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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干预在农村水污染救助中的应用(2)

来源:创新科技 作者:石燕捷
发布于:2017-06-17 共6958字
  2.2 系统论视角的社区干预方法与选择。
  
  选择什么样的社区干预方法取决于行动系统和目标系统之间的关系。Netting等表明这两个系统之间存在3种可能的关系。第一,协作关系。即就社区问题和工作计划可以达成一致共识。第二,对改变工作计划有分歧,但是系统之间可以进行对话和沟通。第三,对抗关系。即目标系统强烈反对改变,且拒绝就反对意见做进一步沟通。当系统之间是协作关系,可选择使用的社区工作方法有直接推行工作计划和能力建设;当系统之间是第二种关系,可选择的社区工作方法有教育、说服、大众传媒呼吁等;当系统之间是对抗关系,常用的是工作方法有谈判、大型社区行动、团体诉讼等[4].
  
  3农村水污染受害者救助参与者分析。
  
  系统论视角的社区干预将受害者及其家庭、其他社区成员及整个社区都当作工作的对象。在本案例中,主要识别参与救助活动的案主系统、控制和责任系统、目标系统、行动系统及其构成,评估他们在行动中的角色和功能,判断他们之间的动态关系以及行动系统和目标系统的关系,进而为选择干预方法提供基础。
  
  首先,本案例中的案主系统是社区工作者的首要服务对象,具体包括污染受害者及其家庭。案主的诉求和需要主要集中在停止污染伤害、损害补偿、生态生产环境恢复等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保障。但是,目前以案主为主体从事的维权和救助行动状况不容乐观。相关调查发现,村民在得知自己的健康和生存受到严重损害后,选择“什么都不做”的竟占56.57%.对于受害者而言,知识和信息的匮乏使得他们束手无策,既不知如何有效维权,也找不到可以帮助他们的人。有时一些受害者也联合起来进行诉讼,但是这样的集体行动往往以零星散乱的方式进行,没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划分,对于补偿款的分配也缺乏依据,千辛万苦拿到补偿款后,却变成一盘散沙,甚至开始内讧。更重要的是,社区权力结构的不平衡、地方纵横交错的利益网络使得受害村民诉求声音微弱,企业以息事宁人的态度赔偿给村民一些钱,而非整改或关停,导致村民“赢了钱输了官司”,污染损害依然如故[1].综上所述,案主系统的角色更多体现为被动的服务接受者、救助服务的消费者,而非救助行动的积极参与者和合作者。因此,案主系统应当成为社区工作者改变的目标之一,即案主系统也是目标系统的一部分,目的是通过社区干预手法使受害社区成长为有责任心和凝聚力的“行动者”.
  
  其次,本案例中控制系统是指有权调动救助资源的各级立法及司法机关、各级政府决策部门等,责任系统是指相关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有民政、卫生、农业、水利等部门。可以看到控制系统和责任系统的成员分散,不利于在农村水污染和健康损害赔偿救助行动中协同工作。虽然 2007 年国务院制定《国家环境与健康计划(2007-2015)》,期望使相关的18个政府部门在救助政策与行动中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统一管理的局面,但是由于体制改革滞后,部门之间仍然难以形成合力。从法律追责来看,我国尚缺乏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村民在诉讼中举证难度大、成本高,调查中发现只有3.03%的受害村民选择走司法程序维权[1].民政部门已将社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职能,但是在本案例的行政救助方面,还没有形成制度化的救助体系,救助前期缺乏对受害者需求做全面客观地评估,救助内容单一、浅层化,救助仅限于清洁饮水、生活救济等项目,对水污染给人体带来的一些潜伏性疾病,对受害者家庭和心理造成的伤害,以及对社区功能的损害等缺乏政策关照。也就是说,作为控制系统和责任系统的立法与行政机构已在制度框架内对污染受害者救助需求予以回应和采取行动。但是,还远远不能满足水污染社区受害者对生存和发展的整体性救助需求,即分歧与沟通并存,因而也是行动系统需要改变的目标之一。
  
  4农村水污染受害者社区干预方法选择与应用。
  
  经过以上分析可以认为,水污染受害者救助中的案主系统和控制与责任系统是社区干预中的目标系统,是行动系统中社区工作者努力改变的对象。但是,目标系统和行动系统的关系并不是对抗关系,虽有分歧,但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目标一致、愿意协作和对话的关系。鉴于此,本文认为农村水污染救助的社区干预可选择如下方法:
  
  4.1 通过能力建设促使案主系统向行动系统转变。
  
  能力建设包括参与和赋能,是一个持续的、以弱势群体为服务对象的能力培养和建设的过程。我国农村环境污染受害者多是缺乏话语权的弱势群体,那么能力建设的重点在于改变其在经济、社会和政治方面的失语和失权状态,促使其在参与中赋权,通过赋权进行有效参与。
  
  4.1.1 推进农村水污染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工作者。所采用的参与(Participation)工作手法,主要是促使和扩大农村水污染社区的民众积极参与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环境与健康事务,使自身也成为社区环境与健康问题解决的行动系统的一员。农村水污染的社区参与应围绕社区污染受害者救助与服务、社区教育、监督企业排污行为以及社区生态恢复和发展等社区的复兴事业来实践,具体内容应包含:参与式环境与健康知识教育,参与式环境污染受害者的救助和互助,参与式企业排污监督和社区发展规划,参与式基层民主选举,参与式污染防治和其他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参与式预算以及参与式研究(如社区健康评估)等。常见的促进居民参与的工作手法有开放空间和展望未来论坛等。
  
  开放空间是将社区居民聚在一起的特殊的会议模式,由专业社区工作者将50或300甚至更多的环境污染受害者在两天半的时间里集中到一个空间中,通过专业操作技术激励参会者的主体意识和自我责任。会议的日程由参会者自己制订并对议题的内容、沟通方式和结果负责。所有的参会者都可以是讨论会的参加者,也可以是讨论会的发起者;每个参会者可以走进一个会场,也可以随时离开会场。开放空间的精髓在于可使社区居民有足够开放的参与和讨论空间,也提供平台征集更多不同观点和更广阔的社区问题的解决思路和方案。
  
  展望未来论坛是一个将不同利益相关者聚在一起商讨建立共同愿景的参与式工具,其主要功能在于帮助居民处理社区中一些复杂问题,找到不同利益群体的共同基础,进而得出一个大家都认可的设想。在本案例中,可运用展望未来论坛以会议的形式使社区居民聚集在一起学习、对话、想象和规划,引导他们围绕当下社区污染和损害进行系统的思考,鼓励、激发与会居民共同设想社区生活、生态、生产的未来,制定出一致同意的共同目标(Desired Outcomes),并探讨如何去实现这些目标。
  
  4.1.2 通过赋能扫除参与的障碍。赋能(Empower-ment)的基本意义是赋予弱势群体权利或权威,包含3个层次:一是个人层次,个人感觉到有能力去影响或解决问题;二是人际层次,个人与他人合作促成问题的解决并获得经验;三是政治层次,能够促成政策的改变[5].不管哪个层次的赋能都需要社会工作者通过运用一定专业手法使弱势群体意识到自身权利,教育其通过与他人合作践行自己的合法权利,通晓用民主方式解题的手段,从而有能力控制影响其生活的各种因素,克服参与的障碍,成为行动系统中积极的参与主体。本案例中赋能的手段如下:
  
  第一,提升社区自组织能力。社区组织不仅是居民利益表达、互助互惠和问题解决的关键载体,也是激活社区凝聚力的重要渠道。社区工作者可引导村民依托原有的组织,或者组建新的社区服务及互助组织,鼓励居民参与社区组织活动,激发社区居民的志愿精神和为社区贡献的意识,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
  
原文出处:石燕捷. 系统论视角下我国农村水污染受害者救助的社区干预方法探析[J]. 创新科技,2017,(01):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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