈某丈夫在家饮酒后,突发急病,有电击样感觉、谵语,未送医院救治,于当晚 20 时死亡,死亡原因由于尸体已火化无法查实。陈某描述其丈夫发病后症状与本次 6 名中毒患者极为相似。

  2. 4 实验室检查结果 残留食品和患者肛拭子中未检出致病菌。7 月 3 日晚 9 时温州市疾控中心报告 5份杨梅白酒中有 2 份检出乌头碱类成分( 表 1) ,患者尿液、血液和洗胃液中均检出乌头碱、次乌头碱和新乌头碱( 表 2) .

  论文摘要

  

论文摘要
  3 讨 论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分析,这次中毒事件确定为一起误服掺有药酒的杨梅白酒食物中毒事件,中毒物质为乌头类生物碱。

  乌头类生物碱为化学结构复杂的二萜类生物碱,微溶于水,消化道吸收后主要经肾脏及唾液排出,吸收快,中毒极为迅速[6].口服 0. 2 mg 致人中毒,致死量在 1 mg ~2 mg.临床上多因误服过量,或用生品不经久煮,服生品药酒,配伍不当等致中毒。乌头生物碱主要毒理是刺激神经系统,先兴奋,后麻痹。先选择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对迷走神经有强烈兴奋作用,可引起窦房结抑制,房室传导阻滞,从而导致心律缓慢或心律失常。对其他中枢神经及末梢神经有先兴奋后麻痹的作用。另一方面乌头碱可直接作用于心肌,增高心肌应激性,引起过早搏动、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严重心律失常、呼吸麻痹致死。中毒潜伏期多在 30 min 内出现口舌及全身麻木、恶心呕吐、呼吸窘迫、心前区压迫感,重症可因心脏或呼吸衰竭而死亡[7].本次中毒的 6 名患者症状以口舌四肢麻木,严重的心律失常为主,在血液和尿液中检出高浓度的乌头生物碱,是一起典型的乌头碱中毒事件。

  本次误服掺有乌头类生物碱的白酒引起 6 人食物中毒事件实属罕见。其中毒原因是传统上民间有使用中草药浸酒的习惯,部分农村村民安全意识淡薄,又不懂得药酒的正确使用方法。从小摊贩处购置的药酒既无标签,又与杨梅白酒一同放置,从而导致了误服。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建议卫生、药监、工商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市场上自配中草药的监管力度; 对于出没于农村、社区、市场等流动的地摊药店,有关部门应加强巡查,严厉监管,坚决取缔; 广泛开展食品卫生的宣传,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劝阻广大群众随意购买地摊上来历不明的中草药制品。

  本次中毒事件的发生是一起较为严重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因调查处置及时,措施得力,未造成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在该起事件处置过程中,有几点值得注意。①患者发病后送诊及时,抢救得当,未造成中毒人员死亡,接诊医生的临床经验至关重要,在抢救过程中能熟练地采取乌头碱中毒抢救措施,如抗心律异常,采用电复律、利多卡因微泵维持注射等。②调查处置及时。流调人员能在中毒事件发生后及时到达现场开展流调和处置工作,并能在很短时间内查明中毒原因,为临床救治提供科学依据。③建立快速应急检测方法,本次中毒事件发生后,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一时间内建立了毒物应急检测方法,用超高压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快速测定了患者血液、尿液和杨梅白酒中乌头生物碱浓度,为中毒原因的查明和中毒患者的抢救提供科学依据。

  参考文献:

  [1] 张帆。 体内乌头类生物碱毒物检测方法概述[J]. 时珍国医国药。2007,18( 5) : 1249 - 1250.
  [2] 韩文,熊刚。 乌头碱中毒 132 例诊治分析[J]. 现代临床医学。2009,35( 4) : 290 - 291.
  [3] 郭锦艳。 实用法医学[M]. 长春: 长春出版社,1995: 161.
  [4] 李斌。 急性乌头碱中毒 78 例临床分析[J]. 华西医学,2008,23( 5) : 1127,1128.
  [5] 张秀尧,蔡欣欣。 超高压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快速测定尿液和全血中 3 种乌头生物碱[J]. 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3,4( 3) : 715 -72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典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二部) [M]. 北京: 化工工业出版社,2005: 411.
  [7] 曾昭龙。 实用临床中药学[M]. 北京: 学苑出版社,2001: 312 -313.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