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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船舶业发展的困难和存在问题及对策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05-30 共4502字
论文摘要

  一、福安船舶业发展概况

  福安市是福建省四大船舶修造基地之一,是百亿船舶产业集群的重要组成部分。船舶修造作为闽东及福安市主导产业之一,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占据极其重要地位。
  (一)发展优势较为明显。福安市海岸线长145公里,水域面积550万平方米;其辖内赛岐港距上海港438海里,距温州港158海里,距香港554海里,距基隆港173海里,面对台湾、毗邻港澳、北承“长三角”经济区、南接“珠三角”经济区,海上交通十分便利。白马港内水深浪平,潮差6~8米,赛江沿岸基岩坚实,是建设船坞、船台,发展船舶产业的首选地。
  (二)产业集群发展迅速。福安船舶修造产业起源于唐代,民国初期曾盛极一时。20世纪80年代以来,福安船舶修造产业快速发展并逐步形成规模,现有船舶造、修(改)、拆企业37家,其中船舶拆解企业2家、在建船舶企业1家、船舶上下游关联企业641家。
  全行业直接从业人员达1万多人,船舶修造专业施工队近30家,专业技师,尤其是焊接技师国内闻名。
  (三)产品品牌较为突出。福安船厂可建造技术成熟的船型包括:3万吨以下I级成品油轮、万吨多用途集装箱货船、8.2万吨及以下散货轮、2万吨及以下滚装货轮、万吨出口驳船、9600马力深海拖轮和液化汽船等,也可修造12万吨及以下各种船型。“十五”以来,全行业共建造各类船舶3600多艘,其中建造出口万吨散货轮、万吨油轮、2000马力以上深海拖轮、万吨及以下集装箱货船400多艘;修理外籍船舶1200多艘,最大吨位达到12万吨。
  (四)产业配套相对完整。全行业现有船台60座,年造船能力100万载重吨;船坞18座、总坞容量54.8万吨,其中10万吨级干船坞2座;码头33座(包括浮码头),船厂两岸相邻伫立,配套厂商聚集,供应商可在30分钟内送货上门,满足船厂的配件需求。船舶科研所、船舶院士工作站、船务担保公司、船舶学院、船舶交易中心、船舶交易网站、船舶设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检验检测公司等产业服务平台较为健全。

  二、福安船舶行业发展特点

  (一)行业乍暖还寒,复苏迹象未明朗。2013年一季度,福安船舶修造行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2%(同期全省增速为1%),这是近两年以来工业总产值持续增幅下滑后,首次止跌回升。新接订单稳中有升,全行业新承接造船订单45艘、15.5万马力,订单总金额约39亿元,其中最大一笔订单为16艘出口海工船;船舶企业累计手持订单达到72艘、43万吨、24万马力,订单总金额约58亿元,这些订单中70%为附加值较高的海工船、远洋渔轮、工程船和特种船。但造船完工量与新船开工量双下降。
  全行业造船完工量3.07万载重吨,同比下降8.08%,造船完工28艘,同比下降6.67%;新开工建造船舶28艘、5.37万载重吨,艘数同比下降33.33%,总吨位同比下降13.39%。但新开工船舶量大于造船完工量2.3万载重吨,同时,2013年第一季度船舶出口预收货款同比增加10倍多,说明福安船舶工业发展态势开始出现企稳回暖迹象。
  (二)船舶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进展。金融危机发生以来,货轮、集装箱船、油轮等三大主力船型订单量急速下降。与散货船、油船等船型需求不足相反,以特种船舶、海洋工程船舶为代表的安全环保“双高”(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备受市场青睐。福安船舶工业凭借雄厚的技术优势和明显的竞争优势,不断适应危机挑战,紧跟市场走势,摸索市场需求,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大力开辟海洋工程船、驳船和拖轮等新领域,促进船舶修造业形成集聚之态、集群之势。白马、丛贸、马头、茂源等重点船舶企业纷纷加入到技改扩建的队伍中来,通过深化船企技改,将以往普遍采用的船舶整体建造转变为技术含量更高的分段建造,按国际船检机构标准施工,助推着福安船舶产业转型和建造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三)船舶企业逐步进入低利润时代。一方面,由于物价上涨导致的成本推动及辖内另一支柱产业———电机产业工人工资上涨的比价效应,劳动力成本显着增加给船舶企业带来一定压力。从调查情况看,从2012年初至今,船舶企业工人平均工资涨幅达到15%,其中熟练工、高级技工工资涨幅甚至超过20%。另一方面,单船修拆价格呈下降趋势。以船舶维修为主营业务的马头造船厂为例,原先更换船舶甲板,单船价格一般能维持在1万元/吨左右,但由于航运市场萧条,一度换板价格跌至7500元/吨。由于废旧粗钢市场需求疲软,拆船废钢单价由3500元/吨跌至目前的2400元/吨。在劳动力成本增加和单船价格下降的双重压力下,修拆船舶企业利润率下降2%~3%。另外,人民币累计升值,进一步压缩了船舶业利润空间。据测算,如果船舶出口利润率为15%,则人民币每升值1%,船舶出口利润额将下降7%。对于收汇规模大、收汇期限长的船舶修造企业而言,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加速势必导致汇兑损失加剧。以被调查的某船舶修造企业为例,其与境外客商签订的2艘3500吨油轮建造合同(合同金额共计1230万美元)预计汇兑损失将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四)企业纾困能力增强。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船舶企业在努力提升预收货款收汇与银行融资规模同时,也进一步通过股东出资垫付、非银行融资借贷等方式强化自筹资金力度,满足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为减少境外船东资金链断裂,造成工程停工或弃船等产生的经营风险,福安船舶企业正逐步通过理性接单、积极投保、深化与境外船东交流、合理安排船舶生产进度等方式规避风险。为降低修造成本,在主机及大宗原材料采购运作上,企业开始积极调整采购策略,争取采用“抱团”对外谈判订货的方式,以量的优势争取订货主动权。
  (五)外汇改革进一步便利船舶进出口。2011年12月外汇局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以来,对于进出口企业实行总量核查、分类管理,对合规守法经营船舶企业设置特殊标识,解决船企资金流与货物流匹配问题,将预收货款及延期付汇等贸易信贷管理转为事后监测,极大便利船企进出口结售汇,降低人工、财务成本,提高资金效率,缓解资金紧张问题。

  三、当前船舶业发展的困难和存在问题

  (一)船企融资难,融资成本高。自2012年开始国内各银行纷纷提高船舶行业信贷准入门槛。以建行为例,该行表示其总行将船舶行业界定为敏感性行业,原则上不予介入。从调查情况看,目前福安辖内向银行融资贷款的船舶企业有18家,平均资产负债率约为45%。自2012年初以来,有15家船舶企业先后遭到合作银行不同程度的贷款规模压缩,单笔额度最高为5000万元。银行“断贷”使本已处于困境中的船舶企业资金链更趋紧张,部分企业只好寻求民间资金用于“过桥”还贷。据调查,目前这类借贷利率较高,上升幅度也最大,一般在月息3%以上,有的“过桥资金”最高月息达8%~9%,一些资金周转较为紧张的中小船舶企业容易被高息民间借贷“套牢”,高额资金成本将不断蚕食企业经营能力,直至企业资金链彻底断裂。
  (二)境外船东支付能力与支付意愿降低,部分企业接单信心不足。以新轮修造为例,以往企业通常根据新轮修造进度,与境外船东约定从签约至交船分五期预付70%或以上船款。但在目前境外船东资金普遍紧张的情况下,多数企业已无法按照原有方式和比例预收货款,造成预收货款收汇大打折扣。当下企业预收货款实际规模除依附于合同(包括新轮建造总价、新轮建造技术含量与建造难度等)与自身议价能力外,更多地取决于境外船东需求意愿与付款能力。部分付款能力差、付汇意愿低的境外船东在新轮报关出口前甚至只预付20%货款,船企需要垫付大量的生产资金。一些企业面临接单后续资金难以为续,不接单关门停产的两难境地。
  (三)船舶企业外汇资金监管难,易成为异常资金流出入通道。船舶企业资金流与货物流背离时间长,加大了贸易真实性核查难度,特别是预收货款等贸易信贷业务。由于船舶出口预收货款存续期大多为1~2年,时间跨度长,且船舶制造单体金额大,一笔预收货款少则几十万美元,多则数千万美元,其合同条款具备较强专业性,外汇局仅凭船舶制造合同难以辨别预收货款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即便是进行现场核查,往往也难辨真假。这给部分异常资金流入带来可乘之机。而船企预收货款的退汇,目前外汇局只是根据原合同以及退往同一境外汇款人的原则,也易成为部分异常资金流出渠道。
  (四)汇率波动吞噬企业利润。由于造船周期一般为1~2年,甚至3年,资金投入量大。近年来钢材、配套设备等船舶原材料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美元、欧元等主要结算货币价格也波动较大,这些都直接加大了国内船舶业成本控制的难度。从调查情况看,目前福安市船舶行业的利润率一般在10%~20%,人民币的不断升值,使船舶出口的利润空间不断缩小,虽然国内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锁定成本和利润的一种可行的手段,但结售汇期限最长为1年,对船舶出口而言远远不够。企业外币错配,也存在明显的汇率风险。如船舶出口收汇使用一种外币结算,进口船舶生产用设备材料使用的是另一种外币,假使金额和时间上安排不当,都可能遭受汇率变化的损失。

  四、对策与建议

  (一)充分发挥产业集群优势,分工协作,形成船舶工业的综合竞争力。充分利用现有岸线资源,规划、建设船舶工业集中区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产业集聚;围绕建成3~5个现代化中型造船总装厂的目标,积极推进以骨干船舶企业为龙头,整合区域资源,筹建船舶工业企业集团,形成共同发展的局面;加快海峡船舶机电物流配送基地项目建设,为船舶业构架网上交易、网下物流配送服务;设立拆解基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力度,支持骨干船舶企业和航运企业按期履行造船合同,千方百计保订单。对生产技术先进、管理运作良好的船舶企业,要确保其按订单正常生产所需流动资金的按期到位并实行优惠利率,对船东推迟接船的船舶企业要适当给予贷款展期支持;帮助企业申请技术改造贷款,推动企业实现产业升级;鼓励企业在进口船舶主机和关键设备时外币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船舶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加快建立船舶产业投资基金。
  (三)创造支持船舶工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是加大船舶配套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在继续完善船舶信息中心的基础上,争取设立船舶检验机构和船舶技术研发机构,以满足福安市船舶修造业发展的需要。二是建立和健全可持续发展的人才队伍运行机制。要重视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充分发挥福安市职业院校的作用,培养船舶设计、生产与科研各类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大力引进造船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以解决福安市船舶科技人才的不足和高精尖技术难题。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培训机构作用,根据船舶企业的需要,为他们提供不同类别和技能的短期培训,不断提高船舶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改进外汇管理,服务地方船舶业发展。一是外汇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建立重点船舶企业联系制度,发挥点对点政策辅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商业银行要提供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外币掉期等金融工具,支持船舶企业防范和化解汇率风险。加强船企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合作,防范外方船东弃船等出口信用风险。二是建立船舶企业外汇资金监测制度。对于预收货款结汇实行台账管理,详细记录船舶企业修造合同、单体船舶、预收额度、修造进度等要素,便于进行货物流与资金流匹配的非现场核查。三是加大船企外汇资金事后核查力度。定期核查预收货款境外汇款人与造船合同外方是否一致,预收货款结汇资金去向是否异常等,要求船企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备。四是外汇局要建立应急预案,如对预收货款结汇实行支付制等措施,防范“热钱”通过贸易信贷渠道跨境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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