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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武术文化”的剖析与评价

时间:2018-10-24 来源:体育科学 作者:刘文武,金龙,朱娜娜 本文字数:13588字

  摘要:近年来学术界有关“武术文化”的探讨成为一个热点论题。审视以往相关研究成果,具有操作意义的细化研究极其少见,导致“弘扬中华武术文化”的良美意愿无法在现实中“着陆”。基于此,运用文献资料、专家访谈、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对以往学界有关武术文化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归纳的基础上,对武术与武术文化的关系进行了阐析,认为二者之间不能划等号,它们分别代表了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它们关系的实质就是武术技术与武术文化的关系;进而运用排除法对“武术文化”的核心内容进行了分析论证,最后得出“技法”乃武术文化核心的结论。

  关键词:武术文化; 学术界; 体育; 技法;

  Abstract:In recent years,the discussion of“Wushu culture”has become a hot topic in the academic circle.However,through reviewing the past related research results,we found that researches which have operating significance still is a blank,this made the good wishes such as“enhancing Chinese Wushu culture”can't land in reality.Based on this,using research methods of literature,expert interview and comparative analysis,this paper reviewed the past research results related to Wushu culture,analyz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Wushu and Wushu culture,it concluded that Wushu and Wushu culture are not equal,they represent different aspects of the same thing,and the essence of their relationship i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Wushu skills and Wushu culture,then by the method of exclusion,the core content of the " Wushu culture" is analyzed,finally the conclusion of " skills and methods" is the core of Wushu culture is put forward.

  Keyword:Wushu culture; academic community; sports; methods of skills;
 

武术

 

  1 前言

  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中国传统文化的“水涨船高”,近年来,武术学界很多人热衷于谈论“武术文化”,翻看各类学术期刊有关武术的文章有很大一部分属于该类研究。其中,有些是将武术作为一种文化存在,进而引用文化学的理论对其进行阐析;应该说这是值得倡导的,因为这样不仅有利于回答多年来仅将武术当做一个体育项目对待所带来的诸多问题,如人们对于武术学科存在的质疑,武术教育的“体操化”教学模式所带来的“学生喜欢武术,但不喜欢武术课”等;而且,也可以通过从一个更高远、更宽广的层面认识武术,丰富其理论内涵,达到提升武术学术品位的目的。但也有一些文章则是在批判竞技武术的同时,将“文化”作为对付“体育”的法宝,拿出所谓“文化的武术”来攻击“体育的武术”(确切地说是“竞技化的武术”)。就此笔者认为,无论什么样的武术,都是武术的功能指向,而功能(价值)是相对于人和社会的需求而存在的,存在即合理,一味地贬此褒彼或贬彼褒此对事物本身并没有好处;正确的做法只能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让武术各功能价值的彰显并行不悖、有条不紊地进行,共同致力于武术整体在当代社会的发扬。

  就“武术文化”本身而言,“以往武术学界对于武术文化的探讨多犯有空而大的弊病,以至于所提出的主张大多只停留于口头上或纸头上,很少能在操作层面得到落实”,所以,对于“到底什么是武术文化?我们所谓的武术文化具体指的是什么?有没有可以用来实际操作的‘抓手’?这些问题不弄清楚,武术文化就永远只是一个堂而皇之的、‘虽日用而不知’的模糊名词,而所谓的武术文化传承就只能是一句空话”,而“要解决此问题,只有通过对武术文化进行分解,一一加以剖析和评价才行”[14]。

  其实,此种现象并不仅仅局限于武术领域,某种程度上这是自近代以来整个中国文化界存在的一个通病。审视中国文化界自近代以来的发展历程,有人站在西化派立场,宣扬西洋文化的先进性,进而提出了“全盘西化”的文化发展主张;有人则站在国粹派立场,宣扬本土文化的绝对优越性,形成了“全盘内守”的主张;也有人认为中、西文化各有所长,指出中国文化的出路在于取人之长,补己所短,因而提出所谓“中体西用”的发展策略。

  用马克思主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理论方法审顾上述三派观点,前两者存在将“文化”作为一个整体、仅从宏观上立论的缺陷。民族文化相伴随一个民族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发展历史,其中必有其可取之处,也有其糟粕所在,若仅用泛泛地定性的方法作非此即彼的结论,不符合客观实际。第三种观点虽然认识到了前两者的弊端,并试图“执其两端而用中”,取一折衷路径,但显然也只是停留于中观的理论主张层面,具体什么是一文化的精华,应该吸取;什么是一文化的糟粕,应当扬弃,并没有给出具有操作性的明确回答,因而,对实践的指导意义也不大。

  文化是个庞杂的系统,任何一种文化都包含着先进和落后的因素,都是精华与糟粕并存,就像没有一个人是完人,任何人都是优点与缺点共聚一身一样。如果不弄清楚哪些要素是先进的,哪些是落后的,即对一个文化整体不做具体而微的剖析与评价,那么,倡导文化就是盲目和不切实际的。“武术文化”也一样。故此,本研究在对学界关于“武术文化”的研究进行整理归纳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剖析和评价,并试图找到发展“武术文化”的真正“抓手”,希望可以为如何在当代社会弘扬“武术文化”提供具体可行的实践路径。

  2“武术文化”提出的时代背景

  随着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人文社科学术界兴起的“文化热”潮流,武术学界部分人士也受到启发,开始尝试从文化学的视角来审视、阐析武术。当时以阮纪正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公开发表了数篇颇具影响力的学术论文,如《武术———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太极拳系统文化论纲》、《中国武术本体载体纵横谈》等,从而开启了武术文化学研究的先河。90年代,伴随着社会上兴起的“国学热”潮流,时任国家体委副主任、中国武术协会主席的徐才提出了“大武术和小武术”的概念。他曾指出:“中国武术有两个走向,一个是从中国走向世界,一个是从小武术走向大武术,所谓小武术就是拳术;所谓大武术,就是除了拳术外,还包括武术医学、武术文学、武术戏剧等等。”[25]可以看出,所谓大武术与小武术,用中国传统哲学语词形容,就是形而上之道与形而下之器的关系;具体到武术自身,乃是武术技术与其背后思想文化的关系。徐才认为,武术发展之正途应是从前者走向后者,即由器至道,由技术而文化。“大武术和小武术”提法的用意所在就是强调不能仅将武术作为一项技术看待,而更应该把它当成一种文化发扬。这一观点在武术界影响可谓是至为深远,从后来伍绍祖的“武术属于体育,但高于一般体育”,到进入21世纪以来武术学界关于“武术文化”研究热潮的再一次兴起,应该说都是对这种武术观所做的一个注脚[15]。

  关于近几年来持续升温的“武术文化”研究热潮,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缘由,就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武术入奥的失利,在很大程度上宣告了仅仅作为一个竞技体育项目的武术发展陷入窘境。面对这种现实,很多人在对过去几十年过度向体育化倾斜的武术发展模式倍感失望的同时,开始反思以往武术在走向竞技化的过程中迷失了自己的文化身份,丧失了自身文化特色。由于“西化”过的竞技武术无论在技术还是理论上都与西方体育无本质区别,它“是在特定的时代条件和价值取向下形成的,无论技术、训练或目的,都和明清以降一脉相承的传统武术有着根本性差异,理论上,毋须得到传统历史文化的支持;实践上,更没必要对传统武术有多大的继承,因而出现了一种文化上的‘断乳’现象”[18]。在这种情形下,人们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注到传统武术身上,希望从它身上找到拯救武术于尴尬处境的锁钥。所以一时间,“向传统武术回归”、“将武术作为一种文化对待”的呼声成为了学界主流呼声,“武术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武术乃至中国传统文化的代名词也成了人人得而言之且乐而言之的时髦语汇。用之既久,俨然成俗,“武术文化”也从一开始作为一个从“文化”视角看待武术的动词,变成了一个既脱胎于“文化”又似乎与它有着不同畛域的独立名词了。

  3“武术文化”释义

  3.1 学界对“武术文化”的几种代表性观点

  提起武术文化,就不得不习惯性地追问其母体———文化的含义。何为文化?有关它的定义据有的学者统计达170多种。而且,“虽然文化及其作用已经引起各个学科的普遍关注,但迄今为止,人们并没有形成关于文化的普遍的、公认的定义或界定。人们在使用文化概念时,常常有着不同的所指”[5]。对于武术文化的界定也是如此,人们总是津津乐道于谈论武术文化的“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对其内涵和外延到底是什么却始终是各家各说、模糊一片,常令人在理解上费解困惑,在实践中无所适从。特别对于后者,由于缺乏规定性,使得其在各家说法那里被无限度放大,以致于没有了边界,每每会令人产生武术文化等同于中国传统文化的错觉。这种认识上的模糊性所造成的后果就是容易泛泛空谈,无法将弘扬“武术文化”的良好意愿落至实处。由此,在正式提出本研究观点之前,很有必要对目前学界关于“武术文化”的几种代表性认识进行梳理和分析,从而有助于人们对其进行甄别、比较。

  3.1.1 从广义文化视角认识武术文化

  “目前对体育文化的认识,较普遍地采用由一般到特殊的思维定式,即用文化的概念来界定体育文化,用文化的范式来解读体育文化。”[22]武术学界对武术文化的认识也不例外。由于有武术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或者说武术文化的属是文化的理论预设,所以,大多数研究者在认识武术文化时习惯于采用它的上位属的解释方法对其进行解释。温力在《武术与武术文化》一书中采用“文化结构四层次说”提出:“武术文化是以技击技术为核心,以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为基础,包括与武技密切相关的器物、传承形式和民俗,以及由它们所蕴涵的民族精神共同组成的中国传统文化。”[24]程大力根据“文化三层次说”,提出武术文化包含了“道与理”、“礼与艺”、“技与术”这样由内而外的三个层次,并认为武术文化的核心是“道与理”层[1]。李印东借鉴“文化结构四层次说”(包括物态文化层、制度文化层、行为文化层、心态文化层)中的三个层次提出:“武术文化由武技与武理技术文化层、武术行为文化层、武术心态文化层三个层次构成”,其中,“武技与武理技术文化层是由有技击内涵的身体动作及其动作的基本原理组成。人们从事武术实践,在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习惯定势构成武术行为文化层,具体体现为武德。武术的心态文化层则是中华民族在从事武术社会实践和意识活动中,长期絪蕴化育出来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这是武术文化的核心部分”[11]。旷文楠指出:“所谓‘武术文化’,在本质上既是研究对象,又是一种研究方法,……‘武术文化’这一概念是将中国武术作为一种整体的文化系统来对待,而不仅仅是将其作为一类技术技能体系来看待。”[9]黄聪等将武术文化界定为:“武术文化是特定社会中代代相传的一种包括技术、价值观念、信仰以及规范的民族传统文化。”[8]郭玉成则采用文化界所通行的广义与狭义的文化界定形式将武术文化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认为“从广义上,武术文化可以定义为:与武术相关的各种文化的总和,包括文化遗产中的武术、体育领域中的武术、影视中的武术、文学中的武术、学校教育中的武术等等;从狭义的角度,武术文化专指源流有序、拳理明晰、风格独特、自成体系的传统武术拳种流派,其中蕴含的中国传统文化内涵,以及武德要求、传承制度等”[3]。

  上述运用对广义“文化”进行界定的方法来界定“武术文化”的几种认识,虽然观点不同,但都试图对“武术文化”进行分层,不管是分为三层还是四层、广义还是狭义,基本都包括了从外至内,由“器物”到“精神”的层面,且都将最内层的“心理价值层”作为“武术文化”的核心层。然而,这种界定方法的弊端正如王广虎在谈及体育文化时所言:“把体育文化置入文化如此复杂的学术背景和认识空间,不仅很难对其理论基础做出正确选择,更为重要的是很难与当下的体育文化建设发生紧密的联系。”[22]

  3.1.2 从技术视角理解武术文化

  也有人立足于武术文化与一般文化事项存在差异的视角,从武术所独有的技术层面来理解武术文化。栗胜夫指出:“武术文化是以研究技击为核心,以精神和物质为主要内容的动态的综合系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王燕等认为:“武术理论、武术文化是武术技术体系的产物;武术理论构架的基础与对象是武术技术,武术文化是以武术技术能力来表达的中华文化,武术传承的主要方式是武术技术传承;武术的最终形式还是武术技术,离开武术技术,谈武术文化只是空中楼阁。”[23]葛国政认为:“武术套路和技法是武术文化的‘活化石’,通过对套路技术的结构和技法运用的学习和继承,为我们在现代与古代之间建立了一种活动平台。”[2]刘景堂认为:“武术文化的涵义就是以攻防格斗的人体动作为核心的人体文化。在千变万化的人体动作中,反映出人的思想、道德、意识、美感与文明程度。”[13]

  一定程度上讲,该派观点是在对有些“大而空”地描述“武术文化”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得出的认识,他们更加倾向于“实践派”,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他们在对“武术文化”的探讨中更加注重其区别于其他一般“思想文化”门类的特点所在。

  3.1.3 从思想层面界定武术文化

  有学者试图把握“武术文化”的精义,直接从思想层面来对“武术文化”进行界定。邱丕相、吉灿忠指出:“武术在产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是以工具武术、技能武术的形式存在的。随儒、道、释等传统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武术又汲取之精华,包涵了传统文化的诸多内容”,“武术不应是一个技术概念、项目概念,而是一种身体文化,是一种可以用身体运动诠释中国文化的极具生动的表现形式”[19]。王岗等从将武术文化视为一种商品的角度认为:“武术的文化商品不仅仅是与武术文化有关的书籍、杂志等,更是师生在教拳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一种内在感化。”[21]

  众所周知,文化界虽然对“文化”的界定存在广义与狭义之分,但在探讨具体问题时往往采用其狭义概念。持该派观点的学者显然是沿用了这种惯例,在对“武术文化”进行界定时,摒弃了广义文化中所包含的器物、制度层次的东西,直接将“武术文化”的内涵限定在思想层面。这使得对“武术文化”含义的探讨避开了一般“文化”界定所具有的看似“包罗万象”实际“无所旨归”的弊病,集中而明确,利于人们更准确地把握“武术文化”的精髓,更好地开展工作。同时,考察当前人们在文章中使用“武术文化”时的语义,不难看出大多数研究者使用该词的意义所指也是有关武术的思想文化,所以,该派观点与人们使用“武术文化”一词时的“实指”较为一致。

  从上文对学界关于“武术文化”较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的梳理中可以看出,由于出发点或者说研究视域不同,所得出的概念认知也就有别。第一种观点站在武术文化乃文化之组成部分的视角,试图将文化界通行的“文化”界定模式移植于“武术文化”的界定之中,表面上看较为周全和无懈可击,然而,在实际使用中,该词的“实指”往往与概念“所指”不相吻合,表现为概念界定“包罗万象”,实际运用时则只是指代其中一部分内容而已。第二种界定由于过分看重“武术文化”与其他文化的差异性,或者说是为了更加突显武术作为一种“技术性”文化与其他“非技术性”文化的分别,在肯定“技术”在武术文化中重要地位的同时,出现将武术技术替代除武术技术以外其他内容的偏弊,这种认识很容易使人们在实际操作中将武术文化与武术技术划上等号,结果令“武术文化”概念的提出成为了多余。第三种观点比较接近人们使用该词时的实指,几家观点虽然提法各异,但一个共同点就是都突出了武术文化之“思想内涵”的重要性;虽然在概念界定上有些偏重或者不周全之处,却因较符合实际而得到本研究认同。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仅就思想层面的内容而言,武术文化到底实指思想层面的哪些具体内容,或者以什么为其内核,目前为止似乎尚未有研究者明确指出过。这就使得该认识仍然只能停留于“说教”的层面,无法“接地气”。

  3.2 武术文化与武术的关系

  “‘武术文化’一词是随着学界对武术概念的研究而出现的,是学者们通过文化来认识武术的一种产物。然而,当我们通过武术文化这一途径认识武术时,却忽视了对武术文化的梳理。弄清武术与武术文化的关系,是界定武术文化的关键点。”[4]由此,欲要弄清楚武术文化的真正内涵,必须对武术文化与武术的关系有一个准确认知。

  从目前该方面的一些研究文献来看,很多研究者在使用概念时往往将二者互用,在一种语境中使用“武术文化”,再次使用时则换成了“武术”,而揣摩其中意思,看不出大的差别———如果有,那也只是因使用时视角的不同而进行的语词切换,即欲将武术与文化对接时,或者说欲要从一个更高的“文化”层次看待武术时,就使用了“武术文化”,而到一般语境中又回到了“武术”;而有些专以研究“武术文化”命名的文章,虽冠以“武术文化”之名,但实际研究的仍是学界对“武术”概念界定中所界定的内容。这些说明在很多研究者的思维意识中,武术文化与武术并没有十分清楚的分界;或是干脆将二者看成是一回事,在它们之间划了等号。

  温力在《武术与武术文化》一书的第一章中,对于武术与武术文化的联系与分别进行了详细阐述,他提出,武术的概念与武术文化的概念并非是同一事物的不同说法,武术文化是武术的上位概念,二者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种属关系[24]。从他的这一表述中可以看出,他认为武术就是技术,而武术文化还包括除武术技术之外的其他成分,因而认定后者是前者的属。应该说他对武术与武术文化关系的认识与上文列举他对武术文化概念的界定是一脉相承的。郭玉成在谈到武术文化与武术的关系时认为:“‘武术文化’作为一种‘文化术语’,与‘武术’术语本身相比,由于视域的不同,既相互统一,又各有侧重。‘武术’作为现实存在的‘技术’形态,表现的更为真实、直接,以技击、表演、比赛等形式存在于社会普遍认知之中。而‘武术文化’则侧重于‘非技术’的成分,注重‘武术’的文化体系、艺术审美、价值功能等方面。两者既非包含与包括,也非融合和互补,而是角度不同的思考与认识。可以肯定地说,武术作为文化来审视,比仅仅把武术作为技击和体育来认知,具有更高的高度和更宽的视域,对武术的未来发展有更重要的意义。”[3]

  相较上述两种观点,本研究更认同后者。因为就前一观点来讲,首先,先有武术,才可能出现武术文化,后者是前者衍生出的产物,似与武术技术相对;所以,如果非要在武术与武术文化之间分出一个种属关系的话,那么,这种关系也应该颠倒过来,即武术是属,武术文化是种才对。其次,说武术仅仅包含技术,武术文化则除武术技术之外,还包括了其他诸如制度、思想、价值之类的东西,这显然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目前学界较为权威的武术概念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搏斗包括功法练习为活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并根据概念界定“属加种差”的原理指出:“技击”是根本属性,“套路、搏斗、功法”是表现形式,“体育”是属,“注重内外兼修”是种差。概念表述中“内外兼修”的种差是为了突出武术相对于其他体育项目而言的“文化性”。可见,武术概念本身就不仅仅包含技术,也包含着武术的思想文化成分。

  基于此,本研究认为,从严格的理论分析角度,武术是属,武术文化是种;但从实际运用来看,二者似呈一种并列关系,武术往往偏重指形而下的技术,而武术文化则偏重形而上的思想层面。上文中提到研究者在使用这两个词时往往交互使用,在一种语境中使用武术,另一语境又使用武术文化,令人觉得二者似乎只是同一种意思的不同说法。之所以给人造成这种错觉,就是因为人们没有将二者的分别解释清楚,而在运用中又实际包含着作者的不同所指。由此,本研究在这里将二者的关系明确指出,那就是在使用武术与武术文化时,往往在前者后面省去了“技术”二字,“武术的基本属性是武术的技术性,狭义武术就是指武术技术”[23],这一无意为之的省略是造成人们认识上混乱的根源。所以,武术与武术文化的关系,实质上就是武术技术与武术文化的关系,二者代表了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有着自己明确的所指。由此可以看出,武术与武术文化之间不能划等号,二者分别承载着人们赋予它们的不同内涵,因而,将它们互用只能造成理解上的混乱。此外,既然武术是武术技术的省略语,武术技术与武术文化相对,那么,“武术文化”的真实所指就是与武术有关的各种“非技术”成分,主要就是包括思想、价值等在内的精神层面的内容,这也与上文所认同的“武术文化”的概念界定相一致。

  4 技法:武术文化的核心

  首先,武术文化不等同于中国传统文化。当前,很多研究者都爱好谈武术文化,也喜欢在文章中使用这个词,但似乎很少有人对这个词的真正内涵、甚至它到底能不能够站得住脚进行过深度追问。这或许是为了在当今整个社会提倡“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文化软实力”、“文化强国”的时代背景下,使用“武术文化”从而更好地与国家有关“文化”的政策导向相对接,引起人们对武术的重视和支持。其实,就二者的关系来说,这种提法并非是纯粹的“空穴来风”,但关键是,要发展“武术文化”必须首先弄清楚“武术文化”具体包含哪些东西,这样我们在发展时才会有“抓手”,才能有得以贯彻实行的依托。说武术是中国文化的一个载体是符合事实的,因为武术文化的最初形成就是武术工作者将其从中国文化共同体中的剥离与凸现;但把武术文化等同于中国传统文化则是错误的,是将武术文化“虚无化”的表现。因为这只强调了文化母体与子系统之间一衣带水的源流根枝关系,却忽略了二者的区别,这样一来但凡在中国土生土长的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可以等同于中国文化了,也就不会出现像茶文化、酒文化、戏曲文化等诸如此类具有独立特征的中国文化子系统。

  武术文化跟武术具有文化性是两回事,前者说明武术是一种独立的文化存在,有自己独特的不同于一般文化形态的思想、价值、理论体系;后者则指武术仅是中国文化的一个载体,是中国文化在武术中的体现,而并非是武术自己的文化彰显。我们动辄说武术文化如何博大精深,试问武术除了吸吮中华传统文化乳汁用以充实自身外,对其母体文化又有多少回馈?就笔者看来,武术更多地是作为一种人体攻防技术和方法丰富了中华文化内容,在具有普适意义的思想、价值等层面并没有对中华文化有多少独特贡献,这或许也是武术直至今日仍未能步入中国“雅正”文化行列的一个原因。具体而言,武术在身体上讲“三节”、“三盘”、“四梢”,在技术要领上讲“四击”、“六合”、“八法”、“十二型”,这些是武术独特的、可用于丰富中华传统文化的内容;但在思想层面,在世界观、人生观、认识论上讲“太极”、“阴阳”、“五行”、“八卦”、“天人合一”、“整体观”、“仁义礼智信”等,则只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借用,并没有自己新的东西。

  其次,武术文化的核心并非是我们一般所谓的“思想层”。很多人在对“武术文化”的层次进行认识时只关注了一般“文化”分层的共性,忽略了“武术文化”的个性,只关注了矛盾的普遍性,却忽略了其特殊性。而一个事物之所以区别于另一事物,主要是由事物矛盾的特殊性所决定。武术文化也一样,它必须具有区别于一般文化的“特殊性”才具有作为一个专门名词存在的价值。其实,上述将武术文化近乎是等同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观点,也是这种认识的一种反映。所谓中国传统文化,无非是指包括哲学、医学、美学、兵法学、伦理学等在内的“思想方法”而言,而将这些东西作为“武术文化”的核心内涵也就直接可以推导出武术文化等同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结论,如“用道德来制止、约束武力就形成了武德”[10]。也就是说,所谓“武德”,只是一种用武之德,这个“德”仍然只是中国传统道德而已。周伟良在谈及传统武术的武德时也曾指出,“中国传统道德在不同领域内的使用即成为约束该领域中人行为的专有名词,如师德、武德等”,“传统武术对于择徒的道德要求,是构成传统武德的一个重要基础,它的基本内容,就是传统社会中被普遍认同的日常道德伦理。民间武谚中常说的‘未习武,先观德’的‘德’字,也是指的这方面内容”[26]。此外,有一点需要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现在倡导“武术文化”,必然是倡导其具有时代性和先进性的一面,因为“文化的继承,不仅仅是文化的延续与发展,同时也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只有那些较为先进、积极且适应新的社会形态的东西才会被积淀下来,或得以传承”,而“任何一种文化现象,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要随时接受历史的选择。当它内含的意蕴及外在的形式逐渐缺乏社会所需的活力时,必然要受到社会的舍弃,当它内在的精髓与外显的形式充分展现社会倡导的意义,必然就能蓬勃发展”[20]。下面将简单梳理一下被人们视为“武术文化”核心层的这几个部分的现实状况。

  韩东屏在《分而后总:中国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与世界影响力》中,一反以往文化界仅仅停留于宏观层面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定性评价的做法,而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文化所包含的几个主要门类在当代社会中的作用一一进行了析评,其中,对于与武术核心文化层有关的中国传统哲学和美学(艺术),认为这些在今日虽然依然沿用,但其对社会生活的报答力已远没有以前大了[5]。对当今中国社会人们的日常生活进行考察,可发现这一评价是符合客观事实的,传统哲学和美学因所具有的独特内涵及民族性特征,在一部分人群中虽仍然适用,但当今开放的社会、多元的思想潮流,大多数现代人、特别是年轻一代的思维意识中更乐于接受西方现代、后现代哲学思潮的思想引领,确是事实。对于中国传统医学(中医)而言,显而易见,虽然它在一些西医无法触及和奏效的领域依然彰显着自己独特的价值,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它在当今社会人们生活中的角色也只能是作为西医的补充;在医学界内部西医也是占据主流,而中医只占一个辅助、补充的地位。兵法学姑且不去说它是先进还是落后,由于武术已不再是军事舞台的主角,因而它的现实意义也已经大打折扣。而所谓的中国传统道德也只能是部分地适应于时代的发展,如“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的做人准则,但诸如“三纲”等伦理约束则显然已经作为“糟粕”被当代人扬弃掉了;即便如“事师如父”、“执役如子”等强调师道尊严的伦理纲常,也已经在现代教育理论强调“师生平等”、“以学生为主体”的冲击下,虽然不至于完全灭绝,但其生存空间也已经是非常之狭仄了。

  如果推而广之,论及武术文化的制度层,由于古代没有竞赛组织制度,所谓武术文化的制度作用于社会的只有两种:武举选拔和师徒传承。前者隶属于官方,后者在民间延承。很显然,二者中前者已经随着冷兵器时代的结束永久性地退出了历史舞台,而后者虽然在现代社会的一些角落或一些民间习武共同体中依然具有适用价值,而且就像无论批量化的大工业生产发达到何种程度,各种个性化的精雕细琢而成的手工艺品都具有存活的空间一样,“师徒制”也因自身所独有的优点而不可能完全陨灭。但相对于“班级授课制”这种现代教育组织形式而言,它也只能是处于一个次要的地位,在当今武术文化的教育传承中充其量只能是作为一种补充形式存在。

  最后,武术文化的核心是武术的“技法”。上文已经论证了武术文化不等同于中国传统文化,也提出武术文化的核心层并非是学界所指“思想层”,那么,武术文化的核心到底是什么?“武术文化”跟武术具有文化性是两回事,前者作为一个独立名词,说明武术是一种独立的文化存在,有自己独特的不同于一般文化事物的思想、价值、理论体系;后者则指武术仅是中国文化的一个载体,是后者在武术中的一种反映或体现。我们以往的错误恰恰是把后者说成了前者,结果导致时下大家都喜尚谈论“武术文化”,高呼要发扬“武术文化”,结果由于大多数武术人并不学习更不精通传统文化而使得这种口号只能停留于口号。笔者认为,武术更多地是作为一种有关人体攻防的思想方法丰富了中华文化内容,在“人文化成”方面更多地是受中华文化的浸润和熏陶,只可以说是反映中华文化的一面镜子,而很难说对中华文化做出多少独特贡献。

  所谓“技法”,顾名思义就是指使用技术的方法,它与武术“技术”相区分,前者是一种思维方式,后者则是一种具体形态。“思维方式是文化体系的实质,是一个文化体系深层结构的‘内核’,是该种文化体系众多存在或表现形式中的‘本’或‘纽带’。思维方式内在地规定着一个文化体系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程度,成为衡量一个文化体系文明状况的标志”[17],而技法恰恰就是中国武术人对“身体攻防”思维方式的真正体现。这些思维方式有些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是其在武术中的体现,如太极拳对劲的阐述———“阳不离阴,阴不离阳,阴阳相济,方为懂劲”,这里的阴阳相济,就是有关太极拳技击的根本思维方式,它统摄着对太极拳“打手”中包括刚柔、快慢、动静、虚实、开合、进退等所有矛盾体对立统一关系的要求,是武术人在人类技击观上辩证统一思维方式的生动体现;“一动无有不动,一静无有不静”、“上下相随”、“劲起于脚,发于腿,主宰于腰,形于手指,周身完整一气,节节贯穿”等技法要求则反映出武术人思维方式的整体观特点;“左重则左虚,而右已去;右重则右虚,而左已去”则反映出声东击西、避实就虚的兵法学思维方式……。我们不否认这些属于武术文化的范畴,但并非是武术文化的核心或者说独特的思维方式。

  武术在身体上讲“三节”、“四梢”、“五行”,在技术要领上讲“明三节、统四梢、合五行”,讲“三尖相照”、“内、外三合”,讲“四击、八法、十二型”,讲“拳无空出、掌无空回、动动有法”,讲“远则拳打脚踢,近则擒拿跌摔”,“高来则挑托,平来则拦格,低来则砍切”,讲“力起于脚,发于腿,主宰于腰,形于手指”,在进阶层次上讲“着熟、懂劲、神明”,讲“明劲、暗劲、化劲”,讲“易骨、易筋、易髓”,讲“练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八卦掌中讲“具三形备三势”,“三形”指“行走如龙,动转若猴、换转似鹰”,“三势”指“行步若趟泥,两臂似拧绳,走转如推磨”……,总之,武术围绕着人的身体(己身和彼身)而展开的对攻防方法的思考结晶就是我们所谓武术的“技法”,也即本研究所谓武术文化的核心构成。这些思维结晶正因源于武术攻防实践———这一武术专有领域,方才成就其在整个武术文化体系中的独特地位,同时,也是其能够区别于武术文化体系中非核心要素的根本原由。诚然,虽然“在这类理论中也包括借用其他某些文化领域的理论观念,但它决非是简单的移植或搬抄,而是将这些理论观念经过文化整合后已将其建立在自己的经验范围内”[27]。总之,这些才是使武术不仅区别于一般文化事项,而且也区别于世界其他同类项目的根本质素所在。武术文化的创造主体———武术人的真正智慧结晶就沉淀在这上面,同时也是武术文化对中国文化的一个补充和丰富。

  武术技法的重要意义还体现在,它不仅为武术技术提供了规定标准,从而使其不仅仅停留于机械式的、随意的、没有目的可言的肢体体操层面;而且,它还是使武术技术内容趋于丰富性和精密性的重要保证,每一个动作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那样做,为什么左手必须放在此处右手必须放在彼处,为什么仆步插掌脚尖要向内勾扣,甚至精细到为什么一些非常细小的手法要求、角度要求以至眼神要求。有了技法的规定,所有武术动作都成为不可随意为之的有讲究的活动,所有的武术身体“符号”都具有了与其相匹配的“意义系统”,从而打通了形下与形上,连接了器与道,形成一种独立而完整的文化形态[16]。这才是彰显武术“文化”色彩的主要“抓手”,而不是那些大而空的“儒释道”,因为,虽然我们可以将后者作为武术文化传播的内容之一,但这些思想在中国一切“物事”中都有体现,而只有武术技法是武术所独有的,是“武术文化”独步世界文化之林的特色所在。

  5 结语

  文化乃由人创造并用来服务于人,这既是文化作为一种存在的根本归旨,同时,也彰显出它终极意义上的实践价值。反之,“凡是不能通过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的互相渗透、相互作用而参与现实社会生活实践的观念文化,必然只能抽象存留于历史典籍之中,成为与现实生活无涉的死文化”[6]。与此同时,“体育是文化,但它是与人类具体的身体运动行为不可分割的文化”[7]。是故,对于武术文化的探讨,不能仅停留在纯理论式的夸夸其谈上面,而要有坐稳落实的践履力量,要通过切实的载体使其得以“着陆”,从而服务于人的更好生存。唯有如此,有关武术文化的各种探讨才有价值,才有持续发展、丰富的鲜活源泉。

  借用“符号学”的语言,技法是武术技术背后的“意义系统”,其中蕴含着武术文化的核心基因;而且,它与武术技术的传习水乳交融,在形下与形上两种文化形态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从而保证了武术文化的传承除技术之外,诸如“传承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价值主旨的实现不会只停留于一句漂亮的口号。此外,我们谈当代武术文化的自觉,首当其冲的也应是对武术技法的自觉,让我们对自己习武的每一招每一式都“知其势,明其法”,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这些才是武术文化贡献于国家文化软实力发展的独特力量,不然只谈武术技法以外的文化那更像是对中华文化大系统的自觉而非是武术文化子系统的自觉。由此可知,今后“武术文化”的研究,应该致力于武术技法的细致发掘,具体而微地在细节上做功课,这既是武术文化本身实践属性的要求,也是武术文化贡献于中华文化在新的历史时期里得以发扬光大,即我们所谓文化自觉→自信→自强的重要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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