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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象学视角阐释艺术通感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2-11 共9223字
摘要

  通感(Synaesthetia,也译为“联觉”或“移觉”)的基本意思非常明确:各种感觉之间的相通。在通感中,视觉、触觉、味觉、嗅觉和听觉不是各自独立的,而是相互交汇的。视觉中融合着听觉,听觉中融合着触觉,或者几种感觉同时出现。通感现象引起多门学科的关注和研究,现代神经科学试图寻找通感的神经-生理基础,认为通感之所以能够产生是由于大脑皮层的神经之间很大程度上是相互关联并结合成一体的。认知语言学则认为,通感是基于一定认知心理基础的语言现象,通感以五官作为感知世界的特殊方式,是人们认知的一种重要并且普遍的手段。作为修辞学的通感研究,关注的是通感经验表达的语言,而美学文艺学的研究则赋予了通感诸多意义:感觉、想象、情感和领悟都参与其中。31-56通感的研究无疑要借助于现代神经科学和认知科学的发展,通感的语言研究也揭示了诸多的问题。但是我们发现,在各种研究中最为重要的东西---活生生的通感经验---却忽略了。比如对于看见红色会产生温暖感觉的通感现象的研究,大多执着于寻找它的生理心理根据,分析它的表达或者是其产生的艺术效果,却忽略了最为重要的东西---活生生的通感经验。而现象学 “回到实事本身”的主张给予了我们对于通感研究的重要启示:回到通感经验本身、回到身体-主体的感觉经验。

  

  人们通常认为,通感是感觉之间的相通,听觉、视觉、嗅觉、触觉和味觉在一个感觉经验中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汇合在一起。一般来说是先有一个本觉,然后引起了其他的通觉。比如说,看见红,先是视觉,然后出现了“暖和”这样的温度感。通感虽然不被看作是非常神秘的,但有很强通感能力的人却是极少的,能自然地体验到比较 强 烈 的 通 感 的 大 概 只 有 五 十 万 分 之一。[2]316因为通常人们认为每个感觉器官对应着一种感觉。“看见”只能由眼睛来完成,“听”也只通过耳朵,所以在视觉经验中产生听觉及其类似的多种感觉发生联结的通感现象就被看作是神秘的。

  有关通感的这种观点的前提是感觉之间的相互独立,那么,按照这种逻辑,产生感觉的感觉器官也应该是互相独立的。眼睛、耳朵这些感觉器官各行其职,互不干涉。感觉的主体是身体器官,人是分别靠躯体的各个器官去感知世界的。由此去理解通感,感觉就经历一个由分到合的过程,即首先是感觉的区分,然后是感觉的结合,这个由分至合的过程一般被认为是联想的结果。比如说,雪白的蓬松的棉花放在床上,人并没有触摸它,只是在看,但是却仿佛感觉到了它的舒适和柔软。在这里,有一个本觉---视觉,感知者在看的时候通过联想到以往的经验---棉花对皮肤非常的柔软舒适,产生一个通觉,由此我们说看见棉花的柔软与舒适。感觉器官与身体分离-感觉的分离-通感的神秘性,这便是传统观点对于通感问题的解释。

  但是,我们应该首先重新思考一个问题:我们究竟是如何感知世界的?把感官器官从身体中分离的传统观点是否具有毋庸置疑的合理性?身体能否被区分成一个个独立的器官?我们品尝美食,经常追求色香味俱全,因为食物给我们的视觉效果、嗅觉效果也影响着味觉,实际上与色香味有关的各种感觉器官是联系在一起的。各种器官在感知活动中总是协同运作的,在舌头“品味”的时候,眼睛与鼻子也参与到这个活动中来,它们不能被分成为一个个相互独立的部分。当然,感官之间的分工是明显而且有必要的,否认这一点将无法正视我们的现实经验。我们主要是依靠眼睛实现看的,就如我们主要是依靠耳朵实现听的。也正是因为这种分工的不同,感官越来越被看作是独立的。但是,感官的区分与感知过程中感官的相通并不矛盾。每一种感官有其主要的职能,但要实现对世界的整体感知,我们就无法将各种感官分割开来。正如品尝食物时那样,感官之间总是联系在一起的。由于进行感知的器官并不是独立的,因此感觉也不是各自独立的。在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在获得味觉的同时,视觉和嗅觉也混合其中。

  同样看见一个生动的雕塑,我们总会不自觉地想把手伸出来去触摸它,这是由视觉与触觉的联结。因此,我们认为,感觉原本就是通感,因为人是通过身体来感知世界的,身体是一个整体,各种器官不是相互独立的,“身体不是相邻器官的综合,而是一个协作的系统”[3]272.即使分工不同,在感知活动中也是相互协作,共同促成感觉的产生。当一种感觉器官感知对象时,其他的器官也一同出现。因为从身体现象学的角度来看,感觉的主体是身体-主体。面对世界时,人们最初并不是以意识或者理智去思考它。

  当一个人来到会场,所有的人都在注视着你,你的身体马上就感觉到了紧张,刚进入这种状态时,我们并没有去思考这个气氛,但是身体首先感觉到了。必须明确,这里的身体并不是机械论意义上的“躯体”.很长时间以来身体被看作是一台机器,笛卡尔(Descartes)的理论颇具代表性:他认为人的身体是一台由骨骼、神经、肌肉、血液和皮肤组成的机器,身体可以任意拆分。但是现象学意义上的身体是一个整体,我们无法对其进行拆解。身体既不是精神,也不是物质,它既包含了物质,也包含了精神,在身体中所有的精神与物质的区分都是不复存在的,是“灵化的身体”.如果对身体进行拆解,它将不再是身体。传统的看法总是把眼睛从身体中孤立出来,有了视觉,有了触觉,再考虑它们的综合。而我们的身体本身就是不可分的,是一个整体,它以整体的方式去感知世界。电影艺术尤其证实着身体的这种感知方式,声音的流畅与画面结合在一起能够产生一种运动知觉,一旦听觉消失,画面就显得缓慢或者停滞。

  “声音改变着颜色的连贯图像:一个更强的音调能加强图像,声音的中断会产生图像的抖动,一个低音使蓝色变得更深。”[3]265听觉和视觉协同作用,联结在一起去感知对象,听觉影响着视觉的效果。身体本身具有一种将各种感觉综合起来的能力,这种综合不是外在的综合,“不是认识论的主体,而是身体实现的综合。此时,身体摆脱分散的状态,将自己集中起来,用它的力量通过各种方法朝向其活动的唯一目标”[3]270.

  因此我们可以说,感觉不是一个由分开再到联结的过程,各种感官有自己独特的感知世界的方式,它们本身都是身体感觉的结果。

  既然身体-主体中的感官感觉并不是通过联想达到协同合作的,那么是什么原因使通感成为可能呢?我们认为,身体-主体的共同背景十分重要。身体在感知世界时,总是处在一个世界之中。首先身体有它的过去和将来,过去的感知经验会不断地沉淀到身体中,形成感觉的深度。其次,无论是听觉、视觉,还是触觉,它们都是身体与世界打交道的不同的方式,只有在共同的世界背景中,它们才可能相互区别。具有某种感觉,“无非就是拥有面向世界的某种行为类型---如何应付情况的方法、方式,无非就是与此相联系地拥有世界某个场面的‘一般蒙太奇’”[4]98.比如说,在我们都有这样的经验,电话放在身旁,每次响起的时候我们都很自然地顺手去接。有一天手受伤了,根本不能抬起来,但是电话响起的时候,手还是自然地抬起来去接,直到我们有了一阵疼痛才意识到这个受伤的手不能接电话。对此,我们的解释是习惯使然。但是习惯是怎么回事呢?梅洛-庞蒂(Merleau-Ponty)说,习惯是身体与环境长期的相互作用,在这个环境中我们能够轻车熟路。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习惯也是我们在世间存在的一种方式。身体突然受到伤害,但是这个环境没有变化,电话的铃声似乎在召唤着你的手,身体听从了处境的召唤。感官都具有一种无法换位的存在结构,但是它们都是在共同的背景中,正是这个共同的世界背景使得我们的感觉能够相互交叉、渗透。

  日常的生活充满了喧嚣,有一天我们来到一片树林中,感觉到树林的宁静,这种宁静不仅仅是我们的耳朵没有接受到嘈杂的声音,同时也来自于鼻子闻到的草和绿树的芬芳,眼睛看见树林中错落有致的光线,皮肤感觉到的清爽的空气和脚踩在草和枯叶上的柔软。表面上看起来只是听觉,事实上听觉、嗅觉、视觉和触觉全都参与其中。我们生存于世界之中,身体在与世界打交道的时候,各种感官自然地结合在一起,为了更好聆听树林的宁静,我们的耳朵、鼻子、眼睛,乃至整个身体都自然地协同起来,获得的感觉也就不仅仅是听觉,我们同时还“听见”了树林的芳香、阳光穿过树枝和草地的柔软,“听到”了整个树林对我们说话。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梅洛-庞蒂说:“通感感知是一种规则。”感觉总是带有通感的性质,没有纯粹意义上的“听觉”或者“视觉”,纯粹感觉只有在身体功能不健全的身体中才可能出现。在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明确,感觉原本就是通感。通感不是各感觉的联合,相反,独立的感觉是从通感当中分化出来的。传统的观点认为,在通感中经历了一个由分到合的过程,但是我们发现,从一般的感觉实际上经历的恰恰是一个由合到分的过程,我们获得的感觉首先是通感,在通感中各种感觉独立分化出来。这种过程是伴随着人类活动的分工,尤其是认知性活动的发展而导致的。在认知活动中,不同的人承担了不同的工作,各种工作对感觉器官有着独特的要求,各种器官得到了独立的发展。

  人们逐渐地不再把身体看作是一个整体,各感觉器官从身体中分离开来,独立运作,感知活动也不是各种感官协同的活动。也正是随着这个过程的发展,通感逐渐地被人们忽略或者丧失了这种能力而变得神秘,成为特殊的感觉经验。

  二

  在文学艺术作品中,通感作为一种表现手法并不鲜见。在姜夔的《扬州慢》中有“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的句子。“冷月无声”四个字,同时联结了视觉、触觉、听觉,是较为典型的艺术通感手法。在法国象征主义诗歌中,波德莱尔(Baudelaire)明确地把“通感”作为诗歌创作的一个准则,认为人与世界存在着内在的 沟 通,而 “芳 香、色 彩、音 响 全 在 相 互 感应”[5]19-20(波德莱尔《感应》),诗人的职责就在于发现并且表现这种人与世界、感觉之间的相通。康定斯基(Kandinsky)说:“画家和作曲家也能熟练运用暖的‘色调’和‘音调’创作出热情洋溢的作品来,它们会使你强烈地感到火焰在燃烧。”[6]96艺术打通了人的各种感觉器官,并且通过独特的手法表现出来。

  作为艺术表现手法的通感和作为身体的通感体验毫无疑问是相区别的,但是二者又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因为无论是诗歌、绘画还是其他艺术,都是艺术家感觉经验的表达。艺术家都是在生活中对世界进行感知,从而有了通感体验。于是,诗人用语言、画家用色彩、建筑家 用 建 筑 材 料 表 达 他 们 的 体 验。李 斯 特(Franz Liszt)说过:“艺术的多种多样的形式可以说是一种咒语;艺术家想把感觉和热情变成可感,可视,可听,并且在某种意义上是可触的东西,他想传达这些感觉的内在的全部活动,而艺术的各种各样的公式正是供在自己的魔圈中唤起这些感觉和热情用的。”[7]2艺术家毫无疑问具有优于一般人的感知世界的能力以及艺术表现能力,因而更善于运用语言、色彩等手段来传达自己的体验。

  作为感觉普遍规则的通感却逐渐地被人们所忽略,并被当作是特例的通感在我们普通人中已经很少被发现,为什么在艺术家那里却不断地出现呢?究其原因,是因为普通人和艺术家感知世界的方式不同。并非所有的人在感觉方面都是平等的,但他们在理解方面全都是平等的。这说明不同的人在感觉能力上是不一样的,艺术家或许具有天生优于常人的感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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