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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村改居”居民社会保险制度的途径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09-30 共13278字
  三、 完善"村改居"居民社会保险制度的途径
  
  (一) 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根据国家城镇化建设目标和要求,结合河北省"村改居"居民社会保险的现状,我们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地开展工作。为了更好地推动"村改居"居民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居民无后顾之忧,这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1. 确立"村改居"居民社会保险实施的基本原则
  
  "村改居"居民社会保险的宗旨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因此,必须要体现出:
  
  (1)权利保障原则
  
  社会保险的实施是保障劳动者权利的基本途径,是对公民应获得的社会帮助权利的体现,可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和医疗。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是社会保险制度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社会保险既是每个劳动者都享有的平等权利,又对社会保险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社会保险的法律义务和社会权利是相互的,必须履行了从事社会劳动、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等义务和责任之后,才能依法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36.
  
  (2)普通性原则
  
  普遍性原则符合社保制度对社公平、公正的追求,体现了人类社会的终极目标。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对社会公平的体现。普遍性原则又要与选择性相结合,也就说,在根据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和受保障者的经济收入状况及对社会保障的需求程度情况下,有区别地安排社会保障的项目、对象范围、筹资方式和待遇水平等。遵循选择性原则既能满足社会成员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亦不会超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而构成沉重包袱。
  
  (3)平等性原则
  
  社会保障水平应体现出社会平等原则,需要保障每一个公民都有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社会保障是每一个公民平等享有的社会权利,因此,普及社会保障全覆盖、统一社会保障标准是保证社会保障平等性原则的基础。但是,平等性又要体现出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也就是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既要体现社会公平的因素,以保证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够维持基本生活,又要根据不同劳动者差异适度体现不同个体之间的差别,从而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与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既要维护社会公平,又要强调社会保险促进社会效率的功能,做到真正的公平与效率兼顾、统一与差别并重。
  
  (4)基本生活保障与提高生活质量相结合的原则
  
  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在不同的生产力发展阶段,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也相应不同。如果社会保险跨越生产力发展阶段,提供过高的待遇水平,势必会增加企业和在职职工的负担,抑制经济活力,而且在客观上也会造成"养懒汉"的社会效应,从而影响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危及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但如果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过低,则无法充分发挥其生活保障功能。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充分考虑到生产力水平较低、人口众多且老龄化速度加快的现实国情,根据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确定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标准.
  
  2. 做好"村改居"居民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提高社保覆盖率
  
  "村改居"居民社会保险的面向对象是那些长期失位于社会保险的农民,他们对于社会保险的认识程度不够,尤其是那些年龄偏大、文化教育程度低的人员,他们既没有可靠的经济来源,也缺乏灵活的就业技能,在社会就业方面渠道很少,无法保证社会保险缴费的持续性,就造成了社会保险的流失。
  
  在居民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改革中,首先要针对"村改居"居民就业的特点来确定,居民的就业技能与文化水平情况决定了这部分人的就业分布特征。制定相关策略:
  
  (1)推进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和建筑业、工矿企业、非公小企业的参保,并制定评估办法实施监督。
  
  (2)从制度、程序与考核等方面加大执法检查,提高参保的强制性。
  
  (3)对灵活就业的人员要进行激励策略,鼓励其参保。
  
  (4)对困难企业和人员适当降低参保缴费标准,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
  
  3. 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推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必须建立统一的管理账户,进行统筹管理,尤其是建立全国统一划转的共享机制,解决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社会保险基金的衔接与充实。统一的个人账户有利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续缴,这对于那些就业时间短,就业单位不固定的人员进行灵活缴费,采取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的灵活机动,保持社会的完整性和持续性。
  
  另外,还要以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加强监管,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
  
  4.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村改居"工程的建设面向的群体包含一些老弱病残幼和社会困难群体,因此,在改造过程中,尤其是社会保险尚未完全普及的情况下,或者在社会保险缴费期间的困难群体,如何建立社会救助帮助他们维持生活的基本需求,是政府工作的重点。
  
  首先,确立社会救助体系,明确救助对象,对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审批、规范操作,使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其次,要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救助水平。通过集中供养制度、社会救济制度、社区义工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的服务水平。
  
  再次,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对象的重点救助体制。政府要确保救助资金来源充足,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二) 制定社会保险体系的覆盖范围与标准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是对全体公民进行收入再分配的社会安全制度,是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促进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中指明了公民具有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38]."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其主要目的就是在劳动者年老、患病、失业、工伤、生育等情况下减少或丧失劳动收入时,能够通过社会保险从社会获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社会保险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具有社会性、福利性和强制性特点。劳动法规定了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对象是我国的全体劳动者,劳动都有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因此,社区改造中的社会保险工作的推行,必须本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全覆盖原则制定合理的社会保险制度。
  
  (1)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确定
  
  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确定体现了社会公平性原则,作为对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保护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和"稳定器".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城乡差别的存在,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还不是很全面,总体上还不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还比较窄,基本统筹层次低,保障水平不高,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社会保险的水平和普及率还不高。在"村改居"过程中,如何结合城乡居民的实际情况,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也是改造工作的重要部分。
  
  实现社会保险的全覆盖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够分散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率,还能够厘清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规范。另外,也有利于从体制上消除影响劳动力跨地区合理流动的障碍。
  
  "村改居"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必须结合社区人口流动和户籍管理进行合理的界定,既要尊重历史又要尊重客观事实,解决社区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之间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障的内容来确定社会保险对象,区分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的对象,将参与社区就业安置范围的人员纳入社会保险的范围,其他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有劳动能力但有生活困难、低收入家庭列为社会救助对象,而社会保障中的社会福利是面向所有公民的。因此,社区改造中的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需要进行合理界定。鉴于农民在社会保险缴纳方面的缺失,在身份转变后,就要及时地将符合条件的农民纳入社保范围,建立合理的社保覆盖和保障体系.
  
  "村改居"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要求:
  
  1)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村改居"居民,应继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项目。
  
  2)符合条件的"村改居"居民,应参加社会保险,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3)"村改居"居民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的,在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就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养老和医疗待遇;在失业期间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对于"村改居"居民中,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的养老人员,可按规定一次性缴纳 10 年的参保费用(生活费、住院医疗费和 13 个月生活费标准的丧葬补助费)后的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生活费、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40].
  
  根据上述要求,工作实践中,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批复意见》,在征地补偿过程中,认真调查摸底,积极进行测算。对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因政府统一征收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大部分或全部土地,被征地后户人均耕地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 16 周岁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被征地农民)纳入参保政策范围",对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补缴的养老保险费进行相应的全面测算,对符合条件人员的补缴费用情况进行了测算。通过测算,实时掌握社保缴费的资金缺口,从而建立相应的计划和目标。
  
  (2)社会保险的标准制定
  
  社会保险的标准制定,首先要根据全国统筹标准实现"村改居"居民的农村养老保险到城区社会养老保险的过渡。
  
  社保标准的制定需要根据各地区的人均收入情况和社区集体资产来合理确定,按照全国统筹基础养老金计算办法,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按照下式计算[41]: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3-1)公式(3-1)可以作为"村改居"居民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同时根据居民参加劳动时间、迁入迁出时间、年龄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计算。确定合理的社会保险体系和集体资产的资金筹集与个人缴费的缴费基数。
  
  社会福利性保险与社会救助类社保基数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集村民意见,讨论通过。确定改造后的老弱病残等无劳动能力人员的社会保险的支付与建立帐户[42].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负责解决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和"村改居"养老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对符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要按照规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为此,我们工作过程中对标准又做了详细补充调整:
  
  1)在社保征缴过程中,针对居民缴费困难和积极性不高的情况,结合有些村已经超过参保缴费基准日的情况,为了做好全面启动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准备,在基准日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不同年龄段的不同情况,我们又重新按照准备启动日期即 2015 年 6 月 30 日,对符合条件人员的补缴费用情况进行了测算。
  
  2)对于女 55 周岁、男 60 周岁以上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农民,个人一次性补缴 30997元(其中本金 26336 元、利息约 4661 元),根据养老保险政策按岁数大小每月可支取养老金 689 元至 1060 元不等。(详见附表一)3)为贯彻公平和可持续的原则,按照大龄和老龄人员需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 3.2-6 倍计算补贴总额,扣除计入统筹账户部分后,市财政需缴风险金 1385 万元。(详见附表二)

    (3)资金筹集渠道
  
  "村改居"社区老年人口基数大,在改造完成后一方面要依靠社会保险的建立来提供社会保障资金,另一方面,还要开展好居家养老和社区志愿服务等工作,通过家庭自助和居家养老志愿服务来缓解养老服务人员紧张状况。鼓励社区居民党员参与,培养志愿服务意识,做好社区社会保障工作。
  
  "村改居"社会保险资金具有社会福利的性质,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在改造中的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方面,要不仅仅依靠政府投入和集体资产的支持,还需要争取社会各界的资助,比如社会募集、福利彩票等。同时,还要依靠社区集体资产和公司制运营盈利来获得长期的资金支持。例如,山东的某些社区改造中,就充分利用与开发商形成公司制运营模式,通过开发社区门面房或集贸中心、大型超市等营利性资产运营方式获得长期的集体资产收入,这些资金收入很好的支撑了社区居民社会保险资金链[43].
  
  在"村改居"居民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渠道管理方面要求:
  
  1)"村改居"居民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养老人员参加养老保障所需的费用,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按比例承担的方式,减轻个人负担。这些费用来自:
  
  ① 村集体积累资产和收入。
  
  ② 村集体和居民在"村改居"后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③ 村集体资产置换、抵押或变现等。
  
  ④ 村集体与开发商合作利润。
  
  ⑤ 其他社会渠道。
  
  2)对"村改居"社保资金和养老人员保障费实行统筹管理,封闭运行,政府各级财政负责缺口管理。
  
  对石家街村村民社保测算:一次性补差约 6467 万元,其中政府补贴 3673 万元,个人缴纳 2793 万元;一定年限的补差和补贴约 3573 万元,其中政府补贴约 2091 万元,个人缴纳约 1482 万元。(详见附表二、三)

    (三) 优化"村改居"社区资产处理与转移的方式,解决保险资金来源
  
  社区改造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其涉及面广、环节复杂、利益冲突多、开发风险大,并且关系到改造区域的村民切身利益,如何维护好"村改居"工作的长期发展环境,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生活环境,实现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就必须按照依法、规范、民主、合理、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以及后续经营管理等工作,着力推动社区集体资产的改制创新,逐步建立起政企分开、产权清晰、运作规范、利益协调的新型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体制[44].
  
  以何种经济实体开展集体资产管理模式是"村改居"社区改造集体经济管理的重点。
  
  根据我国城市改造中的试点经验,我们在"村改居"社区改造中资产处理与转移方式的合理界定需要做好以下几点[45]:
  
  (1)集体资产范围和权属的合理界定
  
  要做好集体资产的处置管理,必须首先要明确集体资产的范围,根据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划分要求,全面界定集体资产。一般情况下,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与集体所有的林木、山岭、荒地、滩涂、水面等;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应收款以及流动资金;集体组织以投资等形式积累形成的水利、交通、电力等生产设施和公益性设施;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及其收益形成的资产;集体组织在其他企业中的投资和收益;集体接受捐赠或资助形成的资产;享受国家优惠、减免政策形成的资产;土地使用权、商标使用权等无形资产;集体出资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以及依据法律术语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
  
  在资产界定过程中要坚持定性、定量的原则,绝不漏过本属于集体所有的资产而落入个人腰包,这是在一些村集体资产管理中经常遇到的腐败问题。
  
  对于集体资产的权属界定,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区分集体、个人、国家、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
  
  (2)集体资产的转移模式
  
  在集体资产的转移过程中,以保障社区居民长效经济发展为目标进行资产转移模式的创新,是现代化社区改造的主要工作重心。
  
  集体资产的量化过程中,不能搞平均主义和一分了之的做法,这都不利于社区的长期发展和公平机制的开展。可以根据集体组织成员参加劳动的时间为量化依据,尤其是迁入迁出人员的管理和量化标准;根据在册人口进行福利性量化,特别是在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和公益性资产拆迁补偿的管理中,适用福利性量化也是实现公平性原则的依据;时间量化和在册人口福利性量化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资产处理。在资产转移的量化中,必须尊重群众意愿,提交群众代表大会审议通过[46].
  
  集体资产的转移处置首先是要保障原集体组织成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集体承担部分,确保社会保险资金的合理支付,以解除居民后顾之忧。其次,是以补偿的形式按照上述量化原则分配给社区居民。而最为重要的一点是集体资产的企业运作,以实现社区居民的长效发展,并提供社区居民社会保险资金来源的可靠性、长期性。
  
  集体资产的公司运作模式需要群众集体讨论,制定合理的股份参与模式和公司运作机制方能实行,杜绝村干部武断管理,提高透明度、提高管理的科学性,是减少村民顾虑,提高村民参股积极性的关键。
  
  (3)集体资产的管理
  
  "村改居"后集体资产的管理必须在遵循资产合理界定、合理量化的原则,科学管理、合理分配。对于量化到人的净资产,以股权形式落实所有权的资产,必须通过企业改制、资产投资、资产托管等形式进行可靠管理,有效维系村民现有利益,实现利益保值或增值。
  
  集体资产管理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的同时,也应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合法权益。
  
  (4)集体资产管理的程序
  
  在"村改居"过程中,进行资产管理的一般程序为:
  
  成立"村改居"工作机构--制定村集体资产共有者身份确认方案--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评估确认--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和村集体资产量化方案--征求村民意见--修改完善方案--村民会议表决通过--报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备案--组织实施[47].
  
  (四) 建立社区养老保险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1. 扩大就业渠道,合理安置社区居民
  
  劳动力结构的构成是否合理是决定社区居民就业能力和就业环境的基本条件,在大多数"村改居"社区居民中,缺乏就业技能、文化程度低、就业意识僵化等现象普遍存在,这些都影响到社区改造后居民的就业形势。劳动力结构的合理构建和引导,是促进社区居民就业的重要途径,只有在大力宣传和科学引导下,改善居民的就业环境和提高就业能力,才能够减轻政府负担,形成健康的社区就业环境,促进社区居民就业。在社区居民就业引导策略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大力宣传社区改造的目的以及社区发展形势,从思想上逐渐扭转居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转变就业思想,改善就业途径。农民多年来从事的农业活动与工业生产在工作方式和工作规律上存在很大差距,农民在失去土地后无法适应城市生活和工业化生产的作息规律、工作约束等生活方式上的变化,加上本身文化水平低、缺乏劳动技能,从而产生回避或畏惧心理,直接影响就业。所以,必须在思想上进行宣传引导,改变就业观念。
  
  (2)优化社区就业结构,拓展就业渠道。根据社区就业岗位的开发,创造适合农民劳动素质的就业岗位,如社区环卫管理、绿化、商场保洁、公共设施的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等,或者社区自创就业项目,从而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
  
  (3)组织农民参与社区就业技能培训,建立居民转岗就业培训制度,引导居民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身素质。通过与社区企业或者政府部门组织的对口技能培训的方式,培训居民的就业知识,提高就业能力,从而提高就业率。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采取多种多样的培训方式,多方位的服务于社区居民的劳动技能培训,促进居民就业思想的转变和就业技能的提高。通过整合社区内部资源,优化资本运作机制和劳动力结构组成,创造良好的社区经济发展环境,才能够建立起社区可持续性的发展动力。
  
  2. 建立完善的社区公共设施
  
  社区公共设施的分布不均主要是由于城市社区类型和发展程度的不同造成的,在社区改造过程中,需要根据社区发展情况以及城市周边配套设施的分布,实施城市规划网格化管理,推进社区改造的力度,按照"社区有规划、设施能落实、居民可共享"的总体目标,科学规划社区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社区公共设施的建设原则要符合:以本社区居民为主,根据不同功能的设施合理确定服务半径;从实际出发,按照社区人口总量、人口结构组成及本区域内已经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的不同情况,不同区域的社区,实行差别化配置;按照社区规划人口数量、社区发展目标需求和地区经济状况实际,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可以采取新建、扩建、改建和调整、租赁、共享、收购等多种配套建设形式,推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有序建设,实行有计划的推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49].
  
  社区公共设施的建设基本思路:
  
  (1)按照社区类型确定社区的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思路,按人口定量指标和分区配套制度确定建设标准,如文化设施、群众活动场地、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学校、幼儿园、商场、集贸中心等的配套建设。
  
  (2)按照公共设施的属性采取不同措施,如运动型、职能型、自治型、保护型、规划型等,确定规划需要采取的措施。
  
  (3)确定控制性规划建设,保证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的落实和使用中功能不流失,以及产权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可以采取多种经营模式吸收外部资金投入建设和管理,营利性社区公共设施的利润管理又可以为社区社会保险资金提供支持。
  
  (4)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率和服务能力,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资源共享。如社区医院与大医院的对口支援和报销范围等服务体系的建立。
  
  通过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政府要真正把"村改居"社区纳入城市社区管理范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由政府承担起原由村负责的市政基础建设、治安管理、消防等社会事务,建立和完善社区干部及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着力改善"村改居"居民的生活条件,使"村改居"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形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配套齐全、使用方便、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高效,适宜国内外各类人士生活、学习和创业的新型和谐社区格局。
  
  3. 优化与发展社区内部资源
  
  资源优化配置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以合理配置为前提,以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以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为前提的。资源优化配置指的是能够带来高效率的资源使用,其着眼点在于"优化",它既包括企业内部的人、财、物、科技、信息等资源的使用和安排的优化,还包括社区范围内的人、财、物等资源配置的优化。社区资源的优化配置方式主要还是要靠市场途径来完成,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平等性、法制性和开发性等特点和优点,决定了它能够自发地引导对社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通过优胜劣汰实现自主选择,促使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主动地实现内部的优化配置,并通过市场行为调节社会资源向着优化配置的企业来集中,进而实现整个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市场经济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有效形式[50].
  
  社区内部资源包括土地、山林、水域等改造前集体资产,社区改造后的配套公共设施,改造后社区营利性集体资产,社区劳动力资源等。这些资源结构的构成与运营发展模式决定了社区发展的可持续性与稳定性。因此,在社区改造过程中,提高社区居民的社会保障能力还要在社区资源优化上下功夫。社区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长效发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建立土地增值收益体系
  
  "村改居"过程中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改革过程中,征地制度的改革,核心问题是农民利益的保障。而土地增值收益就是保障农民合法利益的根本途径。过去的土地转让模式显然有失公平,农民在土地转让中,不能从土地增值中获得长效利益,影响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不同的农地转化路径,土地增值收益模式也不同,土地增值收益的模式有很多种。如:一是农民以土地参股到经营性用地中,从中获取经营收益分配,这种方式保证了农民在土地升值后的利益,但是,在法律依据方面缺乏可靠的法律基础。而以资金和土地捆绑的形式参与经营性土地管理则更符合法律法规和农民利益。二是在"村改居"改造中,实现土地转让开发的阶段性推进,对部分土地转到居委会统一管理,批次性开发转让,避免一次性补偿资金缺乏后续来源渠道,使社区居民收入陷入枯竭。三是多种土地转让模式的建立,既有开发商参与开发的土地转让,也有村集体自主开发或合作开发的土地转让模式,集中土地转让模式同时进行,建立居民收益的多种渠道,实现居民收益的可持续性。
  
  在土地增值收益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是保障土地增值的最基本要素,也是最关键的要素,否则,可能会产生很多的腐败现象。因此,必须在建立土地增值收益管理体系的同时,建立严格的约束制度体系,对资产管理人、代理人实行行为约束和财务监督。
  
  (2)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多种经营模式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保障的基本条件。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中的学校、医院、公园、绿地、超市等营利性设施都可以纳入社区保障的收益体系中,建立多种经营模式,如在政府引导基础上,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和管理,即从资金投入和日常管理维护上减少了政府负担,又从资金收益上为社区保障提供了资金支持,是一举两得的科学管理模式。
  
  在这些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中,可以在就业安置和卫生维护等方面优先提供社区居民,在此基础上由开发商或承包商承建与管理。如社区街道、绿地的绿化和维护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工作岗位,医院、学校等为社区居民提供的服务等,是社区就业安置、公共服务、居民收益等的重要部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经营模式可采取:租赁、有偿转让、投资置换经营权等多种方式[51].
  
  租赁:是社区的设施在政府投资建设后再租赁给个人进行维护管理和经营的方式,社区收取租赁资金。
  
  有偿转让:是社区将建好的设施(如超市、门面房等)有偿转让给经营户进行经营活动,收取转让金和经营管理费用。
  
  投资置换经营权:是在政府控制性规划指导下,按照社区改造设计要求,由个人或企业投资建设,在建设完成后获得一定时间权限内的经营权,社区居民享受设施的服务功能,并在期满后收回设施所有权。
  
  上述三种方式都可以为社区提供长期的资金收益,有利于改造资金的筹集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
  
  (3)集体资产的公司制运营思路开发,提高集体资产抗风险能力
  
  "村改居"集体资产的公司制运营是村民利益长效发展的方式之一,实现社区资源优化,就需要在社区建立长效经济发展实体,促进社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居民就业环境的发展。集体资产的公司制运营模式如何进行管理涉及到集体资产的安全运营和利益保障,因此,集体资产不能做风险投资,必须把握好资产运营方式的稳定发展和保障投资利益[52].一般情况下,集体资产的公司制管理方式有:
  
  一是建立独立运营实体经济,也就是利用村集体的已经存在的实体经济,选择运行体制健康、经济效益显着的集体企业进行投资,转变企业所有制形式进行独立运营。
  
  二是将集体资产进行固定投资,如有价证券、国债和股份制企业的参股。
  
  三是将资金托管到投资公司赚取固定收益。
  
  这些资产运营模式的确定,必须充分尊重村民意见,开展民主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4. 建立就业与养老保障公众服务平台
  
  社区社会保险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就业保障登记工作制度,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低保范围,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村改居" 是解决我国城乡分割二元体制的重要途径。推进"村改居"工作,必须把"新居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仅要解决好他们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需求,还要在土地流转的政策设计过程中,运用市场机制,适当扩大失地农民对土地的处分权与收益权,让农民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分享改制带来的红利,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理合法权益,充分考虑"新居民"的切身利益,加大社区社会保险工作推广力度,妥善安置好他们的生产生活,使他们安心融入城市,促进实现城乡公平和谐.
  
  "村改居"社会保险工作的开展是建立在三个层面的基础上的:
  
  补充层:国家通过基本政策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主动扩大社区就业,并通过企业建立职工的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大力发展商业保险,以满足改造后的社区居民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求。
  
  主干层:通过推广权利与义务相联系的社会保险制度,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基本生活保障。在制度推广中政府通过强制或引导社会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并承担必要的财政责任。
  
  托底层:通过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农村"五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对社区贫困家庭和居民的生活给予帮助,对鳏寡孤独等特定群体通过社会福利制度给予照顾。所需资金全部由社区公共资金支出。通过三个层面的社会保险机制,建立起就业与养老保障公众服务平台,推广社区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还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54]:
  
  (1)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
  
  "村改居"社区绝大部分是出于城市边缘的村落,在改造过程中的合并规划、社区建立中,导致"村改居"社区人口具有很大的复杂性,社区老年人信息不完善,通过对居住老年人、困难户建立的电子信息档案,正确全面了解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从而对不同人提供与其相适应的养老保险服务。在信息化管理平台基础上,根据社区老人养老需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村改居"后老年人创建社区养老保险服务。
  
  (2)建设社区服务队伍,提供优良服务设施
  
  "村改居"社区具有起步晚,人口复杂等特点,决定了社区保险工作服务水平有限,在社区服务组织、服务设施等方面有待于加大建设力度,提高服务水平。需要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服务人员素质。建立老年人活动室、健身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人阅览室等配套服务设施,并且对服务设施定期进行维护。
  
  (3)多方筹集资金
  
  "村改居"社区保险服务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资金筹集是决定社区保险推广深度的重要因素。在坚持政府部门投入、盘活集体资产收益的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资助,比如社会募集、福利彩票,闲置房产出租等形式。
  
  (4)完善监督机制
  
  "村改居"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不完善是推广工作的重要阻碍,社区保险体系形成时间短、服务水平低等问题,也影响到社区保险工作的开展,应建立完善的监督体制,对社区服务工作开展监督,避免出现腐败现象。
  
  "村改居"社区保险工作是服务于社区居民,特别是社区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体现了社区改造的民生优势,关系到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关系到社区稳定,是创造和谐社会的前提。"村改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产物,社区社会保险的广泛开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机制。
  
  5. 配套政策制度改革
  
  "村改居"社区改造是我国城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在改造过程中必须要制定合理的配套政策制度,基层政府要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和城市发展需要,科学合理的进行社区改革、改造。杜绝"拆旧村建新村"的盲目改造,避免出现改造遗留社会问题,甚至出现群体性矛盾争端事件。这是"村改居"社区改造制度建设的基本出发点。
  
  河北藁城县是石家庄市下辖县市区,在社区改造中面临很多困难,经验不足和资金不足等严重困扰着"村改居"社区改造工作中的社会保险工作开展。为了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更好地服务与农民和社区居民,存进城市的健康发展,我们在总结改造经验和借鉴其他地区已有成功案例基础上,在社区改造和社会保险工作的开展中,提出了建立了"四个转变、三个带动、五个统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实现统筹兼顾,科学规划,有序推进社区改造工作。在优化城市布局的同时,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优化整合,推广社区社会保险,保障改善民生,实现"村改居"社区在经济发展、居住环境、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更好地与城市发展融合,以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宜居社区的建设[55]:
  
  (1)四个转变:是指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过程中,转变"单纯改造城中村"、 "单纯村(居)分散改造"、 "单纯的安置村民"和"单纯房地产开发"的思路,向着"推动城市化进程"、"推动区域整体协调发展"、"推动综合性社区建设"和"推动城市功能产业统筹发展"的思路转变。
  
  (2)三个带动:通过突出城市综合体和重点工程的带动作用,以及突出重点区域和重要功能片区的带动作用,突出轨道交通、铁路、主要道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带动作用,选好着力点,找准突破口,增强带动力,从而推动"村改居"改造科学有序进行。
  
  (3)五个统一:是指统一思想、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政策和统一标准。
  
  统一思想,政府主导。在社区改造中必须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组织各部门统一思想步调,综合运用政策、规划、计划等多种调控手段,调整工作思路,把握好城中村改造的方向,确保城中村改造符合公共利益和城市发展需要。
  
  统一组织,明确主体。责任主体是社区改造的实施者,负责社区改造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统一组织实施,保障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统一规划,成片改造。单片开发容易造成重复建设和改造标准的差异,要想突破"单村改造"的局限和制约,就必须遵循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统一规划,打破村居地域界限,实施连片开发、整体改造。成片改造有利于高点定位,统筹配置各类资源,统一土地开发和安置补偿标准。有利于进行市场化运作,将土地熟化资金采取融资或与意向单位合作等方式进行土地分级开发。
  
  统一政策,保障民生。从实际出发,全面深入地研究社区改造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在制定改造政策过程中,妥善处理村民利益与城市发展整体利益的关系,完善社区管理体系,解决好"村民"转"居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统一标准,整体配套。社区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需要综合社区整体配置水平,统一安置保障、配套建设标准,提高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水平。社区改造妥善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注重维护社会公平,保护农民利益,进一步实现人居环境、城市功能、城市形象的全面提升。
  
  同时,在"村改居"社区改造工作中,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健全推进机制,推动"村改居"改造顺利实施。在《引导规划》的基础上,以区和平台为单位,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项目建设时序,先急后缓,制定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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