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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产业资本市场投融资问题与完善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6-05 共2444字

  资本市场投资与融资是以追求最大利润或资本最大增值为目的,而体育产业要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低成本高教益扩张,实施资本市场投资融资是最佳手段。文章对我国体育产业资本市场投融资的发展现状与政策进行了分析研究,研究表明:发展体育产业资本市场投融资对促进国民体育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外发达国家体育产业发展的实践以充分证明,体育产业资本市场投融资是实现体育产业超常规发展的有效途径。面对中国加入了WTO、申奥成功和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实行体育产业资本市场投融资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但是,目前我国关于体育产业资本市场投融资方面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不够深入。

  一、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状况及评价
  
  我国体育产业是从计划时代的体育事业顺应当今社会发展转变而来的,带有明显的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中间色彩,目前我国体育产业只是一个产业化的过程产品。从体育产业的发展方式来看始终未能走出政府主导发展的模式,体育市场潜能未能达到有效挖掘。究其内在原因在于,体育产业虽从计划经济的体育事业中脱离开来,但是,其根本的管理体制还是原有的计划体制,因而导致我国体育产业发展未能真正实现社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外在原因在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体育产业经过一百多年的市场化自然发展,业已成为一个市场规模大、社会影响深远的新兴支柱产业。而在当今中国的“赶超时代”,我国体育产业发展水平与世界体育强国的巨大差距令人难以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干预”就在所难免了。这些都是已有研究中普遍发现的问题。同时,在体育产业发展理念和指导思想方面讨论了“体育事业向社会化、产业化转变”,至于如何转变,说法不一。

  在体育产业管理体制方面,普遍认为:体育产业管办不分、政企不分是我国体育体制中最突出的制约问题;在市场运行的经济环境中,政府体育职能部门掌控着政策资源和经济资源,经常以行政命令这样的超经济力量来干涉正常的经济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在体育产业运行机制方面的研究,普遍认为:在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体制下我国体育运行机制难以独立行事,政府职能部门掌控体育市场的运转,体育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得不到保障。

  同时,诸多研究成果表明,我国体育产业目前只是一个产业化的过程,而且,还提出我国体育产业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局面,这些为我国现行体育产业发展指导思想的制定,以及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转型提供了研究支持。同时,体育产业领域研究的方法手段有所突破,能够采用交叉学科理论来讨论体育产业问题,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和逻辑性更强。

  然而,以往研究中对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整体性研究还不够系统全面,尤其是各方面利益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处理上缺乏研究意识。同时,就总体来讲,该方面的理论研究中规范性理论研究多,实证研究少;宏观方向性研究多,微观技术性研究少;定性研究多,定量研究少。这也反映出我国体育产业发展方式研究的欠缺之处有待改进。

  二、体育产业资本市场投融资的特征
  
  (一)体育产业是关联面极广的上游产业,可以带动纺织、机械、建筑、电子等制造业及旅游、保险、博彩等相关产业发展。

  (二)体育产业的投融资通过资本市场运营,建立统一的社会化控制的体育产业资本市场投融资机制。

  (三)体育运动的国际性决定了体育产业必然具有同样的国际性,从而决定了体育产业资本市场投融资的国际性。

  (四)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通过体育产业资源折价参股的方式获得收益,体育与特定的体育服务企业组合在一起。

  三、体育资本市场投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体育产业资本市场投融资发展的机制不成熟,多渠道的体育产业资本市场投融资体制是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是,我国目前的体育资金的投入仍然沿袭传统的政府拨款式的投资机制,政府投入依旧是占据主导地位。

  (二)体育产业资本市场投融资规模小,由于体育资本市场资金来源不足,我国体育资本市场又不能借助有效的组合投资、平衡投资来分散风险。所以,缺乏抗风险能力,同时也形不成资金滚动成长、自我增值的运作机制。

  (三)体育资本市场外部运行支撑环境滞后,完善的外部运行跟软硬件支撑环境的支持是体育资本市场体系顺畅运行的前提条件,发达国家在这一方面已经臻于成熟。

  四、体育产业投融资制度的完善建议
  
  从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来重新构建体育产业财政投融资机制,最为关键的是应该尽快制定和出台与体育产业财政投融资相配套的制度措施,在体育产业的立法基础上规范和发展我国的体育产业财政投融资制度。

  (一)法律制度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体育产业比较规范的一套法律系统,大多只是指导性意见。体育产业在高速发展后出现的一些情况,法律制度的创新已追在眉睫。一方面应通过新的立法或修改现有法律与制度,完善法制结构。另一方面,要重视全国性的立法,统一制度,国务院制订原则性法规,其他具体内容与实施细则交由地方立法规定。

  (二)金融制度完善。我国金融改革的滞后,直接影响了中国经济也包括体育产业的发展,而要推动金融改革又必须依靠金融制度创新。一是要尽快制订民营资本、外资的准入法规,二是要尽快制订民营银行和外资参股银行的监管法规,建立多元化的金融监管体制。三是要尽快制订民营银行和外资参股银行的破产法规,逐步实现由机构性监管制度向功能性金融监管制度过渡。

  (三)投资回报制度完善。分析近几年体育事业公共项目通过政府和民资共同来提供。当私人参入时,必要的投资回报制度需要设计出来。公共收费制度遵循“谁受益,谁负担”,“多受益,多负担”的原则。在一些体育设施领域,国家政府则通过签订合同、授予经营权、法律保护等手段和途径,委托私人部门生产并提供产品和服务, 然后政府根据生产和服务量给予全额经济补助,这种形式实际上等于政府通过“购买”的方式吸引民间投资。项目建成后,由投资者进行经营,政府定期“购买”产品和服务,提供给消费者。这些投资回报制度的完善与落实会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并且有利于建立规范的投融资环境。

  参考文献:

  [1]王毅等,浅析我国体育产业市场化融资[J],中国市场,2012.NO.35.
  [2]卢彦岭等,浅析我国体育产业市场融资渠道[J],时代商贸,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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