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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医患关系报道的特点探究(2)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6-10-20 共3479字
二、消息来源框架分析
  
  判断一则新闻报道是否是中立客观的,最重要的判断标准之一就是消息来源是否均衡。在一则合格的新闻报道中,消息来源应来自于事件的多方。但事实上,新闻内容多少都会带有媒体自己的立场,消息来源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均衡。笔者统计了83篇报道的消息来源,如有多个来源,则以主要消息来源为主。
  
  本文的消息来源框架包括:医方、患方、媒体、官员学者、其他。
  
  1.医方。具体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管理人员等来自于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各类人提供的信息、资料或言论。
  
  2.患方。是与医方相对而言,包括患者及其亲属、监护人等。
  
  3.媒体。主要指发布的评论类报道,如时评、编者按、社论记者手记等。
  
  4.官员、学者。包括国家卫生有关部门的政府官员及专家学者针对医患关系问题发表的意见看法,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决议、指示以及法律机关对相关事件和人员的判决等。
  
  5.其他。指消息来源不明或没有消息来源以及调查报告等消息来源不属以上4类者。
  
  以上5种消息来源的结构见表二。
  
  消息来源框架类型
  
  从数据可以看出,《新京报》关于医患关系的报道采用的新闻消息来源中,医方与官方专家学者类占据了总消息来源接近五分之三的比例,而从患方角度报道的新闻不到总消息来源的五分之一。
  
  据此可以看出《新京报》在消息来源的选择上有两个特点值得注意:
  
  1.消息来源十分不平衡。 《新京报》在报道医患关系这一问题时,消息来源选择偏向相对强势一方(医方、官方)而忽视相对弱势一方(患方)。这与人们印象中当医患发生矛盾时,有些媒体倾向于站在相对于医院是弱势群体的患者立场有所不同。在《新京报》中医方在医患关系报道中多以正面或中立的舆论为导向,在报道中,医生多被看作是“英雄人物”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的人,尤其是在医患矛盾纠纷的消息报道中,医方多扮演着受害者一方,很少有媒体挖掘医方在一起矛盾纠纷事件中的错漏,媒体更多地是把关注点放在患方蛮横无理,做出过激行为上,并没有深究引起一场医患矛盾的深刻原因,从多角度去解读矛盾纠纷事件。
  
  2.很少有来自患方的声音。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医患关系医患双方的另一方---患方的重要地位在《新京报》报道的消息来源中并未体现出来,患方这一本该为主要的消息来源,却是5类消息来源中发声最少的,仅有9篇。在这一系列的医患关系报道中,患方要么扮演着无理取闹的形象,要么就是无钱就医的患者,或者是对医生感激的患者。患方在媒体上本来已经有较少的声音,如果再一直以这样的形象见诸于媒体,这样不仅不能使医生与患者的关系得到改善,反而会很容易起到相反的作用。媒体在处理此类报道时,应该对各方进行平衡,而非加大他们之间的落差。
  
  因此,《新京报》很多时候没有做到平衡各方利益,让各相关方的观点都得以表达。很多时候,媒体容易倾向于社会中的上层人士,这样就使得他们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媒体,更多地发声,以至于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提升其社会地位,增加他们运用社会资源的权力[1] (41-42),这样下去将导致恶性循环,医患关系将长期处于不平等的状态下,势必对解决医患矛盾带来很大的阻碍。
  
  三、媒体传播启示
  
  在构建医患关系中,不得不说,媒体扮演着双重角色,即积极的角色与消极的角色。一方面,如若媒体能够客观、全面、公正地报道医患关系,则必定有利于维护患者和公众的知情权,也履行了媒体应尽的责任;同时,在监督、约束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推动卫生部门的建设上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媒体应注重报道先进医务人员的事迹,弘扬先进典型,提升医务工作者的形象,这对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另一方面,由于媒体的疏忽,在报道中的某些行为容易误导社会舆论,无意中激化了医患矛盾[2].比如医患双方信息来源不平衡,患者本就是相对于医院的弱势群体,当医患矛盾发生时1如果媒体仍然站在强势一方,为医方发声,将会大大加剧医患之间的矛盾,形成由媒体所主导的“沉默的螺旋”,即沉默的一方越发沉默,而强势发声的一方更加占据优势。这样一来,不仅无益于解决问题,反而使医患双方的敌对关系进一步加剧。
  
  在医患关系的报道中,媒体不仅需要做到平衡双方消息来源,还应平衡好正面宣传和负面报道的比例。既要对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监督,也要多关注具有教育意义的事迹,客观、平衡地报道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医务工作者的敬业精神,为医患关系增加一些正能量[3](140-141)。同时,医患关系报道的数量和篇幅都要严格控制,在版面和时段上不能过多、集中和突出,而当医患之间问题解决后,媒体也应第一时间给予正面报道。
  
  总而言之,新闻工作者不是审判者、决策者,而应是观察者、传播者。新闻工作者应充分认识自己的地位和作用,避免“媒体鉴定”,提高报道的公正性。媒体不仅是党和国家的耳目喉舌,也是百姓监督国家公共机构的平台。因此,媒体在医患关系的报道中应该正确认识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同时要多角度、多方面剖析矛盾,真正做到客观公正,为医患关系搭建沟通桥梁,为社会增添正能量。
  
  参考文献:
  
  [1]李 嘉 新 ,郑 伟 康 , 李 盈 . 边 缘 的 行 走 : 传 统 媒 体 医 患 关 系 报道---以 2013 年 《中 国 青 年 报 》为 例 [J]. 中 国 报 业 ,2014(10)。
  [2]程 莉 . 媒 体应 力 促 医 患 关 系 和 谐 [N]. 中国 新 闻 出 版报 ,2008-04-08(003)。
  [3]张 天 睿。构 建 和 谐医 患 关 系中大 众 媒 体 的 责 任 担 当[J].中国医学创新,201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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