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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老人长期护理模式的改进研究绪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7-01-03 共308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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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国老年长期护理模式存在的不足探析
【第一章】 国内老人长期护理模式的改进研究绪论
【第二章】老年长期护理相关理论及概念界定
【第三章】我国老年长期护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国外长期护理模式及对我国的经验启示
【第五章】对我国老年长期护理模式的建议
【结论/参考文献】如何优化老年长期护理机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1 章 绪 论
  
  1.1 选题背景
  
  人口老龄化在全球范围内都是普遍存在的,对在上个世纪末就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的一些西方国家来说,他们在初期就已经制定了一整套应对措施来解决老龄化衍生的急需解决的难题。基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拥有的庞大的人口基数,甚至我国老年人口总数都要超过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人口总数,这就意味着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甚至要远远超过西方发达国家。基于以上原因我们需要要制定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老年护理模式,才能更好满足我国超多老年人口对护理服务的巨大需求。加上现有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不能够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顾需要方面提供服务,所以老年长期护理的需求日益急迫。
  
  在上世纪中期,我国家庭结构属于父母对多子女的模式,而现如今在过去计划生育政策及传统生育观念的改变等影响下,独生子女家庭成为了我国主要的一个家庭结构模式,尤其在“80 后”和“90 后”一代身上体现的最为明显,随着“90 后”相继的成家立业,一对夫妻可能最多要面临赡养和照顾 8 位老人,这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负担,即使所有这些老人都是完全自理的,但人在年纪大时又难免病痛,再加上抚养子女的负担,我国青壮年群体的压力难免过大。这就意味着老年长期护理是被需要的,它可以为繁忙的年轻人减轻压力的同时又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照顾,又不同于国外的商业模式运作的高成本福利院,而是带有一定老年福利性质的,既减少了精神压力又降低了经济成本。
  
  1.2 研究意义

  
  理论意义上来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并不是很完善,尤其是社会福利方面,研究老年长期护理模式能够完善我国老年福利方面的理论。一些发达国家在对长期护理模式的研究已经十分成熟,并且以制度规范的形式建立了自己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不仅为老年人甚至是青少年开始就提供了完整的长期护理计划,将其国内的公民纳入到长期护理体系当中。虽然就我国当前的国情而言,无法为全体公民都提供长期护理,但将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口纳入长期护理的计划内,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是可行的。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发展的方向,最终也不能单纯的停留在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险的层面,而是要向社会福利方面发展。
  
  现实意义上来说,提供老年长期护理使得老年人能够接受到专业的照护,尤其是对那些部分失能或是完全失能老人来说,每日都需要长时间的得到护理,家庭护理不能提供专业的照顾,还可能因此而造成贫困,老年长期护理在现实中存在着巨大的需求,所以专业工作人员的长期护理对失能老人家庭来说十分重要。
  
  发展我国的老年长期护理模式势必需要政府、社会的力量,政府提供支持并且能够动员社会力量是发展社会保障的必要条件,也是发展我国老年长期护理模式的前提条件。在城市发展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单位的老年长期护理机构,在农村发展以农村卫生服务站为单位的老年长期护理机构是对城乡老年人口需求的满足。
  
  对社区和农村卫生服务站的基础建设不仅仅是对老年长期护理模式发展的支持,也能够为将来医疗福利作出重要的贡献。
  
  1.3 文献综述
  
  1.3.1 国外老年长期护理研究
  
  在 2003 年,世界卫生组织发表了关于长期护理的报告中梳理了关于在家护理所需要的外部支持指出,可持续的、适度的、有效率的居家护理和其他长期护理服务必须成为一个国家的医疗和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外对于长期护理模式的研究不仅仅局限于老年人,而是面向全体的社会成员,大多数以长期护理保险的形式进行研究。在 2004 年 5 月的一本关于美国健康保险计划的杂志(AHIP)上有一篇《A guide to understanding long-term care insurance》的介绍,里面阐述了什么是长期护理、护理保险的缴费方式以及长期护理保险所提供的保障和购买长期护理保险之前应该注意的事项等等。美国学者 Schnepper(2001)在《Can you afford long-term care》对长期护理的一般功能进行了分析,他认为长期护理保险能够在风险来临时为被保险人及其家人提供保障,以免其遭受巨大的财务损失。
  
  MarcA. Cohen 和 Maurice Weinrobe 等三人(2000)通过对数据分析和问卷研究对正式长期护理提供者和非正式的长期护理提供者进行研究,认为相对而言非正式的长期护理提供者通常比前者在社交时间、身体状况、情感压力上都要差一些;斯坦福和哈佛大学的三位作者也在一篇名为《Income and the utilizationof long-term care service》(2011)的文章里通过建立模型和计量分析来解释了美国人退休前的收入水平对退休以后老年护理模式选择的影响,数据分析显示在美国高收入人群更多的趋向于居家护理模式,即定期由专业的人员到家中提供护理服务;而相对低收入的人则选择在护理院内居住来得到长期照顾。
  
  1.3.2 国内老年长期护理研究
  
  荆涛(2005)在《长期护理保险的概念界定》阐述了人们对老年长期护理需求的原因,主要包括年老所带来的生活不便、医疗保险不能满足日常长期照顾等因素,他提出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发展应该为三个阶段实行。荆涛(2014)在《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运行模式的微观分析》一文中,通过建立分类回归树模型对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运行的模式进行分析。分析得到以下三个结果:一是认为纯商业模式的长期护理保险具有可行性;二是以社会保险为基础、商业保险为辅助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在特定时期具有必要性;三是全民强制性的社会保险模式虽然长期来看负担较重,但却是最终愿景。黄芳(2011)指出我国发展长期护理应该由社区来承担,通过规范社区的管理和运行来达到护理服务的质量。
  
  蒋红(2006)认为我国特殊国情决定我国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应该分步进行,先发展商业护理保险模式逐步过渡,等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再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到社会保险体系的范畴内,还主张完善长期护理所需要的基础配套措施等。 李爱、田杨(2013)在《我国老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研究》一文中提出我国在老年长期护理体系建立初期应以创办养老护理机构和培养专业人才为主,对老年人划分等级来进行相应的护理工作,并主张应该由政府扶持商业形式的长期护理保险来扩宽筹资渠道。沈军、杨萍萍等人(2013)对我国老年长期护理服务的现状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应该发展“居家护理为基础、社区护理为依托、机构护理为支撑”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张民省(2014)根据对国外长期护理保障的分类对比,对我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模式、支付条件及待遇标准问题提出建议,认为我国将来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是应对老龄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相比国外较早就开始对长期护理问题进行研究来说,我国的长期护理理论研究仍处于对制度体系研究的初级探索阶段,我国国内学者关于长期护理的基本观点主要可以总结为:认为不论是以商业模式还是以社会保障模式发展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都具有较大潜在需求;认为在我国发展老年长期护理十分有必要,是对老年福利的进一步完善,并且应该分步实施;国外一些实践经验和改革对我国发展老年长期护理模式有很多帮助。
  
  1.4 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使用了文献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文献研究法通过对老年长期护理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及官方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和阅读,对我国现阶段老年长期护理模式进行深入分析,特别是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老年护理需求及现实中老年福利的供给之间的矛盾进行分析、以及我国长期护理发展缓慢的其他影响因素分析。以公民社会保障权及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为理论依据对我国建立社会化、多元化供给的长期护理制度体系提供建议。比较分析法通过阅读和整体国外长期护理相关资料和文献,列举了三个典型的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的国家,对这三个国家的长期护理模式实践中的获得的经验成果及不断深化改革的措施的学习,与我国长期护理发展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比较分析,指出国外长期护理模式对我国发展长期护理事业的经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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