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日本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1)日本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在21世纪全球文化产业发展的启迪下,日本政府将文化与经济有机的结合。为了实现经济与文化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日本实施“文化立国”战略。
为了“文化立国”的目标得以实现,日本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日本文化产业的发展,得益于全社会的共同推动。日本的文化产业已经形成了政府财政、基金扶持和民间资本投入的产业支持模式。日本政府不断增加对文化产业的预算投入。日本政府的文化预算在2009年是1015.39亿日元,在全球经济萧条的大环境下,2011年的文化预算仍维持在1031.27亿日元的高水平。尽管2011年曰本遭遇了大地震使得日本经济急速下滑,但2012年度,日本财政文化预算仍高达1074.47亿日元,这很好的证明了日本政府对文化产业的重视?.日本文化产业财政资金主要是扶持非营利性文化产业的发展,重点应用于人才的培养,对传统文化及文物的保护,文化基础设施的整顿等方面。除直接的财政资金赞助或补助之外,日本政府还出资设立了多个文化奖项,以奖金的方式鼓励文化产业的发展。
为了吸引民间投资,日本政府实施了多种有效的措施,成立了多种基金。
“文化艺术振兴基金”正是政府出资和民间捐赠相结合而形成的。该基金是支持日本文化艺术活动的持续性支持平台,该基金每年都会筹集到不少于14亿曰元左右的资金,为日本文化艺术活动的顺利幵展发挥了重大作用。由此可见,日本文化产业资金来源渠道多样,以政府拨款为核心,同时,公司、基金会、个人的商业性赞助和公益性捐赠是很好的补充.
(2)日本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日本具有完善的文化产业税收政策体系。依据征收管理权限,日本实行三级课征分税征管的税收制度。在中央政府征管的国税中,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反映在直接税中的个人所得税和继承税中,间接税中的消费税、关税、印花税等税种中。在地方政府的征管的道地税中,税收优惠政策体现在不动产所得税、娱乐设施利用税、汽车税等税种中。属于地方政府征管的市地税中,税收优惠政策体现在固定资产税、电力煤气税等税种中。
日本政府鼓励公司、个人和民间组织的资本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日本制定了文化登记制度、税收减免制度等措施来激励民间资本对文化产业投入。当企业赞助文化产业时,可以享受到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能够获得所得税的抵免。私人参与到文化产业时,会享受到减税甚至是免税的政策性优惠。更重要的是,通过对个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更多的优秀人才被吸引到文化产业建设当中来。
日本文化产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产、官、学、研”的合作。企业在政府号召下,主动加强与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合作研发产品,谋求共同发展;大学在政府要求下,承担企业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与企业通力合作。为了支持文化产业“产、官、学、研”模式的持续运行,日本政府采取了多种鼓励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
4.2 国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借鉴
从整体上看,世界上文化产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的财税政策,积极促进了本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基于各国国情存在差异,不同国家采用了不同的财税政策支持模式。
4.2.1从法律高度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美国政府虽然不设立专门的文化部,但是在实践中,美国通过了《国家艺术及人文事业基本法》,鼓励社会力量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各州、各文化组织、各企业对文化产业进行支持。根据此项法律,美国成立了国家艺术基金会和国家人文基金会,从而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为了更好的支持本国文化产业的持续徤康发展,1992年,韩国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根据《基本法》,韩国政府陆续颁布了大量文化产业相关法规和文化产业税收细则。韩国的文化法律法规灵活性很强,当社会环境发生变化时,韩国政府会及时地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为了鼓励文化创业,韩国政府在2004年修订了《税收特例限制法》,扩大了减免税的范围,把电影、广播电视产业等纳入到减免税范围。
4.2.2大力推动非营利性文化产业发展
非营利性文化产业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发展至关重要。然而,非营利性文化产业的自身特点,使其在自由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地位,因此,非营利性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依靠政府的支持。实践中,美、韩、日等国家对于文化产业的财税政策支持也集中在非营利性领域。在美国,政府扶持文化产业的资金,主要集中在高雅艺术表演、国家公园建设等非营利性文化产业。除了直接的政府财政投入外,美国政府还采取系列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非营利性文化产业。开征遗产税和实施文化捐赠免税等政策,吸引了大量的私人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缓解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4.2.3实行多样化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在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至关重要。由于文化产业的特性,文化企业的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较大,很多国家都实施了针对文化企业研发、文化产品市场推广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在发展非营利性文化产业时,美、韩、曰等国家均反对过多的行政干预。以三个国家的政策来看,间接性的调控手段运用的较多,而直接的行政手段运用的较少。针对不同性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运用不同的税收优惠手段加以扶持。
以韩国政府为例,2006年12月31日之前,对符合规定的电影产业机构和广播电视业,可以享受减免所得税和法人税的税收优惠。除此之外,韩国实施文化事业准备金制度。与韩国类似,美国同样釆取了多种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本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是典型的智力密集型产业,为了吸秀优秀的人员进入文化产业,各国实施了有针对性税收优惠政策。为了吸收全球的优秀文化产业人才,美国依托其强大的国力支持,实施了大量优惠政策。来自全球的创新型人才,极大地推动着美国文化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