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社会学论文 > 农村研究论文

新时期三农问题演变历程与解决路径(3)

来源:中国农村经济 作者:项继权;周长友
发布于:2018-03-27 共15545字
  三、发展:“新三农”问题的乐观判断
  
  对中国“新三农”问题的解决及未来农村发展, 党国英 (2016) 、刘守英 (2013) 和韩长赋 (2017) 等则持“谨慎乐观”的态度, 认为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以及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 “新三农”问题在表面危机的背后其实孕育着难得的发展契机。他们将当前所面临的“新三农”问题视为难得的转型发展机遇, 认为许多长期困扰“三农”发展的问题可趁此机会走出困境。党国英 (2016) 对学术界和媒体所渲染的乡村发展悲观论进行了直率的批评, 认为对于“乡村观察不能只是悲情叙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的面貌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 未来农村仍然会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获得新的发展。刘守英 (2013) 认为, 在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 中国农业投入结构、经营方式和制度安排均在发生重大变化, 对未来中国农村发展的前景不宜过于悲观。韩长赋 (2017) 则认为, 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进行和信息化农业技术的推广, 农业从业主体也将面临新的变革, 未来“大家会渴求当农民, 农村将成为稀缺之地”.当前对中国“新三农”问题发展持乐观态度者认为, 未来新农村建设将提速, 新型农业将转型升级, 新型农民将应运而生。
  
  (一) 新农村建设将提速
  
  黄宗智 (2000) 指出, 人口迅速增长与土地资源有限之间的矛盾是长期困扰中国农村和农业发展的一对基本矛盾, “人多地少”的现实导致“农业内卷化”现象的出现, 不计劳动力成本地加大对土地资源的开垦和利用不仅导致自然生态环境日趋恶化, 更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因此, 当前部分村庄出现的“空心化”现象既可以减轻长期以来人口过密对土地资源形成的压力, 有助于恢复自然生态平衡, 同时也能为农业科技的进步创造条件, 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是制约农业生产率提高和技术进步的主要因素, 二元经济模式下农村丰富而低廉的劳动力使农业生产内部进行技术改进的动力不足。农村人口的持续外流将为农业技术进步和生产率提高提供机遇, 不仅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率并促进农业现代化, 更有助于维持农村生态平衡, 为农村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大量农业人口的非农就业和城镇化不仅是缩小工农业差距和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必由之路, 更是中国当前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正确选择。
  
  (二) 新型农业将转型升级
  
  刘守英 (2014) 认为, 工业化和城镇化为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和制度安排转变提供了转型契机, 有助于解决长期困扰农业生产发展的过密农业人口与土地的紧张关系问题。韩长赋 (2016) 指出, 当前国内农产品市场供过于求和农产品进口数量逐年攀升现象并存, 亟待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中国农业的竞争力。近年来, 有关农民“卖粮难”和“高价收储”导致“仓满为患”现象的报道屡见报端, 反映出中国农业生产中结构性矛盾非常突出。中国农业生产中粮食种植规模过大, “量大质劣”导致农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农产品产销矛盾不仅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也是对农业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 中国农业发展过程中“量”的减少并不能被视为“农业边缘化”的有力证据, 而“质”的提升才是农业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从供需两方面均对农业发展转型提出了新的要求, 这也是当前推动中国农业“革命”的根本动力。因此, 对于中国农业发展前景不必过于悲观, 中国农业会在积极应对挑战的过程中取得新的发展成就。
  
  (三) 新型农民将应运而生
  
  一些人士也批评认为“农民将消失”的论断或预言过于“杞人忧天”, 不符合各国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 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了“农民将消失”是一个伪命题。洪银兴 (2015) 指出, 工业化和城镇化为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发展机遇, 也为新型农民的培育和成长提供了舞台。马荣军 (2015) 指出, 城市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呼唤“新型职业农民”的诞生, 新型职业农民不仅应拥有现代农业生产技术, 还需懂得现代管理知识以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变化。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不仅不会使农民消失, 反而会使新型职业农民群体积极涌现。新型职业农民的出现将改善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面貌, 为积极推动农业现代化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因此, 这部分学者认为, 当前农村出现的“农民荒”并不意味着农民行将消失, 而是旧式农民和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冲击下向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短暂的现象。
  
  显然, 对未来中国“新三农”问题发展持乐观态度的学者认为, 工业化和城镇化为新农村建设、农业转型和新型职业农民的诞生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工业化和城镇化是形成“新三农”问题的根源, 也为“新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契机, 孕育了新的希望。应重视工业化和城镇化对未来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的推动作用, 变压力为动力, 变挑战为希望, 把握历史机遇, 促进“三农”发展。
  
  五、化解“新三农”问题的政策选择
  
  学界关于“新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农村发展的前景和未来的对策存在严重的认识分歧, 从而形成了对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改革的不同认识和政策选择。城镇化对“新三农”问题的产生和影响具有客观性和必然性, 但其发展也存在“天花板”现象。魏后凯 (2014) 指出:“2050年, 中国的城镇化率可能会超过80%.……我国城镇化率基本就接近这个天花板, 城乡人口结构、土地结构、空间结构稳定下来, 我国就基本完成城镇化了。”城镇化的完成会使“新三农”问题得到缓解, 也是解决“新三农”问题的希望。刘易斯二元经济结构模型中的工农均衡和城乡均衡假设实际上是建立在城乡劳动力和资本自由流动的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之上的。这一模型没有注意到一些发展中国家所缺乏的恰恰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以及有制度保障的劳动力和资本的自由流动, 也忽视了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本身受制于特定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制度, 从而难以解释这些发展中国家工农差别和城乡失衡长期存续的现象。城乡二元制度和政策阻碍了中国城乡人口和资本的自由流动, 不仅使农民失去了平等的发展机会, 也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城乡二元化制度造成了大量农村人口滞留乡村, 损害了农业生产率提高和农民收入增长, 助长了农民兼业、土地抛荒和“农业边缘化”现象;由于对“市民下乡”和“资本下乡”诸多限制, 农村人口和资本从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 加剧了“农民老龄化”现象。城乡二元体制下形成的非均衡养老体制也使农村面临更大的老龄化养老压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了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并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的重要性。***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多次强调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要求“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上取得重大突破, 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从目前来看, 城乡二元体制改革任务并没有完成, 需要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突破。从实践来看,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重心在城市, 致力于打破城市的封闭性, 鼓励农民进城并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在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改革的重点应转移到农村, 着力破除农村的封闭性, 推动城市人口、资本、技术和公共服务下乡, 最终实现城乡之间发展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 促进工农协调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
  
  (一) 农村“政经分开”“户产分离”, 允许“市民下乡”, 为农村发展提供人力支持
  
  中国城乡户籍制度具有双向封闭性, 不仅农民难以进城, 市民更难以下乡。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政治组织“村社合一”、政经不分;农村集体产权与农民村籍“户产一体”, 身份不分。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边界不仅决定了村民的村籍边界、身份边界和权益边界, 也决定农村基层社区的组织边界、权力边界、管理边界和服务边界。人员进村落户或离开村庄涉及集体产权或集体福利的权益, 外来人口难以顺利进入农村社区。村民离开集体意味着集体资产权益的丧失, 因而不愿轻易放弃集体资产, 造成大量农民“离乡不离土”, 农村土地“闲置”, 难以得到充分利用和实现规模经营, 也阻碍了农村内部以及城乡之间人口的自由流动, 导致人口从农村向城镇单向流动, 加剧了“农村空心化”.因此, 必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户籍制度、基层组织体制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 实行农村“政经分开”和“户产分离”.这需要进一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 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 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组织的组织分开,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独立、自主经营和走向市场;在明晰并稳定集体产权的基础上剥离农村居民户口对农村集体土地、集体经济和集体福利的依附关系, 实现“户产分离”, 为农民自由流动和“市民下乡”创造条件。近些年来, 浙江温州农村大力推进“三分三改”改革, 即通过股改、地改和户改, 实现“政经分开”“资地分开”“户产分开”, 在产权明晰、村民自愿的基础上, 构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新型土地股份合作社, 确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独立自主的产权和经营地位, 将原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转由政府和社区组织承担, 从而理顺农村基层“政经关系”.“户产分开”改革一方面可明晰并保障农民的产权权益, 另一方面使农民社区化和居民化, 社区居民自由进出社区与集体产权无涉, 也能平等享有社区公共服务, 从而为农民流动和城乡人口流动奠定制度基础, 促进社会和社区的融合。城乡人口自由流动不仅能为农民市民化提供便利, 也能为农村土地资源流动和实现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同时有助于“市民下乡”, 改变农村人口向城市单向流动的局面。“市民下乡”可以为农村发展提供人力、智力、资金和技术支持, 也可以促进农村养老、休闲和服务等诸多产业的发展, 为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创造机会, 增强农村经济活力。
  
原文出处:项继权,周长友.“新三农”问题的演变与政策选择[J].中国农村经济,2017(10):13-25.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