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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国特色社会福利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6-21 共921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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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我国特色社会福利制度创建探究
  【绪论】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福利制度健全研究绪论
  【第一章】我国社会福利体制建设的理论基础
  【第二章】中国特色社会福利制度构建的历程及取得的成就
  【第三章】我国社会福利制度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第四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福利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
  【结语/参考文献】我国社会主义福利制度发展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四章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福利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

  面对中国福利制度建设所存在的问题,我们不仅要继承马克思主义社会福利思想的为指导,充分学习和参考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采取中西理论结合的方式,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建立一个适应中国国情的,并有利于推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及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是一个惠及全社会广大群众的制度,它将使社会所有成员都能够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福利,也真正保证了社会成员能够充分的自由发展空间。建立一个完善的科学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为这需要经过时间的验证,更需要实践和体会中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因此本章将从以下角度提出中国特色社会福利制度建设的一些建议以及怎样发挥社会各个力量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福利制度来说明: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福利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从补缺向普惠的制度转变,保障社会成员的民生民权。

  社会福利水平是一个国家制度是否符合民情的重要标志,如果说一个国家福利水平比较高,那么广大人民群众在这个国家中自由发展的空间就相对比较大,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差距也就很小;如果一个国家福利水平比较低,最明显是贫富差距肯定相当大,直接导致这个国家存在隐形不稳定因素就多,人与人之间在经济上差距太大,不利于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国家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永远是沿着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的路线,是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央对发展社会福利保障事业投入将更大。

  中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建立运行已经历的一个较长时期,可以说,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在建立时是适应当时国情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已存在了一定的不符合国情的很多问题,我们通过调查和论证,主要是由于这两个制度在施行涉及多个部门,部门之间职能的差异性,决定了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之间存在脱节。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经济发展还是起步阶段,经济发展形态还是比较单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总体不高,国家在这样经济背景之下建立起的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只能是解决燃眉之急,针对社会特困难群体实行救助,局限性很强。这种局限性反映出的就是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已与时代发展不匹配,严重影响着整体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国家对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完善。如今的中国已和改革开放之初相比,经济社会发展已与国际基本接轨,发展速度惊人,国家必须从政策和制度方面进行宏观调控,从补缺型的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中走出来,创新认识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新状况,当前用补缺型制度已非常落后,全社会成员自由发展需求受限。中国改革和经济发展已进入深水区,整体经济发展已完全进入转型阶段,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也应该转变为"普惠型",这样才能使广大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到社会惠民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社会成员全力投入到国家经济建设中去。实践告诉我们,社会经济发展不再是完全的政府行为,现阶段已转变为全民创业,全民搞经济建设,社会每一位成员都是经济建设的主力军。马克思主义思想不是认我们死教条,对已建立制度就一尘不变执行下去,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能变,更重要的是采用辩证的眼光和发展的思维,发现问题要及时加以纠正,与时代不相匹配的要给予调整,使其完善,确保建立起的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能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完善福利分配机制,促进社会成员的个人发展。

  是否能够成功的制定社会福利制度,最主要的是能够满足让社会成员自由发展的需求。建立社会福利制度不是只使用于少部分人员,而是要面对的整个社会成员,政府不能仅仅在财政资金和人力方面单纯的支持,要确保建立起的社会福利制度在满足社会成员自由发展同时,能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中国从 1993 年全面实行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形势喜人,国民生产总值不断增加,综合国力明显加大。首先我们的工业发展突飞猛进,工业化的程度出现了空间发展状态,中国东部沿海城市依据区位优势,交通发达,工业发展强势,如上海、深圳、珠海等城市工业化程度很快挤入世界,加上改革开放进程在加速,中外合作,引进外资、外资独营等多种经济形态的出现,进一步促进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我们自从实行改革开放之后,进出口总量也是逐年增加,国内市场化经济进一步激发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总量远远超过日本,并名列世界第二位,人均 GDP 超 4000 美元。另一方面,我们国家也加快了城镇化建设,推进了城镇工业化建设进程,城镇工业化发展同样是国家经济总量的提高重要因素。鉴于以上实际情况,我们当初建立的社会福利制度仅仅是救济解困为主要目的,发展至今已明显出现现实问题,必须从解决个体方面的物质需求转变为社会成员自由发展需求,必须加快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

  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存在区域的差异性,沿海城市发展始终有着区位优势,经济发展迅猛,人均收入相对比较高;而处于中国内陆的地区由于区位不佳,加上交通不是特别发达,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国内存在地区之间的实际情况,我们不能否认,而且贫困人口有增加的趋势,国家救助体系需尽快进一步完善。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物质和文化需求也进一步增多,社会成员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人们对社会公平的追求是强烈的,特别是竞争中更希望公平性。社会成员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差异性,但随着时间和经济发展推移,都渴求一种增长运行机制。计划生育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实行时间之久,中国人口已步入老龄化的阶段,老龄人口多直接影响的是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速度,年轻人口偏少,国家经济建设人才相对紧缺。另一方面,由于人口老龄化,社会养老压力进一步加大,社会矛盾问题凸出。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建立健全社会福利制度迫在眉睫。

  三、加强社会福利制度的法制建设,保障社会福利制度的高效率运行。

  我们国家的国情决定了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而保障其高效率的运行,则需要加强社会福利的法制建设。目前运行的社会福利制度明显还不够完善,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相应的政府正规文件太少,很多规定缺少法律的执行力和强制手段。几年前就曾出现"虐童案",这一案件引起了社会轩然大波,人们看到的社会福利制度的软弱性,没有充分得到法律保障。另外像劳动者津贴、住房福利、教育福利等等都是缺少法律行政保障,因此严重影响了社会福利真正到位。

  为了改变这些问题,政府部门要出台硬性文件,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提高依法执行力度。我国目前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琳琅满目,五花八门,出台的各种社会福利制度涉及多个部门,而且相互交叉,相互抵触,严重影响了社会福利制度的实行。我们要真正建立健全社会福利制度,就必须从源头抓起,对已出台的社会福利制度全面进行梳理和整合,整理出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福利制度,由政府中一个部门牵头扎口,统一规范,强化法律依据,增强法律执行力度。通过社会福利法制建设,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法规,依法执行社会福利分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促进社会福利制度的高效率运行,让人民群众更好的享有社会福利。

  四、健全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

  (一)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

  集合以往,在未来的道路上,我们若想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就要全面贯彻和实施"四个有":首先,要真正做到让老年人在享受养老服务时"有资金",在目前已有的建立了省级统筹的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18个省份和建立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 22 个省份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并扩大范围,在相关政策上面也要进行不断完善和提高;其次,是全面贯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 年)》,争取在"十二五"期间,能够逐步实现老年人养老体系在居家、社区和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将社会养老体系提高到一个更好的水平,以逐步协调好人口老龄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有的城市社区和大多数的农村社区的养老体系都要达到日间最基本的照顾体系,比如,要"有场所",不能让老年人在养老的过程中没有地方,1000 名的老年人必须要持有 30 张的床位数;第三,要加强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争取在"十二五"结束前实现养老护理人员都能具备专业资格证书来为老年人服务,真正做到老年人养老时"有人服务";第四,要保证老年人"生活有质量,死时有尊严", 意思就是说,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图书馆、博物馆以及艺术馆等这些有着艺术气息的场所从而提高对老人的心理和社交以及教育方面的服务,针对老年人的就餐、理发、洗澡、看电影以及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和乘坐市内公交等这些日常生活方面的活动要适当减免老年人的费用,最后就是要做好临终关怀,并视情况建立丧葬补贴制度。

  (二)健全残障人福利制度。

  想要健全残疾人福利制度,就得从以下几点着手:第一,建立完善的困难和重度残障人员的生活以及护理方面的补贴制度,集中服务一些"三无"残障人员,并针对一些失能、半失能的老年残障人的生活上的困难给予帮助,以建成供养型、护理型和医护型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目标。第二,突出残障人福利企业的公益性,并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对福利企业税收优惠、资金、技术、设备以及产品收购的扶持与发展,从而促进残障人就业,通过促进残障人就业从而推进残障人参加社会保险等法定保障,使其人能够参加社会保险这些法定保障。第三,残障人的生活保障制度要得到落实。首先残障人基本生活需要的满足要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到保证;其次要确保残障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就得将残障人的生活保障制度及专项救助纳入法律规范并与一些其他制度相连接。第四,做好残障人康复服务。首先要通过加强疾病预防、医疗康复、社区康复从而使残障人员康复后可以正常融入社会生活;其次能通过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在残障人员康复工作后能够得到更好的服务,.第五,要保障残障人能跟正常人一样步入全面小康社会,首先要推进公平性的第二次、第三次分配机制,其次要缩小城乡残障人的福祉水平差距。

  (三)健全儿童福利制度。

  想要健全儿童福利制度,就必须做到特困优先,逐步惠及全体,要结合物质保障与服务保障。首先要分类施保从而提高贫困家庭儿童生活水平,在城乡之间要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针对改善目前儿童营养状况提出干预和补助的合理方案,逐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补助的标准及范围;其次是要从保障儿童基本医疗着手,在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儿童基本医疗保障,通过降低患病儿童家属医疗费用的负担,加强对大病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的医疗救助以及给与贫困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医疗补贴从而提高儿童医疗保障水平;另外,要针对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康复、住房等方面的需求提出并实施完善的孤儿保障制度,通过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及管理水平和提高寄养孤儿家庭及亲属监护养育孤儿的养育质量从而完善孤儿收养制度,并在适合工作年龄的孤儿需要就业时给与帮助;第四是要建立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生活、教育、医疗、公平就业等方面能得到保障的合理替代养护制度;第五要建立完善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服务体系。在对残疾儿童进行登记的同时按规定针对一些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在最基本的康复过程中经济方面有困难的要给与补贴。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服务质量水平使一些残疾儿童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和康复。通过专业康复机构、社区、家庭的共同努力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从而增强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正常适应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第六要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保障制度,在教育、医疗服务、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和技能培训方面给与帮助,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制度;第七,要针对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在建立流动儿童登记制度的同时要在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与帮助从而加强留守儿童的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教育以及家长在监护过程中的责任意识能够得到提高。

  (四)健全教育福利制度。

  健全教育福利制度要突出抓好两方面的事情:一是要加大教育投入,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要将基础教育、师范教育的免费力度,高等教育的低费力度以及社会教育的公益力度持续发展下去;其次要通过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教育资源以及特殊教育的加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资助上的提高从而促进教育福利的公平性和普惠性来达到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让每一位农民工子女都能早日实现平等接受教育的愿望,真正学到知识才能做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帮助的人。

  (五)健全住房福利制度。

  健全住房福利制度,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城镇住房福利制度要优先满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需求,对部分能力有限的中等收入家庭提供适当的住房福利补助,引导高收入家庭和大多数中等收入家庭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二是建立和完善城镇住房福利受益者资格核对机制和退出机制。三是针对城市流动人口特定的住房需求和经济状况在现有城市住房福利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的城市流动人口住房福利制度来建立公租房。四是探索农民房屋的产权化改革。

  (六)健全慈善捐助制度。

  健全慈善捐助制度,必须做好一下几点:第一,要通过加强各类慈善组织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以及规范善款的募集、管理、使用、增值等环节的操作和使善款的收支透明化从而加强对慈善行为及自律制度的全面完善;在协会或联合会的监管下鼓励各地成立慈善行业协会或联合会从而加快慈善事业的脚步。第二,要普及监管意识,加强并推广监督力度,建立全国慈善信息网络体系从而使慈善信息得到完整;建立慈善的官方网站,将各类慈善信息透明化,比如建立慈善的组织与个人慈善信息信用档案库以及志愿服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库通过网站都可以查阅;在第三方参与的内部监管机制管理下,慈善资金运作的信息可以准确无误的透明化。第三,首先要通过免除符合税法条件的税收优惠主体的慈善组织的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来完善税收制度的同时从而帮助慈善组织的发展;其次通过减免个人或企业慈善组织的税收以及简化其办理手续从而完善个人或企业慈善捐款的税收减免制度。第四,通过强大慈善队伍来提高慈善活动的成效,通过一些高等院校和慈善组织,将守法纪、愿奉献并且有能力的人才培养出来,并且尽快是慈善事业专业化、职业化。第五,要在全社会普及平等、博爱、互助、共享这些慈善意识。第六,首先,要做好公民志愿服务记录,将公民在升学考核、选拔录用的时候将其参与志愿服务的记录作为参考的重要部分,其次,在捐赠和社会志愿服务过程中表现最为出众的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要给与表彰。

  第二节 全社会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福利制度

  一、发挥政府的作用。

  政府在健全社会福利制度的过程中首当其冲发挥着其主导作用,主要通过一下几点来表现:第一,要全面实施法制建设。针对《社会福利法》、《救助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慈善法》、《残疾人保障法》

  这些法制要全面加强完善,并考虑适时出台《老年人福利条例》、《残疾人福利条例》、《妇女福利条例》、《儿童福利条例》,在原有的宪法及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社会福利法律法规体系,从而是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在法律的保护下得到长远发展;第二,做好长远规划,通过将社会福利事业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总体以及建设用地规划从而逐步改善发展不均衡、设施布局不合理、用地难解决之类的问题;第三,政府在社会福利事业上要加大财政投入。在原有的发展经济的基础上要逐渐加强财政支出意识,对社会福利的预算也要合理的规范,从而使各类福利对象的生活水平跟得上经济社会发展的脚步。中央政府应当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内部自给能力进行公平地分配用于社会福利服务建设的资金,省以下各级政府要负责做好其管辖范围内的社会福利发展规划,在财政预算里面也要加上当地的社会福利支出。第四,做好扶持性体系,促进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福利的积极性,比如,通过健全慈善捐赠和彩票发行、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政策从而提高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所需资金的金额;再比如,完善投融资政策,从而鼓励并带动社会各种资本能参与到社会福利事业中;还要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壮大社会组织并增强其在社会福利服务中的供给能力从而促进管办分离、政事分开、公有民营、民办公助以及国有福利机构能够早日实现市场化运营的模式。第五,通过加大服务监管力度来提高服务标准。通过不断完善各类福利服务的服务规范及其机构行业标准和福利企事业单位活动的监管,不断提高标准化、信息化的服务水平从而确保各项服务活动都能符合标准。第六,要提升社会福利服务能力从而使社会福利服务队伍的人员在志愿的前提下也更加专业化。第七,要逐步推进社会福利管理制度统一化,是逐步建立起统一的充满活力社会福利管理体制。在国务院和民政部的共同努力下要早日推进 "国务院社会福利工作联席会议",将民政福利、职业福利、住房福利、教育福利等等逐一落实到民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工会、妇联、残联等这些管理到福利事务的一些官方机构,在为福利事业服务的过程中要避免交叉重复,做到将整个大的网络体系很好的连接到一起做到有效衔接。

  二、发挥企业(单位)的作用。

  企业(单位)是社会个体从事劳动活动的主要场所,是提供就业岗位和机会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同时也是落实社会保险制度的关键所在。当前,我们将近有大型企业 160 个,中小型企业 4300 多万个,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近 130 万个,构成我们主要的就业市场。企事业单位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需要有大量的用工,并且要为这些用工支付工资以及缴纳各种社会养老,这就是其对用工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其本身应承担的社会职责。在企业(单位)在用工中,还应该尽可能地招聘残疾人,扩大残疾人就业比例,各学校还应该根据教育实际,积极制定残疾人教育培训计划,帮助残疾人提供知识水平和生产技能。在内部职工关怀上,企业(单位)应该主动关心内部职工中困难群体,并针对不同的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结对活动,如可在本企业(单位)内开展募捐活动,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产生活难题,可成立相应的基金会,致力于帮助某类型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等等。企事业单位通过这种方式救助困难职工,实际上就是企业(单位)在社会福利制度上的一种升华。并且,企业(单位)可组织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动员内部中层干部、党员以及离退休人员加入其中,在整个社会层面上开展助残、优抚、救助等社会服务活动。为了使企业(单位)更好地投入到社会福利建设,政府鼓励企业(单位)开放娱乐等便民服务设施,使周边社区居民能够与企业员工共享便民服务,同时,也鼓励企业捐款捐物帮助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可以通过改建、扩建、盘活闲置资源等方式,兴办社会福利相关的医院、学校、培训中心等,切实形成社会福利事业全社会共建的良好氛围。

  三、发挥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社区是国家组织中最小的单元体,是与群众联系最紧密的国家组织机构,各类的社会组织是志愿活动和服务的组织者,其在社会福利的方面扮演着提供者和组织者的角色。经统计,在 2011 年底,我国共有村(居)、社区约 68 个,其中城市社区为 89480 个;各类社会组织共达 46 万个,在固定资产总数上将近有 2000亿元,其中增加值近为 700 亿元,各类社会捐赠近 400 亿元。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社区居委会是与群众联系最紧密的国家组织,为人们提供了最直接的便民服务,我们要充分发挥其效能作用,推进在村委会和居委会在便民服务中提高群众需求的针对性和高效性。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效用,组织动员本地区单位、企业和居民积极参与自我服务活动,为区域内孤寡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助,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助活动、应急服务等;引导本区域范围内企业(单位)、富裕个体开展捐助结对活动,通过资金捐助、实物捐赠、结对扶贫等手段,帮助本村居、社区困难家庭解决生产、生活难题;发挥管理作用,做好本区域范围内公益性设施的保护和养护工作,为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设施;同时,要创新村居、社区服务模式,通过设立救助电话、智能服务网络、社区服务站等形式,拓宽为民服务渠道,为区域居民提供"一站式"、"心贴心"服务。我们从国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来看,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社会组织已经成为了福利事业的中坚力量,特别是社会组织中的慈善组织和基金会组织。从国家的层面上来看,政府要积极出台相关政策,简化社会组织办理手续,鼓励社会组织更多地参与到社会福利事业中去,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条件,在整个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过程中,政府举办要形成一定的示范引领效应,其他社会组织参与要逐步形成规模效应,村民委员会以及社区委员会服务要发挥辅助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国家、企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村居委员会协调共建社会福利事业的良好氛围。

  四、发挥家庭的作用。

  家庭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一个和谐家庭的和谐稳定是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在家庭关系中,主要是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收养关系组成的。在社会福利建设方面,家庭作用至关重要,与其他社会组织发挥的作用相比,其往往是不可替代的。新加坡已经逝世的前总理李光耀曾经说过,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社会变革历程中,华人的家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结构稳固性、团结性以及精神的传承性在社会发展中永固不可撼动,形成了中华民族所特有的家庭文化精神,在华人所经历过的战争、灾难、饥荒等人灾和天灾中,华人所特有的家庭文化精神一直身教言传下来,每一次人们都振作精神,鼓起勇气,奋力拼搏,排难克阻,创造新的文明,华人们所拥有的家庭文化精神,带给他们勇气与力量,并给予他们责任与义务……向着美好的明天努力奋进。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家庭承担着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夫妻互助等,这就构成了家庭社会福利服务。对于某些支离破碎的家庭,其功能作用缺失,是和谐社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要给予其帮扶和救助,使其家庭福利功能完善,确保家庭成员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同时相关企业(单位)在企业(单位)运行过程中,要制定出符合家庭作用的职工工作制度。村委会、居民委员会在家庭福利事业发展过程中,要切实发挥引导作用,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比如教育培训、服务技能培训、家庭应急培训等,确保家庭成员有效发挥效能作用,建立健全我国社会福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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