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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引导的途径和方法

来源: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汪莉
发布于:2021-08-10 共1050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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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有关微信朋友圈的论文(精选范文)
【第3篇】 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引导的途径和方法
【第4篇】探究大数据时代大学生个人隐私保护存在的问题及策略研究
【第5篇】探究微信朋友圈个人形象建构的特点
【第6篇】探求微信朋友圈视角下的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内容与方式

  有关微信朋友圈的论文第三篇: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引导的途径和方法

  摘要:人类躲灾避险的本能习性,决定了灾害事件信息极易成为社会公众的共鸣性话题。微信朋友圈的灾害事件信息传播容易诱发网络舆情,对灾害事件的网络“舆情管理”形成倒逼。在实证分析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特征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认为应从最大程度凝聚社会防灾减灾力量出发,对微信用户群体的防灾避险利益诉求进行再认识,从全社会防灾减灾层面,通过科学、正确的灾害事件信息传播引导,将微信朋友圈建设成为防灾减灾的信息平台和灾害知识学习的网络社区。

  关键词: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引导;

  Abstract:Human instinct to avoid disasters and dangers is highly likely to make disastrous events responsive topics for social public. Dissemination of disastrous events information in Wechat friends' circles is very likely to arouse cyberspace public sentiment,and exerts pressure on the cyberspace " control of public sentiment" on disastrous events. Based on actual case analyse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problems of disastrous event information dissemination in Wechat friends' circles,we conclude that,starting from maximally uniting social forces for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reduction,we should readdress the disaster prevention appeal of Wechat user groups,and apply correct and scientific guidance on the dissemination of disaster event information to develop the Wechat friends' circles into an information platform for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reduction as well as a cyberspace community for disaster knowledge learning.

  微信朋友圈的灾害信息传播,反映了自媒体时代人们对灾害的一种认知和防灾思维方式。在微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方式的今天,社会公众处理灾害事件信息时通常“更愿意通过微信参与信息传递与寻求他人的意见”[1],用“文字、语言、图像等象征性符码”[2]与他人情景化地分享自己对灾害事件的见解以及与之有关的防灾思考。在基于信任而结成的微信朋友圈中,灾害事件信息会在互动传播过程中影响、改变甚至固化朋友圈受众的灾害意识和防灾理念,使受众在“自我保护、自我关怀”的心理驱动下,形成灾害信息传播的共同情感,进而引发灾害事件信息传播的网络舆情,并对灾害事件的网络“舆情管理”形成倒逼。充分认识自媒体在防灾减灾上的传播影响,加强对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引导,对于推进全社会防灾减灾工作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也是本研究的重点。

  一、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特点

  “灾难是一个被建构和被诠释的过程,不单单关涉一个群体切身承受的苦难,而且发展成为与其他社群相连接的公共话题”[3]。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应用过往灾害事件信息传承灾害记忆

  微信朋友圈时常会在一些重要敏感时间,如灾难纪念日、季节更替、突发自然现象等节点来临之际,以适合微信传播环境和微信用户阅读习惯的文本方式,推送沉睡已久的灾害事件历史记录文字、图表、图案、视频和图片等,在传承灾害记忆的同时唤起人们对灾害的警觉。通过对灾害特征、受灾情形作形象直观的展示和解读,使灾害的“历史真实”和防灾的“现实紧迫”直观地呈现在微信受众面前,让曾经悲伤、沉重的灾害话题,在今天的网络时空中再次具体、透彻地感染微信用户的情感。

  再次传播的过往灾害事件信息,契合了大众的防灾避险心理。它会促使受众在求知需求的驱动下,进一步增强对灾害事件的了解,让人们“从过去与现实的灾害事件和灾害体验当中,总结经验教训,增强风险意识和防灾意识”[4],并“从历史记忆、在地经验、传统文化和其他灾害经验中获得灾害治理启发”[5]。灾害记忆的传承和防灾避险需求的延续,会在互动交流的过程中激发微信朋友共同的信息认知情感,进而引发灾害事件信息推送的效仿,形成灾害信息传播的涟漪效应,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防灾知识的普及和传播,同时也增强了微信受众的防灾自我保护意识。

  (二)应用多种传播方式呈现灾害细微情景

  微信朋友圈传播灾害事件信息时,通常会应用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不同方式,对灾害事件的细节和痕迹作细微情景展示,以缩短受众对灾害的感知距离,营造起“直面灾难、再现灾难”的细腻感知环境,使微信受众在对灾害细节情景的感悟中,以小见大“反思灾难、穿透灾难,借由灾难去思索更多”[6]的有关灾害防范的事宜,如用渗透了情感的语音讲述灾害情景,以便让受众“耳朵听到的声音在听的过程中被翻译成作为知觉对象的声音”[7],使灾害事件“内容的表达与感染力的表现被更好地展示出来”[8],以调动受众的思绪做出更为贴近灾害实际的景象判断。而一条地震灾后图片或视频资料在微信朋友圈中一经上传,其独特视角所呈现出的灾害事件情景细节,会进一步让受众充分、透彻地感知灾害的真实,进而在朋友圈中引发更多地震灾害细节情景展示。

  以多种传播方式展示的灾害事件细节和痕迹,不仅让受众加深了对灾害的深度认识,同时也让受众更加直观、透彻地理解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施救措施、灾后重建和人文关怀等救灾行为,它既助推防灾知识的快速传播,同时也警示人们应当更为审慎地对待微信灾害事件信息传播。

  (三)应用典型事例传播防灾知识和技能

  选取典型灾害事例,讲述防灾避险知识、物资贮备和逃生技能的使用,是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最为常见的方法。如微信群中曾广泛流传的《海啸时,安全知识救人命》信息,就是讲述2004年印度洋海啸发生时,一名英国女孩凭借所学灾害知识,预测到海啸将要来临,进而挽救了海滩上大约100名游客的一个真实事件。这个以身临其境、真实的海啸灾害体验的典型事例,以防灾知识运用的直接效果,有效传播了海啸灾害常识、防范措施、避险方法,极其富有抗灾避险的传播感染效力,迅速引发了微信受众对海啸灾害防范的情感共鸣,促使该条微信快速在“表达与分享生活经历和认知感受”“规模各异、圈层交叠的信息传播网络”[9]微信朋友圈中广为传播,极为有效地宣传了海啸灾害防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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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微信朋友圈灾害信息传播存在的主要问题

  防灾话题“是最受关注,最能广泛代表人们利益的话题,具有跨越朋友圈传播的能量”[10]。微信朋友圈灾害信息传播要达到“通过传承灾害记忆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11],需要解决以下主要问题。

  (一)灾害事件信息发布门槛低,存在较大使用隐患

  施救行为的产生应当是一种基于经验积累的临灾应变举措响应。不同灾种发生情形和防范措施各不相同,灾种(地震、沙尘暴、雪灾、洪涝等)的多样性和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给全面的防灾教育增添了难度,同时也让虚假不良信息的传播有了可乘之机。一些微信用户以表情包、语音、视频等多种方式随意发布灾害信息,个别的甚至“重构议程或重新设置议程”,以“线上‘展现诉求’的方式”[12]变相发布特定灾害信息。在传播多灾种的灾害救助经验参照信息的掩饰下,以虚构灾害事件、虚假灾害情节和防灾方法等误导受众。2016年7月在微信朋友圈热传的“武汉洪水引发泥石流”视频,就是一例较为典型的案例。发布者以传播洪灾、泥石流灾害信息为掩饰,将2015年6月29日新疆伊犁某县暴雨引发泥石流的视频,虚构成“武汉洪水引发泥石流”,将视频图像上传到微信朋友圈,试图以微信灾害图像的媒介议程去设定公众议程,让受众在被感染的过程中认识“武汉洪水引发泥石流”这个议题的重要。这个时长33秒的视频,以浑浊的洪水卷着泥土木材和一辆SUV车辆肆虐而过的灾害情景,去强化朋友圈受众对视频图像的记忆,误导和加重了人们对灾害发生的焦虑,一度引发了社会不安。一些微信用户信息发布缺乏人文关怀精神,过度展示灾难细节、灾难的血腥恐怖和受灾人员的悲惨,冲击受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底线。以臆测的灾害潜在风险预警、来源不明的灾情信息和灾害谣言引发社会恐慌。信息发布门槛较低的微信朋友圈,不仅影响了网上灾害教育的有序进行,也严重干扰了公众对防灾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使受众的防灾信息使用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圈内群友之间随意的灾害事件信息传播互动,存在盲目从众传播不确定信息的风险。具有一定轰动效应,吸引眼球的一些内容失真的灾害事件信息,会以讹传讹地在圈中被二次传播,出现“一人生病,众人吃药”的圈内误传误导现象,极大影响社会防灾教育的正常秩序。

  (二)内容雷同重复,“有效信息”传播不够全面

  灾害信息传播意识及行为倾向构建,受灾种发生和灾难程度的影响,且伴随着救灾的推进而增强并达到峰值。当灾害已经发生并带来现实警示时,微友们会由此而激发出对特定灾种的防灾知识与信息传播热情,并将关注目光重点放在灾害后果,频繁地用大量灾害损失信息不断告诫人们“不但要重视灾后的反应措施,更要重视灾前的防御工作”。要让防灾教育实现“从灾后‘响应文化’向灾前‘预防文化’转变”[13]。微友们圈中传播的灾害事件信息,看似数量庞大,但大多是内容雷同、重复、啰唆,相互从众跟风的转发传播,并没有向受众提供丰富、全面和连续的事件信息,难以完全满足受众的知情权。真正有助于人们全面提升防灾认识的信息,有新意、有深度、有广度、有传播价值和潜在影响力的信息并不多。针对受众防灾信息需求,从社会防灾的角度,全面持续推介防灾知识、解析灾害应对方法的“有效信息”传播极为有限,防灾减灾也没有成为一种信息传播思维习惯。而随着灾害事件处理的结束和影响的淡去,微信朋友圈基于个人认知习惯谈论灾害事件的热情会大幅降低,对该种灾害的防灾意识也会渐渐弱化,相关灾害事件信息传播数量也会随之而大幅减少。

  (三)互动传播众说纷纭,灾害事件信息真假难辨

  由于认知差异和信息来源渠道的不同,微友们对灾害事件的认识和信息传播侧重点也各不相同,互动传播过程中众说纷纭谈论同一事件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并不具备灾害防范专业知识和传播技能的微信用户,仅凭一股防灾的激情就在圈中简单草率地发布灾害事件信息,他们有的一知半解或断章取义解读灾害事件,有的以拼凑组合甚至主观臆造方式生编硬造灾害应对方法,有的凭自己的好恶想当然地谈论灾害追责等,五花八门的灾害事件信息,让人难以判断真假。且由于其所提供的知识内容并不科学精准,提出的灾害应对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发布的信息帮助缺乏有序性和系统性,不仅增加了受众理解和解读的难度,也时常导致真实的灾害事件信息被边缘化。如讲述洪水中逃生方法时,在解读山洪来临躲的方法中,微信圈中就有“站在房顶上”“爬在树上”“向山上跑”“躲在家中”“向山下跑”等多种说法。这些各执一词真假难辨的灾害应对方法,难以让人完整、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灾害防范知识,增大了灾害事件信息多元解读的负面作用,不仅影响社会公众正常的灾前网上防灾知识学习,弱化了朋友圈受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增大了信息解读的误读误判。同时也会在灾害来临时,导致自救互救知识的缺乏和误用的情况发生。

  三、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引导的途径和方法

  “任何可能发生在平民身上的灾难,其实都是‘所有人的灾难’,不管它是自然灾害还是人为灾害”[14]。传承灾害记忆留存,将防灾减灾工作融入社会公众生活之中,必须加强对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的引导。

  (一)整合资源,强化防灾信息数据供给

  化解公众灾害事件信息不足和不对称的焦虑,最大限度减少微信传播中信息被误读误判,关键在于提高全社会灾害管理能力和水平,科学规范传播灾害信息,加强防灾减灾信息供给。管理层应当切实加强防灾减灾信息管理,不断强化灾害事件信息的整合与推送,以音频、视频、图片和文字等多种形式,为社会公众传播提供丰富的灾害数据资源信息,助推微信朋友圈以科学的认知正确认识灾害事件,全面传播防灾“有效信息”。

  1.加强公众号管理,主动发布防灾信息。

  在健全救灾体系的同时,努力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为微信用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信息传播数据资源支持服务,不仅显现出管理层机构在灾害事件处理上的主动发声和适时快捷的灾害事件信息传播,也更能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公众快速知晓政府应对灾害事件的真实态度和决心。各级政府应当加强防灾信息的主动发布,适时开通公益性防灾减灾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号,主动、有效地向社会公众推送灾种知识、国家防灾减灾及相关政策、自救互救知识技能、灾害应急管理等知识和信息。政府职能部门、媒体、企事业单位等应在自己开通的独立微信公众号中,针对本行业(专业)职能特点,有序推进灾害事件相关知识与信息的推送,为微信用户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和个人防灾能力,规范灾害事件信息传播行为,提供相应的防灾智力支持。要适时更新防灾减灾信息内容,注重以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多种形式,全面传播多灾种的应急及防灾减灾知识。要畅通社会大众用手机便捷浏览防灾减灾知识的途径,力促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成为科学、真实、准确的“有米之炊”和“有本之木”。

  2.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传递权威声音。

  防灾减灾专业机构(人士)对灾害的科学解读,具有使人信服的力量和威望,可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们对灾害的恐慌和疑虑,使公众对众说纷纭的信息传播有清晰的科学评判标准,让微信朋友圈的灾害事件信息传播具有基本的准则和必要的约束。因此,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防灾减灾专业机构应当不断健全和完善灾害信息权威发布机制,确保灾害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1)要加强灾害信息发布管理,灾害信息必须由政府授权的部门按照相应的发布权限、流程、渠道和范围等规定及时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灾害信息。(2)要强化灾害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充分运用全国相互衔接、规范统一的灾害信息发布体系,实现灾害信息的多手段综合发布。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灾害信息的传播速度,在灾前、灾中和灾后主动地科学解读灾害事件和灾害事件现象,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发布最新灾害信息,持续强化对公众的灾害教育。(3)要不断提升权威机构(人士)灾害事件信息发布数量和传播效率,用专家权威提供的灾害信息充实微信朋友圈的传播空间,以有效的灾害事件信息供给,破解微信朋友圈信息获取不对称的困局,让社会公众第一时间了解灾害事件的真相。(4)要大力开展政府与公众的防灾信息传播互动,畅通以政府和主流媒体为代表的官方与公众间的防灾减灾救灾信息互动渠道,使公众即时获得真实可靠的“线上”灾害防范知识帮助,消除微信用户灾害事件信息传播的知识、技能和心理恐慌。(5)要加强灾害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擅自发布灾害信息引发负面影响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责任。

  3.发挥主渠道作用,适时推送灾害事件信息传播范例。

  主流媒体应当充分利用自己毋庸置疑的公信力,以及时、准确和全面的灾害事件信息发送,对微信用户灾害事件信息传播作示范性引导,引领微信朋友圈建构符合社会防灾需求的传播环境和传播格局。(1)主流媒体应通过版面、栏目的调整,报道时间、时长和文字数量的变更,文体、图像、背景音乐的选择等方式,显着强化防灾减灾信息的推送频率和传播力度。使防灾减灾信息以“大事状态”存在于公众意识之中,引导其形成灾害事件信息传播重要性的判断,促使微信朋友圈的灾害事件信息传播议事与主流媒体的信息推送议程同步。(2)要针对社会公众迫切希望了解灾害事件真相的信息需求,让管理层的直接主管或业界精英去解读灾害事件,以精准的防灾减灾知识、救灾举措和事实澄清等信息提示公众,引领微信朋友圈灾害信息传播的舆论导向方向。(3)要针对微信传播的文本使用特性,以通俗易懂、简洁明快和要素齐全的文本建构,准确表述灾害事件的全部内容,如灾害事件定性、权威机构的解读、发展动态、管理层举措、民众的呼声等,让微信用户便捷地掌握、了解灾害事件的真实情况,防范可能出现的理解偏差。(4)要紧跟事件发生进程,针对社情民意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灾害事件信息传播方式和力度,用主流媒体及时、正确、全面的发声,高数量级的真实信息正向导向,便捷的灾害事件文字、图片、视频和音频等信息链接,给微信用户提供良好的“应当这样传播灾害事件信息”的传播示范和从业参照。

  (二)多措并举,强化防灾知识运用指导

  提升公众防灾知识综合运用能力,是做好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引导的重要着力点。充分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特色和优势,加强对公众的防灾知识运用指导,积极引导公众科学看待灾害的发生,客观、公正、理性地评价社会救灾行动,有助于更好地防范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1.做好灾前灾害教育,强化防灾减灾传播认同。

  以多种途径和方式尽可能地让公众在灾害发生之前认识和了解灾害,懂得灾害防范知识和技能的运用,既是增强公众灾害信息辨别能力的关键,也是增强微信用户灾害事件信息传播引导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主流媒体应当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根据职责定位各司其职,强力推进全社会的灾前防灾教育,有效引导公众科学认识、应对灾害,促使微信朋友正确理性地传播灾害事件信息。要通过开展防灾减灾主题宣传和全国防灾减灾日纪念,强化灾害记忆留存,提高公众信息传播的防灾意识;通过宣传灾害知识和灾害应对防范办法,广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升公众的灾害事件信息识别能力;通过加强防灾工程建设和防灾信息传播服务,丰富微信用户灾害事件信息来源;通过防灾减灾专项演练和防灾应急演练,提升公众灾害应对(自救、互救)的能力,促使微信朋友正确、全面地解读社会救灾举措和应急行为,尽可能地减少信息传播的误读误判。

  2.适时启动救灾响应,快速唤起防灾信息传播责任。

  救灾应急响应的快速启动,体现了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体制不断完善的成效,是最为重要的灾害事件信息,也是唤起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正向传播责任的最佳窗口期。国家、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不同级别的救灾应急响应启动和相应工作预案(措施)的实施,最容易让公众感受到灾害发生的严重性和救灾的紧迫性,是引导公众认知灾害事件、传播灾害事件信息的最好参照。救灾应急响应启动的单位、时间和等级,不仅显现了管理层对灾害事件的认知和应对决心,也让公众第一时间形成对灾害事件的早期认知,对微信朋友圈的灾害事件信息传播具有极强的导向作用,促使其从运用防灾知识去正确地解读各种灾害事件信息,识别各种网络灾害谣言,并以有利于防灾减灾的方式传播灾害事件信息,正确合理地去解读和传播救灾过程中的各种应对措施和行为信息,从健全和完善社会减灾救灾机制的角度,正确解析存在的不足。

  3.规范灾害处置行为,有效化解消极情感体验。

  有关灾害事件的任何应对处置信息,最易触发公众的情感并导致相应的信息传播行为出现。救灾时社会组织和个人救灾行动的产生和行为细节的展示,都会让公众受到言传身教和情绪感染,引发相应的评论信息在微信朋友圈中传播。救灾的紧迫和次生灾害发生的不确定性,时常会让各种救灾行为面临多重困境的考验,技术的有限、认识的不足和条件局限等,会不同程度地使救灾出现施救延迟、协同不当、专业精神不够、好心办坏事等情形发生,这些情况一经披露,会让受众产生消极情感体验,引发微信朋友圈消极的灾害信息传播行为。因此,参与救灾的组织和个人,在救灾中要根据自身角色定位做好本职工作,切实遵守救灾的相关规定,规范施救、采访、救助和捐赠处置等救灾行为,以便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微信用户的消极情感和消极传播行为,使微信用户在规范的救灾行为感召下,以积极的情感认同在微信朋友圈中传播灾害事件信息。

  (三)搭建服务平台,推动微信朋友成全民防灾生力军

  微信朋友圈具有一定的信息传播优势,灾前、灾后都能经常性地开展灾害教育和防灾信息互动,并通过传播的“涟漪效应”感染群体的防灾情绪。而当灾害发生时,又能够以社会自媒体身份投入救灾,快捷地传递灾害事件信息,营造一定的救灾网络舆论环境,是全民防灾减灾不可忽视的力量。以多种方式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微信用户防灾减灾的生力军作用,有助于推动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成为防灾减灾的自觉行动。

  1.发挥多渠道服务优势,凝聚微信朋友参与共识。

  充分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需求,可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微信朋友误读、误判和误传灾害事件信息的事情发生,最大限度地调动微信朋友圈参与社会防灾行动的积极性。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栏和官方网站专题栏目、官方微信微博等平台的作用,线上线下宣传讲解国家防灾减灾法律法规、防灾减灾知识、回放防灾典型案例,全面提升微信朋友灾害事件信息传播的知识解读和实践运用能力。(1)充分运用线上直播、云授课、云参观、云分享和线下实地应用参观的方式,让公众在灾前了解灾种特点、应急预案、灾害预警等防灾知识,在灾后应急时期知道灾害成因与范围、受灾情况与救灾应急响应、救灾措施及效果等情况,在灾后重建时期看到受灾民众生产生活恢复状况和捐赠物品(资金)使用情况等,促使微信朋友圈在传播的时间节点、视角和内容上自觉贴近防灾减灾实际,提升其灾害事件信息传播的获得感。(2)要以开通咨询电话、网络留言、专家在线答疑等多种形式,让管理职能部门与社会公众形成良性互动,积极回应微信朋友对灾害事件的关切,及时回复网友提问,为微信朋友参与社会防灾活动答疑解惑,正面引导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的话题构建。(3)要以适合微信传播的方式,定期推送生动活泼的防灾减灾动漫、短视频、图文和音频,激发微信朋友的阅读、传播热情,使微信朋友圈形成参与全民防灾的共识。

  2.鼓励支持微信用户参与防灾减灾实践。

  微信用户是社会防灾减灾力量的组成部分,应当积极支持其发挥有益的作用。(1)国家专业防灾机构要在推送信息的同时,为公众提供有效的信息链接、下载途径和方式,以方便公众快速获取各类防灾减灾知识。要大力鼓励微信朋友使用防灾专业机构(网站、公众号、发言人)发布和推送的知识,解读灾害事件和救灾行为,提升灾害事件信息传播的防灾减灾自觉性。(2)管理层要不断拓宽渠道,鼓励、支持和引导微信朋友参与防灾减灾实践,敦促具有公职人员身份的微信用户,把防灾政策和知识带进自己的朋友圈中,自觉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应用微信传播参与全民防灾活动。积极组建以微信群主为代表的朋友圈防灾志愿者队伍,利用其微信朋友面宽量大的优势,促使其在灾害隐患排查、灾害信息收集报送、灾害信息捕捉和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等方面发挥“哨兵”作用。(3)定期组织微信用户参加防灾技能培训和救灾演练,现场提升微信朋友防灾减灾技能。吸纳微信群主和朋友圈“意见领袖”代表参与防灾政策调研、立法评估座谈和防灾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有针对性地了解微信朋友防灾避险应急技能需求,搜集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社会效果反馈信息,提高防灾政策法规的惠民性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要通过多种鼓励措施的综合运用,不断提高微信朋友灾害事件信息识别能力、防灾知识宣传能力,有效破解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真假难辨的问题。

  3.加强自媒体灾害信息传播监管。

  加强自媒体灾害事件信息传播监管,是确保信息发布和使用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对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引导的有效形式。(1)管理层要加强对微信运营商履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及时查处不作为行为。加大对虚假信息和灾害谣言的查处力度,依法惩处不法传播行为。(2)微信运营商、网络监管部门要充分应用各种技术手段,对不实信息和谣言及时予以屏蔽或删文处理,对滥用微信传播虚假灾害事件信息的用户,要采取访问限制、屏蔽账号、永久封号等方式予以制裁。(3)媒体要针对谣言的发生,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声音,及时传播辟谣信息,教育引导公众和微信用户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有效地遏制网络谣言传播。(4)微信用户要增强灾害忧患意识,切实强化灾害事件信息传播自律,科学解读灾害信息,自觉抵制灾害事件谣言传播,积极举报灾害事件信息传播的不法行为,正确传播灾害知识和灾害事件信息,确保让真相在微信朋友圈中跑在谣言的前面。

  微信朋友圈是开展灾害教育、传播防灾知识和救灾避险技能的社区课堂。作为一种“网民进行利益诉求和民意表达的非正式机制,可以发挥正式机制难以起到的作用,因而有它存在的价值和必要”[12]。公众通过微信传播灾害事件信息,是对社会防灾机制健全完善的呼唤与监督。客观评判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存在的不足,教育引导微信朋友在“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防灾减灾信息传播新格局中,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既有利于强化对公众的灾害教育,提高全社会抵御灾害、防范灾难的整体实力,也推进了国家防灾减灾事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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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原文出处:汪莉.论微信朋友圈灾害事件信息传播引导[J].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3(02):6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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