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文学论文 > 新闻传播学论文

我国社会热点新闻报道奇观化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6-23 共6675字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导致社会热点报道奇观化的原因研究
  【引言  第一章】媒体奇观理论溯源与发展
  【第二章】我国社会热点新闻报道奇观化
  【3.1  3.2】异彩纷呈的传媒时代
  【3.3】消费主义盛行下的传媒与公众
  【第四章】社会热点新闻报道奇观化下的奇观社会
  【第五章】对社会热点新闻报道奇观化的反思
  【结语/参考文献】社会新闻报道中奇观化趋势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二章 我国社会热点新闻报道奇观化

  在新闻报道中,对社会热点的关注由来已久。社会热点本身就和时代脉搏、社会敏感话题以及民众心声有着密切的关系。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毛时代的黄继光、雷锋以及中美、中苏关系,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女排、邓小平南巡,这些都曾是那个时代被媒体与公众格外关注的社会热点,其在媒体上也是一段时间内占据着重要的报道版面或时段。那个时代的热点新闻一般是国家自上而下的宣传目的形成的热点或者与国家某一时期的政治有着密切联系。

  那么如今什么样的新闻可以称之为社会热点新闻?有关学者综合新闻实践和已有的理论知识,给出以下的定义:它是新闻媒介对广大受众共同关心并急于了解的事实或问题的最新报道,并且这种报道能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如今的社会热点新闻相较于过去,变得更加多元化。典型宣传、时事政治、社会民生、突发事件、战争冲突、娱乐体育等等,这些都可能成为社会热点,成为新闻媒体追逐的焦点。尤其是近年来,社会热点新闻变得更为突出:在某一个时间段内,某一新闻事件会持续在各类媒介中被传播,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对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力。例如奥运会赛事、李刚之子撞人事件、药家鑫杀人案、薄熙来王立军事件等。笔者看来,在这些社会热点新闻的报道中,"奇观化"变得越来越明显。社会热点新闻报道的奇观化,其实就是媒体奇观在新闻报道这一层面上的一种突出表现。

  有相关学者将新闻报道奇观化概述为"媒体为追求经济利益或轰动效应,对某一个新闻人物或新闻事件进行大量报道及连续炒作,以戏剧化的方式加以呈现出来使之成为一个具有高度社会关注度的,最终引领跨地区、跨领域的社会浪潮的媒体文化现象".上文提到的李刚之子撞人案、药家鑫杀人案等,以及时间稍远一点的马加爵杀人案等等,其在媒体介入后都被反复报道,演变成为媒体奇观,其报道呈现出奇观化景象。

  在本文中,对于社会热点新闻报道奇观化,笔者将以2013年备受关注的李天一强奸案作为例证进行研究,分析李天一是如何成为"全民公敌"的,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媒介所起到的巨大作用。

  第一节 李天一案事件回顾

  李天一案从2013年2月下旬见诸媒体到11月下旬法院判决,在这接近一年的时间里,这一案件因为种种因素,被各类媒体连篇累牍不厌其烦的连续报道。首先,笔者想对整个事件做一简单梳理回顾。

  案件回顾:

  2013年2月22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发布通报称,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公安局分局接到一女子报警。该女子称其于2013年2月17日晚在海淀区的某酒吧中与李某等几名男子喝酒后,被带到宾馆内遭到轮奸。海淀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在2013年2月20日将涉及该案件的李冠丰等五名男子控制,并且以涉嫌强奸罪将五人刑事拘留。

  而被拘留的李冠丰原名李天一,是我国著名歌唱家李双江和女歌唱家梦鸽之子。根据调查,被害人杨某是一名河北籍女子,在北京一家广告公司担任行政秘书。调查显示其与涉案酒吧不存在雇佣关系,只是做兼职的驻场,由此可以赚得部分顾客所支付的小费。

  3月7日,李天一等五人因涉嫌轮奸罪被依法批捕。3月27日,李天一案正式移交海淀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查处审查起诉。7月3日,李天一案因案情复杂,海淀人民检察院退回警方补充侦查。7月8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天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于2013年8月28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9月26日上午,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天一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随后被告人对判决不服并提出上诉。2013年11月27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维持原判。

  其实,作为强奸案来讲,李天一强奸案只是众多案件中的一起。但是由于李天一有过违法前科,特别是其父母的名人身份,使得这起案件迅速引起公众和媒体的关注,成为社会热点。而在事件的后续相关发展中,媒体的作用越来越大,媒体审判粉墨登场,公众更是将舆论场强化,李天一强奸案逐渐演变成一场奇观。

  第二节 媒体合力为之的奇观制造

  李天一案最早是由新浪微博实名认证为香港《南华早报》的网站编辑"王丰-SCMP"于 2013 年 2 月 22 日上午 11 时爆出的。该微博讲到:"北京来电:海淀公安分局昨天晚上以涉嫌轮奸刑事拘留了一名叫做"李冠丰"的年轻男子。名字虽然改了,但还是有人认出来他真正是谁。"并且其还在微博最后链接了李天一互动百科的词条网址。这条微博发表以后,迅速被大量网友和媒体认证微博转载。

  在一天的时间里,这条微博被转发达四千多次。当天下午,海淀区公安局发布通告对消息进行了证实。

  社会热点新闻报道的奇观化可分为报道内容奇观化和报道行为奇观化。而报道行为的奇观化就是从媒体一哄而上、扎堆报道所形成的"媒体风暴"开始的。

  李天一案曝光,媒体随之广泛介入,事件的新闻热度引起更多的媒体跟进,报道连篇累牍。仅仅在案件曝光后数日(截止 2013 年 2 月 26 日),百度搜索数据显示,李天一案已经有 64 家媒体跟踪报道,新闻稿件发表 176 篇。

  本案从网络爆料被公众得知,对其反应最快的也是网络媒体。各大新闻网站对新闻事件迅速作出反应:以人民网为例,从李天一强奸事件 2 月 22 日上午 11时被爆出,到下午 18 时,人民网就发布稿件(包括转发)12 篇。这些稿件不仅对事件大体情况进行了报道,而且对李天一的父母李双江和梦鸽也进行了报道,甚至于对李天一在哪所小学、中学上学都进行了细致跟踪报道。商业门户网站新浪网迅速推出新闻专题(专题名为: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卷入轮奸案)。到 2 月 22日下午 18 时,新浪网专题发布了 6 篇新闻稿件,其中还推出了标题为《听闻李双江儿子涉轮奸,你反应》的新闻在线调查。随后中国四大商业门户网站中的另外三家(腾讯、网易、搜狐)也迅速跟进,并且在日后陆续推出了新闻专题,对这起事件进行系统的梳理报道。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四大门户网站中仅新浪网的李天一案新闻专题中,就发布了 263 篇新闻。

  在事件曝光的当天(2 月 22 日),电视媒体也迅速作出反应: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安徽卫视《娱乐星天地》、北京卫视《北京新闻》、东方卫视和上海电视台的《新娱乐在线》等栏目纷纷对这一新闻进行了报道。在随后的时间里,中央电视台《新闻 1+1》、湖南卫视《播报多看点》、辽宁卫视《老梁观世界》、江苏卫视《新闻眼》、河北卫视《午间视野》、深圳卫视《夜问》、辽宁卫视《第一时间》、凤凰卫视《凤凰资讯榜》《铿锵三人行》、广东卫视《早间新闻》、东南卫视《早安福建》等电视台的新闻资讯或新闻评论栏目也进行了报道。从事发到案件审判结束这段时间,李天一案成为电视媒体长期关注的焦点新闻事件。

  而在事件曝光后的第二天,也就是 2 月 23 日。李天一案成为众多纸媒报道的重点新闻。新京报在 2 月 23 日的报纸中,在头版刊出醒目的《李双江之子等5 人涉嫌轮奸被刑拘》报道导读,并且用 A07 整版和 A02 的部分版面对李天一案进行了详细报道;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新京报一共刊发了 13 篇李天一案的报道。扬子晚报在 2 月 23 日同样在报纸头版做了标题为《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被刑拘》的导读,在报纸的文娱新闻部分(A24 版)做了接近一个版面的详细报道。在随后的 24 日和 25 日,扬子晚报在与 23 日头版的相同位置分别做了标题为《李天一涉嫌轮奸被抓细节曝光》和《74 岁李双江气病后住进医院》的导读。并且在在 24 日的报道中,报纸用 A6、A7 两个版面进行了详细报道;25 日的 A5 版做了名为"聚焦李天一涉嫌轮奸案"的专题,用一个版面做了五篇相关的报道。而上海的东方早报更是在当月 25 日动用两个版面做了题为《因父之名:

  一个星二代的成长与堕落》的文章对李天一的成长经历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报道,并且刊登了四张李天一和其父母的照片。

  作为在我国报刊中具有十分重要地位在受众中具有巨大影响力的人民日报和南方周末也对此事件进行了关注。人民日报在 2013 年 2 月 25 日的人民时评中刊发了《孩子之过,教育之伤》的文章,专门谈论李天一案。而作为中国发行量最大的周报,南方周末在事件发生后所出版的一期报纸中(2 月 28 日)刊发了标题为《少年 L、L 某、L 姓男子,现在不管怎么叫,全国人民都知道你说的是谁》的报道。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作为一份周刊,南方周末共刊发了 17篇相关报道。

  事件曝光后的数天媒体连番报道,并且作为重点报道内容。这起事件可谓是"家喻户晓",而此时李天一案变得越来越具有戏剧性。

  李天一案舆论高潮可以说是从其被捕后的第五天开始的。2013 年 2 月 25 日17 点 39 分,在新浪微博上一名叫杜歌(实名认证为"音乐制作人、演员、歌手")的网友再次爆出惊人消息:李天一案达成和解意向。杜歌在其微博中讲到:"李天一案女主角撤销诉讼,已达成和解意向。因李天一未满 18 岁,且当时已经醉酒,即便诉讼被重判的可能性极低,记李天一及其他 4 名嫌疑人家长的奔走,最终联系上女孩父母并进行了长谈,受害人最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包括落实北京户口,工作及一套房产。"此微博一经发布便立即引起广泛关注。不到 4 个小时,这条微博被转发 19313 次、评论 4593 条8.刑事案件怎么会和解撤诉呢?大量媒体也迅速跟进。《新娱乐在线》在当天晚间就对这一消息进行了报道。报道中也提到相关律师表示这一案件作为刑事案件不能和解撤诉。这一报道在当天晚上就被上传到优酷视频、腾讯视频、凤凰视频、乐视网、56 视频、酷 6 视频、土豆网、搜狐视频等众多网络视频网站。当天晚上,四大门户网站也都及时发布相关新闻报道。

  负责侦办该案的北京海淀警方于 26 日对微博中所说的撤诉和解作出明确否认,称案件目前还在侦查当中。 随后,北京晨报(警方否认李天一所涉轮奸案已撤诉和解)、京华时报(李天一轮奸案未和解,警方称刑案不能随意撤销)、北京晚报(警方否认"李天一案"撤诉,律师:女方证词至关重要)、河南商报(曝李天一案件女主角撤诉 律师:不可能)、生活报(传李天一案女主角撤诉 律师:公诉无法撤)等众多纸媒相继发表采访报道。相关纸媒的报道也发布在其所属的新闻网站上,并被其它网络媒体转载。

  一场"媒体风暴"后,公众对于新闻事件的基本过程已经有了大体了解。而随着这一事件的不断发酵,社会热点新闻报道奇观化变得不仅仅是报道行为的奇观化,更是报道内容的奇观化。新闻事件本身的意义逐渐被淡化,新闻报道更加注重的是戏剧化、娱乐化,或者是新闻事件背后的隐喻。

  在李天一案的侦查审理过程中,媒体一直紧跟事态发展进行持续报道,并且不难发现媒体报道除了对事件事实本身的报道,对期间那些未经证实的各种噱头消息格外关注。可以说,媒体的持续关注并且焦点的转移,毫无疑问地促进了事件发酵,使得吸引受众的事件如同连续剧一样,有接踵而来甚至意想不到的剧情,使得案件由一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逐步转变成一场媒体奇观,一场公众狂欢。在此,笔者不再如上文详述事件中各种夺人眼球的新闻点所引发的媒体各种反应。

  仅对事件中陆续出现的媒体跟踪焦点进行略述,以使能够对这次媒体奇观丰富跌宕的"剧情"有一个更为全面的了解。

  2013 年 2 月 23 日,宋祖德爆料李天一非李双江亲生,其亲生父亲是金铁霖。

  2013 年 3 月 19 日,薛振源接受委托,担任李天一辩护律师,并发出律师声明称李某已被证实为未成年人。关于李天一是否成年成为媒体和公众争论的焦点。

  2013 年 6 月 25 日,薛振源辞去辩护工作。随后直至案件审理结束,李天一三换辩护律师,成为媒体报道的一个新闻点。

  2013 年 6 月 27 日,警方证实案件侦查结束,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警方称李天一等 5 名男子与受害人杨某轮流发生性关系。警方避谈"轮奸"二字,将案件经过称之为"轮流发生性关系".警方这一表述受到法律人士的质疑,并且成为媒体报道的新焦点。"轮流发生性关系"迅速成为最新网络热门词。

  2013 年 6 月末,网络上流传除李天一之外的另外四名犯罪嫌疑人家庭有特殊背景。此消息被网友在各大论坛发布。新闻媒体迅速跟进报道,引起公众热议。

  2013 年 7 月 25 日晚,微博用户名为"解密哥"的网友刊发长微博"李某某案新版内幕".微博中称受害人杨某是案发酒吧陪酒小姐,与酒吧签有"工作协议",但其并非卖淫女。此消息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大媒体迅速作出报道。

  对于杨某的身份,再次在网上引起热议。

  2013 年 8 月初,对于李天一是不是第一个施暴者,成为媒体和公众讨论的焦点。

  2013 年 8 月 15 日,事发酒吧经理接受媒体采访对事发经过进行描述,并对梦鸽之前的控告函进行反驳。对于事件当时真正的案发经过,媒体再次进行深入细致的报道,并对网络上流行版本进行整理 .

  2013 年 8 月 22 日,有消息称受害人杨某晕倒转入专科精神病院治疗,确定不能出庭。这一消息迅速成为各媒体的重要内容。此前关于杨某是自愿提供性服务还是被强奸也一直是个备受关注和争论的话题。

  2013 年 8 月 28 日,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各大媒体群集法院跟踪报道。四大门户网站进行了微博直播。

  从 2013 年 8 月 29 日,被告人当庭翻供,到后来的一审判决,再次上诉,二审判决。各大媒体也一路跟踪报道。

  第三节 奇观制造:互联网背后的公众参与

  李天一案发生以后,在媒体的巨大作用下,舆论场迅速形成和发展,李天一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强奸案发生之前,李天一因之前的无照驾驶和暴力伤人而被劳改也不过相隔一年有余。此次又被曝光强奸,大有不思悔改之意,怎么能不成为公众关注的"要闻".但是,仔细阅读新闻媒体发布的新闻或者评论以及笔者上述对于案件的相关描述后,不难发现除了事件本身事实之外,媒体的关注焦点一直和不断涌现的传闻、李天一家庭背景有着密切关系。而这些又绝大多数是通过网络爆料出来的。换句话说,李天一案的媒体奇观与网络背后的公众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网络使得李天一案曝光,真真假假、虚实不定的网络消息对媒体的报道起到了很大的引领作用。从李天一案最早通过网络社交工具新浪微博被实名认证为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王丰-SCMP"的新浪微博用户爆料出来,随后宋祖德爆料李天一非李双江亲生,其亲生父亲是金铁霖,到后来新浪微博上名叫杜歌(实名认证为"音乐制作人、演员、歌手")的网友爆料李天一案达成和解意向的消息,再到 2013 年 7 月份"解密哥"刊发长微博"李某某案新版内幕",到最后的微博直播李天一案审理。这些网络爆料都迅速引起了媒体注意,媒体一哄而上争相报道。相比网络消息,更具权威性的媒体报道使得这些消息在更广范围内传播,这便引起了更多公众的关注并形成更大更复杂的舆论。正是这种交叉影响,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正是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的共同作用,使得李天一案变成一个家喻户晓的奇观。

  此前有媒体报道说,到 2 月 23 日上午 10 点,"李双江"、"李某某"等关键词搜索,分别达到微博热搜榜第一及第四位,话题评论条数 498 万余条。而当 2 月 25 日实名认证音乐制作人、演员、歌手杜歌的网友通过微博爆料李天一案达成和解后,此消息在不到 4 个小时,这条微博被转发 19313 次、评论 4593条。根据笔者从国内两大微博平台上的搜索看,有关李天一案的原创发布中,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达到了 3930299 条(腾讯微博为 2181600 条,新浪微博为 1748699 条)。作为网络传统舆论阵地的网络论坛,同样有大量网民对李天一进行了发帖和讨论。以天涯论坛和强国论坛为例,从事发到 2013 年末截止,有关李天一案的网民发帖分别达 14453 个和 6357 个。这些都足以看以公众通过网络对这个事件参与的广泛性。

  互联网上有关李天一案的消息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网络媒体对于李天一的新闻报道,例如来自四大门户网站或者传统媒体官网的报道,另一种就是对于李天一案或者李天一及家人个人隐私的捕风捉影的流言。而后者往往成为媒体追踪的对象,媒体的报道随之使这些消息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各种戏剧性的消息不断吸引越来越多人的注意。尤其是便捷的互联网上,李天一案如同一个不断变大的涡旋,越来越多的人被动或主动的参与进来。

  前文提到的互联网上的两种消息,带来的结果便是网友对于李天一及其家人的侮辱、谩骂、调侃。网友的各种不堪入耳的过激言论仿佛就已经代表了现实中的民意。网络舆论场中,李天一及其家人已经成为"全民公敌".在现实中法院尚未作出任何判决,甚至案件尚在侦查阶段,而在普通公众具有更大发言权的虚拟世界中李天一及其家人已经被贴上反面标签,已经被打倒。李天一案明显在网络上已经演变成了一场"全民"参与的打倒"公敌"的奇观。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